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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举办第7期闭门研讨会,聚焦科技&金融融合的边界与规制

数字金融合作论坛 数字金融合作论坛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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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背景

近年来,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但部分领域科技与金融边界模糊,引发一些市场乱象和局部金融风险。今年以来《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及《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相继发布,明确提出“坚持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严格隔离,厘清科技服务与金融业务边界,防范借科技名义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下一步,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如何从单纯提升效率转变为促进共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亟需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和监管部门等各界共同探讨及推动。


作为推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领域合作为宗旨的新型智库平台,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于近期举办第7期闭门研讨会“科技&金融融合的边界与规制”,总结和探讨近年来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两者边界模糊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并提出如何厘清边界及更好实施监管的相关建议。来自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监管部门、高校智库的近100位代表受邀参会。

 


会议分为主题演讲、专家点评、圆桌讨论等环节。




主题演讲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银行首席科学家郭为民,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中国互联网协会数字金融专委会副主任高峰,北京文因互联科技有限公司CEO、董事长鲍捷受邀进行主题演讲。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银行首席科学家 郭为民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
中国互联网协会数字金融专委会副主任 高峰


北京文因互联科技有限公司CEO、董事长 鲍捷




专家点评
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原总经理、上海市原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助理张晓慧受邀点评。

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原总经理、
上海市原常务副市长 屠光绍


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助理 张晓慧




圆桌讨论

信也科技总裁李铁铮,清华大学研究员余世平,百融云创创始人兼CEO张韶峰,猿链网络创始人兼CEO黄婧祎等参会嘉宾先后在圆桌讨论环节发言。


会议认为,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管理并防范不公平竞争、垄断和数据安全等问题,促进金融科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设完善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需要多方参与、协同共治,坚持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严格隔离,坚持金融的归金融、科技的归科技,厘清科技服务与金融业务边界。厘清二者的边界不仅仅是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更是科技和金融更好地服务于人和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科技与金融边界厘清,既要依靠自律,也要依靠监管,同时亦有赖于科技的支持。


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厘清边界方能高质量发展


随着科技对金融业的赋能和渗透,金融发展呈现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新态势,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2013年被视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上线余额宝服务。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相关业务的红线和准则,将其纳入金融监管框架。2016年8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区块链被纳入信息化规划,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出台,金融科技上升至战略高度。2019年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并宣布推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中国版“监管沙箱”正式启动。今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坚持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严格隔离,厘清科技服务与金融业务边界”,为科技与金融下一步融合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导。

 

会议指出,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实践经历了从金融电子化、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三个阶段,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金融机构既是科技创新的应用者,也是受益者。科技对金融的赋能,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推动金融变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厘清科技和金融的边界,是实现金融科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厘清边界基础上鼓励跨界,在硬性分界的同时,为金融科技的应用留足空间,促进金融效率提升。要处理好硬性边界与柔性边界的关系,坚持边界动态调整,不断适应数字金融的发展需要。科技是生产要素,对科技公司而言,要致力于为金融机构提供真正的科技服务,强化科技赋能。金融是服务产品,对金融机构而言,要坚持一切活动均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为目的。



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

需积极应对三大挑战


会议认为,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为金融机构存在的形态、金融行业的业态和金融体系的生态带来变化,伴随而来的是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的金融科技风险。同时,金融科技“形态数字化、渠道网络化”亦放大了金融风险,如何处理好科技与金融融合过程中,创新与风险的关系是亟需攻关的重要课题。


会议指出,当下我国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需积极应对以下三方面挑战。


首先,监管相对滞后与金融科技发展存在一定错位

数字经济中,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具有广泛存在性和零边际成本的特性,容易形成垄断。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拥有大量数据,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无照经营、形成垄断,造成竞争失衡。


其次,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问题值得关注

数据是大型科技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生命线,部分平台过度采集、不当使用个人数据,以“一次授权,终身使用”的形式,或持续对用户开展画像分析,利用客户数据进行过度营销、诱导消费、歧视定价,或将客户数据肆意倒卖,侵犯消费者隐私。以上情况,反映出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尚缺乏相应信息披露要求,使得包括数据来源、算法逻辑等要素对于监管来说仍然是“黑箱”,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难以判断在获得金融服务的同时,自身数据是否被不合理使用,引发数据安全问题。


再次,金融科技外溢风险防范难度加大

金融科技风险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复杂性和扩散性,而传统监管模式存在数据分割、共享机制不完善、数据处理能力滞后等问题,因此外溢风险防范难度大幅上升。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要求监管与时俱进调整监管框架,建立更加完善的配套制度,加强监管数据统筹规划,提高科技监管能力。同时,金融科技公司在社会各领域搭建的生态平台,亦应按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和准公共产品的要求接受监管。

 


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规制体系


会议强调,面向未来,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金融科技监管都应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是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需坚持守正创新。

金融科技的本质仍是金融,同样应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依赖科技赋能进行创新。一个完整的金融周期历时较长,决定了金融创新的速度不能过快,要有所约束。金融的创新,不能简单地将金融服务变成互联网产品,通过“烧钱”增加流量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市场占有率,这就脱离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转变为纯粹的商业价格战,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在科技与金融融合过程中,可以通过对科技企业参与金融活动的监管、纠偏和规制,引导金融和科技的业务边界回归清晰。另外,通过“监管沙箱”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机构逐步回归成为金融科技创新的主体。


二是金融监管需坚持守正创新。
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促使传统金融业务链条不断细化,部分金融业务的链条由于外包至科技公司,而未在金融机构内部闭环完成。当前,科技和金融分属不同监管部门,导致两者融合的业务监管较为模糊,法律关系和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监管应切实完善相应管理规范、加强市场约束、做好应急安排,避免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权责不清,要确保在整个金融业务全链条任何节点出现风险时,均能精准直指责任人。同时,监管部门应避免以保护隐私为名遏制发展,或以保护创新为名鼓励虚假创新。应以拥抱数字金融姿态,坚持技术中性原则,将保障金融安全作为底线,围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运用科技工具和手段,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有效防范新技术带来的金融风险。

会议提出,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需要监管部门、行业机构及社会各界协同共建。


第一,完善“监管沙箱”合作机制

持续推进“监管沙箱”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渐扩大申请主体与业务范围,推动跨区域、跨行业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


第二,推动数据共享

运用API技术实现机构之间数据共享,有助于打破大型金融机构的数据垄断,使得中小金融机构和初创金融科技公司能够获得客户数据,从而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都需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共同参与。



第三,强化行业自律

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实现自觉、自律和自我约束,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金融监管、行业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等主体之间的连接纽带作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和监管规范宣传、投诉受理、合规培训等工作。



第四,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监管部门应不断提升监督举报渠道的可获得性,通过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金融科技风险的治理。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未来,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将紧抓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主题,定位合作、服务发展。持续关注最新监管动态,关注产业发展趋势,关注行业痛点、难点、堵点,定期邀请政、产、学、研各界代表深入研讨,交换新知、互相启发,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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