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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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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非合同双方将《销售公约》完全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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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刘 洋
英国希德律师行合伙人
刘洋律师同时拥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和中国内地律师执业资格,是一位专攻商事争议解决的领军律师,在国际仲裁和商业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相关法律指南称赞他在协助大中华区公司通过国际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中拥有“卓越的知识深度和战略思维”(2022 年法律 500 强)。他被描述为“非常平易近人”的律师,并被誉为“香港法律界的未来之星”(《2022年钱伯斯法律指南》)。他在处理国际商业争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主要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和贸易以及大宗商品、能源和离岸工程、建设工程、航运和造船、股东及股权相关纠纷、国际投资、商业欺诈、国际制裁、执行国际判决和仲裁裁决等领域。他亦是仲裁员和调解员,并在多个香港特区政府的法定和咨询机构中担任委员。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