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猛 | 柏拉图智慧论中的辩证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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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感谢《中山大学学报》编辑部和林志猛教授授权“古典学研究”公号网络转发推送。柏拉图区分了城邦和个人的四重德性:智慧(σοφία)、勇敢、节制和正义。“智慧”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话题,但在柏拉图诸对话中,智慧作为德性具有诸多不同形式:“认识你自己”的个人智慧;政治实践的智慧;理论的智慧;技艺性智慧;属人和属神的智慧;给出忠告的智慧;统领其他德性的智慧。[1]
▲柏拉图肖像
柏拉图的辩证术(διαλεκτική,又译辩证法)字面含义为交谈的技艺,采用辩驳(ἔλεγχος)方法探讨个别与一般、多与一、知识与无知等关系。有学者认为柏拉图的辩证术主要通过反复检审以探求德性的真理。[2]但也有学者表示,辩证术包含反驳、寻求真理和劝说三个方面,其辩驳功能在于对对话者的反复盘诘,认识功能是通过追问“…是什么”探求德性等定义,劝谕功能在于引向苏格拉底的道德立场。
这种苏格拉底式的探究方法预设,人都有欲求善(幸福)的自然本性;辩证术的主要目的是经由自我认识提升德性,而自我认识需要困惑(ἀπορία)经验、理智诚实和羞耻感。[3]柏拉图这三部对话都展现了智慧的辩证特性:智慧与无知、困惑相互激荡;智慧关涉普通技艺和最高技艺,与实践经验、德性知识有关,会激发人的羞耻感;智慧与爱欲的高低秩序也存在辩证关系。
智慧与无知
《苏格拉底的申辩》明确指出,苏格拉底受指控的两项罪名是败坏青年和渎神。在为自己申辩时,苏格拉底曾提到自己被当作“智慧的人”,能思考天地万物,像智术师那样把弱的论点变强,并教给他人。苏格拉底声称自己受诬蔑是由于某种“属人的智慧”(ἀνθρωπίνη σοφία)。[4]
换言之,苏格拉底被当成了自然哲人或智术师那种类型的人。自然哲人热衷于探究世界的本原,考察水、火、土、气诸元素,而不关注人世的生活,其自然哲学难免与政治、宗教产生冲突。智术师善于诡辩,自称能传授德性,教人成为好公民和好人。
实际上,智术师将歪理说成正理,[5]到处教富家子弟修辞术,以在法庭或政治生活中使用。自然哲人和智术师都善于推理和思辨,但其逻各斯并不一定导向真正的“智慧”。苏格拉底“属人的智慧”里显然也具有“逻各斯”和“知识”,[6]但他的这种智慧又有何独特之处?
苏格拉底谈到他被视为有智慧的起因:他的友人凯瑞丰去求问德尔斐神谕,有谁比苏格拉底更智慧,祭司的回答是没有人更智慧。但苏格拉底自认为在大小事情上都不智慧,为此他走上了求证神谕真假的道路。苏格拉底去寻找各色以智慧著称的人,如果能展示此人比他更智慧,就可证实神谕有误。他考察的第一类人是个政治家,尽管多数人认为此人极有智慧,他也自以为有智慧,但实则并非如此。苏格拉底由此得出自知无知的说法:
我倒是的确比这个人智慧,因为我俩很可能压根不知道美(καλόν)和善(κἀγαθόν)的东西,但他却认为知道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的,而我嘛,既然的确无知,也就绝不认为自己知道。所以,我似乎在这方面比此人更智慧一点点:我绝不认为自己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苏格拉底的申辩》,21d)
意识到这种无知会让哲人的思想有所节制,但这并未使苏格拉底转向神圣智慧或神启:德尔菲的神谕并非自明,他要进行哲学式求证甚至证伪,而拒绝毫无保留地信靠。人不具有像神那样完满的知识,辩证术的探究看起来是人寻求真理的最好方式。
▲德尔菲女祭司
对于哲人而言,最为紧迫和不容悬置的问题是,人应该如何生活。苏格拉底以从事哲学探究的生活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他身为哲人“明白我们对于一些最重要的事情是无知的。这一无知以及无知的显见事实证明了,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恰恰是对关于最重要的事情的知识的探寻。哲学因此显然是正确的生活方式”。[7]
