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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与互联网贷款的模式与监管

FinTech研究所 人大金融科技研究所 2023-03-29

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的网络小贷公司和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网络小贷模式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模式均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扰乱了我国金融市场秩序,不利于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为此,我国各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监管法规、办法等,对互联网贷款业务进行了全面的整顿与规范。本文从网络小贷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定义、模式、发展历程出发,对其产生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介绍了现行监管模式,最后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未来进行展望。

作者 | 谢汀宸,刘海琦,王薇雅,马婧雯

编辑 | 包燕平


概念解析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定义:

2020年5月,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明确了互联网贷款的定义,指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分析等IT新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实施客户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风险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或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以及小额的流动资金贷款。


由此可见,互联网贷款本质上没有改变贷款资金融通的性质,仍是按照双方事先约定条件出借以及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信用活动。而该过程在借贷双方不见面的情况,全部依托互联网技术和渠道完成传统授信的所有操作。除操作渠道和办理效率不同外,还有别于商业银行以借款人持有的房屋等资产为抵押物或者有担保发放的贷款,以及传统信贷业务线下审批线上办理的贷款,互联网贷款全部是信用贷款,风险管理的要求相对较高。


网络小贷的定义:

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曾被称做电商网络小贷。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主要模式分析与对比


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的主要模式:

一种是以工行“融E借”、宁波银行“白领通”等为代表的银行自营网贷产品,主要特点是从获客、风控、出资、运营全流程由行方独立自主完成,因此对于行方是否拥有足够体量的客户资源以及具备风控和运营能力要求较高;另一种模式是助贷合作模式,根据助贷机构提供的合作支持内容,该模式还分为客户引流类助贷、资金支持类助贷(含联合贷)和风险管理支持类助贷三种模式,助贷模式往往还会引入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担保,进行担保和增信。三种助贷模式主要运行方式如下:


一是客户引流型助贷模式:这种模式下放贷机构资金供给充足,通过合作可以解决有效客户群需求规模不足的问题,合作机构依托自身平台技术帮助放贷机构获客引流,扩大客户覆盖面,弥补银行等放贷机构对下沉市场和长尾客户的覆盖短板。中小商业银行及线上客户流量不足的行业新入者多采取这种模式。


二是资金支持型助贷模式(包括联合贷款):该模式下放贷机构有效客户群需求规模充足,但资金供给不足,通过该模式合作可以帮助放贷机构扩大资金供给。这种助贷模式多是合作双方共同授信,助贷机构和放贷机构都拥有贷款业务资质,双方按照监管要求及约定比例提供资金,共同为贷款客户提供资金。其本质上属于联合贷款,资金共出、风险共担且授信联合决策。存贷比较高的网络银行、信用社等机构多采用这种模式。


三是风险管理支持型助贷模式:该模式下助贷机构不参与资金业务,主要给予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风控管理的相关支持,通过合作提高放贷机构风险识别、预警等能力。助贷机构主要是凭借技术、数据、风控等优势,参与到放贷管理的流程中,并从中收取服务费、系统设计维护费等。数据仓库信息不足和大数据等风控技术建设落后的银行多采用这种模式。


网络小贷主要模式(以阿里小贷为例):

以阿里小贷为例,网络小贷的主要运营模式主要是由贷款企业向阿里巴巴网络平台提交申请,同时阿里小贷将根据自身平台积累的大数据信息以及客户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同时设立第三方审查机构对客户收集相关资料。在贷款系列业务完成后,还将进行贷后监控并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数据体系。

图1:阿里小贷运行模式


模式对比:

(1)共性特征

线上金融的共性特点:

一是普惠性金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和网络小贷服务门槛低,几乎不要求传统贷款的抵押、担保以及保证等附加条件,具有长尾化的普惠金融特性。即互联网贷款客户更倾向小微,可以覆盖至无法享受传统信贷服务的群体,能够使更多客户享受到便捷的信贷服务。


二是信息化、高效率金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和网络小贷依托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技术收集整理客户信息,产品开发、交易模式、产品营销以及授信审批都是在大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降低了交易贷款授信的服务成本,可以为用户提供高质量和快速的服务,以及准确的高品质的用户体验,并简化了复杂的金融流程手续。


三是定制化金融。互联网贷款和网络小贷业务处理模式多样,不同的场景应用会带来灵活多变的会计核算、清分清算、息费规则、还款频率、促销优惠、授信用信等业务规则,可根据申请人需求和信用状况,私人订制贷款的金额、时间、利率以及偿还本息的方式。


四是碎片化金融。打破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只要能够达到产品和服务信用评分等标准的客户,在任何的时间、地点,为有着不同资金需求的个体提供快捷金融服务。


