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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其骧 | 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

谭其骧 古典学研究 2022-09-14

编者按:本文原载《学术月刊》1959年第8期,收入谭其骧先生所著《长水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读了郭沫若等几位先生关于蔡文姬生平及其作品的讨论文章[1],使我这个一向不摸文学史的人,对这一问题也发生了兴趣,也想摸它一摸。摸的结果,深感问题委实不简单,要摸清楚颇不容易。看来已发表的各家说法都有说对的地方,由此正可见争鸣政策之正确伟大;但各家又都不免有说不通的地方,由此又可见关于这一问题争得还不够,还可以继续争下去。百家争鸣应该并不排斥外行人参加,用敢不自揣度,辄书所见,谨识就教于诸位专家和读者。

文学史专家们喜欢依据作品的风格笔调来评断其真伪,在这方面我是完全无能为力的,还是藏拙不谈的为妙。在这里我只想就当时的历史事实,作者的生平经历,和作品中所描叙的事物情景相互予以参证,从而对这整个问题中所包含着的各个问题,即作者生平的各个阶段和各篇作品的真伪,一一提出我的不成熟的看法。

谭其骧(左二)与同事研究《中国历史地图集》修订

通常论证这一类的问题总是先考定作者的生平,然后再推断作品的真伪,但要解决蔡文姬的问题,却不能如此。现在让我们先从著录在《后汉书•董祀妻传》里的作品《悲愤》二章谈起。

《后汉书•董祀妻传》书影,中华再造善本宋刻本

首先对相传为蔡文姬的作品提出怀疑的是宋人苏轼,他所怀疑的就是这两章《悲愤》诗(原文引见刘大杰先生文)。今人范文澜先生对其中五言体一章也认为很可疑(《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二编第三章),参加这次讨论的郭沫若先生和刘大杰先生都对其中骚体一章认为可能出自魏晋人拟作。综合古今人对这两章诗表示怀疑的理由,除了那些从风格笔调出发的议论而外,主要不外下列三点:

一,据《后汉书·董祀妻传》,文姬是“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五言一章中不应说是为董卓部众所驱虏。

二,文姫的父亲蔡邕是为董卓所辟举、所厚重的,在董卓控制下的中央政权里爵位很高,董卓死后,蔡邕才为王允所杀。所以“琰(文姬)之流离,必在父殁之后”,五言一章中“乃云为董卓所驱虏入胡,尤知其非真也”(苏轼语)。

三,骚体一章中有“历险阻兮之羌蛮”一句,与文姬为南匈奴所掠获这一事实不合。又有“沙漠壅兮尘冥冥,有草木兮春不荣”二语,与当时南匈奴所处地域河东平阳一带(今山西南部)地理环境不合。

其实,我们要是预先肯定了《董祀妻传》中的“胡骑”是指南匈奴统治者所率领的部众,“南匈奴”是指住在河东平阳一带的南匈奴部族,并预先否定了蔡文姬被董卓部众所驱虏的可能,那末除了上述三点值得怀疑外,至少还可以加上二点:

1.五言一章中有“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等语,也和河东的地理环境不合。

2.五言一章中有“长驱西入关”一句,骚体一章中有“身执略兮西入关”,“眷东顾兮但悲叹”二句,所咏文姬在被虏后的行程是自关东而关西,也和从陈留圉县(蔡氏原籍)或长安(蔡邕晚年任所)被虏到河东的自南而北的方向不合。

《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汉时期全图》

问题的关键是这三项预定到底是否站得住?在我看来,没有一项是站得住的。

一,为什么一定要南匈奴统治者率领的部众才能说是“胡骑”呢?据《后汉书·董卓传》,董卓的部众中正多的是羌人和胡人,所以《悲愤》五言一章也说是“卓众来东下”,“来兵皆胡羌”。难道这些胡兵就不能算是胡骑吗?