苏格拉底的无知并非纯粹的盲目无知,而是对美、善、最好的政制和礼法、灵魂、诸神、宇宙这类最重要的事物的无知。这种无知与智慧(知识)存在辩证关系,正是这类最高贵的无知促使人不断求知,追寻真智慧。哲学探究的是关于最重要事物或宇宙大全的知识,因为这涉及人应该如何生活的问题。[8]但要确立正确的生活方式,端赖于对人的自然本性的理解。而要弄清人的自然本性,又得掌握宇宙大全的本质。这一逻辑推到底就是: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形而上学,就不可能“在形而上学层面建立正确的生活”。
“完整的形而上学”显然难以确立,因此正确的生活就疑问重重了。“但正是所有解决途径的不确定性,正是对于最重要的事情的无知,使得对知识的探寻成为最重要的事情。”[9]苏格拉底并未像诗人那样依附于神启作诗(《苏格拉底的申辩》22c),因为神启建立在个人经验和体验上,基于断言式的知识和宣称,这在哲人看来并不牢靠。哲人献身于整全知识的追寻,献身于美好生活方式的探问,这种追寻和探问本身乃是美好和正确的。
柏拉图也提出,人对每一存在者的认识依据其名称、定义、影像,以及基于这些的知识或意见,但这一切都具有含混性和不确定性(《书简七》342b-343c)。仅凭这些概念,并不能充分认识存在者本身,无法获得对可知的真正存在的完美洞见。[10]这也是“知识”本身的限度,“无知”意味着人对存在者本身或其理念还难以完全领会。这便是苏格拉底为何同时有知和无知的缘由之一,知与无知的辩证关系也推动着苏格拉底不断探索宇宙和人世的堂奥。
苏格拉底这种关于无知的知识或智慧,认识到的正是整全和最重要的事物难以掌握的性质。对于宇宙大全,人凭靠自己的智慧无法获得完整的认知,这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处境。这一处境并未使苏格拉底转向不可明证的神启,而是让他从永恒的理念来看待人。[11]人的智慧渺小且不完善,恰恰会激励人去求索整全的知识,并渴望探究最重要的事物。人类生活要获得幸福,离不开有关生活目的的知识:如何生活才是正确和好的。显然,这类知识涉及人的灵魂秩序及其完满。因此,苏格拉底爱智慧的哲学活动不只是省察他人的行为,也省察自己和他人的灵魂。[12]苏格拉底规劝人们,不要只关心钱财、名望和荣誉,更要关心明智、真理及如何让自己的灵魂变得最好。因为,财富并不带来德性,而德性带来财富和公私生活中的各种善(《苏格拉底的申辩》29e-30b)。
苏格拉底将自己比作牛虻,用来叮咬城邦并激发每个人朝向德性(《苏格拉底的申辩》30e)。他对属人的智慧看起来就不再是消极和否定的,其规劝人向善的爱智(哲学)活动显得更为积极。哲人对各种俗世的智慧进行检审是因为,这些表面的智慧(政治智慧、诗性智慧、技艺性智慧)其实只是意见,并非最高的真理。哲人必须促使人们扭转目光,转向更高的知识。在这个检审的过程中,哲学与政治、诗歌、宗教会有所冲突。而哲人规劝人们关切灵魂之善,唤起年轻人的灵魂对正义、智慧等德性的热望,并尽力提升政治共同体走向完善,由此弥合了其检审活动带来的裂痕。
智慧与技艺
智慧与自知无知相关,这种无知激励人去追求更高的知识。在走向对最高存在的认知过程中,柏拉图也常常引入技艺(τέχνη)来探讨智慧。技艺存在高低不同的层面,有普通类型的技艺(如烹调术),也有最高类型的技艺(如统治术、立法术),后者与智慧尤为相关。柏拉图《忒阿格斯》(Theages)这部专门讨论智慧的对话,便阐述了技艺与智慧的辩证关系。[16]苏格拉底一开始就提出对话的两大主题:忒阿格斯希望变得有智慧,并相信有个人能让他变得有智慧。苏格拉底问他,智慧的人是有知识的人还是没知识的人。
忒阿格斯承认,智慧者是有知识的人。但这种“知识”又是什么意义上的知识?苏格拉底先是提到一些初级知识,如文法、弹琴、摔跤和其他竞技术方面的知识(《忒阿格斯》122e)。传统的看法是,一个人要变得智慧,需要有这类常规的教育。但显然,仅仅获得这类知识还算不上智慧。[17]
