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 | 雷洁琼:中国家庭问题研究
编者按
雷洁琼(1905—2011),祖籍广东台山,1905年生于广州市,1924年赴美留学,1931年获南加州大学社会学硕士学位,当年回国,先后在燕京大学、东吴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届、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雷洁琼硕士毕业后回国执教于燕京大学。自任教燕京大学开始,她就坚持自己讲授的课程必须以实地调查研究为基础,同时又将这些课程和解决中国的重大现实问题联系起来。自1931年至1937年,雷先生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社会学入门”、“社会服务概论”、“贫穷与救济”、“家庭问题”、“儿童福利问题”及“社会服务实习”等课程。在燕大任教的七年是雷洁琼学术生涯的起点、也是她将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应用于中国实际情况,并形成自身社会学思想的重要时期。雷洁琼关于中国儿童、妇女和家庭问题的早期作品都是在这一时期发表,如《儿童福利问题》 (1935)、《女大学生的社会地位》 (1935)、《中国家庭问题研究讨论》 (1937)等。
雷洁琼于本文中指出,我国之家庭制度为一切社会制度的中心。这一点是中国文化与社会的根本点,直至今日依旧如此。而家庭问题之产生则来自于家庭制度与变迁社会的不调适以及家庭内部的失睦。她认为,欲谋家庭问题的解决,当认识中国家庭问题的真相。“研究中国家庭问题,先要发现我国家庭问题,不能以西洋社会的家庭问题为我国家庭问题”,这句话对于今日中国也同样适用。雷洁琼提出应实地详细调查现实情况,特别是通过个案方法,个别研究方能洞悉夫妻、父子、婆媳等家庭成员之间冲突失睦的真相,始能对于家庭问题有相当认识。
雷洁琼最后指出,“家庭是整个社会问题,在整个社会问题未解决前,家庭的不调适现象,不容易完全解决,但是家庭问题一部分解决了,足以帮助其他社会问题的解决。”前半句话,读者都耳熟能详,但后半句却是同样关键。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很多症结,恰恰必须从家庭入手,才能真正得到理解与解决,而这也需要当下中国社会学人的奋斗与努力。
中国家庭问题研究
雷洁琼
我国之家庭制度为一切社会制度的中心。社会上一切活动,都集中于家庭,社会上一切行为,都以家庭福利为标准,社会一切事业,无不由家庭的意义扩而充之。但自海通以来,我国受西洋文化之影响,社会思想变迁。发现原有家庭制度不适于时宜,五四时代,国人对于固有家庭制度,批评不遗余力。旧家庭制度的弱点暴露无遗。尤其是提倡新文化的新青年及新思潮,对于我国旧家庭之制度,攻击尤甚,认固有家庭制度束缚个性思想发展,阻碍社会改造。引起国人对于固有家庭制度之注意。国人受此种思想影响,对于旧家庭制度的不满意,思有以推倒之,思有改善之,而社会种种制度,惰性甚深,改革不易,我国家庭制度自不能为例外。同时苏俄社会思想的传入,苏俄家庭观念与西洋家庭观念的不能调和,关于新的家庭制度的采纳,意见纷歧,未能得共同承认的相当标准。各行其是。从近年来国人举行婚礼的种种不同形式,可以表现社会对于家庭观念之纷乱,家庭问题因此产生。
