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杨再平:开放银行为大势所趋,需要科学有效的监管积极跟进

杨再平 人大金融科技研究所 2023-03-28

2021年5月30日,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中国银行业协会原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应邀出席《开放银行全球监管报告》发布会暨大金融思想沙龙第163期会议并以“开放银行为大势所趋,需要科学有效的监管积极跟进”为主题发表演讲。

 

杨再平认为,作为数字空间的开放银行是国际国内金融创新发展的大势所趋,监管者既要看到开放银行的优越性,也要看到与其伴生的新风险。一方面,开放银行使数字金融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促进银行、合作参与方、科技公司参与者和客户多方共赢;另一方面,与开放银行相伴生的金融风险也更加多样复杂化,监管者应当高度重视其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业务操控风险、接口技术风险(API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声誉维护风险、法律纠纷风险、参与伙伴风险这七大风险。

 

开放银行方兴未艾,科学有效的监管要积极跟进,以防“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在积极支持引导其发展的同时,要立法立规矩,建立行业标准。让数据标准、技术标准(API标准)、安全标准和参与方标准这四大标准先行,从行业团体标准开始,逐步升级为国家标准、监管法规要求,从而推进开放银行稳健发展。


以下为演讲纪要:

 

大势所趋方兴未艾

开放银行亟待科学有效监管积极跟进


《开放银行全球监管报告》的发布恰逢其时。目前开放银行方兴未艾,其发展正是大势所趋,且亟待科学有效监管供给,需要科学有效监管积极跟进。有了监管的积极跟进和配合,开放银行的发展可能会更稳健,以免出现过去很多很好的东西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情况。比如P2P,就是监管未配合跟进的教训。2012-2014那三年,我发表了很多呼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长短篇文章,提出其发展不能裸奔,不能野蛮生长,但现在把P2P灭掉,我也不是太赞同。这里的教训就是,监管在该跟上的时候没有跟上,出现问题又一棍子把它打死,这个教训是深刻的。所以,这一份报告如果能够成为金融监管者很好的参考,或多或少成为我们科学而有效监管有的“锦囊”,这个报告的价值就会很好地体现出来。在新兴行业,尤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金融行业的发展,科学而有效的监管是公共必需品,是行业发展的必要背书,也是监管部门为新的金融创新提供的增值服务,是十分必要的。期待这一份报告能够对推动开放银行科学而有效的监管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谓科学而有效,是指对于监管者来说,既要看到开放银行的优越性,也要看到其相伴生的新的风险;既要包容其优越性,也要包容其存在的风险,并将其纳入国家的监管要求。

 

开放银行的优越性


一方面,监管者要看到开放银行发展的优势。开放银行作为一系列基于数字技术的数字金融或金融科技的下半场,是数字金融各种技术的大汇演,也是一次对数字金融的升华,其开放是数字金融的特定概念。数字金融发展到现在,形成一定的数字金融产业生态圈,已经是大势所趋,如果不构建这样的生态圈,数字金融很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开放银行则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供给侧,使金融消费者得到更好的、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具有明显的促进多方共赢的优势。


对银行来说,开放银行是银行触角的延伸,是银行末梢神经的延伸,也是银行服务平台的延伸。银行能够借助开放,更好地知晓自己的客户、精准画像,从而提供更好的获客和达客,进而提供更精准、更大范围的服务。


对合作参与方来说,也能从开放银行中获得好处。例如超市,可以通过参与开放银行,借助银行的金融服务,为其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从而为自身的获客带来好处,增加客户黏性。


对科技公司参与方来说,可以通过开放银行将自身的金融科技更好地运用于金融,从而加速金融科技公司的金融化。


对客户来说,开放银行能够同时惠及零售客户和产业链。首先,对零售客户来说,开放银行能够借助非金融平台、非金融产品使客户得到及时且无处不在的金融服务,银行通过开放银行真正实现金融服务的随影随行,让客户享受到无处不在、无感的金融服务。其次,除了零售客户之外,制造业等产业也能从开放银行中获利。通过数据开放、业务开放等,金融提供方能够更加了解产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及其所处产业链的位置,从而借助开放银行使金融更好地支持先进制造业。


以上是开放银行发展的优势,监管者应对其明显的多方共赢的优越性有足够的认知。


与开放银行伴生的新风险


另一方面,监管者也要看到开放银行的风险。与开放银行相伴生的金融风险更加复杂化,监管者应当引起,将其纳入监管视野。


一是数据安全风险。王忠民和王国刚两位老师都已经讲得很透彻了,其他国家的监管也将其摆在第一位,并对此专门立法。


二是业务操控风险。银行业务开放以后,原来银行内部的闭环业务会授权给其他参与方,授权后业务的操作和控制也更加复杂,有些企业可能会超出授权的范围对业务进行操控,有些业务虽然经过授权,但也可能出现操控上的问题。


三是接口技术风险。即API接口风险。开放银行的API接口技术不是十全十美的,而是有风险的,API本身技术接口的风险或者接口的技术风险需要引起关注。


四是网络安全风险。开放银行形成了一个开放的网络,其风险暴露范围和空间更大,因此,网络安全需要引起关注。


五是声誉维护风险。一旦开放银行出现问题,虽然可能是被授权参与方出现的问题,但最终还是会影响银行的声誉,因此银行在开放中需要高度关注自身的声誉风险。


六是法律纠纷风险。开放以后,涉及到的当事人和参与方更多、更复杂,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可能更复杂,应特别关注其中的法律风险。


七是参与伙伴风险。过去的传统金融中有交易对手风险的概念,而开放银行中的参与各方更加复杂,包括客户、金融科技公司、其他服务平台。参与伙伴的资质和行为妥当性都可能造成风险。


以上七类风险是从监管者的角度需要高度重视的。在金融领域,控制风险是金融的基因,借助兵法里所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风险对金融来说,也可以说是“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如果不控制好风险,日后出现的风险可能会阻碍开放银行的发展。因此,应当对这些风险有足够的重视。

 

建议四项行业标准先行

 

科学有效的监管应当科学、正确、全面地认识到开放银行的优越性和风险。因此,一方面,国家应积极支持开放银行的发展,为其打造好的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也要立规矩、建沙盒,依法依规,做好监管预案,尽管开放银行的发展刚开始,但监管要积极跟上。这是我们对科学而有效的监管的期待。


除了立法立规矩之外,开放银行的发展还需要建立行业标准。正如报告中提到的,新加坡和英国都通过行业协会拟定了开放银行的行业标准。我国的行业标准(也叫团体标准)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如建立数据标准,对开放数据的格式和表述的方式进行规定;建立API标准和安全标准;针对参与伙伴风险,建立参与方标准,对金融科技公司和金融服务平台设立一定的参与门槛。让数据标准、技术标准(API标准)、安全标准和参与方标准这四项标准先行,通过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再升级为国家标准,再进一步上升为监管的法规要求,从而让开放银行发展得更好。


总之,开放银行是数字金融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数字金融的一个大汇演、大升华,是大势所趋。在国际金融领域,如果不发展开放银行,国家的金融就会落后。因此,正如报告所聚焦的,要推动开放银行的发展,需要科学有效的监管的积极跟进,避免出现过去对互联网金融完全放手,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被动结局。



·END·


整理/罗玉

排版/路钰秾

责编/张谦


【延伸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