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学界首部古希腊经典英德法文集注及研究作者十年呕心力作,展现当今西学研究的新路向本书致力于阐述柏拉图《法义》涉及的根本性法哲学议题:法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及其哲学基础,立法与帝国、政制、德性、宗教之间的关联等。这一研究努力打破学科界限,可更好地看清西方法哲学思想的源头,进而返观现代法哲学的内在困境。本书在翻译《法义》希腊原文及相关英德法文详细笺注的基础上展开深入研究,代表了当今西学研究的新范式。依据希腊原文翻译柏拉图最长对话《法义》,并参照各校勘本和西文译本。译文紧贴原文,注重信实和通达,术语保持连贯,附规范行码。广泛采纳英、德、法文笺注,详细注解文本表述、文化背景及相关文本的互参互证,疏通义理,亦具古典语文学分析,有机结合考据与义理。
目 录
前 言 (刘小枫) 第一卷:《立法的哲学基础:<法义>研究》导 论 第一节 《法义》的主题与场景第二节 《法义》在西方思想史中的位置第三节 《法义》的研究偏见及回应第一章 法是什么
第一节 何为Nomoi
第二节 谁是立法者:神抑或人?
第三节 立法哲人与现实中的立法者
第四节 法与习俗、哲学
第二章 立法的目的第一节 立法与帝国第二节 自由与民主第三节 立法的最高目的
第三章 立法的哲学基础第一节 法律序曲第二节 自然与礼法第三节 立法的哲学基础第四节 立法哲人的制度安排第四章 法律与政制第一节 法律与政制第二节 法官的类型第三节 元政制:君主制与民主制第四节 混合政制与哲人王
第五章 法与德性教育第一节 谁是真正的教育者第二节 教育的目的第三节 立法与德性教育第四节 教育潜在的王者第六章 法的宗教之维第一节 礼法与宗教第二节 诸神与灵魂第三节 宗教诗:为灵魂立法
结语
附录 《法义》版本及研究现状
参考文献
第二卷:《法义》译文
第三卷:《法义》笺注
刘小枫
我在中山大学哲学系任教时,一位老同事多年参加我的博士生答辩,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问:您的博士生怎么论文大多做柏拉图?我这才想起,对学生说过的事情从未对老同事说过,难怪有此一问。对每一届研究生我都会说:论文选题除了基于个人兴趣,还要考虑到国家建设的需要,立志为我国学术填补空白。新中国初期搞工业基础建设,选择项目得分轻重缓急,如今搞学术基建同样如此。20年前,我国西学的首要空白是没有柏拉图全集,填补这个空白是当务之急。翻译柏拉图必须基于研究,学希腊文当然是基本功,掌握西人的笺注和义疏同样重要。建立研究生团队来完成柏拉图全集的中译,在我看来最为稳妥。研究生们大多喜欢做柏拉图,争先恐后,我则按各人心性安排任务。一旦柏拉图作品分配完毕,后来有同学想做柏拉图,我又要求另择选题,尽管研读柏拉图对每个同学都有好处。国家搞军工建设心中有一盘棋,我们搞学术建设也应该如此。需要填补的西学空白很多,近代欧洲(14至18世纪)的典籍就是例子。我们的古典学与欧美的不同,并不限于古希腊罗马,而是包括中古时期的阿拉伯典籍和近代时期的欧洲典籍。
林志猛博士念本科时学工科,因热爱古典改行报考了我的硕士。为了证明自己有自学文科的经历,他报考时向我提交了7万字的读书笔记。我看他对法哲学特别有兴趣,就把柏拉图的《米诺斯》分配给他做。在硕士阶段,志猛出色地完成了《米诺斯》的笺注式翻译,在此基础上写出了研究《米诺斯》的硕士论文。进入博士阶段时,志猛自告奋勇要认领《法义》,我心中暗喜。《法义》篇幅大,博士论文研究整篇对话起不到锤炼学术硬功夫的作用。我要求仅研究其中一卷,志猛经慎重考虑选择了第十卷(研究专著已单独出版)。不用说,这一选择基于对整篇对话的理解,而要把这一卷研究透彻,其他各卷都得下功夫。博士毕业后,志猛在浙江大学跟从包利民教授做博士后研究,继续推进他认领的《法义》课题,随后到英国和美国访学,仍然背负着这一重大项目。如今提交的三卷本成果,实际上是志猛念博士时领取的任务,为此他花费了差不多10年时间。
我要求研究生论文出品时得有三项“标配”:研究文献选译(锻炼掌握文献和辨识文献优劣的能力及翻译能力)、原典的笺注式翻译(锻炼研究式翻译的功夫)、义疏式的论文写作(锻炼跟随经典思考和绎读文本的能力)。在我任教过的两所大学,这种“标配”的论文既遭遇质疑也受到夸赞:质疑者说,博士论文要有思想的原创性;夸赞者说,这才是踏实的博士论文。要求博士论文有思想的原创性没错,但得看具体“专业”。如今的大学专业众多、差异很大,不分青红皂白出台清一色规定,难免会削足适履。古典学作为理解中西文明大传统的根基,若没有先深入透彻地探个究竟,“新”的思想何以可能“原创”出来?