家庭制度实为社会制度之一种,其他经济、政治、教育、宗教制度与家庭制度均有密切关系,家庭制度改变,足以影响于其他社会之制度,经济政治教育宗教制度之改变,亦足以影响家庭制度。盖社会组织之形成,由于各种社会制度的一贯与调适,故一种社会制度改变,其他社会制度因之而改变,要是一种社会制度改变了,而其他制度不变,则社会制度失调,产生社会问题。
我国与西洋文化接触后,政治、经济、教育、宗教制度的急变,我国固有家庭制度不能随之而变革。家庭制度不能调适于其他社会制度,家庭问题因之产生,社会在变迁过程中,旧的行为标准既失其固有意义,新的行为标准未得社会承认,人的行为失了共同规范,各以其个人伦理观念为标准。家庭份子每因个人经验教育的不同,对于家庭观念各异。家庭份子间如夫妇或父母子女不能调适,家庭因之解组,而至破裂,家庭问题因而产生。故此我国家庭问题的发生可以说由于受西洋文化及苏俄社会思想之影响。
家庭问题有两方面。一,固有家庭制度不调适于变迁中的社会而发生问题。二,家庭份子间失睦而至家庭破裂失去其功能问题。家庭问题可以说是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家庭为我国社会组织的中心,家庭问题不得适合的解决,社会就不能安宁。家庭为人的情感寄托机关,家庭份子间的密切关系,给人以愉快生活经验,满足人的基本欲望。但是这种密切关系如不能调适,不独陷入于痛苦之境,减低人的工作效率,且影响人的精神健康。据美国一位精神心理学家的研究,美国人大部份的精神病由于家庭之不固定,家庭生活之不满人意,情感无所寄托或情绪不调适所致,很多人因家庭问题不能解决而至犯罪自杀。家庭之不调适影响于社会之安宁甚大。
家庭又为人格的养成机关,儿童健全人格之养成,赖乎良好家庭,所谓良好家庭就是父母能和协合作认识社会时代之需求,明了儿童的天性。家庭生活能使儿童适合于社会,长大时有以贡献于较大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若不调适,子女品格方面必受影响,据美国研究童犯的结果,多数童犯都来自破裂家庭或失调家庭,可见家庭问题之不解决,足以影响于国家公民的道德与人格。
我国对于破裂家庭与不调适的家庭之实况如何及其如何影响社会,缺乏有系统的研究证实。然近年来从各城市的报纸的记载,从亲友的报告,从作者自己的观察,社会因为家庭问题而发生的种种不健全社会现象,作者相信实为社会紊乱及社会秩序动摇的一个原因,故欲谋社会问题之解决,国人当对于家庭问题相当注意。
我国家庭问题既为社会严重问题,解决家庭问题必先研究固有家庭组织的基本观念与家庭制度的功能与结构,明了今日家庭的实况情形。然检阅我国近年出版书籍,民国九年始有专书讨论家庭问题,直至民国廿四年止其以专书论述家庭的连翻译的计算在内,尚不及三十本,除易家钺、罗敦伟合著的《中国家庭问题》,潘光旦的《中国之家庭问题》,李景汉的《北平郊外的乡村家庭》,麦惠庭的《中国家庭改造问题》,陶希圣的《婚姻与家族》,吕诚之的《中国宗族制史》及言心哲的《农村家庭调查》,英文的有Su Sing Gin’s The Chinese Family System, H.P.Wilkmson’s The Family in Classical Chinese and S. P Gumble’s How Chinese families live in Peiping十本讨论关于中国家庭制度及家庭问题外,其余的都是关于家庭制度的普遍理论讨论。
陶希圣《婚姻与家族》。图片来源:豆瓣。
