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任命决策机构新成员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称“HKIAC”)欣然宣布,由于部分成员任期届满,现任命HKIAC程序委员会及委任委员会新成员。该两项常设委员会在HKIAC理事会的授权下,对在HKIAC进行的案件作出重要决策。本届程序委员会及委任委员会成员来自9个法域、具有13个国籍。
程序委员会
Domitille Baizeau – 法国及新西兰籍人士,LALIVE(日内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成员。
杜淦堃资深大律师(Victor Dawes SC)– 中国籍(香港)及英国籍人士,Temple Chambers(香港)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Nils Eliasson (主席) – 瑞典籍人士,Shearman & Sterling(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Karl Hennessee – 德国籍人士,空中客车公司(巴黎)高级副总裁、调查与监管部负责人。
康 乂 – 中国籍(内地)人士,君合(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Andrea Menaker – 美国籍人士,White & Case(伦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romod Nair – 印度籍人士,Arista Chambers(班加罗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Jern-Fei Ng 御用大律师 – 马来西亚籍人士,Essex Court Chambers(伦敦)律师事务所御用大律师。
杨冠华(Friven Yeoh)– 马来西亚籍人士,Sidley Austin(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全球仲裁、贸易及讼辩业务团队联席负责人。
程序委员会决定HKIAC规则下所有程序性事项,包括根据表面证据决定是否继续仲裁程序、对仲裁员的挑战、简易程序、仲裁合并以及追加当事人。
委任委员会
Christopher Boog – 澳大利亚及瑞士籍人士,Schellenberg Wittmer(苏黎世、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业务团队副主席。
John Cock – 澳大利亚籍人士,On Q Consulting Limited(香港)董事。
Vincent Connor – 英国籍人士,Pinsent Masons(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办公室主任。
Jun Hee Kim (主席)– 韩国籍人士,Arnold & Porter(韩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岑君毅(Ronald Sum) – 中国籍(香港)人士,Addleshaw Goddard(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孙华伟 – 中国籍(内地)人士,中伦(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谭允芝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Winnie Tam SC, JP) – 中国籍(香港)人士,Des Voeux Chambers(香港)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Meg Utterback – 美国籍人士,金杜(纽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炎龙(Ing Loong Yang)– 新加坡籍人士,Latham & Watkins(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委任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指定及确认仲裁员,决定仲裁员人数以及决定仲裁员名册或名单的申请。
大多数常设委员会成员来自HKIAC理事会。理事会最近的任命包括宣布David W. Rivkin先生和大紫荆勋章授勋者、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袁国强先生为联合主席以及Domitille Baizeau为新增理事会成员。
我对HKIAC决策机构新成员的组成感到自豪,新成员的组成在国籍和专业背景上非常多元。HKIAC常设委员会不断积累的跨法域经验将确保HKIAC继续以最高水平运作。
— Nils Eliasson,程序委员会主席、新晋HKIAC副主席
我很高兴地欢迎我们新成员的加入,他们将为HKIAC的工作带来新的视角。HKIAC长期以来一直受益于决策机构的多元化和专业性。我十分期待与同事们的合作,带领HKIAC取得更大的成功。
— 新晋HKIAC副主席Briana Young
”我很荣幸被任命为HKIAC理事会及程序委员会成员。HKIAC在全球享有盛誉,在处理国际争议方面拥有良好的往绩。在坚实的领导下,HKIAC的工作表现卓越。我期待能为HKIAC的工作作出贡献。
— Domitille Baizeau
程序委员会和委任委员会连同秘书处一起构成HKIAC案件管理的强大引擎。我对团队新加入的专业成员以及我们一如既往出色的领导层感到兴奋。
— Sarah Grimmer,HKIAC秘书长
理事会是HKIAC的主要决策机构,负责HKIAC的公司治理和整体管理。随着新增成员加入,现任理事会由23名成员组成,涵盖执业律师、企业法务、研究学者、仲裁员、法官和非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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