(2)差异

如下图所示,网络小贷与商业银行互联网带宽运行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目标客户、放贷依据、资金来源、风险管控几个方面。


表1:网络小贷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运行模式差异

发展历程对比


网络小贷的发展历程:

(1)发展:贷款需求的蓬勃、互联网生态的繁荣

网络小贷的产生与发展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①居民消费意愿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中国经济对消费的依赖越来越重。政府也在不断鼓励居民消费以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借贷条件较差;另一方面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很严格,审批环节多,审核过程繁琐。


②互联网快速普及,技术持续进步

互联网相关技术等的不断进步使得信贷业务开展、产品营销、品牌传播可以更多集中在线上渠道,其成本远低于线下渠道。互联网也降低了信息收集和传播的门槛,相关公司能最大程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早在2007年左右,阿里小贷便与建行、工行等展开合作,前者提供商家信息,银行提供资金,互联网平台与商业银行联合放贷。这是网络小贷业务的雏形,也是助贷模式的开端。


2010年,阿里拿到了首张电子商务领域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服务对象为其平台上的网店商户。由于其平台上的电商遍布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经营”的规定被打破,阿里借互联网实现了全国展业。随后的2011年,阿里巴巴又在重庆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在2013年及以前,全国范围内被准许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不超过10家。从2014年开始,网络小贷公司数量开始逐年增加,仅2016年一年,就多出近60家。


(2)异化:审批权下放的隐患爆发、消费金融与现金贷风暴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公司在一地注册,却在全国放贷。这给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根据2008年的《管理办法》,省级金融办即拥有最终的批复权。不少省市出于各种原因,发布了一些针对自己省市内小贷公司的管理新政。以广东、重庆、江苏等地为例,根据当地发布的新规,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分别从从1.5倍提升到了2倍、2.3倍甚至更多。中央层面缺少监管主体的形式为小贷行业长远发展埋下隐患。至2016-2017年,一些地方金融办密集发出了大量网络小贷牌照,但发起企业和核心股东早已背离了“有互联网背景和互联网业务”的初衷,大量做实业的公司蜂拥而入。


另外,在大众消费升级和移动互联网红利的双重推动下,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大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涌现,不少与高利现金贷捆绑。不少原本专注做用户和规模增长的新金融公司突然利润暴涨,原因正是如此。其中值得注意的一家公司是趣店,2017年10月,成立仅三年半以百亿美元IPO上市,其100%到500%的超高年化利率揭开了关于现金贷的监管风暴。


(3)落幕:多项举措全方位监管,整改期间寻求发展

2017年年年末,我国出台了多项举措。列举如下:

表2:2017年末出台的网络小贷相关监管措施


这场现金贷风暴成为网络小贷的重要转折点,也是新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分水岭,以过去to C模式为主导转向to B、to C双轮驱动,金融科技替代互联网金融站到舞台中央。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发展历程:

随着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在传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信贷服务不足、国家鼓励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互联贷款业务迎来了发展时机。2012 年至 2014 年,网络借贷平台野蛮发展,发展过程中乱象丛生。在上述因素冲击下,部分银行创新推出网络信贷平台。


2014 年,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或着有银行背景的 P2P 互联网贷款平台发展速度大为提升,代表性的产品有建行“善融 e 贷”。


为规范行业发展,2015 年,五大全国性国有银行都已明确将互联网金融提升至战略地位,并加速布局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初步实现贷款线上申请、自动审批和线上风险管理。


2015 年以来,商业银行加速挤进互联网贷款市场,光大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天津银行、宁波银行等商业银行网贷资产规模都超过 1000 亿元。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2015 年 7 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机构加快支持消费的创新业务,做好移动支付的配套服务,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8 年 11 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定义,并指出互联网贷款最大的问题是防范风险和确保贷款双方的安全,2020 年 1 月和 5 月,银保监会又就该办法征求了两轮意见,正式监管办法呼之欲出,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的法规和监管环境正在逐步完善。


现行监管模式比较分析


网络小贷:

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1)提高准入门槛:资本必须充足

第十条【注册资本】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中首次提出了对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此前各地可能对于网络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不尽相同,比如江苏要求最低2亿元,其注册资本相对于消费金融公司3亿元,民营银行的注册资本20亿元等来说是要求最低的。而现在《办法》第十条要求网络小贷公司进行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十亿元,跨省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十亿元,且必须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然而,现有的网络小贷公司中,仅有5家符合注册资本高于50亿的标准,并且一部分的巨头,例如京东数科、陆金所等并不在其列。而中国人民银行10月31日发布的《2020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小贷公司数量环比下降约1.45%;同比则下降更多,约为5.9%。可以预见,未来大部分的不合规、实力不足的小贷公司将被清除出行业,而背靠集团的头部公司也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来获取全国拍照,从而优化治理,降低杠杆,减少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2)限制杠杆:限制融资上限&联合贷款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对外融资】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第十五条【联合贷款】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的,应当符合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并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其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二)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或多头借贷,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