至于我国家庭实况情形的调查,直接的有李景汉的《北平郊外的乡村家庭》,言心哲的《农村家庭调查》及S.P.Gamble’s How Chinese Families live in Peiping,间接的有农工阶级的生活程度的各种调查,而上述诸作偏和于家庭经济调查,略而不详。实不足以明了我国今日家庭的实况情形。近年以来讨论家庭问题的文字,见于报章杂志的甚多,而多数为不注重社会事实,只凭理想或主观偏见的言论,而关于家庭改造方案或家庭改良办法的文字也不少。总之我国关于家庭制度研究家庭问题讨论有价值的书籍,殊觉缺乏,国人对于家庭制度不明了家庭问题不认识,无怪家庭问题近年之愈见严重。
我国现在家庭,大概可以分两大类,一为沿海都市的家庭,直接或间接已受西洋或苏俄思想所影响,多数已采纳或趋于采纳西洋式小家庭制度;一为中国内部的农村家庭,未直接受西洋或苏俄思想所影响,仍保持固有家庭制度,这两种家庭环境不同组织与生活不同,其问题当然不同。故研究我国家庭问题,必先了解城市家庭与农村家庭的同异地方及这两种家庭现实情况。
我国家庭固有家庭制度,为父治、父权、父系与家长制家庭制度,以孝顺贞节与容忍为维持家庭份子间的关系,普通家庭观念全国大致相同,然我国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家庭组织与生活因之而异,故非就各地选择范围研究,不会得悉我国家庭实况,更无从发现其问题。如沿海都市家庭我们都知道因外来文化影响与环境不同而变迁,然而家庭组织与生活如何变迁,变迁到什么程度,变迁的趋向如何,社会对于家庭变迁的态度如何,当有详细调查与研究始能明了,对于家庭问题始有相当认识。如多数农村家庭既因未受外来文化直接影响而改变,农村固有家庭制度与生活是否调适于现代国家制度,近来交通方便,乡村与都市接触较易,其有无改变的趋势,都当详细考查。对于每种家庭实况有相当明了,始能发现农村家庭问题,不知家庭问题的真相,不能谈家庭的改造与改善。总之,研究中国家庭问题,先要发现我国家庭问题,不能以西洋社会的家庭问题为我国家庭问题,亦不能以苏俄家庭问题为我国家庭问题,欲发现我国家庭问题,必要实地客观的研究家庭现实情况。
家庭组织有生物、经济、心理、社会各种基础,研究家庭现实情况当从家庭各方面观察。家庭有生育功能,这就是家庭生物基础。家庭的大小关系于家庭福利、社会经济、民族品质甚大。我国家庭的大小问题,研究人口的学者与调查社会生活程度的人已经注意,家庭的大小,可从两面来研究,一方面家庭子女数目就是每对夫妇所生子女数目,与现存子女数目。一方面家庭人口组合就是家庭同居共食人数。
根据研究人口学者的研究,我国生育率与婴儿死亡率都比任何国家的高。由此推想普通来说,我国家庭所生子女数目甚高,惟家庭现存子女数目不见得很高,但是这种现象是否普遍于各种家庭?社会曾受教育阶级的人的家庭与未曾受教育阶级的人家庭有差别否?从事不同职业阶级的人家庭有差别否?农村家庭与都市家庭有差别否?从事职业的妇女与不从事职业的妇女的家庭有差别否?子女数目在各种家庭之增加与减少的趋势如何?对于节育观念如何?婴儿死亡的情形与原因如何?皆与家庭大小有关系。研究我国家庭问题的都当注意其生物基础问题。
我国家庭素以大家庭制度闻于世,故说到中国家庭的结构,就以“九世同居”,“五代同堂”的一类文字来描写,以为中国家庭都是几代同居的。但是根据近来研究人口的学者与社会生活程度的调查,我国家庭人口数目在四口至六口的占最大多数,家庭三代同居者甚少,而三代同居的又多为家主的寡母。这种结论,不过是一种平均数目。中国家庭是否多为两代同居的小家庭尚待证实。至于个别家庭的结构情形,家庭分子间的关系家庭对于亲属的责任,都非与个别家庭有直接接触不足以明了其实况,发现家庭结构问题。
明代九世同居铜镜。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
