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 | 二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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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读约翰·欧文《独居的一年》
文/荣夫人
趁着刚读完的新鲜感写写那些纷纷籍籍的读后感受。
村上春树把约翰·欧文视为偶像,当代文坛小说宗师,“读欧文的书会上瘾,他的读者都变成了瘾君子。”评论界说他是“狄更斯再世”。
但之前没读过约翰·欧文。《独居的一年》是我对约翰·欧文的首读,读此书与村上春树对作者的隆重推崇也没有关系。在手机上翻找“知乎”的页面,偶然发现了《独居》一书,被该书名吸引而打开手机上的电子版看起来。但看着看着,就欲罢不能了。这倒应了村上春树那句话:“读欧文的书会上瘾”。读到230页时,知乎的电子版阅读戛然而止了。原来那是“试读”或者叫“诱读”。若想继续读下去,就得购买整本电子书。因为牵挂着故事的延申,只能去下单了。很抱歉,我离开了知乎的引诱,去了亚马逊,找到了《独居的一年》购下,又在手机和电脑上分别下载了kindle阅读软件的APP,于是在电脑读完剩余的60%。
读完了,掩卷而思,回味良多。
1、它为何吸引人
和寻常的小说不同,它把虚构写得如纪实。
有的小说,一看就是胡编。或对人世的理解失之肤浅,或不合事实逻辑,或语言啰里啰唆,或花里胡哨。总之不忍卒读。可《独居》不一样,尽管它的人物行为设计也有些匪夷所思——或者说不符合“事实”逻辑,但却能引人去探究为什么,为什么是这样?而且想看看后来怎样了,想看看这各色人是如何度过相互迥异的人生的。
比如,主人公露丝,她的身为作家的父亲视美貌优雅的妻子如无物(或者说是他的妻子对他的轻视或不屑),终日流连于全无标准的情色之中。露丝的两个美少年哥哥在她出生前以十几岁的年轮双双殒命于一场惨烈的车祸,且出车祸时父母都在哥哥驾驶的车上,即父母是那场车祸的见证者。露丝是父母为弥补丧子之痛被生下的,但母亲却一直沉浸于剧痛中。可是,不可思议的是,妈妈却在露丝4岁时主动失踪了,几十年后她才又主动现身,来到了已成为母亲的女儿身边。
如书介所言,故事里的每位成员都有些“反常”,他们一直在现有生活之外寻求另一种可能。
但这些反常却吸引着你,让人情不自禁地走向故事深处。
另外,故事的复线很多,纵横交错,它们重叠着交汇着,每一个人都有独特的故事和特色。这就是所谓的想象力和原创力吧。故事成辐射状铺开,但所有的故事最终都会在不经意间完成闭合。有时是你读着读着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它开始接续那件悬疑着的事了,此时你会立马警觉起来仔细审读事情的究竟。所以各色故事线索没有被作者遗忘的半拉子工程,而且结局合逻辑,并常常发人深省。
小说的语言很抓人。
语言精炼精准到可测量的地步,而且独到。比如在谈人的思绪纷繁时它用“思维过载的大脑”。说一个女人长相一般:“外貌为大多数男人忽略甚至嫌弃”。感怀岁月:“眼中满是岁月流逝的怅惘”。描述痛苦:“埃迪痛苦的程度超出了他想象中人类忍耐的极限”。埃迪想买下一套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的房子,但他资金匮乏。他有了一个注意:他想和滥情的汉娜共同出资买下,但同时又绝无和汉娜“相好”的潜意识。小说这样评价此事:“这是埃迪有生以来最激烈的一次胡思乱想”。精于算计、斤斤计较的情感绝对不值得信赖。
生动的个性描写使人物立体化了。
埃迪和汉娜开车去看露丝。埃迪无意间拿下方向盘上的一只手,碰了下汉娜正在用力绞扭的双手。被埃迪碰到时,汉娜说:“握住他妈的方向盘,埃迪,我现在只是空窗期……”。她以为埃迪在向她示意,呵呵。