二,南匈奴自灵帝中平五年(188年)以来,已分裂为二部分,以单于于扶罗、呼厨泉、右贤王去卑为首,内徙于河东一带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另一部分仍留居在东汉初年以来匈奴南庭故地,即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套地区一带。(此点郭沫若先生已提到,兹不复详。)那末我们为什么不能设想《董祀妻传》中的“南匈奴”可能是指的留居南庭故地的一部分呢?而河套地区的地理环境,刚好是和《悲愤》二章中所描绘的塞北景象正相符合的。

三,董卓的部众并不是一支事事听命于主帅的有纪律的军队,尤其是那些羌胡部众。董卓自己就说过他所将的“羌胡敝肠狗态,臣不能禁止,辄将顺安慰”(本传中平六年上书)。那末蔡文姬为什么就不可能在董卓、蔡邕未死之前被这些部众所驱虏呢?很显然,只要当时蔡文姬不是随父住在长安城内,这种可能性完全存在。而当时的蔡文姬据各项有关事件看来,正应该是住在为董卓部众杀掠所及的原籍陈留,而不在长安(下详)。并且在关东州郡起兵讨董卓以后那样的兵荒马乱道路阻绝的情况之下,文姬在原籍被虏,她父亲远在长安,在短期内(文姬被虏后三月蔡邕即被杀,下详)也无从获得消息,当然更谈不上营救了。董卓部队中的羌胡都是关中人,那末蔡文姬在被虏后被西驱入关,入关后到过羌蛮之地,也就毫不足怪了。

既然这三项预定都是站不住的,可见《悲愤》二章中所咏叙的情事,并不和当时的历史事实不合,只是和苏轼等各位先生对历史记载的错误理解不合而已。而这些错误的理解,看来正是这几位先生对《悲愤》二章发生怀疑的思想根源。这些误解一经澄清,不妨请这几位先生回头来再把这二章诗读上两遍,恐怕就只觉得“古朴真至,尚有汉风”(明胡应斯诗薮》),不会再感觉到有什么风格笔调不类东京或不类文姬(苏轼语)之处了。因为我自己对这二章诗的认识过程就是这样的,所以敢大胆地如此说。

蔡文姬《悲愤》(部分)

载于《后汉书·列女传》,中华再造善本宋刻本

贰 

肯定了《悲愤》二章确系蔡文姬的作品,我们才有可能大致摸清楚文姬的生平,特别是从她被虏起到赎归止这一段经历。这一段经历我们再把它分成三段来讨论:

(一)她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什么胡骑虏走的?

《后汉书•董祀妻传》中有关这一段经历的记载是这么几句:

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194—195年),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

据此被虏时候是兴平中;被虏地方是母家,这“家”指的是陈留老家还是她父亲在京的寓所不明;虏走的只说是胡骑,未言所属。

关于被虏地方,只有苏轼有意认为是在长安,清人何焯已据《蔡邕传》指出“邕在长安,与从弟谷谋东奔兖州,又欲遯逃山东,时未必以家自随也”,苏氏“考之不详”(《董祀妻传•王先谦集解》引)。郭沫若先生、刘开扬先生也都认为应在陈留,本勿庸再辨。在此我不妨据《悲愤》诗再增加一条论证,那就是从五言一章中“卓众来东下”,“长驱西入关”,骚体一章中“身执略兮西入关”这几句看来,很明显,文姬是在被虏后才从关东被驱入关的。

关于被虏时候和虏走她的部队,这两点是相互牵连着的。我们若信从《董祀妻传》“兴平中”之说,那末根据《后汉纪》和同书《献帝纪》,兴平二年(195年)却好有匈奴右贤王去卑率众拒击李傕、郭氾,侍卫汉献帝东还洛阳的记载(南匈奴传系此事于建安元年,误),而文姬后来又是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就很自然会认为虏走她的是南匈奴的部队。郭沫若先生的推断正是如此。可是这一推断有两方面说不通:

一,这一年南匈奴的部队只在洛阳以西和河东一带作战,兵锋未尝东及陈留。

二,承认蔡文姬为南匈奴部队所虏获,那就无法解释《悲愤》五言体上半章中关于董卓部众的暴行的描述,因而也就无法承认这一章诗是文姬的作品,而郭先生对这一章诗却又是确信不疑的。