家庭的经济基础就是家庭的收入支出相抵情形与家庭份子的生产消费活动的分配。家庭经济状况与社会贫穷问题有密切关系,我国贫穷的普遍,生活程度之低,我国多数家庭入不敷出可无疑异。但是研究贫穷问题的人,多注意于贫穷的种种原因与救济预防方法,近年以来,关于劳农阶级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形亦有各种调查,劳农家庭生活状况从数目字中略知梗概。然贫穷家庭的详细生活情况及其问题,实非从数目字可以认识,如我国农村家庭是否仍为生产单位,妇女对于家庭的经济贡献,贫穷之影响家庭,妇女从事职业,是否多数由于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从事职业妇女的家庭产生什么社会问题,从事职业妇女对于家庭态度如何?子女对于家庭经济上所负的责任,家庭入不敷出的原因由于社会经济情形,工资太低,个人生产力的效率低,抑家庭人口太多。皆当对于个别家庭详细研究,始能发见家庭经济问题之真相。
家庭收入的分配,因社会阶级而不同,贫穷家庭与中上家庭的收入分配自然不同,从这种比较可知社会阶级不同的家庭生活的差别。贫穷家庭尽其所入维持最低生活,谈不到过剩资财分配。中上阶级家庭除维持生活必需费用外,有余财为其他消费。如能详细调查家庭的消费种类,则可知我国家庭的文化程度。至于家庭收入分配之权,属于何人,全握于家长手中,由主妇主持管理,由家长主妇双方共同管理,抑由家长之父母或尊辈掌管。明了家庭财政管理权之分配的转移则可知家庭结构的变迁趋向及其发生问题。
家庭份子间的冲突实为家庭心理社会问题。我国固有家庭组织,全赖传统思想社会风俗以维持。传统思想的社会风俗的一致性,给家庭份子的行为共同标准,故家庭份子间失睦事如夫妇不睦、父母子女间的冲突不甚多见。且我国有“家丑不外扬”的明训。家庭虽有失睦事亦甚少宣扬于社会,而家庭又为个人赖以生存的唯一组织,个人无家庭则不能生存于社会。故虽有失睦事,对于家庭不满意,亦不轻易离开,而致家庭于破裂。现代家庭的组织的维持全赖家庭份子间如夫妇父母子女的态度兴趣能融洽调和。
我国自受西洋文化与苏俄社会思想的影响,产生不同社会的态度,个人与社会接触机会增加,因教育与经验种种不同,家庭份子的态度与兴趣往往不能调适。家庭份子间的失睦事,常见于报章或闻之于亲友。夫妇离婚、分居、遗弃,种种家庭破裂现象日增,问题日趋严重,而国人对于此种问题,从报纸杂志中文字的量方面来看,不得说没有相当注意,然从质方面来看,认识此种问题的甚少,此亦由于国人对于吾国家庭现时情况未有了解,徒知抄袭外国书本或他人言论。夫妇失睦问题与妇女的社会地位变迁有密切关系,我们不能否认。然夫妇失睦原因颇为复杂,如文化原因,经济原因,性生活原因,个人生活习惯不同原因,有时失睦原因不在结婚之后而在结婚之前,甚至因为童年时代养成某种态度而致个人不能调适于家庭生活。
非以个案方法,个别研究不能洞悉失睦真相。一方面要研究夫妇个别的个人生命发展历史及其家庭背景,一方面要研究夫妇间结合的关系及其生活情况,夫妇生长于不同的家庭,其文化背景,往往不能一样,因之人生态度,愿望,习惯嗜好自然不同,行为标准亦因之而各异,而夫妇关系亲切,接着繁密,包含人的生活各方面,夫妇间冲突在现代家庭似不能免,但是夫妇冲突而至家庭解组或至破裂,则直接间接影响社会,研究夫妇失睦问题,对于夫妇失睦的情况,夫妇失睦的发展过程,夫妇失睦多在何种家庭发生,夫妇失睦的影响,都应当详细调查,始能明了其失睦真相,发现其问题而设法补救或预防之。
父母子女间冲突,亦为现代都市家庭问题。社会对于儿童的新观念,儿童青年社会地位的提高,父母子女因属于不同时代思想不同,都是父母子女间冲突的主要原因,但是父母子女间冲突多发生于何种家庭何种父母,父母子女的个别态度、兴趣、愿望,父母子女间冲突的对象是什么,父母子女间冲突的方式,都当以个案方法从事个别家庭的研究,始能对于父母子女冲突问题有相当认识。
