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享 | 法定代表人退休或离职后,可否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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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 法定代表人退休或离职后,可否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作者:孙相奇律师团队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权利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如果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继续在公司工作,或者已经离职,而公司却迟迟不肯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此时法定代表人该如何主张权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变更登记呢?本文检索了相关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相关案例
Case summary
案例1:
刘某某与黑龙江东方天菊食品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黑龙江东方天菊食品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20)黑0184民初4088号】
审判观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与其代表的法人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原法定代表人已离职与其原本所代表的法人无任何实质性关联,因此公司有义务依照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变更公司登记。
案例2:
荣剑与山东省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21)鲁01民终2662号】审判观点:
法人的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变更需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在无法拿出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仅以法定代表人从单位离职,与其原本所代表的法人无任何实质性关联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公司登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3:
朱建新与沈阳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所、沈阳电力建设总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18)辽0112民初9095号】审判观点:
企业登记信息应当与实际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属于企业登记的主要信息,公司应当在免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后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案例评析
background
笔者认为,法定代表人退休或离职后,公司应当作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理由如下:
首先,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这是立法目的的要求。
之所以有法定代表人登记制度,原因在于公司不是真正的人,需要自然人来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和义务。而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一般由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其以公司名义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公司承担法律后果,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在公司从事经济活动时,需要与法定代表人之间行动一致,如果法定代表人已经退休或者离职,没有办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必然在对外方面无法与公司行动一致,此时若不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不符合设立法定代表人的立法目的。
其次,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由此可见,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人需要与公司具有一定的联系,且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当法定代表人退休或辞职后,无法再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若再让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再次,公司登记事项应当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民法典》第六十四条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可见,从《民法典》及《公司法》的角度来看,要求法人登记事项与其实际情况相一致,当法定代表人退休或者离职后,其虽然仍登记为法定代表人,但实质上与公司已经不存在联系,对内、对外已经不再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因此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依法作出变更登记,以使得公司登记信息与实际相符。
最后,特殊企业内部的管理规定,不能成为其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抗辩理由。
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等特殊企业作为公司法人,其法定代表人退休或离职后,依据上述论述可知,公司应当依法作出变更登记。虽然特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要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任命,但任命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普通公司确定法定代表人同样也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法定代表人离职或退休后,企业就应当第一时间着手任命新的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拖延时间,利用特殊企业身份的优势地位来侵害法定代表人的权益,因此特殊企业,不能以尚未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来作为不作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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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相奇 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股权投资与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银行从业13年,擅长民商事合同、公司股权、建设工程、金融票据、执行异议等民商事领域争议解决。联系电话:18004132688,微信同步。
陈明慧 律师
李雨桐 律师助理
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律(法学)硕士,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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