在这个航船喻中,船员犹如城邦中的民众,他们从未学习过统治术,完全不晓得如何统领城邦(驾驭航船),只关心如何满足自己的身体需求和欲望,而不在乎整个城邦(航船)的安危和共同利益。要是城邦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风浪),他们根本无法应对。如果统治者没有掌握政治的技艺,用智慧处理好整个政治共同体的利益,而只着眼于自身的利益和权力,那么,城邦这艘航船就失去了正确的方向,终将遭受覆灭的命运。
实际上,忒阿格斯的智慧观和技艺观源自智术师。僭主要变得智慧,本应跟在僭政术上有智慧的人学习(《忒阿格斯》125c-d)。但这类人难以找到。苏格拉底由此得出,他和忒阿格斯谈到的这类智慧并不像其他技艺,或压根就不是技艺。如果智术师宣称可教的是这类智慧,其价值就十分可疑。智术师善于颠倒是非黑白,倒转正义与不义、合法与非法,其表面的智慧实为诡辩。
所谓的僭政术并非政治的技艺,而是对引诱术的掌控。僭主的实践不是政治智慧的实践,而是爱欲的化身。在苏格拉底看来,僭政的欲望完全不具有自我认识,没有涉及至善和“人应当如何生活”的问题。[23]人要能统治自身,使自己的灵魂臻至完美,必然要思索这些问题。虽然智术师号称自己精通劝说的技艺(修辞术)和政治术,但其技艺最终只是为了满足私人的欲望,苏格拉底通过辩证术揭露其技艺的内在悖论而质疑了这些欲望,并让我们看清智慧与诡辩的区别。僭主臭名昭著,苏格拉底的辩证术揭露了忒阿格斯对僭政的内在渴望,也会使他产生羞耻,[24]从而追求真正的智慧。
▲柏拉图《理想国》艾伦·布鲁姆英译本书影
在《忒阿格斯》中,技艺的类比形成了一种困惑状态:智慧一开始被视为技艺,随后又证明不像技艺。这种辩证的检审是为了让忒阿格斯发现,智慧并非工具性的技艺,而是运用于自身和认识自己的目的本身。但人性和好生活的复杂与幽深,使得这种运用和理解显得问题重重,而不断将人带入困惑和无知的状态。[25]这就是属人的智慧的本质,它不是已完成的和确定性的回答,而是孜孜不倦的反省和检审。对智慧的这种辩证式考察,可让人看到自己原有观点的局限性,从而不断自我改进和提升,朝向更深层次的道德探究。[26]
苏格拉底对忒阿格斯的检审表明,他追求的智慧低于其他技艺。而在柏拉图别的对话中,德性并不归为普通技艺,因为它们是更高的秩序,不同于习传的技艺。[27]普通技艺主要作为谋生的手段,关乎私人利益,渴望有所回报,它不足以认识人类道德、政治生活和爱欲的复杂性。柏拉图以技艺探讨德性问题,也运用了辩证术中的劝谕功能。一般看法是,事情做得好需要技艺或专长,德性若等同于在政治和社会领域做得好,德性就是一种专长。[28]
苏格拉底借助这种普遍看法,将德性进一步提升到最高知识的层面,劝谕人朝向最高善。德性涉及人的灵魂结构及其自然本性,德性知识乃是非技艺的知识。它是人获得幸福的根源,促使人渴望了解人世堂奥和宇宙大全。这类非技艺的德性知识是言辞与行动的和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用于寻找智慧并激励他人寻找和热爱智慧。[29]苏格拉底辩证术的探究活动其实是一种自我教育,引导人更为独立和深入地思索各种成问题的流俗观念和先见,最终在没有德性专家和道德权威的情况下让自己的灵魂转向善。
爱智慧与辩证术
我总是说我凑巧几乎什么都不懂,除了这门小小的学问:爱欲术(ἐρωτικῶν)。当然,在这门学问上,我认为自己比过去和现在的任何人都高明。(《忒阿格斯》128b)
一旦转向美的沧海,领略过美的奇观,他就会再对智慧的不可限量的热爱中孕育出许多美好的言辞、大器的思想,使得自身不断坚实、圆满,直到可以瞥见一种知识——那种美的知识。(210b-e)
在《会饮》中,苏格拉底提升了对爱欲的一般理解,指出爱欲就是欲求自己永远拥有善(206a)。爱欲并非爱属己之物(如喜剧诗人阿里斯托芬),也非只是爱美(如悲剧诗人阿伽通)。美仅仅是过渡到善的阶段。阿伽通赞颂爱欲是智慧和最高的德性,爱欲生育了智慧。但在苏格拉底看来,爱若斯(爱欲)即使作为哲人,也不拥有智慧,只是爱智慧。
▲安瑟尔姆·费尔巴哈《会饮》
论证说人们从某种身体与灵魂的统一的个体,转向支配着人的生活方式、实践和法律,并从那里转向知识的各个分支。[37]