《中国历史地图集· 东汉-司隶校尉部、洛阳附近》

何焯和另一清人沈钦韩由于注意到了《悲愤》诗中的话,所以何焯提出了“董卓传:卓以牛辅子壻,素所亲信,使以兵屯陕。辅分遣其校尉李傕、郭氾、张济,击破河南尹朱㑺于中牟,因略陈留、颖川诸县,杀掠男女,所过无复遗类。文姬流离,当在此时。”沈钦韩提出了“其被掠在山东牧守兴兵讨卓,卓劫帝入长安,遣将徐荣、李蒙四出侵掠,文姬为羌胡所得,后乃流落至南匈奴也。”(并见《董祀妻传》集解引)的看法。按《后汉纪》系李催等略陈留、颍川诸县一事于初平三年(192年)正月,《董卓传》系徐荣等四出虏掠一事于初平元年(190年),何、沈二人所指的具体年代虽然不同,但他们否定《董祀妻传》“兴平中”三字的可靠性,推定文姬当系在初平中为董卓部队所虏获,是同样的,是正确的,并且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发现。

刘开扬先生信从了此说,并于何、沈二说中采何说而舍沈说,也完全正确;因为不仅历史记载没有提到徐荣等曾虏掠到陈留,并且蔡邕死在初平三年四月,上距李傕等东略仅三个月,距徐荣等出掠则约有二年之久,若说文姬被虏三月她父亲不知道,在当时情况下是很可能的,若说经历二年之久还会不知道,那就有点说不通了。可是刘开扬先生一方面采用了何焯说,另一方面却又不敢断定《董祀妻传》里“兴平中”这三个字是错的,只得强事调和,理解为文姬自初平三年为李傕等部下的羌胡从陈留虏到关中后,至兴平二年,由于南匈奴右贤王去卑与李傕等作战获得胜利,便又转而落于右贤王之手。这样解释也有两方面说不通:

一,据《献帝纪》和《董卓传》,兴平二年李傕起初允许汉献帝东还,车驾已发,行至中途,傕等又反悔,发兵来追,才发生和有右贤王去卑部队参加在内的侍卫献帝部队之间的曹阳(今灵宝县东)战役。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傕部众决没有不把先前虏获的妇女安顿在关中根据地而带在军中之理,那末蔡文姬当然也就不会在这次战役中没入南匈奴。刘开扬先生大概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文章中加注说:“没入的地方当然不一定在战地。”意谓南匈奴在此次战役中取得胜利后,李傕等部众先前的虏获品,不论在何地,都有转而没入南匈奴的可能。但按诸史实,这是不可能的。《献帝纪》和《董卓传》下文都明说这支混合侍卫部队在曹阳战胜后继续东进,李傕等复来追战,结果“王师”又大败,一直逃到陕县仅得“结营自守”。很明显,曹阳之役并不是一次有多大影响的战事,远在关中的蔡文姬怎能因而没入当时转战在洛阳以西和河东一带的右贤王部队呢?

二,蔡文姬要是果真曾经两次被虏,两章《悲愤》诗中不应都只提到第一次,对第二次绝无一字涉及。

实际上《董祀妻传》里“兴平中”三字该是范晔自作聪明搞错的,完全信不得。按《董祀妻传》中所载各节,大多数都见于《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御览》等书所引的《蔡琰别传》各条,文字亦基本上相同,只有少数几个字出入,可见别传当即《董祀妻传》所本,范晔只稍稍做了些删节润饰工作。但历史记载一经不明事实真象的人删润,往往会出差错,关于蔡文姬的被虏就是如此。别传原文只说文姬在“汉末大乱”时“为胡骑所获”(《类聚》卷44,《御览》卷581引),《董祀妻传》才改为“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别传本没有错。范晔大约嫌“汉末”二字太笼统,而在他的心目中,正好和参加这次讨论的好几位先生一样,也认为这些胡骑应该就是兴平二年在右贤王率领下渡河作战的南匈奴部队,遂迳自依据他自己的误解指实为“兴平中”。后人不察,竟把这三个字当作原始资料看待,不敢置疑,那就大大上了他的当了。

总结上述,关于蔡文姬的被虏,我的看法是:她是在初平三年(192年)春在原籍陈留圉县被董卓部将李傕等部众中的胡骑所虏获的,这次被虏后,并无到兴平中又被南匈奴右贤王部众虏获之事。

左图为《蔡文姬》首演说明书

右图为1959年5月,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的话剧《蔡文姬》剧照

(二)她是怎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没于那一部分南匈奴?那一个左贤王?