“‘我一直在想,我们能不能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埃迪提议道,(幸好开车的是他,不是汉娜——听到这句话,她绝对会把车开到路外面。)‘露丝在萨加波纳克的房子,当然,我猜我们在那里待的时间不会……不会经常重叠。’
‘重叠?’汉娜问,‘重叠是他妈的什么意思?’发现她没听懂,埃迪恐慌起来。‘你可以用主卧室!’他咕哝道,‘我愿意在那间大客房’”
当看到新婚的闺蜜露丝和他丈夫哈利之间的深情与默契时,汉娜想,要是我先遇到他就好了!但她内心深处总有个喜欢破坏她的自信的声音,它告诉她,就算她先遇见哈利,他也不会对她感兴趣——顶多感兴趣一个晚上。
她准备进屋去看她的房间,打开淋浴,让自己沉浸在她对爱情的最新鲜的记忆之中,以防某一天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自己身上。
汉娜来回看着他们,先是贪婪地望着哈利——然后妒忌地盯着露丝,他们两个互相爱上了!她自我厌憎地想。
类似的描写一方面使汉娜活灵活现,另一方面也使人看后忍俊不禁。或生一份忧伤。
2、隽永的价值观
初看此书或看其中的某些描写,或许会感到这是一部有些色情的小说。可事实上它的价值导向完全不是这样的。
露丝的父亲轻浮不自重一路沾花惹草,并和露丝的闺蜜汉娜搞在一起时被露丝撞了个正着。露丝以她的特有方式报复了父亲,父亲最终因自责而自杀(露丝为此有些自责)。但这种“自杀”设计是对不检点行为的一种谴责。
身为记者的汉娜性格泼辣做事随意,在两性关系上水性杨花。为此她一直找不到真爱,所谓的“空窗期”看似短暂但已成为她生活的既定标志。在看到露丝和哈利甜蜜相爱时,她难以忍受地离开了。她对埃迪说,这俩鸳鸯快把我逼疯了,我得走了。即使拥挤不堪她也要去赶那趟末班车了。她要去哪儿呢?小说未言明,其实一直在感情上放荡漂泊的汉娜,她无论去哪都前路迷茫,因为当你不能真诚地对待生活,生活也不会真心待你。
露丝的父母并没有给她一个好的人生榜样,但露丝不激烈不悲观不哀怨不仇恨更不自弃。她说“从人的出身和对处境的无奈来看,好运气和坏运气的分配极为不均,完全看不出公平在哪里——我们遇见哪些人,什么时候遇见,这些人又会不会在别的时刻遇到别的人,一切仿佛都是随机发生。”她认为她的坏运气只有一点点,而她的母亲却承受了很多很多——她人为地淡化了她自己那些坏运气(对有些人而言那样的坏运气足以毁掉一生)。她选择尊严、诚实地生活,最终成为畅销书作家,并有两段真挚的婚姻生活(第一任丈夫去世一年后遇到新爱),并赢得幸福美满的婚姻。
露丝和第二任丈夫的完美相遇尤其感人。她因构思下一步书稿去了荷兰的红灯区。她想和妓女交朋友,了解她们的卖身生活。她尊重妓女们,理解她们轻浮背后的辛酸。多数采访者都说,露丝竟然选择红灯区作为研究对象,真可惜,这座城市难道没有别的吸引她的地方吗?看到这句话也让我不由得想起方方,总是忘不了苦难、困顿,难道武汉就没有别的更吸引她的地方吗?当人流涌入歌颂的大潮时,为什么你站在岸上发现了溺水者?这便是人心的悲悯所在。
非常残酷的是,在露丝取得妓女的同意藏匿在妓女接客房间的衣橱里观测接客过程时,却眼睁睁地见证了妓女被杀的惊悚一幕。离开杀人现场的露丝怀着愧疚和义愤写了一页简洁的举报信投给了警局便飞回美国了。在红灯区当了40年巡警的哈利参与了破案过程。哈利是“同情妓女的警方人士”,他千方百计寻找嫌疑人和证人。露丝的举报信对破获凶杀案发挥了关键作用。当哈利也终于找到露丝时,露丝说:你要逮捕我吗?或许我可以救她的,但我吓得一动不能动。哈利说,不,你要救她,你也会被杀掉,我们就会失去唯一的证人。
恰巧的是,他俩都在爱情的“空窗期”。他们俩的相爱犹如天成。而同情妓女、忠于职守——一个想写妓女的人不惜去一线观测妓女接客;一个几十年在红灯区巡察除了同情妓女维护妓女权益却从无和妓女有染的前巡警——成了链接他们的牢固的价值观红线。
