作者|丹尼斯·C.拉斯穆森(Dennis C. Rasmussen)美国雪城大学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教授,专攻政治理论与政治思想史。研究兴趣包括启蒙运动、美国建国、自由民主制与市场资本主义。
休谟和斯密相处的最后一年堪称多事之秋。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出版,该书从此奠定了斯密的学术声望;斯密和休谟就《自然宗教对话录》的出版事务产生龃龉;休谟的身体状况江河日下,很快就迎来众人审视的死亡;斯密撰写文章描述休谟临终的表现,这篇文章引起强烈争议,激起虔信之徒的攻讦和谩骂。所有这些事件都需要开设单独一章加以说明。不管斯密如何评价自己两部著述孰优孰劣,第二部的确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就《国富论》而言,如何夸奖都不为过,有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斯密去世不久,其传记作家杜格尔·斯图尔特称《国富论》为“无可置疑……就任一立法分支的一般原则而言,这是迄今为止最博大精深、臻于完美的著作”。19世纪历史学家亨利·托马斯·巴克尔(Henry Thomas Buckle)宣称:“仔细审视其最终结论,(该书)是现存所有著述中最重要的著作。”近期很多著名学者称该书为“苏格兰启蒙时代智识文化最伟大和不朽的巅峰之作”“启蒙时代对人类科学最具影响力的著作”“有关经济生活最伟大的著作”“历史思想领域中最杰出的著作”。一位畅销书作者断言:“斯密的《国富论》可媲美牛顿的《原理》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它的出版确实立竿见影般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生活和思想的品质。”
《异端与教授: 休谟、斯密与塑造现代思想的一段友谊》
《国富论》影响力和学术声望的无可置疑,人们纷纷对《国富论》赞颂不已。而这一赞颂局面却引发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人们开始弱化斯密之前的学者们在政治经济学领域的贡献,当然也弱化了休谟的贡献。
估计《国富论》受休谟的影响有多大,这比估计《道德情操论》受休谟影响的程度更难。尽管休谟从未直接提及《道德情操论》这一书名,但是他对该书的全面影响却显而易见。事实的确如此,在斯密构建和提出其道德理论的过程中,休谟并不是唯一一个与斯密展开讨论的对话者,但绝对是最重要的对话者,这点毫无疑问。另有证据显示,在斯密政治经济学思想的形成过程中,休谟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富论》中,斯密援引休谟的名字五次,引述了《英国史》中四个完整段落的内容,并称其作者为“目前为止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讨论那五处引用,其中一处明显出现在整本著作的关键段落中。斯密在另一处注解中说,人们长期认为利率主要取决于流通中黄金和白银的数量,“这话乍看起来似乎真实无误,但其错误早已经被休谟先生批驳清楚,也就是说,此处也许根本没有必要再多着笔墨”。(斯密忠于整本书长篇大论的风格,后面继续用了几页文字详细论述此观点)
杜格尔·斯图尔特指出,斯密有关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深受其他人影响,包括他的老师弗朗西斯·哈奇森和他年幼时的朋友,邓尼基尔的詹姆斯·奥斯瓦尔德,尽管如此,斯图尔特判断认为:“明显可以看出,休谟先生的政治话语对斯密先生影响更大,比任何一本先于其讲义出现的著述的作用都要大。”这里说的讲义是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关于政治经济学的讲义,《国富论》的部分内容基于此讲义完成。一位同时代的学者看法相同,也认为休谟的政治话语“对斯密影响巨大”,“没有政治话语,《国富论》几乎无从想象”。影响斯密思想的并非仅仅只有政治话语。休谟在《英国史》中也广泛讨论了商业和商业政策——欧内斯特·坎贝尔·莫斯纳认为,《英国史》是“第一部为资本主义社会解释和辩护的畅销历史著作”——事实上,斯密对休谟的引述就是来自这本著述,而不是休谟的论文。尽管如此,与《道德情操论》相对比,斯密在《国富论》中明确地继承发扬或质疑反对其朋友观点的段落更少。不仅如此,书中的一些关键主题甚至基本没有在休谟的著述中出现过,尤其是斯密关于劳动分工中心地位的主张。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杰出经济学家雅各布·瓦伊纳(Jacob Viner)甚至提出:“几乎无法从《国富论》中找到证据可以说明,斯密受益于休谟的理论贡献。”