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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CBLJ | 蔡旻适:提升仲裁多样性 机构发挥重要作用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商法CBLJ Author 蔡旻适



国际仲裁天然就涉及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当事人,但在谈到任命仲裁员的多样性时,人们仍然普遍担心,近年来固然取得了一些成功,但进展还不够大。博闻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样性的调查显示,80%受访者认为仲裁庭大多由白种人组成,84%受访者认为仲裁庭大多由男性仲裁员组成,更有64%的受访者认为仲裁庭有太多来自西欧或北美的仲裁员。


伦敦大学玛丽王后学院和伟凯律师事务所《2021国际仲裁调查》指出:“在过去三年里,仲裁庭在性别多样性上取得了进展。但是,尽管对多样性问题和倡议的关注度有所提高,受访者明显感觉到,这尚未转化为实际或充分的积极变化。”


当事双方提名仲裁员时会关注仲裁员的什么特征?博闻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发布的国际仲裁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专业性的关注超过对性别和种族的关注。93%的受访者认为潜在仲裁员候选人的专业性是“非常重要的”或“重要的”,而只有24%的受访者认为种族/国民身份在指定仲裁员时是值得考虑的,仅有12%的受访者认为性别是“非常重要的”或“重要的”因素。


然而,当要求这些受访者考虑所有的潜在候选人,且假设这些候选人拥有相同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时,结果却有所不同:对于性别组成,半数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追求仲裁庭组成的性别平等,41%的受访者却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有少数受访者认为没有必要。


对于种族和国民背景,54%的受访者表示追求仲裁庭的多元化是有必要的,30%的受访者表示“这并没有什么影响”,10%的受访者表示这无关紧要。


鉴于受访者对专业性的关注普遍超过了多样性,那么,多样性在仲裁员任命中是否重要?


有人说,争议解决是与人和人的情感打交道。随着由不同性别和文化背景当事人组成的跨法域仲裁案件不断增加,多样性有助于确保仲裁庭通过考虑不同的社会政治因素、现实情况以及不同的观点和文化背景,而作出慎重的决策。


还有人说,多元化的仲裁员队伍将会提供更多的选择、产生更少的纠纷、消除不同当事人之间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提高获任仲裁员的竞争力,从而鼓励效率的提升、促进争议解决中新观点的产生。进一步来说,在仲裁庭审议过程中,观点的多样性对于取得公平的程序和结果具有重要意义。


多样性有助于提升仲裁决策的质量,这一点已成为共识。虽然没有绝对的多数人认为仲裁庭的多样性与裁决质量的提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也有40%的受访者认为有积极影响,近五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多样性本身是有内在价值的。另外,约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仲裁庭的多样性对决策质量的影响,取决于争议的具体情况。


仲裁员任命过程中,出现了日益多样化的趋势。根据《跨机构工作组关于仲裁员任命和仲裁程序中性别多样性的报告》显示,女性仲裁员在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任命中的比例已几乎翻倍,从2015年12.2%上涨到2019年21.3%。


当问到谁应该为促进仲裁庭的多样性负责时,调查显示,78%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是仲裁机构。约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认为是当事双方的律师,60%的受访者认为这其中还应该包括仲裁员。


仲裁机构在推动行动上的改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仲裁机构已经开始迎接挑战。例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下称“港仲”)已经采取了一些对内和对外的举措,不仅鼓励性别的多样性,而且鼓励年龄、文化及种族的多样性。


性别多元化进展


其中一个例子即是《仲裁中的平等代表权承诺书》,这是仲裁界为促进女性代表权而提出的一项联合倡议。港仲自2016年10月签署承诺书以来,已经更改了其指定仲裁员的过程,即提交于委任委员会的或为当事人提供的仲裁员候选名单中,均至少包括一名合格的女性候选人。


在签署承诺书后的一年里,港仲女性仲裁员任命的比例从2016年的6.7%跃升至2017年的16.5%,这一数字随后一直逐年增长,至2020年已达22.8%。受边裁提名及由港仲确认的女性仲裁员比例,亦由2018年的8.3%升至2020年的33.3%。


港仲仲裁员名册上女性仲裁员的比例,则由2016年10月的7.8%升至2021年4月的14%,而港仲仲裁员名单上的女性比例则在同期由11.8%升至23%。


对外,港仲亦致力推动女性出席其公开的仲裁活动:在众多由港仲举办的活动当中,女性演讲者的比例由2018年的40%提升至2020年的56%。为了促进女性在国际仲裁及中国大陆地区相关专业领域的推广及成就,港仲还发起了仲裁女性俱乐部(WIA)


其他方面进展缓慢


然而,促进多样性并非一帆风顺。受当事人提名及由港仲确认的女性仲裁员的整体比例稍呈下降,由2018年的10.1%及2019年的15.6%下降至2020年的11.1%。


虽然前述2018年调查发现59%的受访者认同性别的多样性取得了进展,但对于其他方面,这种感受是相反的。比如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同种族的多样性方面取得了进展。


自该调查发布以来,港仲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例如,港仲所指定仲裁员的所有国籍由2019年的13个升至2020年的17个。


也出现了一些全行业的举措。例如,今年,港仲成为仲裁律师种族平等组织的非支持性金融实体。


还出现了使更多年龄段得到代表的举措。在过去三年间,港仲指定之前从未受其指定的仲裁员的比例由2018年的14.4%跃升2020年的49.7%。


提升多样性需要各相关方的齐心协力,包括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仲裁员及当事人等。现阶段尚需更多的努力。


文章最初发表于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2021年10月号及微信公众号(CBLJINSIGHT)。经《商法》编辑部同意后转载。请点击“阅读原文”查阅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刊载网页版面。

说 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应视为HKIAC的立场或观点。

关于作者

蔡旻适

蔡旻适现于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任职见习律师,之前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组的中英双语办案人员,并曾在仲裁案件中担任仲裁秘书。于2021年9月加入HKIAC之前,蔡旻适亦为香港执业大律师,主要处理民事及仲裁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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