先从下面二点谈起。上文已经提到过,据《后汉书•南匈奴传》,当时南匈奴分为内徙河东平阳一带和留居南庭故地二部分,从《悲愤》二章所咏胡中风物看来,文姬应没在留居南庭故地的那一部分南匈奴,这左贤王当然也是南庭方面的左贤王。所以只要我们肯定《悲愤》诗是蔡文姬的作品,(不论是二章也好,其中五言一章也好),这一点似乎是不成其为问题的。可是事实上不然。参加这次讨论的各位先生一方面没有一个人认为《悲愤》二章全是伪作,一方面却偏偏除郭沫若先生一人而外,又都认为蔡文姬是没于南迁河东的匈奴的,那个“左贤王”就是《董卓传》和《南匈奴传》里的右贤王去卑。

为什么这几位先生会容忍这样矛盾的解释呢?据我推测,怕主要是由于当时留在南庭故地的那部分匈奴全不见于历史记载,相反南迁河东的那部分却由于参与了汉朝的内战,记载较多,为读史者所熟悉,而这些记载又刚巧和蔡文姬的生平有些地方可以牵附得上,这样就不仅使人们容易作出蔡文姬没于河东匈奴右贤王去卑的推想,并且越想越象是事实,终于只好把《悲愤》诗中的描叙姑置不论,甚或反而怀疑起《悲愤》中的某一章来了。可是留居南庭故地的一部分匈奴事实上是存在的,我们不能因为它的活动不见于当时记载而忘记了它,不考虑到蔡文姬有没入这一部分匈奴的可能,何况放在我们眼前的还有《悲愤》诗那样最可信的资料足为论据?反之,尽管河东匈奴的活动和蔡文姬的生平初看似乎可以联系得起来,但一经追究,便不难发现其实不相干;也就是说,在实际上这二者之间是联系不起来的,只是在我们自己思想上发生了牵混与附会而已。何以见得?试分三点予以阐释:

一,《董祀妻传》说文姬于“兴平中”为胡骑所获,而兴平二年河东匈奴的部众曾渡河作战于河南。此点业经上文考定,“兴平中”三字根本是错的,兴平二年的战事也无从使文姬没入河东匈奴。

二,《蓳祀妻传》说文姬为胡骑所获后,“没于南匈奴左贤王”,而兴平建安之际(195—196年)率领河东匈奴参加汉朝内战的正好是右(《后汉纪》、《董卓传》、《南匈奴传》并作右,《献帝纪》误作左)贤王去卑,“左”、“右”二字字形相近,因而就认为《董祀妻传》中的左字是右字之误,“左贤王”其人就是那个率众渡河作战的右贤王去卑。今按各本《艺文类聚》和《太平御览》引《蔡琰别传》都作文姬没胡后“在左贤王部伍中”,可见原始资料中这个左字确是左字,不容我们把来轻易改作右字。何况不论是左也好,右也好,诚如郭沫若先生所指出的,中平后南匈奴既已分裂为二,各立单于,那末自单于以下的各级爵位,留北那一部分匈奴中当然照样都可以有,怎么可以认为凡是右贤王便是去卑,凡是左贤王便是那位刘渊的父亲刘豹(见《晋书•刘元海载记》)呢?

三,蔡文姬是由曹操遣使向匈奴赎归的,而河东匈奴自建安七年(202年)降曹(见《三国志•张既传》)后,十一年(206年),叛曹的并州剌史高幹战败自诣匈奴求救而不得(见《袁绍传》),二十一年(216年),“单于来朝,曹操因留于邺,而遣去卑归监其国焉”《南匈奴传》),这些关于曹操政权和河东匈奴之间的关系的记载,似乎又可以作为曹操自河东匈奴赎还蔡文姬的佐证。实际上这是毫不相干的。蔡文姬尽管在留居故地的那部分匈奴中,只要曹操政权有可能和这部分匈奴接触,有路可通,还是可以遣使赎归的。并且自建安七年以后,曹操既已力足以降服河东匈奴,蔡文姬若果真没在其中,怕就无需乎用敌国之礼,“遣使以金璧赎之”了。

