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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辉新材IPO终止

  来源:上交所、中国经济网、中国基金报

5月8日,上交所主板又撤回一家IPO。据上交所官网披露,因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升辉新材在2023年6月申报上市获受理后,7月收到首轮问询,10月回复问询,此后一直未收到二轮问询,直至如今撤回。


原拟募资6.45亿元

升辉新材是一家以多层共挤薄膜技术为核心,专业从事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材料制造企业。

升辉新材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5,5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公司原拟募集资金64,510.86万元,分别用于年新增30,000吨多功能高分子膜材料扩建项目、年新增10,000吨多功能收缩膜材料扩能项目、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或已不满足上市条件

2024年4月30日,沪深交易所修订了股票上市规则,把主板上市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

报告期内(2020年到2022年),升辉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6.27亿元、7.86亿元和8.97亿元,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分别实现净利润6013万元、4437万元、1.09亿元,2021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升辉新材暂未更新2023年的财务数据,如果按照其招股书2020年到2022年的三年累计净利润,公司有可能已不满足上市条件。


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高

根据申报材料,升辉新材董事长、总经理宋建新合计能够控制公司86.42%有表决权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

宋建新直接持有升辉新材26.47%的股份,并通过与升辉集团其余股东宋建新之父包文辉、宋建新之兄包雁平与包雁飞、宋建新之妹包华4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能够实现对升辉集团的控制。

赵茹珊为宋建新配偶,直接持有升辉新材1.73%的股份;

江阴顺恒为升辉新材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升辉新材5.07%的股份,由宋建新之子宋浚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江阴顺恒28.95%的份额,宋建新持有江阴顺恒16.71%的份额;

江阴顺嘉直接持有升辉新材2.31%的股份,其股东为宋建新之父包文辉、宋建新之母刘翠英、宋建新之侄女/外甥女包贝儿、包菲斐及包盈盈等5人,由宋建新之母刘翠英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宋建新与赵茹珊、江阴顺恒、江阴顺嘉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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