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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醴陵两村委会主任因为土地矛盾 一地政协委员撞死人大代表,赔650万元获家属谅解,最终被判刑15年
01
案件背景
9月25日,湖南醴陵市的一个案件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此案涉及一名政协委员因交通事故致死一名人大代表,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02
事件经过
2019年9月,醴陵华埠村主任刘某在调解村内企业与塘坊村的土地交换时,不幸被塘坊村村主任陈某驾车撞死。刘某当时是醴陵市的人大代表,而陈某则是市政协委员。2021年7月12日,案件一审中,陈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但湖南高院随后撤销了这一判决,并要求重审。在此期间,陈某的家属向刘某的家属赔偿了650万元,获得了谅解。
03
重审结果
2024年1月5日,株洲中院对案件作出新判决,认定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其犯罪工具——白色汽车,收入国库。对此,双方家属均表示不满,陈某随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04
家属反应
陈某的父亲表示,事故发生时,儿子因担心冲突而低头寻找喷雾剂,导致车辆失控。判决书中对此观点的证据未被法院采纳。今年4月,刘某的女儿对媒体表示,虽然她理解签署谅解书的后果,但重审判决从死刑改为有期徒刑的幅度让她难以接受。她提到,案件判决后,母亲曾向检察机关提交抗诉书,但未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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