我对自己立过规矩,不给自己的学生写序作跋。志猛成为例外,仅仅因为他的成果可用来标明我们17年前开始的基于笺注的柏拉图全集翻译计划基本告竣(已有多个译本的《王制》除外)。
这个计划中的大多数博士论文(及其笺注式翻译)还没刊印。有的同学毕业后在高校任教忙于应付科研考核,没时间打磨,很快就手生了;有的同学总觉得自己的成品不成熟,还在不断打磨(李致远博士的《高尔吉亚》笺注式翻译已经有一百多万字,迄今仍不示人),这两种情形我都能理解。需要填补的空白远不止柏拉图全集,10多年前订立的计划还有另外三项。每年招收研究生名额有限,这些计划无一有望完成,只能不了了之。在柏拉图的对话作品中,《法义》与《王制》(又译《理想国》)在篇幅上旗鼓相当,知名度和受重视的程度却相差甚远。这反映出对柏拉图的理解一直存在严重问题,把《法义》理解为如今所谓“法学”经典,肯定是错的。如今有兴趣或热情读《法义》的不会是法学院的师生,反倒是哲学、文学、史学尤其政治思想专业的师生。由于篇幅原因,志猛博士在此提交的仅是《法义》的笺注式翻译和义疏式论著,他选编的四部研究文集另外单行。
林志猛
从2009年开始研究《法义》起,至今已整整十年。十年匆匆,一晃而过。在进入《法义》前,我先疏解了《米诺斯》这部被视为《法义》序言的短篇对话。完成《米诺斯》关于“法是什么”的义疏(华夏出版社2010)后,我的博士论文专门探讨了《法义》卷十涉及的“神学”,于2015年出版相关著作《立法哲人的虔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法义》全书的翻译从2009年起陆陆续续进行,13-14年在伦敦大学学院希腊语与拉丁语系从事博后期间,完成了部分研究的撰写和笺注的翻译,18-19年在哈佛大学希腊研究中心访问期间,最终完成了这部三卷本的工作。回顾自己的学术经历,我常常会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会选择古典哲学?在高考后报志愿时,我曾改过三次志愿,最终选了热门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时一边学这个枯燥乏味却好营生的专业,一边阅读各类文科书籍,时间几乎各占一半。刚进大学时,曾一度热衷于质疑和呐喊……后来迷上了文学,尤其是意识流小说,第一次读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时,曾读得筋骨舒畅。但沉浸在过于细腻的感觉世界中,易让人迷思。因此,在初次读到柏拉图《王制》删除靡靡之音时,便深有同感,对话结尾的灵魂咏叹调更是令人心旌荡漾。那时隐隐感到,柏拉图不仅可以纯化情感,还可医治年轻人特有的狂热。柏拉图对话除涉及哲学外,还与政治、法律、宗教、文学等息息相关,对人世有整全而深刻的理解,要是能投身这样的精神世界,叩问人世的幽微,岂不比那单调的电子信息工程有趣得多?我逐渐明白,好营生的热门专业只是身体性的,即便你能从相关行当取得优厚回报,那也只能让身体过得更为舒坦,却跟精神生活毫无关联。如果你能忍受身体跟灵魂截然分开,那就可以过这样的生活……
在不同的专业领域穿梭,或许会让人更深入地体味哲学何以是一种“生活方式”。只是哲学一旦成为职业,又怎么避免那种原初理解这个世界的热望逐渐被磨灭?面对这个冲突激荡的年代,哲学如何不断给出自己独到的理解?
