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身农民想进城
本文原载于《先锋国家历史》2008年4月下旬刊,作者李巧宁,原题《1950年代:“翻身农民”想进城》。
新中国建立之初,政府希望农民扎根农村,但严酷的事实却让部分农民脚踏田里,眼望城里,形成一股进城风潮。
1953年前后,江苏农民对城市里的上班族怀着无限美好的想象,“工人是政府的亲儿子,农民是政府的蛮儿子”,“农民要出民工、要缴公粮、要参军,一年三百六十天,从早苦到晚,生老病死没有管,住茅棚,吃杂粮,穿破衣;而你们工人呢,既不出民工、不缴公粮、不参军,又有劳动保险,有休养,星期天放假,住洋房,吃四菜一汤,穿西装,有文化宫、电影院、跳舞厅,真是一个是地狱,一个是天堂。”在他们眼里,城市拥有荣华富贵,拥有闲情逸致,而农村则贫穷、闭塞、简陋、蹩脚,进城是许多农民的梦想。
脚踏田里,眼望城里
新中国建立初期,政府希望农民扎根于农村,安心于农业。然而,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却一直向往着城市,强烈地渴望着城市里的生活,他们“脚踏田里,眼望城里,心在厂里”。一些农民甚至说,“到城市,倒屎也干”,到不了城市,进远郊的工矿也行。农民甚至普遍地把能脱离农村看作是有能耐,办法多。他们说:“走了的都是英雄好汉,留下的都是稀松懒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在乡村有什么出息?”。
1957年前后,高等教育的发展满足不了青少年继续升学的要求,国家动员农村中、小学毕业生回乡务农,这无疑切断了农村青少年通过考中专和大学进入城市的途径,他们倍感沮丧:“高小毕业生,白搭六年功,有心去跳河,可惜太年轻,有心去上吊,对不起毛泽东,有心上城市,又怕白旅行”;“初中毕业生,苦用九年功,原计投高中,遇今少招生。一旦榜无名,工厂闭住门,被逼回农村,腐朽于家中。”学生对学校为了动员他们安心回家务农而进行的劳动教育十分厌烦,以打油诗讽刺:“咱们学校真胡闹,一天到晚听报告,大报告、小报告,劳动教育连成套。”
为了达到脱离农村到城市去的目的,农村青年想尽种种办法,尝试一切可能的渠道:有的为抓住可能的招工机会而努力学文化,“宁可饿饭也学而不倦,或经常学到深夜”;有的女性想嫁给工人、嫁给干部;有的到处托人情找“关系”。
50年代中期以前,一些比较大胆的农民,利用农暇时节结伴到城里找工作。他们小心翼翼,然而却异常勇敢地迈出了这一步。1955年初春,江苏高邮、宝应、淮阴、盐城、江都、兴化等地农民8385人流入上海市;1956年冬,湖南湘潭县青年农民纷纷流向城市、工矿,愿意在家里从事生产的人很少,有20多农户的长家社第一队接近年关时只有4个劳力在家。就全国而言,1956年10月到1957年4月间外流农民约有57万多人。
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后,农民不安心于农业生产的现象更加普遍而严重,此时的城市和厂矿在大跃进中广招人马,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浙江省从1958年秋季到1959年2月间有145000多农民外流,其中流入浙江省各城市厂矿企业中去的有5万人。山西晋北地区1959年春节前后流入城市的农村强壮劳力有8万多人,占当地强壮劳力的十分之一;到1959年4月,有些公社的青壮年劳动力已经跑走七八成以上,有的生产队几乎跑光了。
农民流入各个城市的都有,但以交通枢纽城市为多。1956年秋季,每天从山东、安徽、河南等省流入徐州市区的农民达500多人。
城里人悠闲的生活,吸引着一批又一批农民涌入。这不仅导致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同时也增加了城市的人口和治安负担。为此,政府部门下发了一系列阻止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法令、法规、通知、指示等,但是,这些措施收效甚微。1958年以后政府强化了户口管理,并把日常供应与户口制度紧密挂钩,才最终禁绝了农民通过非制度安排的渠道进入城市的生存机会,制止了农民自发向城市流动的行为。
城乡差别
