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荟萃丨李实:推进共同富裕为什么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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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保持发展势头、发挥已有优势,也要充分认识、正确掌握当下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不足,对症下药、行稳致远。
为什么说共同富裕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著名经济学家,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为大家释疑解惑。
本文根据李实教授于2021年10月29日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论坛的发言稿整理,首次发表于浙江日报学习有理微信公众号。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这句话的内涵非常深刻。在我理解,共同富裕的长期性与艰巨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 第一,从未来共同富裕的目标来看。共同富裕是全方位、各阶层的共同富裕,各项目标和指标都很复杂,要实现并非一时之功。
▇ 第二,从当下中国的现实富裕和共享程度来看。我们现在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要完全解决还需要很长时间。
▇ 第三,从改革和政策调整进程来看,实现共同富裕确实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设置阶段性的目标。目前中央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
▇ 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 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在这两个总体目标下,还有相应的一些更加具体的指标。这些相应的指标,实现起来存在很大的困难。为什么这样说?那就要看看目前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
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
共同富裕包括“共同”和“富裕”两个层面。
一方面,我们的富裕程度并不是很高。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仍处于全球中等水平。虽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各项指标,包括人均GDP、人均人力资本程度等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例如2019年,我们的人均GDP在197个国家和地区当中排到第81位,未进入前40%;HDI(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名在189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85位,未进入前40%。
这样看来,经过30年中国成为富裕国家将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另一方面,我们的共享程度不高。
从收入差距长期变化的趋势图来看,2008年之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此之后虽有几年缓慢缩小,当前仍处于高位水平。而且,我们的实际收入差距要大于我们估计出来的收入差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分配制度和公共服务制度还要作出很大的调整。
财产差距则比收入差距扩大得更为明显。2002年时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大概是0.5左右,略高于收入差距,但现在已经达到0.7左右。另外财产差距会进一步加大收入差距。我们都知道财产会带来财产性收入,现在这种收入基本上都集中在高收入人群。目前缺乏很好的调节财产差距的政策,马上要推行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其效果和影响也有待进一步观察。
中等收入群体增速也比较缓慢。我们提出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很大程度要要取决于收入的增长与收入差距的缩小。要在10-15年内实现中等收入群体翻一番,在时间和数量上都比较艰巨。
还有,农村集中了庞大的低收入人群,促进他们上升为富裕人群将是一个长期过程。根据我们的调查估计,低收入人群的比例还是比较高,且收入越低的人群农村人口比例越高。这些人在将来都要保持一个较快的收入增长速度,才能够共同迈入共同富裕社会。
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实现共同富裕更不能采取“杀富济贫”的极端手段。这是共同富裕的原则所在,也是长期性和艰巨性所在。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缩小差距的办法,不是要削减高收入群体、高净值人群、高水平公共服务享有者的份额,而是要提高社会底层群体的收入、财产积累、社会保障和享有公共服务水平,而且要实现更大幅度的提高。采取这种方式,虽然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会慢一些,但会长期有效、更可持续、更加扎实。因此,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是“提低”。
共同富裕需要改革和政策调整
推进共同富裕需要进一步调整我们的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公共服务政策等,许多改革和政策都涉及深层次问题,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必然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第一,着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需要解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存在的制度问题。
在初次分配领域,一方面要处理好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加居民收入份额。另一方面,要加快生产要素市场的改革。当前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分割,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身份歧视、同工不同酬等情况,最大的受害者是低收入人群和相对弱势群体。因此要加快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让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和要素报酬分配上发挥决定性作用,让所有劳动力享有同等权力和机会,自由流动、充分竞争。
再分配领域要加大政府的作用。政府能够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政策手段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缓解相对贫困。这涉及到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税收结构和利益分配机制的调整,要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向低收入人群和困难群体倾斜,如提高农村老年养老金水平、增加困难家庭儿童补贴等。
第二,缓解城乡发展差距、全面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需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能从土地中获得收益,提高其财产性收入。
此外,如果农村的土地制度不改革,便很难真正做好招商引资,就不能创造就业机会。盘活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之后能激励大量资本流向农村,从而带动产业的流入、人才的流入,农村的产业、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也能因此发展起来,从而实现“一活百活”。所以乡村振兴的破局点要放在盘活土地上。
第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要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目前2亿多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却依然受到各种限制和歧视,有悖于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要回归户籍制度的“初心”,彻底取消附加在户口上的身份歧视功能,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抓好农民工及其家人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帮助其融入城镇社会,共享发展红利。
中央提出,推动共同富裕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尽力而为是因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实现我们的目标,而量力而行,则要求秉持问题导向、理性态度,根据我们的实力和现实条件,稳扎稳打、逐步地、可持续地推进。
素材来源: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论坛、浙江日报学习有理公众号
整理:周宇晗
原文编辑:周宇晗
推文编辑:徐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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