《文姬归汉图》(1962年)

范曾画,郭沫若题诗,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总之,关于蔡文姬没于那一部分南匈奴这一问题,我完全同意郭沫若先生在三谈、四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二文中再三提出的认为应属于留居南庭故地那一边的意见的。不过写到这里,有必要指出一点,那就是在“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文讲到关于蔡文姬的生平一段中,郭先生和别人一样,也认为文姬是在兴平二年为右贤王去卑所虏获的,此后发表的再谈、三谈、四谈三篇文章里,都还没有声明过应予更正。我想右贤王去卑明明是属于河东这一边的,怕不可能把他搬到南庭故地那一边去吧?

解决了蔡文姬是没于那一部分南匈奴那一个左贤王的问题,现在让我们再来探索一下她从“为胡骑所获”到“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过程。

《三国志•贾翊传》讲到李傕、郭汜等在长安城中相斗(事在兴平二年夏)时,注引《献帝纪》曰:

傕时召羌胡数千人先以御物缯彩与之,又许以宫人妇女,欲令攻郭汜。羌胡数来窥省门,曰,天子在中邪?李将军许我宫人美女,今皆安在?帝患之,使翊为之方计。翊乃密呼羌胡大帅饮食之,许以封爵重宝。于是皆引去,傕由此衰弱。

这一段记载很有意思。

(一)它告诉了我们当时这些参与汉朝内战的羌胡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原来他们并没有被正式编制在凉州兵的部队之中,他们仍然保留着原来的部落组织,有他们自己的“大帅”,他们不过是在凉州将领有时许以某种利益的条件之下,为凉州军或其中某一将领所用,暂时构成一种隶属关系而已。所以一旦另有他人款其大帅以饮食,许以封爵重宝,马上就可以脱离原来的统帅,引而他去。

(二)根据上述情况,又使我们联想到,在他们跟留居边疆根据地的他们的同族之间,估计还会保持着一定的联系,甚至是从属关系。这两点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蔡文姬的被虏情况和推断她的没胡经过具有很大的作用。由于前者,我们就不难设想,当蔡文姬在陈留被胡骑虏获时,不仅在长安的最髙统帅董卓不会知道,就连当时在关东的将领李傕等人,也不大可能会知道。因为羌胡部队是有权自由处理他们自己的虏获品的,所以作为虏获品之一的蔡文姬,在被虏后就被驱送入关而绝不为这支羌胡部队以外的任何人所知悉,这是完全可能的。由于后者,我们不妨大胆地作出这样一种推断:蔡文姬在被暂时隶属于凉州军的羌胡部队中的一支胡骑所虏获并驱送入关后,接着就被驱而北,送向他们的老根据地南庭一带,作为向他们的首领左贤王献纳的一件礼物。

《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图》(局部)

明摹宋本,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悲愤》诗虽然并没有明白提到这一段经历,但可以从侧面证实我们这一推断:

1.二诗都于叙述被虏和在途情况后,紧接着就叙述在胡中的情况,可见她在被驱入关后并未在中途作过较长时间的停留即行被送入胡。刘开扬先生认为她在初平三年春被虏,经过了差不多整整四年到兴平二年冬才入胡,这是讲不通的。

2.骚体一章中在“身执略兮入西关”句下接着就是“历险阻兮之羌蛮”一句,可见蔡文姬在入关后马上就北行进入了羌蛮区域。这一区域当指今陕北高原。据《后汉书•本纪》和《西羌传》等记载,东汉时在陕北高原南部的冯翊郡境内有烧当等羌,中部和北部的上郡境内有沈氐等羌。自顺帝永和五年(140年)以后,上郡即以避“羌宼”而内徙冯翊之夏阳,到了灵帝中平(184—189年)以后,原来的上郡全境已不再列在东汉王朝版图之内;所以蔡文姬把这一区域迳自目为“羌蛮”是很洽当的。郭沫若先生竟把这“羌蛮”二字作为对这一章诗表示怀疑的理由之一,怕是由于不了解当时各民族的地区分布情况之故。陕北高原地形多深沟高岸,这也和诗中“回路险且阻,还顾邈冥冥”,“历险阻兮之羌蛮,山谷眇兮路漫漫”等句所咏取的景状正相符合。