《法义》这部最长的柏拉图作品看似繁琐,却是柏拉图最虔敬、最具政治性和写作艺术的对话,囊括了各种人世问题和学问议题。本书的研究部分主要探讨法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及其哲学基础、法律与政制、德性教育和宗教的关联。即便是在现时代,《法义》对我们理解自由、民主、德性、人的自然本性,尤其是法律与帝国的关系,依然有非常深刻的启发。本书中关于法律与宗教的探讨,拙作《立法哲人的虔敬》有更专门的研究,有兴趣者可另行参阅。为了更好地研读这部经典,我另外选编了四部研究文集:《立法者的神学》(2013)、《立法与德性》(2019)、《柏拉图<法义>中的政治哲学》(即出)、《诗人与立法者之争》(即出)。《法义》这部鸿篇巨制仍有许多议题值得今后深入探索。
在翻译《法义》时,我以希腊原文为底本,并尽量参看各种外文译本。译事艰难,错误在所难免,还望方家批评指正!《法义》笺注翻译了英、德、法文的相关注释,其中最值得参考的是K. Schöpsdau三大卷的德文笺注,《法义》卷一的笺注主要译自此笺注本。本书笺注部分对《法义》卷一、卷十的注释较为详细,一方面是因为这两卷在《法义》中的位置举足轻重,另一方面,笔者想以此抛砖引玉,盼方家逐卷译出详尽的笺注。本书得以完成,首先应特别感谢刘小枫老师持续不断的鼓励!刘老师常说,思想要走多远是个人的事,但翻译这种基础性的工作可以做好做扎实。刘老师作为教育者和知识人的典范,一直指引并激励着我们。谨以此书敬献给他! 在伦敦大学学院期间,Chris Carey教授曾每两周跟我探讨一次《法义》,让我受益良多!我们曾逐字逐句研读这部对话的希腊原文,一年时间也没读完第一卷。Carey教授丰富的学识令人极为赞叹,在谈到某个语词或说法时,他常常当场拿出四五个相关希腊文本来对勘,对希腊哲学、文学、历史等原典烂熟于胸。
在Gregory Nagy教授邀请我访问哈佛大学期间,与他多次交流令我十分受益。Nagy教授主持的希腊研究中心有来自世界各国的古典学者,每天中午大家聚在一起会饮,这样的交流也极有收获。访学期间刚好有机会常访问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使我经常能请教《法义》最好的英译者也是著名的政治哲学家Thomas Pangle教授。非常感谢Pangle教授的悉心指教!Timothy Burns教授和Devin Stauffer教授也对我一篇有关《法义》的英文论文提出重要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致谢!包利民老师一向大力支持我的工作,他对《法义》的翻译也提出了十分宝贵的修改意见,衷心感谢他在百忙之中阅读了我的译文!包老师一直孜孜于学术,不愧为学人的楷模!在翻译法文笺注时,内子罗峰也给予了良好的协助!另外也非常感谢吴飞教授、韩震教授、张志伟教授、耿幼壮教授、谢地坤教授、李兰芬教授、张永青教授、丁耘教授的支持!谢谢程志敏兄、王博兄、何博超兄、莫斌兄、张东锋兄、韩骁兄、张清江、包大为、冯庆、罗勇、彭文曼、汤梦颖、朱明等提供的各种帮助!此外,也十分感谢父母和妹妹帮忙悉心照料孩子!