1950年代,中国人的生活水准虽然都不是很高,但城乡差别依然存在。限于国力,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与福利水平不是很高,但却极有保障。尤其是在50年代中后期以后,即使没有工作的城市闲散人员,每月也可以凭户口本领到一份与他人相差不大的口粮;农民劳动强度大,生活却毫无保障,碰到年成不好的时候,就连能否维系生命也只能听天由命。
1953年,梁漱溟提出:“工人在九天之上,农民在九天之下”,“工人有工会可靠,农会却靠不住,党、团、妇联等也靠不住,质量都不行……”他的这一观点虽然遭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斥责,但当时一些工矿经常以工农差别教育工人安心生产的做法从侧面印证了它的真实性。1950年代前半期,重庆、南京、武汉等地,就曾经组织工人访问农村,使工人们亲眼看到农民终年劳动、生活却毫无保障的生活实况,从而通过工农对比对自己的生活现状产生满足感。
衣食无忧的干部如此表述自己对城乡差别的看法:“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工农之间的矛盾……农民生活太苦,农民生活与工人生活的悬殊太大”;“工人生活现在提高了,但是农民一年辛苦劳动,还抵不上工人一两个月的工资”;“农民一年劳动到头,还穿不上棉衣,半年看不上一次电影,工人有俱乐部,有其他福利事业,但农民则没有。”
“农村生活苦,布票少没衣穿。油票少,吃的油抹锅也不够。”工人们身在福中不仅知福,还对农民的境况流露出同情之心。
1957、1958年鸣放时,一部分学生认为农民生活太苦,不仅干部和农民不平等,而且工人和农民也不平等,女人少有心甘情愿嫁给农民的。
农民对城乡差别的认识则是感性而形象的。1957年,安徽省巢县银瓶区徐家村双桥农业社女社员徐某在当地一次群众鸣放会上这样描述自己对工农差别的感受:“我在省委机关帮工,看到干部们吃的、穿的、住的才过劲。你看他们吃的:早上点心,中午老母鸡汤;吃饭要用开水烫烫碗,说是讲卫生;饭厅里一个洞一个洞的,这个洞里是卖红烧肉,那个洞里又卖炒肉丝,还有的洞里卖鸡汤;今天的包子是肉馅的,明天又是糖馅的,天天换着吃;到了过年过节,头一天开个条子,第二天要好些菜有好些菜……有的在饭厅里吃还不过瘾,跑到长江饭店吃,一顿就是几十块。你看他们穿的:里头是棉毛衫,外头是福禄绒的小褂裤,再是毛线衣,还有丝棉袄子,外加一件皮大氅;脚上穿的皮鞋,里面还有毛,手上有套,一个人床上叠几床花被子;睡觉还戴口罩子。我们农民粗布衣菜饭饱,还弄不到……你看他们的小伢子,一个小伢雇一个保姆,还规定不准哭,又是牛奶又是饼干,穿得花花绿绿的。我们农民的小伢子一哭哭得砸蛋,屙出屎来无人管,糊得一脸的……干部们拿薪水,拿一百多的,拿二百多的,拿三百多的,还有拿四百多的,我们农民一年累到头,只拿到百把块钱,还要养活一家人。”
干部的生活是农民所羡慕的,却不是他们所奢望的,因为那样的生活离他们过于遥远。多数农民真切地看到的是“工厂捧的是铁饭碗,农村捧的是泥饭碗”,女人“嫁军官,穿花衣,盖花被;嫁工人,吃过玩,玩过睡;嫁农民就‘活受罪’”。
人人喊饿
江苏太仓县的一个农村干部在给毛泽东的信中反映了1953年该县农民的生活:非春荒时期,北郊镇“有少数农民,因断炊后无法生活而哭泣,亦有一部分农民因即将断炊,而在整日唉声叹气”,吃一顿没一顿的也不少见;北郊镇还不是生活太苦的乡,低田地区的情况更加凄惨。太仓县无论在江苏还是在全国,都算不上困难地区,其农民生活状况尚且如此,全国多数地区的农民生活状况可见一斑。
难怪当时流传着这样的民谣:“丰产户,没棉裤;丰产组,没得煮;丰产乡,喝稀汤。”实行统购统销以后,全国各地的农村留粮标准订得很低,农民吃粮紧张的情况更加突出起来。1954年,江苏扬州专区的农民这样描述生活现状:“春吃菜,夏吃瓜,秋吃角子胡萝卜,十冬腊月吃鱼虾,节省粮食卖给国家。”
在辽宁、河北等地,农民对合作社低收入的情况十分反感,生气地说:“干活累得腰腿断,要想花钱难上难”;“入了高级社,真正也不错,挣了不少分,一算剩不多,社里发一人,大家不能过,地了场光衣服破,回到家中挨大饿,你看难过不难过”。
与此同时,合作社常年安排农活,劳动强度大,农民得不到足够的休息。1956年前后,南京郊区有的合作社社员长年每天从早上四点钟干到晚上八点钟,几乎没有休息日,群众说“天天从鸡叫做到鬼叫,苦死了。”除了体力劳动,大大小小、名目繁多的会议也使农民疲惫不堪。各地农民普遍反映“工人干部有星期日,我们不要求有星期日,只要求休息一下就行了”,有的甚至说“劳改犯人也有休息时间,有时还看电影哩”。