(三)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要求。

这一方面主要是针对头部小贷公司提出的条款,因为事实上“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4倍”的5倍杠杆融资,很多小贷公司根本无法实现,它们从银行融不到资,而发行ABS对底层资产的要求也比较严格。


这一方面主要是针对头部小贷公司提出的条款,因为事实上“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4倍”的5倍杠杆融资,很多小贷公司根本无法实现,它们从银行融不到资,而发行ABS对底层资产的要求也比较严格。


第十二条是直接限制了杠杆倍数。此前,多个头部网络小贷公司通过从银行贷款,再循环发放ABS等方式融入资金,突破融资杠杆约束,急剧放大杠杆倍数。比如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指出,蚂蚁集团把手里原有的30亿元本金拿去银行贷款,然后通过1:2的利息放贷获得60亿元。一番流程走下来,就有了90亿元的资金。随后,蚂蚁金服又可以将这90亿元借出去,然后实行“资产证券化”(ABS),即拿着90亿的债券去发债,卖给银行、金融机构等。由于互联网金融时代借钱快、周转率高,以90亿的资金为例,循环40次ABS后,蚂蚁就可以形成3600亿左右的资金池,达到上百倍的杠杆。实际上蚂蚁就是将借贷客户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来融资,整个操作十分类似于次级贷款。蚂蚁集团对发行的ABS产品进行了分层设计,花呗ABS一般分为三层,包括优先、次优先、次级,占比分别为89%、4%、7%,优先级和次优先级会将他们高于一定比例的利润全部补给次级abs,而发生违约时,会先亏损次级ABS,次级ABS成为高风险高收益的存在,而优先级和次优先级的ABS却成为评级AAA的优质产品。因为优先级和此优先级占比很高,因此蚂蚁集团可以轻松地利用这一大部分ABS的债权获得大量融资,从而形成ABS的无限循环。但是正如次贷危机,ABS中的风险并没有被减少,只是在不断地转移,风险极大。此次《办法》第十二条就此进行了明确的限制,将杠杆规模控制在5倍内,终结了ABS的无限循环高杠杆模式,有利于缓解互联网小贷杠杆过高的风险以及应对不良资产的风险。


图2:对融资上限与联合贷款出资的限制要求


第十五条通过规定助贷模式中,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有效限制了小贷公司的套利行为。在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合作中,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但是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寡头垄断地位,收取过高费用,增加了金融消费者成本。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业,有的高达98%以上,金融科技公司利用流量吸引客户的优势,直接收取的费用占客户融资综合成本的1/3左右,加上代销或其他过度增信产品等收取的费用,往往高达2/3,不承担高风险却收取高额费用。比如蚂蚁集团招股书中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平台促成的17320亿元消费信贷余额,其中98%的信贷余额均由金融机构合作伙伴实际进行贷款发放,或已经完成证券化。也就是他们在单笔联合贷款中出资仅占比1%-2%,但会按照全部贷款余额计算收取服务费。如果客户履约,他们能赚走大头,如果客户违约,他们也只会损失贷款金的1%-2%,基本上可以说是靠流量变现,从金融机构赚钱。而《办法》中的条款要求联合贷款中小贷公司的出资不能低于30%,间接限制了小贷公司的杠杆,极大地缩小了他们套利的空间。


(3)引导行业发展: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三条【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网络小额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网络小额贷款的渠道和成本优势。


第十三条【贷款金额】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四条【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二)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三)法律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今年8月20日,最高法院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15.4%。很多小贷公司宣称其网络小贷服务是一种普惠金融,手续费十分低廉。比如:蚂蚁花呗,12期的总手续费是8.8%,但实际上换算成年化利率后约为16%,若放在民间借贷已经是属于高利贷的范畴了。因为实际上我们只在第一期享受到了年化8.8%的利率,之后的每期即使我们已经偿还了一部分本金,需要缴纳的手续费依然还是以总的本金作为基数来计算的。因此实际上很多贷款方案是“普而不惠”的。


