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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后列强在华无线电投资的博弈

启真新论 2024-03-21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在先进技术上曾多次对中国实施技术禁运与封锁。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无线电通信技术飞速发展,英、美、日等列强在竞相对华实施无线电通信技术封锁的同时,企图垄断中国无线电通信市场,并为此展开了一场持续多年的博弈。


01列强对华无线电通信市场的竞争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列强加快了无线电通信技术的投资和国际市场的扩张与垄断。


1918年2月,日本三井公司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签订无线电合同,在北京通州投资建立越洋无线电收发基站,但合同规定30年内不许包括中国政府自己在内的任何其他公司新建同质基站。


1919年5月,英国马可尼无线电公司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签订合同,合资组建中国国家无线电报公司,规定该公司有优先供应中国政府一切无线电所需之特权。通过上述合同,日本和英国基本垄断了中国的无线电通信市场。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经济得以飞速发展。为了开拓中国市场,美国以门户开放政策为由,积极推动并保护美国无线电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1921年1月,美国联邦电报公司(Federal Telegraph Company)与中国交通部签订了关于新建中美无线通信基站的合同(即费德里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在上海建立一座高功率无线电基站,并在北京、上海、汉口、广州、哈尔滨等地各建一座二级分站,打造中美间直接而完整的无线通信体系。



然而,中美费德里合同遭到了英、日、丹麦等国的强烈抗议和反对。面对英、日、丹麦等国的对华抗议,美国政府利用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原则,分别同各方展开置辩。早在费德里合同签字之前,美国政府就已经预料到合同会遭到英、日等国的强烈反对。


1921年2月,华盛顿电令其驻华公使柯兰(Charles R. Crane),针对英国、日本的抗议进行反驳,声明美国政府不能默许任何国家,企图通过在某一领域建立市场或技术垄断的方式,损害美国企业在华获得机会均等原则。


虽然美国采取强硬态度应对英、日等国的抗议和质疑,但美国与英、日的矛盾与冲突并未得到有效解决。而由于英、美、日各国未能达成和解,北洋政府迟迟不敢真正执行费德里合同。


02以南美模式在华形成国际垄断

在费德里合同陷入困境时,美国无线电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在英、法等国无线电企业的支持下向美国政府提议,由美国无线电公司领衔国际无线通信巨头,效仿南美无线通信领域的国际合作模式,在中国共同合作构建国际无线电联合体,以消除了列强在华的无序竞争。


所谓“南美模式”,即由美国无线电公司、马可尼(英国)总公司、法国通用无线电话公司和德国无线电电报协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公司,各方持有等额股份,垄断经营南美洲所有国家的无线电通信事业。


经过利弊权衡,美国政府决定在支持费德里合同的同时,同意仿照南美模式,实现在华无线电通信的国际合作。在1922年的华盛顿裁军会议上,美、英、法、日四国无线电通信专家,展开会外协商,制定了在华无线电通信国际合作方案。该合作方案,实际上是以南美模式为蓝本,由英国、美国、日本、丹麦、法国等西方列强垄断中国无线电通信技术和市场的妥协方案。


这一方案的最大受益者为美国,它使美国无线电公司能够顺利进入了中国市场,从而打破日本三井公司、英国马可尼公司对中国无线电通信的垄断局面。然而,这一方案虽然获得了美国、英国、法国、丹麦等国政府的批准,但却遭到日本政府的强烈抵制。


03列强在华无线电通信特权的废除

自1922年至1926年,美、日两国围绕着国际合作方案进行反复的交涉,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夹在美、日之间的北洋政府饱受外交压力,随着北伐战争的爆发,北洋政府对费德里项目的执行完全陷入停顿。



与北洋政府采取拖延政策不同的是,孙中山领导的南方政权则旗帜鲜明地主张废除列强在华享有的无线电通信特权。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饬令外交部和交通部负责研究中日、中美无线电合同废除事宜,以收回中国的无线电通信主权。同年9月,交通部正式提出废除中日三井合同和中美费德里合同。


1930年11月,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致函美国驻华公使詹森(Johnson),正式提出废除费德里合同。王正廷强调,该合同订立已近十年,时过境迁,无线电工业技术的发展进步迅速,彼时合同中的弧形技术基站已不适合当今中外通信之需,该合同实无进一步贯彻之必要了。为了让美方同意废除合同,王正廷还表示,日本政府已通过其驻华公使声明废除三井合同及其条约权利,美国联邦电报公司在该领域反对日本垄断、维护门户开放与机会平等的积极作用已经实现。


1920年代列强在华无线电通信投资的博弈过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列强在华利益重组过程的体现。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与日本在华追求垄断性、独占性的大陆政策存在着尖锐矛盾。而英国既与美国有着特殊关系,又与日本在远东有着同盟利益。在交涉前期,英国一方面与日本共同维护其在华的垄断性利益,排斥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一方面又对日本独占中国市场的政策抱有警惕。华盛顿会议后,英、美在对华无线电投资方面开始由互相排斥转向合作,共同维护门户开放原则,而日本则继续坚持其大陆政策。


列强在华无线电投资的博弈,既是英、美、日等国在远东关系演变的一定体现,也是西方列强对华无线电通信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的体现。这对于我们今天而言依旧具有历史的借鉴意义。



作者介绍



肖如平:浙江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泓泽: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原文题为《垄断与竞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列强在华无线电投资的博弈》,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3年7月19日第7期,转载请注明来源。

投稿邮箱:qztheory@163.com

图片来源:刘周《浙大初印象》

今日编辑:吕蓬霖

责任编辑:奚婉 李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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