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刑事热点案件回顾 | 谨华法律实务
十二月刑事热点案件回顾
01
福建龙岩劫持公交案已致8死22伤 当地检方介入
2018年12月25日下午,福建省龙岩市发生持刀歹徒劫持公交车撞人事件,经现场进一步搜救核实,目前造成8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1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其余生命体征平稳)。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邱某,男,1970年1月出生,龙岩市新罗区人,无业人员。因与当地居委会干部有积怨,事发当日居委会干部到嫌疑人家中,为其父亲拍照办理优抚证,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持刀杀人,而后劫持公交车撞人。案件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点评:无论你的命运多么悲惨,都不能用别人的无辜生命为代价。
02
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李政科受贿1474万 一审获刑13年
12月25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纪委原正厅级干部李政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李政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李政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7年,李政科利用担任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工程承揽、项目中标、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及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74万余元、美元1万元。此外,被告人李政科尚有人民币1892万余元、美元28 226元、港币541 670元无法说明来源。
点评:对待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
03
福建高院再审改判一起走私武器案
12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刘大蔚走私武器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原判量刑明显过重,撤销原判量刑部分,改判刘大蔚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996年出生的刘大蔚是四川省达州市人。年满18周岁不久,他花3万余元从台湾卖家手里购买了24支仿真枪,随后以走私武器罪被原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点评:定罪量刑应当坚持罪责相适应原则。
04
“长江口倾倒垃圾案” 一审公开宣判 主犯最高被判刑6年半
12月21日上午,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对“长江口倾倒垃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案涉污染环境罪的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三名主犯倪某、周某、张某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五年、四年三个月,并处一百万元至四十万元罚金不等。被告人成某等污染环境罪的从犯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并处五万元至六万元罚金不等。
点评: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其生态环境不容非法侵害。
05
被告人赵志勇、李娜等人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二审当庭宣判
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志勇、李娜、刘洪羊、周合鑫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二审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依法驳回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这一判决同时也彰显了我国严打这类恶劣犯罪行为、以及保护幼女和未成年人的坚定决心。
06
最高检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标准
近几年,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起因虽是孤立个案,但却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对此,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办案参考。涉及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入选其中。
点评:通过指导案例的形式进一步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保护见义勇为,向社会释放正能量。
07
湖南娄底地下商业街故意杀人案宣判 嫌犯被判死刑
2018年12月17日下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被告人谢方伟在长青地下商业街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方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7月3日晚19时30分许,被告人谢方伟在娄底市娄星区长青地下商业街C区的公共厕所外及商业街B4出口处持尖刀连续捅刺两名女性,致一名女性死亡,一名女性轻微伤。当晚,谢方伟在娄星区万宝镇万宝村被公安民警抓获。
点评:死刑仍然消除不了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
08
“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宣判 张天明获刑17年
12月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点评:“善心汇”的血泪教训:没有贪婪就没有受害。
09
上海“杀妻藏尸案”二审开庭:朱晓东辩称不是预谋杀人
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杀妻藏尸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二审庭审中,朱晓东上诉辩称其不是预谋杀人,系自首,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庭对朱晓东故意杀人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对一审认定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上诉人朱晓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分别发表了意见,朱晓东作了最后陈述。辩护人认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发的突发性犯罪,朱晓东系自首,认罪悔罪,建议对朱从轻处罚。诉讼代理人认为,朱晓东系预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检察机关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恶魔在人间,静待法律的最终评判。
10
湖南12岁弑母男孩被释放 未来安置引热议
12月2日晚,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林(化名)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打后心生怨恨将母亲用刀杀死。但吴林因还未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被警方释放。被释放后,吴某曾希望重回学校,但遭到多数家长抵制,他的父亲想让政府帮忙管教,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对吴某康教育等问题进行商议。
点评:孩子如何重新被社会接纳,需要孩子本身、家庭和政府、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来完成。
THE END
文章整理自:刑事法宝
编辑:程思丨版式:程思
声明: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阅读
2.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工作规程(试行)| 湖南地区
3.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 广东地区
6.最高检发布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附权威解读)
7.最高法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8修正))
10.最新!最高检发布惩防金融犯罪第十批指导性案例(附权威解读) | 谨华法律实务
11.法律人的信仰
欢
迎
关
注
谨华法律实务团队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记得这是一个有态度的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