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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推荐】产权保护专题

石佳友等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4-02-05
01


图 | 石佳友教授


作者简介

石佳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法学院教授。

王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不应仅停留于口号,而是应该通过理论研究贯彻到实践中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产权保护制度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不仅关涉到各类主体的产权保有、流转、分配等问题,也关系到我国的营商环境指数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因此,需要对《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以及与之相近的平等原则在产权保护中的意义、功能和作用进行研究,在充分保障各类产权主体法律地位平等、适用规则平等、法律保护平等的前提下,以规范的、可操作的程序性公平,促进产权保护制度向着更加公平化、法治化进程迈进。

关键词:产权保护;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程序性公平

DOI:10.19563/j.cnki.sdfx.2022.03.001


目 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公平原则的涵义

四、与公平原则相近的平等原则

五、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的关系

六、结语





02


图 | 朱虎教授

作者简介


朱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梓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买卖不破租赁的价值基础在于保护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值得保护的在先占有使用利益,这不违反当事人订立转让合同时的预期,且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避免对承租人救济不足以及损害承租人之相对人的信赖。据此,该规则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也以租赁合同存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租赁物、受让人取得租赁物所有权为前提,发生合同的法定概括转移的效果。承租人的地位不应因所有权转让变得更糟或者更好,而受让人也同样享有值得保护的利益,对此可以类推适用债权转让等规则并予以适当调整,以妥当权衡承租人与受让人的利益。关键词: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合同的法定概括转移;债权转让DOI:10.19563/j.cnki.sdfx.2022.03.002


目录

一、价值确立与适用范围

二、构成层面的价值贯彻

三、效果层面的价值贯彻与回调

四、结论






本专题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2年第3期,此处为文章的内容摘要, 如需阅读全文,可点击作者头像上的链接进入阅读。


图文编辑:张盼盼

责任编辑:赵  毅

审     核:李中原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简介


早在1922年,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法学期刊之一——《法学季刊》(今年正值创刊100周年),分为中文版和英文版,是20世纪前期中国与西方法学界的重要交流媒介。为传承和弘扬老东吴法学教育的传统和精神,苏州大学法学院于1996年创办了院刊《东吴法学》,直至2013年秋一共出版了27卷。经校内资源整合并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于2014年2月正式创刊,它是《东吴法学》的继承和延展。自创刊以来,本刊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之校训,以学思之纯正、为文之旨趣为取向,注重法理,恪守学术,主要包括本期聚焦、数据法治、学术专论、域外译文、经典判例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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