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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笔宏观审慎模式下外债登记业务落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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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落地全国首笔高水平开放试点企业的宏观审慎模式下外债登记业务,金额人民币8500万元。

1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首批试点地区为上海临港新片区、广东南沙新区片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之后各地均发布实施细则落实高水平开放试点。上海市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上海汇发〔2022〕4号)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登记可直接由上海市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并简化相关材料要求。

2015年,外汇局将直接投资登记的权限下放银行,目前FDI、ODI、37号文特殊目的公司新设登记都已直接在银行办理登记而不用去外汇局。

此次在高水平试点地区进一步将跨境信贷(外债、境外放款、企业跨境担保)以及境外上市、股权激励、国企境外套期保值的六类权限也放给了银行。附件七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操作指引 中给出了六类业务的登记要求,把原先资本项目指引中外汇局审批的部分变成了银行审批并简化了材料要求。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操作指引主要内容

一、简化审核材料

不再强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改为必要时附书面说明

二、权限下放银行

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登记及变更登记、外债签约(变更)登记、内保外贷签约(变更)登记;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权限下放所属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办理。

三、境外放款余额上限调整

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由所有者权益的30%变为80%

四、强调真实性审核

强调银办办理业务时,需核实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需核实原因,待相关信息一致后再办理新的登记业务。



以下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落地全国首笔宏观审慎模式下外债登记业务


8月24日,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落地全国首笔高水平开放试点企业的宏观审慎模式下外债登记业务,金额人民币8500万元。该行在收集完成客户申请资料的当日,安排专人完成资料审核,于当日完成该笔外债登记,便捷、高效的业务流程和效率得到客户高度认可。

上海某仓储有限公司注册在临港新片区,为大型仓储类企业,位于行业前列,土地面积44000余平方米。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高水平开放试点区域内的相关政策,新片区内企业外债登记可由银行办理。该笔8500万元外债资金将用于企业后续资金周转、仓库扩建及修缮,高效解决了企业经营周转的资金问题。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该行将继续摸排符合条件的临港新片区客户,加强政策宣贯,让更多的企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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