3.穿过陕北高原再向北走,即到达今伊克昭盟东部的准格尔旗境,自东汉初光武建武末年(一世纪中叶)以来南匈奴单于庭所在的西河郡美稷县故城,正在这里。伊克昭盟全境在东汉中叶以前本设有隶属于西河和朔方二郡的十多个县,但到蔡文姬被虏北来时,汉民早已因乱被迫南迁,郡县或徙或废,全境都成了以匈奴为主的羌胡世界。《悲愤》诗在咏罢途中的颠沛与受辱后即继以“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离兮状窈停”等语,正是此种景况的写照。据《南匈奴传》云,匈奴大臣中以左贤王为最贵,“即是单于储副”;又云,南庭以中平五年立须卜骨都侯为单于,一年而死,遂虚其位,“以老王行国事”,这一老王应该就是《董祀妻传》里的“南匈奴左贤王”。左贤王自中平之末以来既已成为南庭的最高统治者,他的庭帐自应就在南庭所在的美稷。所以蔡文姬的被虏行程,以陈留圉县始,即当以到达美稷而吿终,共计全程约合汉里三千里正[2]。五言体《悲愤》诗中有“悠悠三千里”—句,指归汉时途程,归时取道当与去时相同,然则三千里云云,并不是诗人极言其远的夸辞,倒确是记实之言。

《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汉-并州刺史郡》

4.两章《悲愤》寺中都绝对看不出有一点点曾经两次被虏的迹象,这很可以有力地证实被虏后即被和平献纳于匈奴左贤王的推定。

(三)她在胡中耽了多少年?归汉时在那一年?

这一段经历用不着多讨论。在胡中的年数,《董祀妻传》作十二年,与丁廙《蔡伯喈女赋》所云“我羁虏其如昨,经春秋之十二”相合。《御览》引《蔡琰别传》作“在胡中十三年”(卷488),“三”字当系传钞传刻之误。《别传》为《董祀妻传》所本,《董祀妻传》作十二,是《别传》原本亦当作十二。归汉之年牵涉到初平三年还是兴平二年被虏的问题,牵涉到一次被虏还是两次被虏问题,本来比较不容易解决,现在根据上文考订,我们既已确定她是初平三年一次被虏后即被遣送入胡的,那就不消思索即可得出答案了:自初平三年(192年)往下推十二年,她应该在建安八年(203年)归汉。

关于蔡文姬的生平,除从被虏到赎归这一段经历而外,这次讨论也谈到了她的生年和初嫁河东卫仲道之年。对于这两点,我完全同意刘开扬先生生于熹平三年(174年)、初嫁于中平六年(189年)的推断。她在初嫁时据丁廙《蔡伯喈女賦》既为十六岁,则初平三年被虏时应为十九岁,建安八年归汉时应为三十岁。

在此我还想补充谈到一点,即卫仲道其人,很可能就是卫觊之弟。据《三国志•卫觊传》,“觊字伯儒,河东安邑人也”,东汉三国时人皆以一字命名,仲道二字显然是字而非名,仲道岂不正该是伯儒的弟弟么!由此我又联想到蔡文姬的赎还,也有可能和卫觊有关。卫觊以袁曹对峙官渡时奉曹操命取道关中出使益州刘璋,行至长安,以道路不通,遂留镇关中。关中北接羌胡,卫觊也许就在此时得知了他的弟妇没于匈奴的消息。后来又由他吿诉了曹操,甚或提出了赎还的请求,刚好曹操与蔡伯喈本有“管鲍之好”,因而就出现了“文姬归汉”这件千古盛事。

《文姬归汉图》,(明)仇英绘

据《卫觊传》及注引《魏书》,看来河东卫氏在汉末是一门有学术传统的世代仕宦之家,所以卫觊能在“台阁旧事散乱”之后“以古义多所正定”,“魏国既建”,又“与王粲并典制度”,汉魏禅让诸诏册,并出其手,入魏受诏典著作,多所撰述。由此我又联想到蔡文姬从初嫁到“夫亡,无子,归宁于家”这一段经历可能是这样的:当蔡邕亡命江海归来为董卓所辟用时,卫觊兄弟们的父亲大致也在京中做官,所以蔡文姬初嫁的地点应该就在洛阳,不会在河东,也不会在陈留。婚后不久蔡邕随汉献帝西迁长安,这时卫仲道还没有死,文姬跟着夫家仍留在洛阳。到卫仲道亡故时,洛阳长安间道路已为战乱所隔绝,文姬才回到陈留圉县老家去住。