这些说法看起来似乎言过其实。就旁征博引、内容庞杂的《国富论》而言,指出哪一位对话者对这本书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但是休谟的影响的确不容小觑,即使这种影响并非来自休谟具体的哪一篇论文,而是更多地来自休谟对商业和政治经济学的一般性看法。不管怎么说,如果我们把智识影响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搁置一边,无可争辩的事实就是,斯密书中的一些中心论点也出现在休谟早在十年前出版的著述中。如果要指出《国富论》中最重要的一段话,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第三篇中高屋建瓴的主张:“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逐渐建立了秩序和良好的政府,进而在乡村居民们中建立了个人安全和自由,这些人过去几乎生活在与邻国的持续战争状态中,处于对社会最高层的奴性依附关系中。尽管这一点很少被注意到,但却是商业和制造业带来的最重要的影响。”这段话的重要意义非常明显:斯密将上述好处看作是商业带来的最重要作用,在斯密就此观点表达的所有文字中,这一段最明确而直截了当。他又再次强调,促进个人自由和安全是所有商业对社会所有影响中最重要的一点。对于这一点,斯密将其思想来源全部归于休谟。在陈述完商业对促进个人自由和安全的影响只是“很少被注意到”之后,斯密立即写道:“就我所知,休谟先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注意到这一点的作者。”
在评估这句话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看看斯密提出这一观点的语境。第三篇的大部分内容主要是历史事实的陈述:封建领地制度在整个欧洲占据主导地位达几个世纪之久,但为何以及如何最终让位于自由的商业秩序,换言之,以层级制度、依附关系和各种冲突所主导的世界,为何以及如何被一个以法治统治、人民享有相对自由和安全的世界所替代。关于封建领主如何挥霍其巨大权力换取浮华靡丽的奢侈品,斯密的论述已经成为最著名的例子。斯密论述说,罗马帝国衰亡之后,整个欧洲的大地主们拥有大量地产,他们几乎完全控制住了他们的土地,因为国王的权威很少有足够的能力在地方层面上挑战他们。考虑到在这些社会中,奢侈品和制造业产品相对匮乏,除了维持成千上万的农奴,他们的财富几乎没有什么用处,而这些农奴反过来又完全依赖他们的庇护人来维持生计、住宿和保护:“每个大地主都可以算是个诸侯。他的佃户是他的臣民。他就是他们的法官,在某些方面,他就是和平的立法者,也是他们的战争领袖。他可以自己决定战争,他经常与邻居发生冲突,有时甚至反对他的君主。”斯密有力地将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几乎完全没有个人自由的农奴身上:他们没有不受领主侵犯的私人财产;他们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只能随着土地一起被买卖;他们通常无权选择自己的职业,结婚也必须要得到领主的同意。总之,他们的处境几乎与奴隶无异。国王花了几个世纪的时间试图限制大地主的权力,但是结果并不成功。斯密写道:“封建制度的所有强制力量从未做到的那些事情,商业和制造业却在无声无息和不知不觉的运行中逐渐完成了。”一旦商业扩张和奢侈品被引进,贵族们终于获得了消费其财富的途径,而不是将其财富仅用于维持他们的农奴;通过购买这些商品,他们把钱只花在自己身上,他们立即从贪婪和虚荣中获得了这些东西。于是,“他们用一千个人生活一年所需的生活资料或这些生活资料对等的价格,交换来的或许是一对钻石纽扣,或许是一些同样没有价值的无用之物,与此同时,这些生活资料给予他的全部势力和权威,也就被交了出去”。一旦地主贵族们将自己大部分财产用于奢侈品,他们就不再有能力维持那些依附于他们的人。在遣散农奴之后,斯密写道:“大地主就再也不能干扰司法的正常运行,再也不能扰乱国家治安了。既然已经出售了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力,不是像《圣经》中的以扫那样,在穷途末路之际不得已而为之,而是因财富丰裕而放纵(他们追求的那些小饰品和小玩意儿并不比儿童玩具更有意义),于是他们就变得和城市中的殷实市民或商人一样无足轻重了。”按照斯密的观点,随着封建大地主权力的衰落,国王的权力获得极大的增强——这和在都铎王朝时发生在不列颠的情况一样——国王继而建立了所谓的“正规政府”,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地强制推行秩序和司法管理。