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提升中小银行数字化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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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4000多家中小银行,超九成已开启数字化之路,数字化投入持续增长,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应用领域逐步扩展,但仍普遍面临技术、人才、管理、风控、生态等多方面约束。不少中小银行存在数字化投入缺乏规模效益,无法跟上技术迭代节奏,在大型应用场景中缺乏话语权,在外包中易失去“客户自主、业务自主、技术自主、数据自主、风控自主”等难点。
提升中小银行数字化能力,亟需打造成熟的基础设施公共平台,更好地解决其数字化转型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打造提升中小银行数字化能力的基础设施公共平台,既需要监管部门的推动和指导,也需要国有大行、科技公司、行业协会等共同努力,更需要中小银行自身积极参与,最终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和完整生态体系。
作为国内以推动数字金融领域合作为核心宗旨的新型智库平台,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于近期举办第8期闭门研讨会“提升中小银行数字化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清华大学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华夏银行原行长张健华先生应邀出席会议并做点评分享。
以下为发言全文
谢谢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的邀请,我今天到这里来也是一个学习机会,听了前面两位嘉宾的主题演讲以及两位领导的点评,我受益匪浅。我想结合今天的会议主题“提升中小银行数字化能力基础设施建设”,谈几点个人体会。
金融基础设施除了机构内部的IT运营部门、全行业的跨行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还有法律环境、市场环境下的基础设施比如征信系统。我们今天的讨论更多是在IT、科技和运营层面,在传统的金融基础设施基础上,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包含技术层面的基础设施、数据的基础设施包括基础制度安排等。
李振华院长谈到一些数字化实用性的构想,非常重要,但这些安排的落地还需要监管实施、行业实践、市场选择。何红滢副秘书长谈到的函证平台是一个非常实用的实践项目,是一个很好的金融创新,因为它面向所有银行业机构,所以也可以看作是一项金融基础设施。以上是我对两位主讲嘉宾演讲内容的简要概括和看法。关于提升中小银行数字化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我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第一,金融能力建设问题
这里的能力包括业务能力、营销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数字金融存在风险传染更快、引发问题更大等问题,如果做不好风险防控,可能带来更大的损失。在风险防控能力方面,我们有几点需要关注。
首先,在基础能力建设时,无论在Laas、PaaS还是SaaS层面,无论是通过市场供应商自由竞争形成市场格局,还是通过政府引导形成市场格局,都需要遵循市场化导向,尊重已有的做法。中小银行金融能力提升的核心内在动力在于自身的生存压力。政府可以引导中小银行的市场化导向,但是不能强求,中小银行的内在动力才是原动力。
其次,已有的各类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做到优势互补。要防止一些政策的出台对整个行业带来冲击;要适度加强监管和规范,避免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充分发挥已有机构市场化形成的竞争优势。
再次,鼓励竞争和创新。研发中心里的治理机制非常重要,如果是政府主导或者行业协会主导,那么创新机构将不会太多,最终可能形成一个“抱团取暖、取长补短”的机制,也有可能形成一种“排他式”机制。在“排他式”机制下,可能会出现更多问题。所以监管部门可以出标准,但是不宜出牌照,否则将导致企业之间恶性竞争。在创新方面,创新往往来自于小企业而非大企业。只有鼓励创新,才能巩固我国在全球数字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要有一定的包容度和容忍度,允许市场探索不同模式。
第二,金融标准问题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数字金融需要数字化方式的监管模式。比如在标准方面,可以制定包括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等相关认定标准,行业协会可以发挥牵头作用。监管更多的是一种引导而不是强求。
第三,金融数据问题
数据基础是数字金融发展的前提,没有数据支撑,数字金融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所以关于数据基础的制度安排十分重要。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中,如果关于数据基础设施的规则不明确,其他系统都可能只是空中楼阁。
第四,金融监管问题
在监管层面出台制度要求时需要考虑给企业一些必要的时间过渡。如果制度要求是安全性质的,可以制定固定的达标时间。如果制度要求是鼓励性质的,不同企业的达标程度在不同阶段不一致,适应性好的企业可以较快达到要求,难以适应的企业最终将会被市场淘汰。所以只要不涉及到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其实可以给予一些必要的过渡性安排。
以上是我的个人体会,供大家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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