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塌了,房贷还要还吗?
看到公众号“房十二”发了一篇文章 —— 房子塌了,房贷还要还吗?
刚好这两天遇到河南大雨,泛滥成灾。
不由得联想到一个问题 —— 如果有房子不幸倒塌,剩下的房贷还要还吗?
作者的解读是对的 —— 房子没了,贷款还在。
因为从合同关系上,银行是借钱给个人,房子只是一个担保。
银行希望你这个人来还钱,你要有收入,才把钱借给你。
所以银行批按揭的时候,首先要看工作证明、流水记录;还要看年龄,保证你在20年、30年里能一直赚钱还债。不是有个房子就给钱。
只要人在,贷款就在。
事实上,就算人没了,贷款也还在。
如果你有遗产的话,也需要把生前的债还还清。剩下的,才能留给老婆、儿子。
那么,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是重大事故,比如汶川地震、天津港大爆炸,算不算不可抗力呢?
恐怕不能。
这种事故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人还在,赚钱能力在,就不能撂挑子。
不然的话,遇到神经病,自己把房子点了,跟银行说不用还款,银行就哭死了。
当然,我们是有人情味的和谐社会。
遇到这种意外事故,银行一般会给一些宽限期、做一些减免。
但也仅此而已。
比如,汶川地震,央行、银监会发文,要求银行给受灾群众6个月宽限期。2008年12月31日之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信贷支持”(“四不政策”)。
但是,言外之意,过了宽限期,该还还要还。
参考下面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前贷款因灾延期偿还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392号
二、对灾区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个人贷款……2009年6月30日以后,对仍然不能按期还款或者未与贷款人达成重组和减免协议的贷款,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催缴和罚息,并及时将个人信用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现在的房子,就是人的半条命。
不指望涨多少,但房子没了,就是大半辈子的积蓄没了。
去年的时候,我家的房子漏水,物业修了1个星期没修好。
当时心里那个五味杂陈啊。如果真的修不好,这样的房子,卖都卖不出去,相当于几百万没了。
好在最后修好了。但至今还是心惊胆战,总担心哪天房顶又开始滴水。
求安心的话,还是给房子买个保险吧。
比如平安的家庭财产保险,保费80元起,保额20万– 2000万。
但需要注意承保条件。
平安的这款,不承保“地震、海啸”造成的房屋损失,大概是因为这种损失太大,保险公司也赔不起。另外只承保钢筋混凝土的房子,不容易塌。
所以大家买房子的时候,也要注意了。太老的房子,不仅银行不喜欢,连买保险都受歧视。
当然,如果是老上海那种历史保护建筑,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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