1957年开始的大跃进在农民生活水平没有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各地不断地要求农民白天马不停蹄,晚上加班加点,口粮标准却不见提高。难怪在河北农民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春种夏锄盼一年,劳动累得真可怜,指望秋收吃饱饭,每人给你四两三,孩子多的还小可,孩子少的真可怜,左思右想无门路,来年怎样种庄田”;“社员生活真幸福,吃了大萝卜掺红薯”。
长期朝不保夕的生活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对改善生活失去了信心。1958年公共食堂“放开肚皮吃”一阵风似地刮过之后,伴随着持续的大跃进,农民的口粮标准已经低到只能维系生命的地步,一日三餐顿顿稀粥或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情况十分普遍,断炊多日者也不少见。1959年春,山东曹县县委规定发给农民每人每天半斤口粮,但经过各乡留“机动粮”、各队扣除“夜餐粮”、给做重活的多配一点之后,老人、小孩和半劳力每人每天就只有三两粮食了。就连粮食问题在全国不甚突出的陕西也是“人人喊饿”。
当时西安地质学院有个学生这样描述缺粮现象:“怪哉!怪哉!面黄肌瘦,什么病?经名医诊断,所用药料甚大,面粉25斤,大米20斤,大豆3斤,一月服完,三个月后病就好了,病人哀求医生说请你调换药料吧,此药实在难买。”难怪1958年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时,农民沮丧地说:“40条也好,50条也好,我只要3条就足了,一条是每人每天二斤米,二条是每人每月五两油,三条是一头猪每月四、五十斤糠”;有的农民甚至把政府关于农业发展的“规划”叫做“鬼话”,把“丰收”称为“风收”。
难圆的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基层政府主要依据家庭成分的好坏选拔农村干部,不考虑文化水平和对政策的理解与把握能力。通过这种方法选拔出来的农村干部大多在动员群众方面手段简单,态度急躁粗暴,强迫命令不断。1950年代初,西南大竹专区的农民这样说:“干部只晓得三万一(合作社股金)、二千五(中苏友好会费),再加一个丰产互助组。”也就是说,地方干部只一味地给农民硬摊任务,至于工作方法根本谈不上。更何况,一些基层干部在工作中随便给“不听话”的农民乱扣政治帽子,动辄拉到大会小会上进行批斗。比如,有的地方抗旱时讲“不抗旱就是不爱国”;统购棉花和肥猪时,向农民强调“谁家藏棉花是经济犯,不卖棉花以私藏军火论处”,“不卖猪就是不抗美援朝,政治上必有问题”;爱国卫生运动中提出“不卫生是美国的帮凶”,“不杀狗是和美国细菌战犯通气”,“不锁狗就锁人”等。
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给干部的强迫命令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干部动辄以“扣饭”对“态度不老实”的群众进行惩罚。当时群众所说:“搞积肥,拆陈墙,把人家家里搞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大炼钢铁时,说是收废铁,但把好铁具也一律收走,“管你给不给,要一齐收”,“食堂成了限制人的工具,一点不对就不给社员吃饭”,“农村干部强迫命令,动不动不给群众吃饭;批判、斗争,有时把社员当成五类分子一样”。
明显的城乡差别、长期的温饱没有保障,以及在生产生活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等因素,使农民产生强烈的离开农村的欲望和行动。他们普遍地把能脱离农村看作是有能耐,办法多——“走了的都是英雄好汉,留下的都是稀松懒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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