这又极大地促进了民众的个人自由。斯密认为,在以法律管理的商业化社会中,富人虽具有很强的购买力,但其财富无法令其在市场中建立超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权威,因为每个人都通过市场关系与他人发生联系,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潜在买者、卖者和雇主。当然,富有的个体经常雇佣他人或购买他人生产的产品,因此而间接地支持了他人,但是斯密辩称,这种间接的支持并不足以支配其他人。即使被雇佣者尽力讨好雇主以便保住工作,但是他们几乎不可能放弃他们的权利,或者为了雇主而参与斗争。因此,我们再重复一遍斯密所述的要点,商业有助于形成“秩序和良好的政府,进而在乡村居民们中建立了个人安全和自由,这些人过去几乎生活在与邻国的持续战争状态中,处于对社会最高层的奴性依附关系中”。这段描述新奇而激动人心,这使它成为斯密这部名著中最著名的部分,而其基本轮廓则直接来自休谟:在《政治论衡》和几卷《英国史》中都有类似论述。在《政治论衡》中只是简单提及,而在《英国史》中的论述文字相对更多。纵贯大部分欧洲历史,封建土地贵族是个人自由和安全的主要敌人,因此休谟大量着墨封建土地贵族的分析,甚至超过对神职人员的论述,他强烈建议,在“奢华生活耗费了贵族们的大量财富”之后,他们“原本超越商人的影响力所剩无多,因此也就无法危及公民政府”。休谟称封建贵族的衰落是一场“秘密的政府革命”;斯密称其为“一种对公共福利至关重要的大变革”。当然,与休谟宽泛的论述相比较,斯密的论述相当细致,更集中地论述了其中的教训。斯密也将这些观点用于阐释其他问题,以大体相同的方式论述中世纪欧洲神职人员现世权力的消解、古雅典和古罗马贵族的衰亡,以及商业国家公共债务的增加。所有这些重要观点看起来似乎都直接来自休谟——这大致解释了为何在前面的引述内容中,斯密采取了彻底全面承认的态度。斯密宣称,休谟是“注意到”商业促进“秩序和良好的政府,进而在乡村居民们中建立了个人安全和自由”的“唯一作者”,这种说法可能有失公允。从约翰·洛克到孟德斯鸠的其他几个著名哲学家也将个人安全和自由与商业发展联系起来。就奢侈品引起土地贵族衰落的具体机制,斯密认为是休谟最先提出来的。但事实上,在《国富论》出版之前,另一些人也提出过类似观点,这包括他们的朋友威廉·罗伯逊和约翰·米勒。另一方面,在罗伯逊和米勒的著作出版前几年,至少是在1763年甚或更早,斯密也曾对其学生以类似措辞讲述过同样的故事。关于上述问题的论述,斯密宣称休谟是独一无二的,这可以看作是书中这部分内容的早期来源的一个标志。不论如何,这一段文字可以说明,斯密关于商业促进社会福利和政治收益的主要论点来自休谟的激发。《国富论》中最负盛名的是斯密对自由贸易的支持,这即使不是来自休谟的激发,至少也是来自休谟的期望。斯密书中引发敌意的主要部分和休谟的《政治论衡》一样:当时通行的经济观点——其实根本算不上理论——我们现在称之为重商主义。18世纪,大多数政治家、商人和著述商业问题的人,都认为黄金和白银是国家权力至关重要的来源,因此,任何国家都应该鼓励贸易出超,以便尽可能多地积累这些贵金属。正如斯密所解释的,重商主义基于如下假设:“各国都认为他们的利益在于让所有邻国变得贫困。各国都嫉妒与自己通商的国家的繁荣,并认为这些国家的获利就是自己国家损失。”商业被认为是使用其他武器的另一种战争,这种战争的关键武器就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进口关税、出口补贴、垄断合法化和用以保护或激励国内产业的贸易禁令。反对重商主义观点及其带来的错误和偏见,是斯密写作《国富论》的基本目标之一。在探究国家(复数形式)财富之源的过程中,斯密所发现的真相都深刻说明,他和重商主义者之间的意见分歧势如鸿沟。对于斯密来说,贸易并非零和博弈:法国的收益并不一定就意味着英国的损失。相反,两个国家都可以从彼此的贸易中受益。在斯密看来,尽管商人的私人利益加强了贸易总是零和博弈的看法,但是这种看法主要还是来自幼稚的“国民偏见与敌意”。休谟在其《政治论衡》中也持类似的世界主义观点,而且他在1758年的增补论文中强调了这一观点,论文题目是《论贸易嫉妒》(Of the Jealousy of Trade)。“狭隘和恶意的观点”导致国家“以嫉妒的眼光看待邻居的发展,(继而)把所有参与贸易的国家看作是自己的对手”。休谟的观点与这种观点正相反,和后来斯密将要论述的一致:经济繁荣的贸易伙伴对于一个国家是有利而不是有害。毕竟,当贸易伙伴国繁荣时,他们才有能力购买本国的产品,本国也才可能从他们的发明和改进中受益。因此,休谟在文章最后宣称:不仅作为一个普通人,更是作为英国子民,他祈祷(!)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甚至法兰西本国”的繁荣昌盛。