生活方式和礼法中的美或高贵,会吸引像忒阿格斯这类有政治血气的人,使其产生浓厚的兴趣,因为它们对政治共同体有支配作用。苏格拉底的爱欲术能呈现完美的城邦、政制和礼法,无疑能吸引人去观看其中的“美”妙之处。借此,人们可进一步观看正义的“理念”。因为,完美的城邦要奠基在正义的理念上。爱欲术使人从特殊转向一般,从变化转向永恒,并从可见之物转向可思之物。在这种辩证转化的过程中,美作为诸理念的理念,也过渡到善作为诸理念的理念。[38]对身体和灵魂的爱欲,进而转变为对理智或智慧的爱欲。爱欲术带来的转向和上升,最终将让人看到最美和至善之物,并走向哲学这一最好的生活方式。
结 语
柏拉图将智慧与对最重要事务的无知关联起来,这既体现了哲人思想的节制,又彰显了哲人对最深层智慧的热爱。智慧与技艺的联系则表明,哲学对政治术、立法术这类至高技艺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哲学作为对整体的构建和德性知识的深度思索,乃是其他技艺走向完善的根基。柏拉图既区分了四重德性,又有言“德性即知识”。 从《理想国》《卡尔米德》《拉克斯》分别讨论正义、节制和勇敢的对话可看到,柏拉图还涉及德性的多与一的辩证议题。所谓德性即知识,意味着哲学意义上的正义、节制和勇敢虽名称不同,最终却统一于最高类型的知识或智慧。[41]这种智慧促使人走向灵魂的完满,并力图粘合不同类人的德性。哲学这种爱智慧的生活方式,不仅能纯化人的爱欲,而且可使政治共同体变得更为和谐与完善。
柏拉图借助爱欲术和辩证术让我们看到,人对整全知识的欲望,显示出人的灵魂求善的爱欲本性。但爱智慧的哲学追求有关宇宙大全的知识,也体现了人认知上的基本匮乏。苏格拉底经常用无知或困惑来展现人的这种不完整性。他对无知与智慧的动态辩证关系的展示,可激起人对完整智慧的最强烈渴望,同时让人看到知识本身的限度而不自认为无所不知,避免智识的傲慢和不节制。对于知识/技艺本质的辩证反思,会使我们警惕将智慧扭曲为诡辩,并发现人自身的存在是爱欲,自我认识是关于爱欲的知识。[42]爱欲本身揭示了人的不完满,人要获得自足,需将哲学的辩证探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坚持不懈地探索灵魂秩序及如何使之完善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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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参见D. Hyland, The Virtue of Philosophy: An Interpretation of Plato’s Charmides, Ohio: Ohio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116-119。
作者简介
林志猛,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导、古典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比较古典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古希腊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古典学,哈佛大学希腊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在伦敦大学学院希腊语与拉丁语系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已出版专著《柏拉图〈法义〉研究、翻译和笺注》(2019,三卷本)、《立法哲人的虔敬》(2015)、《柏拉图〈米诺斯〉译/疏》(2010)、编译著《立法与德性》(2019)等8部著作,在A&HCI等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编《古典学研究》辑刊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20余项课题。
(编辑:王俊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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