图3:目前市面上不同贷款产品基本情况


在《办法》的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小贷公司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网络小额贷款的渠道和成本优势。与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相比,网络小贷公司更多地依据购物、物流、交易等行为数据,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去年,央行公布了一组数据:2019年全国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7.59万亿,信用卡逾期半年没还的信贷总额742.66亿元。这个数据在2010年仅仅是76亿,9年时间翻了10倍,而90后的负债调查显示其平均负债12.7万元,是月收入的18倍。这表明我国的信贷市场存在过度授信的问题,不少年轻人过度消费的现象,一方面主要在做的还是消费贷款,本身不会带来经营收入,对还款没有任何帮助,另一方面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且网络小贷的门槛也远低于信用卡,所以网络小贷应当通过小额、分散来降低违约风险。同时按照网络小贷公司的信用评估体系,低收入人群往往被视为高风险人群,需要面对高额利率,有悖于普惠金融的理念。因此第十三和十四条通过金额和用途的限制引导网络小贷公司向小微市场压实,更聚焦到个人金融、小微金融业务,关注小微企业、“三农”等。引导行业不仅关注于消费贷款,也看到有资金需要的小微企业与贫困人口,肩负起一定的推动社会发展以及服务社会的责任。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现行监管模式分析: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银保监会于2020年7月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的额度、流向、风控、合作机构管理等诸多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的原则,做到风险可控。

(2)加强信贷额度管理,防止过度授信

(3)规范互金与银行合作的准入,明确边界与职能

(4)对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压实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5)严禁暴力催收。


我们分别对这几个部分进行分析:

第一,在风控和信贷额度管理方面:

《办法》规定,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而对于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为什么是20万元呢?


一方面,“消费贷款促消费”,20万元能够较好地满足各方对于消费贷款在拉动消费能力方面的要求,发挥消费贷款的作用;另一方面,为防范资金被挪用,该《办法》也在规定贷款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限制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20万元,可以有效降低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楼市的压力,在促进居民消费和控制贷款用途之间取得平衡。


第二,在商业银行准入方面:

《办法》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实行名单制管理。这一条例,相当于给商业银行与互联网贷款公司的合作,划出了明确清晰的准入机制,并且压实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这样一来银行就会像一个大过滤器,把业务能力、技术水平、流量优势好的互金平台留在市场,过滤掉野蛮不合规的平台。长远来看,条例的这一规定利好乐信、360等头部吃“技术饭”的互联网金融公司。


第三,在风险管控方面:《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全流程的风险管控。

风险管理是金融的核心。自主可控不仅是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更是金融业健康发展、数字化转型建设的重要基石,其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对于全流程风险管控,《办法》提出的要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


(1)    提升银行客户端的防入侵、防篡改、反编译能力

(2)    禁止与违规的风险数据源合作

(3)    建立实时反欺诈体系

(4)    构建自主建模的能力

(5)    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防控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次监管《办法》的出台,打击最大的,应当是那些规模较小、风控能力较弱的小型互联网公司。之所以决定清理这样一批公司,我们分析应当是出于以下目的:


(1)永续经营能力较差。吸取之前P2P的经验,目前很多小规模的互联网贷款业务的APR都在24%以下,这些公司估值较低,永续经营能力也比较差。

(2)业务本身赛道较差。很多小规模互联网金融公司之所以IRR较大,主要是因为他们面向的客户既没有去银行借贷的资质,也没有在陆金所,甚至小额的花呗、借呗等正规渠道进行借贷的能力。这些借款人被正规渠道排斥在外,风险本身就较大,因此互联网金融公司本身就不处于一个较好的赛道中。


总结


在网络小贷和互联网贷款接连有监管新规的这个时期,到底对他们的未来有何影响呢?


第一,从网络小贷的角度:

金融科技比较弱的、没有实体经济场景、资本实力不充足的网络小贷公司将有可能退出市场。而已经有较大存量的全国展业的网络小贷公司,必须根据监管要求主动压降存量,同时通过加强风控能力、夯实资本金和提升联合贷款比例,这也是聚焦优势场景,提升资产质量的好时机,可以大大降低互联网贷款风险的集中度。


对于一直在省级内部经营的中小网络小贷公司,《办法》的利好性较强。随着大型网络小贷公司的业务量的压降,银行机构的资金必然将转移到区域内经营的中小网络小贷公司这里,支持他们更好的服务小微企业,将进一步降低中小网络小贷公司的资金成本。


第二,从互联网贷款的角度:

互联网贷款的主角将从网络小贷公司切换到银行。而银行要想成为互联网贷款的主角,就必须加紧开放银行能力的建设,让自身成为产业链互联网的金融操作系统,直接掌握数据和客户生态,做到和产业链的“紧耦合”,而不是联合贷款或者助贷这种和产业链的“松耦合”。同时银行积极探索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建立和产业链的血肉联系,加大对于产业链互联网的影响和控制力,而不是前几年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战略合作这种松散的合作。这将推动金融机构未来面向产业链互联网的“圈地运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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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课程课堂习作,作者为谢汀宸(2018级金融3班)、刘海琦(2018级金融3班)、王薇雅(2017级人力资源管理2班)、马婧雯(2018级金融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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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包燕平

责编/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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