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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别去病理化一周年,这些事情你需要知道|小声声课堂特别篇

跨之声 跨之声 2020-10-07


朋友们好,小声声继续在老时间和大家见面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我呢?)


本期课堂,我们的内容会稍微有一些不同。


将近半个月前的5·17,许多小伙伴一起度过了国际不再恐同恐跨恐双日,而这也是世卫组织宣告同性恋去病理化30周年的纪念日。


然而,可能有些朋友不知道的是,直到一年前,世卫组织才正式完成了跨性别去病理化的进程。


所以今天,小声声就和大家一起聊一聊,关于跨性别去病理化一周年的事。



2019年5月25日[尾注①],在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


ICD-11从「精神障碍」章节中删除了「性别认同障碍」「易性症」「异装癖」等与跨性别有关的条目,改在「性健康相关状况」中增加「性别不一致」(Gender Incongruence)及其下属条目[尾注②]


对此,世卫组织表示:「现已有证据明确证明,这不是一种精神障碍,且硬是这样分类确实会使跨性别者蒙受巨大的耻辱」。


资料来源:世界卫生组织中文官网

https://www.who.int/zh/health-topics/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diseases


这一飞跃性的改变,得到了LGBT+社群与平权主义者的一致好评。


如今,跨性别去病理化已经过去一周年了,跨性别群体的生存环境得到了什么样的改变呢?


医疗卫生


在医疗方面,跨性别者的就医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形成明显进步尚需时日。


跨性别去病理化是一个医学界的大新闻,许多医疗工作者对此势必会有或多或少的了解。


一些以前不了解跨性别的医生,相信也会因此明白,跨性别并不是精神疾病。


事实上,国家卫健委早在2018年12月14日,便发布了《关于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52号)。


(注:在ICD-11于2019年正式获表决通过前,世卫组织已于2018年6月发布相关文本。)


该通知要求各地卫健(计)委「充分认识统一疾病分类与代码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ICD-11中文版全面使用」,并且「加大ICD-11中文版应用管理和监督指导力度」。


该通知还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质量控制与评价等工作时,均应当采用ICD-11中文版进行医疗数据统计分析」。


国卫医发〔2018〕52号文件部分内容

图片截屏自网络


然而,2019年6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却要求疾病分类编码使用「ICD-10医保版编码」。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在2019年10月答复群众咨询时指出:


「目前国内疾病诊断代码各个版本均以世卫组织发布的ICD-10为基础,为保证各地实际应用,医保版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标准仍遵循ICD-10。


「虽然ICD-11已经在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但计划2022年1月1日起才能生效。我国应用ICD-11还需要经过编码转化、映射、广泛培训、试点而后推广的过程。


「根据国内推广ICD-9和ICD-10的经验,上述过程保守估计至少需要5年的时间。


「我们将密切关注ICD-11在中国推广情况,为医保版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标准更新完善做好准备。……」


国家医疗保障局于其官网上答复的内容

http://www.nhsa.gov.cn/xinfang/free/openMsgdetail.do?msgid=8


从以上信息不难看出,我国卫生系统对于使用ICD-11是支持且欢迎的,但投入实践仍然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另外根据医保局的答复内容,如从2019年5月起计算,那么我们可能需要等到2024年,才能在国内完成ICD-11的推广。


不过,虽然ICD-11的普及短时间内还无法完成,但跨性别去病理化的精神却是应当立即得到认可的。


因此,跨性别群体在面对不友善的医疗服务时,或者医疗工作者对其跨性别身份不尊重时,应当勇于维权,而不必再忍气吞声。


同时,随着跨性别的去病理化,扭转治疗跨性别也随之丧失了医学与法律的依据。


跨性别群体在面临扭转治疗的威胁时,将有更有力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社会生活


在社会生活方面,跨性别群体的生活环境也有了积极的改变,但许多问题的改善仍需要较长时间。


跨性别去病理化后,跨性别群体的污名化程度得到了一定的降低,而可见度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同时,跨性别者将更有信心向家人和朋友出柜。


在求学和求职时,跨性别者因「精神问题」而被拒绝录取的几率也会有一定的降低——即使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可以依法维权。


中国跨性别平等就业权第一案「马女士案」的当事人、律师与公益行动者,在2019年12月一审开庭前的合影


然而,虽然针对跨性别者的直接歧视相信将大幅减少,但由于我国社会对于跨性别的接纳程度仍然有限,今后跨性别者面临的隐性歧视预计会增加,并将可能成为主要形式。


如何面对隐性歧视,如何更好地收集证据并维权,这将是摆在跨性别社群面前的一大挑战。


同时,我们需要看到,在各方面实现跨性别实质性的去病理化并不容易。


在同性恋已去病理化30年后的今天,我们仍会见到各类对同性恋污名化的读物。


可以想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跨性别污名化的读物仍然会继续存在,这也是留给我们社群的另一大挑战。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网络世界与现实生活中,仍有许多普通民众认为跨性别是不正常的。


许多跨性别者仍会受到言语暴力和行为暴力,抑或是被房东赶走、被身边人嘲笑和孤立等等。


因此,不得不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跨性别群体的生存境况仍将面临挑战。



无论如何,世卫组织宣告跨性别去病理化的积极意义是值得高度评价的,这也为跨性别者权益改善事业,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和契机。


但正如我们所论述的那样,在医疗卫生层面实现跨性别去病理化尚需五年左右,而要在更广阔的层面使跨性别社群的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可能还需要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


道阻且长,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Photo by Mercedes Mehling on Unsplash



跨之声评论部的志可君参与了本文的创作。


注①(关于世卫组织宣告跨性别去病理化日期的说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显示:「2019年5月25日,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首次纳入起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章节……」


据此确认,2019年5月25日为ICD-11获表决通过日,亦即世卫组织正式宣告跨性别去病理化的日期。


资料来源:http://ghs.satcm.gov.cn/gongzuodongtai/2019-05-25/9884.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注②(关于「性别不一致」仍保留在《国际疾病分类》中的说明):


世卫组织对此指出:「(跨性别者)在卫生保健方面仍然存在很大需求,如果这一疾患被冠以《国际疾病分类》编码,就可使这方面的需求得到最好满足。」


由此可见,世卫组织的这一做法是为了确保跨性别者的医疗保健需求得到保障,因此可以认为,世卫组织已经完成了跨性别去病理化的工作。


当然,我们也希望可以找到一种更好的方案,实现去病理化与医疗保障之间的「双赢」,并实现更为彻底的去病理化。


资料来源:世界卫生组织中文官网,https://www.who.int/zh/health-topics/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dise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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