正如这本书的全名所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关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斯密力图说明,重商主义在这两方面都弄错了——正如休谟文中所言。就国民财富的性质而言,重商主义者通常将黄金和白银看作是财富本身,其实黄金和白银只是财富的标志。斯密认为,真实的财富不是贵金属,而是大量在购买能力之内的产品和服务,这点显而易见:“这种观点太可笑,根本没有必要去认真证明,”斯密写道,“财富不是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而是由货币的购买力所构成。”休谟也曾经强调,货币只是交易的媒介而已:“货币仅仅是贸易的轮子而已:它是润滑油,帮助轮子转动得更加平滑和自如。如果我们仅考虑到一个王国自身的话,非常明显,货币数量的多少无关紧要;由于商品的价格总是和货币数量的多少等比例变化,亨利七世时代的‘克朗’与今天的‘英镑’作用相同。”尽管这一点对今人来说似乎不言自明,尽管休谟不是第一个提出这一观点的人,经济思想史学家观察到,“在他之前,没人能将这个观点论述得如此简洁而明晰”。至于国民财富的原因,斯密认为,繁荣的首要原因并非重商主义者坚持的贸易顺差,而是劳动分工。由于劳动分工受制于市场规模的大小,因此,国内和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有助于促进所有参与者的繁荣。就这一观点,休谟也曾经作出过大体类似的论述。事实上,休谟并未注意到劳动分工,但是他提到,繁荣首先来自具备生产能力的市民,而自由贸易的一般政策是繁荣的最终保证。这一观点不仅出现在《政治论衡》中——特别是《论贸易平衡》和《论贸易嫉妒》两篇——也贯穿在整个《英国史》中,特别是都铎王朝那一卷中。最近发现了休谟1758年的手稿,休谟在其中为谷物的自由贸易辩护,赞扬谷物商人的作用,并普遍轻视谷物贸易的“中间商”——他期望斯密能更详尽地加以分析,以便反对实施了近二十年的谷物法令。当然,休谟和斯密都不是市场绝对论者:他们二人皆认识到,政府行动在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和特定公共物品提供中的必要性。的确如此,他们都强调政府必须足够强大,以便执行保证公平竞争的秩序和法规;强力政府的缺失,正是造成封建领主时代悲惨局面的原因。然而,休谟和斯密也都坚持认为,当政客以经济繁荣为目标干预经济时,他们的行动通常不仅无用,而且损害生产力。作为最早期反对重商主义和支持自由贸易的名著,《政治论衡》无疑为《国富论》开辟了道路。不过话说回来,休谟可能并不是斯密自由市场信念的直接灵感来源。的确如此,斯图尔特指出:斯密渴望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宣称自己的原创性;早在1751年冬天,斯密在爱丁堡的公开演讲就辩称,政府干预经济毫无用处——这次演讲时间在休谟的《政治论衡》出版前一年。无可置疑的是,斯密关于自由贸易的分析比休谟的更详细和系统;的确,迄今为止,斯密对此问题的论述仍然是最综合全面的。尽管如此,《国富论》最重要的观点(商业有助于促进自由和安全)和最著名的观点(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都可以在休谟的早期著作中看到。然而,像往常一样,斯密和休谟的观点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背道而驰。他们同时代的自然科学家约翰·普莱费尔(John Playfair)评论说,斯密的《国富论》“在数不清的地方修正了大卫·休谟的观点,由于斯密处事圆滑和对朋友的尊重,他并没有提及这些”。尽管普莱费尔并没有特别说明这些“数不清的地方”到底是哪些地方,但我们可以看到,斯密更愿意承认商业和商业社会的潜在弊端,这是他明显偏离休谟的一个例子。如同我们已经了解的,休谟坚持与很多宗教思想家和公民共和派完全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商业不仅有助于促进繁荣,而且有助于促进美德、自由、礼仪、知识和幸福,这些至关重要的优点并没有“同比例的缺点相伴而生”。苏格兰启蒙时代的一位领军学者写道:“休谟的怀疑论在这一点上最少:斯密和苏格兰启蒙时代的其他所有重要思想家都对商业文明的全面优势持半信半疑的态度,而休谟却坚信不疑。文明的进步促进了各个方面的发展”。本文选编自《异端与教授》,注释从略。特别推荐阅读此书完整内容。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任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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