本研究的部分章节曾发表在《世界哲学》、《自然辩证法研究》、《哲学动态》、《文艺理论研究》、《浙江学刊》、《北京大学教育评论》、《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上,亦让《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过,衷心感谢各位编辑的厚爱!我已毕业的硕士王旭是本书的责编,他对我的研究和《法义》都非常熟悉,谢谢他为此付出的辛劳!
林志猛
2019年6月6日
评语一对柏拉图思想做任何一项研究,都具有相当的难度,因“李杜诗篇传万年,至今已觉不新鲜”。如今任何人研究柏拉图,需要跨越的前人太多,需要阅读的著作不胜枚举。《法义》是柏拉图研究者极为关注的作品,难度可想而知。该成果以细腻的笔法,详细勾勒并准确把握了柏拉图《法义》的基本脉络,对柏拉图《法义》研究的历史和现状也有清晰的了解。作者对于柏拉图立法思想的解读十分到位:立法是为了立德,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教人以德,即为了教化等。作品最大的亮点有二:第一,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逐字逐句诠释《法义》,这对于文本功夫有很高的要求,且是一部著作的学科史。第二,依据希腊文,重新翻译《法义》,这是一项细致艰苦的工作。在浮躁的今天,有人愿意坐冷板凳,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可赞也。
评语二 该成果以柏拉图最长的经典著作《法义》为中心,依据《法义》的希腊原文及相关的英德法语笺注,对柏拉图法哲学思想展开研究,这一选题有相当大的难度,也因此具有重要的价值。该成果基于《法义》,探讨了立法和政制的哲学基础,挖掘对法的崭新理解,并对如何贯通法治和德治提出了新的思路。该成果文献扎实且丰富。 评语三本课题所论述的柏拉图在哲学界几乎人所皆知。但对柏拉图的法哲学思想作具体的专门研究的少见,根据柏拉图《法义》古希腊文原文、并根据有代表性德、英、法译文对原文作详细笺注,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原文进行研究,这样的研究是国内绝大多数哲学研究者(包括我自己)所难以做到的。因此我首先对作者的治学态度表示高度的赞赏。他的研究方法在同行专家中可以说是一种突破。
作者在具体阐释柏拉图法哲学思想时,除导论和结语外,另设法是什么、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哲学基础、法律与政制、法与德性教育、法的宗教之维共六章。这种架构全面合理,已把柏拉图法哲学思想的整体内容都概括进去了,对每一章的阐释都相当准确,都能作到引述柏拉图本人的论述为根据,而且能从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整体背景下来阐释他的法哲学。看得出作者不仅对柏拉图的《法义》作了深入的研究,对柏拉图的整个哲学也相当熟悉,作者的哲学史根底也较好,理解和分析能力也较强,排除了以往一些研究对柏拉图的阐释的片面性。总的说来,这部书稿是一部相当成功之作。
评语四
作者基于希腊语原文对柏拉图的《法义》进行了翻译、笺注和研究,对柏拉图的相关思想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不仅如此,该成果还借鉴了德语、英语和法语各笺注本的注释,做了《法义》的笺注,广泛对照各校勘本和翻译文本进行了该书的翻译。该著作是一部十分厚重的学术成果,不仅对于柏拉图哲学研究,而且对于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史,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林志猛(1980-),福建厦门人,浙江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求是青年学者,中国比较古典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古希腊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哈佛大学希腊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在伦敦大学学院希腊语与拉丁语系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已出版专著《立法的哲学基础:柏拉图<法义>研究、翻译和笺注》(2019,三卷本,80万字)、《立法哲人的虔敬》(2015)、《柏拉图<米诺斯>译/疏》(2010),编译著《立法与德性》(2019)、《尼采论现代学者》(2019)、《古典哲学与礼法》(2018)、《立法者的神学》(2013),在A&HCI等期刊发表论文30来篇,执行主编《古典学研究辑刊》、主编“西方自然思想译丛”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柏拉图法哲学思想研究》(三卷本)、《柏拉图德性对话研究与译注》(两卷本,商务印书馆)等15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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