蔡琰书《我生帖》拓本

最后还得谈一谈我对于这次争论的焦点——《胡笳十八拍》是否出自蔡文姬手笔这一问題的看法。

关于这一问题,肯定者郭沫若先生的基本论据是:《胡笳十八拍》是一篇“深切动人”“感情真挚”的“好诗”,“是假造不出来的”,“非亲身经历者不能道”。否定派刘大杰先生等提出了许多反证,但郭先生认为这些反证都不能成立,“至少还不能说服我”。

我认为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似乎不必多费笔墨去引证前人的说法。因为前代的名家尽管文采有佘,科学头脑往往不足,他们说是的,未必即是,他们说非的,未必即非。就如苏东坡吧,他否定《悲愤》诗,郭先生已指出其论据很可笑,他肯定《胡笳十八拍》,难道就一定可信吗?也不必纠缠在风格体裁方面的争辩。因为尽管风格体裁的时代性在事实上是存在的,但比较难以捉摸,所以否定者说这种风格体裁在这一时代不可得见,肯定者就可以说某几篇作品的风格体裁不是与此相近吗,或难道不许诗人有特创的风格吗?这样争辩下去怕很难得出结论。要解决问题,还是得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看看作品的内容究竟是否符合于被指为作者的蔡文姬的亲身经历。

《乐府诗集·胡笳十八拍》书影,旧题(后汉)蔡琰撰

(宋)郭茂倩辑,中华再造善本宋刻本

李鼎文先生指出:

它(胡笳十八拍)的作者对南匈奴和东汉王朝的关系并不清楚。第十拍中云:“城头烽火不曾灭,疆场征战何时歇?杀气朝朝冲塞门,胡风夜夜吹边月。”第十二拍中云:“东风应律兮暧气多,汉家天子兮布阳和。羌胡踏舞兮共讴歌,两国交欢兮罢兵戈。忽逢汉使兮称近诏,遣千金兮赎妾身。”从这些话看来,好象当时匈奴真是东汉帝国的劲敌,和东汉兵连祸结,战争不休,后来由于东汉皇帝主动罢兵,两国交欢,这才有条件把她赎回。其实历史事实并不是这样。

《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图》(局部)

明摹宋本,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王达津先生也提到了这一点。这是一个很坚强的论据,可以确证诗中所描述的情况与蔡文姬在胡中的经历完全不符。尽管李、王二位都把蔡文姬所在的匈奴解释为河东匈奴是错误的,那并不对论证《胡笳十八拍》出自后人拟作有何妨碍,因为当时南庭故地匈奴在这一点上是和河东匈奴一样的,胡汉之间并无兵连祸结,战条不休的情况。

郭沫若先生在“四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中对于这一点的答辩是:

当时“胡汉已有共同的敌人出现,那就是新起的鲜卑和其支族乌桓。它们在东汉末年差不多年年都在犯边。因此,‘城头烽火’那几句也依然是实况。而所谓‘两国交欢兮罢兵戈’,却应该指的是魏武帝平定三郡乌桓了”。

这是讲不通的。事实上当时的乌桓活动范围限于上谷、代郡以东,距离南庭匈奴所居的河套地区尚远。鲜卑正当檀石槐已死,轲比能未兴,酋帅“争国”,“众遂离散”的中衰时期,即令对邻近部族有所寇钞,很难设想竟会逼得使南匈奴城头烽火为之不灭,疆场征战为之不歇。“两国交欢兮罢兵戎”的“两国”,据文义明明指的是蔡文姬的居留所在国“胡”和她的袓国“汉”,怎么可能扯到乌桓身上呢?曹操平定远在辽水东西的三郡乌丸,又和“忽逢汉使兮称近诏,遣千金兮赎妾身”怎么连得起来呢?再者,据上文考定,蔡文姬当以建安八年(203年)归汉,而曹操平定三郡乌桓则在建安十二年(207年),在时间上也不对头。