哈利警察被这样描述:他的职业就是理解和接受现有世界,也许在他的努力下,世界变得安全了一点点——他喜欢这么想。
当埃迪和汉娜在露丝的门口看到院子里的哈利正在劈木头时,小说是这样描写他俩的感受的:哈利爱上了劈木头。他的每一斧和每一锤都沉稳有力,让他想起即将点燃的温暖炉火。在汉娜和埃迪看来,他既强壮又专注,好像劈上一整天木头都不会疲倦。他看上去什么事都能做上一整天——甚至一整夜,汉娜想,她突然后悔没涂润唇膏,起码也该洗洗头发,化一点妆,戴上胸罩,穿一身像样的衣服。于是,汉娜和埃迪都意识到了:露丝的结婚对象是个家庭主妇!哪个作家不想要属于自己的家庭主妇呢?露丝说哈利是她的警察,其实哈利是她的家庭主妇。
其实,那就是爱啊。怪不得一向理性的露丝那么快速地坠入情网并同样快速地宣布和哈利结婚呢。
尽管如此,更令人钦佩的是小说对于各类人的某些“失当”行为最大限度的理解和宽容,甚或说“平等待人”。比如有这样一段话:针对“不体面”现象的任何调侃或者冷漠的态度通常都是装出来的,因为人们要么被这样的现象吸引,要么不赞成,或者二者兼有,然而我们却故意通过假装调侃或冷漠来贬低那些“不体面”的现象,反衬自己的高尚。
它看到了世俗的底部,戳到了人类的通病。就凭这段深刻而宽厚的话,此书的品味就陡升了一大截。
3、名不副实的书名
看完全书,很费解为啥书名为《独居的一年》。有读者说,读到90%,才明白为啥叫“独居的一年”。我知道此话的意思,是到了书页的90%处,露丝的“独居”才开始。但即使读完全书,我依然不懂为何叫“独居的一年”。不错,在第一段婚姻结束之后,主人公露丝是独居了一年。但整部书的内容含量很丰沛,独居一年的经历描写占比很小的篇幅。我在思考这种文不对题的隐秘之处何在。
纵观全书的各色人物,似乎无不在独居中。母亲玛丽恩和父亲特德即使在十几年的婚姻中,也是各自处在“独居”状态。至于母亲失踪后,他们双方就更各自“独居”了。汉娜在书中“始终”独居,是个大龄剩女。她极想遇到爱,但一直不遇。被杀的妓女是独居者,她两次潜在的婚姻都未能得逞。埃迪一直独居,直到露丝的母亲失踪归来,从16岁等她到53岁,他们的“不伦之爱”才有了终局。露丝独居的日子也漫长,在第一段婚姻之前一直独居,也是大龄女。婚后仅共同生活4年,又独居。在遇到巡警哈利后,幸福开始了,独居方结束。
小说以露丝独居的“一年”来代指人类“长久”的独居状态吗?
独居,似乎是很多人的情感宿命。
4、爱情的价值
《独居的一年》内容简介说: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这是一部写爱的书吗?回答似乎是肯定的。
当露丝遇到哈利,不管哈利劈木材还是和露丝4岁儿子相处的水乳交融,以及他俩整夜整夜地彼此谈书——哈利是一个好警察,人性、浓情、正直,又喜欢读书(在认识露丝之前他就读过露丝及其父母所有人的书籍——露丝全家都是作家),同时又帅气(但他遇到露丝之前一直独居吗?书中似乎未交代)。对于一个女作家而言,还有什么比遇到这样的男人更合适更幸运的呢?
在豆瓣读书上,《独居》的读者们接续摘录这段话:“还有什么比两个灵魂的交融更好的事情呢?感受他们的人生融为一体——以彼此的努力互相支持,在悲伤中互相安慰,在痛苦中互相协助,直至最后离别的时刻,在无言的回忆中融为一体。”这是露丝对爱情的向往也是她幸福生活的真实写照。
而埃迪和玛丽恩的忘年爱,也是一种极致状态。
在露丝的第一任丈夫艾伦去世时埃迪在其葬礼上念起了一首不合时宜的叶芝的《当你老了》的诗行:
其实,这是埃迪念给玛丽恩的。他对那个给过他爱的启蒙、比他大23岁的玛丽恩的爱,从来没有停止过。最终,玛丽恩从加拿大回到纽约了,回到了埃迪的身边。她和埃迪也都找到了自己。
荣夫人,体制内人,自媒体人。法律工作者,站在曹营望星空者。个人微信公号:“明月清辉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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