我们知道,东汉末年的战乱主要是内乱而不是外患,当时的南匈奴不过是有一部分人参与了军阀们所主持的某些战役而已,象刘商在《胡笳曲序》中所说的“胡虏犯中原”,他所拟作的十八拍第一拍中所云“四夷不宾”、“征战频'“一朝虏骑入中国,苍黄处处逢胡人”那样的局面是不存在的。而托名为蔡琰作的《胡笳十八拍》的作者的理解却刚好和刘商一模一样,他也在第一拍中说什么“烟尘蔽野兮胡虏盛,志意乖兮节义亏”。反之,见于《悲愤》二章蔡文姬所亲身经历的董卓部众东下,被驱入关,经历羌蛮等情景,在此诗中却只字不见。由此可见,作者不仅对蔡文姬没胡时期的胡汉关系不清楚,对蔡文姬是在怎样的情况之下没胡的也并不清楚。这位作者难道还有可能是蔡文姬自己吗?

《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图》(局部),右为(唐)刘商诗

明摹宋本,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刘大杰先生所指出的,认为地理环境不合的“夜闻陇水兮声呜咽,朝见长城兮路杳漫”,“塞上黄蒿兮枝枯叶干”三句,长城和塞上对南庭匈奴倒是用得上的,但不论是河东也好,南庭也好,和陇水都相去甚远,绝不相干。有亲身经历的蔡文姬,无论如何不会乱用名词一至于此。李鼎文、王达津二位先生认为这句诗显系袭自北朝的《陇头歌辞》“陇头流水,鸣声呜咽”是正确的。实际由于这位作者没有到过北边,对于塞上风光毫无感性知识,所以诗中状物写景,尽都是套用前人诗文中的一些泛辞成语,谈不上反映了什么真实生活经验,这些都已由李、王二位指出了。

此外我觉得比较一下《悲愤》二章和“蔡”刘二篇《胡笳十八拍》中所用的辞汇也很有意思。为什么“胡虏”、“戎羯”、“戎虏”、“汉国”、“汉家”、“胡儿”等字眼绝不见于《悲愤》二章,而两篇《胡笳》诗中偏偏都经常使用呢?当然我们可以说刘作是刻意模拟“蔡作”的,但如“蔡作”果然和《悲愤》同出于一人之手,为什么五言和骚体二章《悲愤》用辞略同,而《胡笳》用辞会绝不相同呢?

总上所述,所以我认为,郭先生的结论显然是不能使人同意的。我们的结论,只能是:《胡笳十八拍》是一篇能够相当深切体会蔡文姬心情的、感情炽烈而逼真的动人的好诗,但它是出于去蔡文姬时代已远(很可能是唐代),不了解蔡文姬的时代背景及其经历的一位作者之手的一篇拟作。

1959.7.3.


注  释



[1]《光明日报》1959年1月25日郭沫若《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3月20日郭沫若《再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6月7日刘大杰《关于蔡琰的胡笳十八拍》,6月8日郭沫若《三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刘开扬《关于蔡文姬及其作品》,6月14日李鼎文《胡笳十八拍是蔡文姬作的吗?》,王达津、《胡笳十八拍非蔡琰作补证》,6月21日郭沫若《四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

[2] 据《续汉书•郡国志》,陈留郡治陈留(今陈留),在洛阳东五百三十里;弘农郡治弘农(今灵宝),在洛阳西南四百五十里。依此推算,自陈留圉县(故城今杞县南五十里)西行入关至华阴,记程约千三百里,自此折而北行至美稷,约千七百里。





作者简介

 

谭其骧(1911-1992)字季龙,笔名禾子、谭禾子。浙江嘉兴人。我国著名历史学家、历史地理学家。1930年毕业于暨南大学历史系。1932年起任北平图书馆馆员。1934年与顾颉刚发起成立禹贡学会并任理事。同年发起成立中国地理学会,历任理事、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940年至1950年在浙江大学史地系任副教授、教授。1950年起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还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等职。主要著作有:《长水集》、《长水集续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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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炅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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