婆媳冲突、兄弟冲突、妯娌冲突、姑嫂冲突都为农村家庭普遍问题,研究家庭问题的人都当注意,家庭份子间关系愈复杂,冲突纷争愈多。但是我国素以容忍为美德,又素守家丑不可外扬的明训,故家庭份子间虽有冲突而不暴露在外,非与家庭接近或身处其间不知其真相。家庭份子间的种种冲突,多数都是人格冲突或文化与人格冲突。
故研究此种问题,对于风俗习惯必须相当明了,对于人的基本欲望与人性的发展,必须有相当智识,观察时始能分析冲突的社会原因与个人原因,前者如社会种种变迁,家庭不能调适社会而引起家庭份子间冲突,后者如家庭份子的品性习惯嗜好思想不能调适而至冲突。这两种原因互相影响,有时极不容易分析,如家庭份子态度思想的不同,往往为社会变迁影响的结果,故非经有系统的研究,不容易发现冲突问题的真相。
子女教养问题,研究家庭问题的人亦当注意,现代社会对于父母子女间关系观念变迁了,从前子女视为家庭私有品,父母子女间关系为尊卑等级方式,子女对于父母有绝对服从之义务,现代子女视为国家之公民,父母受国家之委托而养育之,国家对于亲权有限制与监督之责任,从前子女教育目标在于家庭之继续家庭之福利,现代社会对于子女地位观念虽已改变,但子女教养仍多委托家庭,其目标仍多注重于家庭福利,因大多数父母对于公民教育,国家观念仍甚薄弱,至最近始有人注意,然亦限于有机会受学校教育者始得领之,对于子女间的新地位仍未接受,视子女仍为家庭私有品,大多数家庭的子女教养不调适于社会,养成子女人格不适合于现代社会生活,此实社会严重问题,国家当如何设法改善家庭教养。
离婚,遗弃,分居与死亡都是家庭破裂的方式。离婚,遗弃与分居都是夫妇失睦的结果,离婚为夫妇双方经法律上手续解除婚约,脱离夫妇关系,遗弃则夫或妇未得对方同意而离开家庭,不负家庭责任,分居经夫妇双方同意离异,但婚姻仍有效,夫妇间关系仍存在,从前我国夫妇失睦多为男子不满意于妻子,男子有出妻的权利,故有“七出”与“三不去”的规定,男子具有任何“七出”理由之一很容易把妻子送回其母家,但同时出妻为社会风俗所轻视,又有妾制为之补救,而女子从一而终的观念很强,故夫妇失睦很少离异,从前很少离婚而现代离婚的数目增加,并非从前夫妇都比现代夫妇和睦快乐,实因社会近年对于离婚态度的变迁,研究破裂家庭电研究家庭份子间冲突,家庭解组而至家庭破裂的过程。
一则刊载于《上海报》的名为《离婚以后》的短文所附的漫画。图片来源:全国报刊索引。
农村破裂家庭与都市破裂家庭的比较,破裂家庭的实况,破裂家庭之影响于家庭份子,夫妇间个别情绪与经济的调适,子女人格发展的问题,都当详细研究,家庭因家主或主妇死亡而至破裂,产生鳏夫寡妇问题,鳏夫再娶重组家庭,调适较易,寡妇再醮素为风俗所轻视,寡妇经济调适,一方面有情绪调适,一方面有子女教养责任的调适,总之家庭破裂,影响于家庭份子的人格甚大,近年以来,我国家庭因离婚而破裂日有增加,国人对于此问题当以社会学观点研究,始能设法解决减轻其严重性。
国人对于家庭问题的解决普通态度有视家庭问题是整个社会问题,整个社会问题未有解决,家庭问题无法解决的,此种态度对于目前家庭种种不调适现象,视为不可解决的。有视家庭问题为个别家庭,富于情绪性质别人不能代为解决,只好委之个别家庭自找出路。有视家庭问题为妇女问题,与男子无关系的只好让妇女们去讨论,解决办法。有视家庭问题为社会独立的简单问题,只注意于问题表面的改造方案而不注意于问题根本的解决办法。
家庭是整个社会问题,在整个社会问题未解决前,家庭的不调适现象,不容易完全解决,但是家庭问题一部分解决了,足以帮助其他社会问题的解决,家庭问题是社会问题,个别家庭不容易解决,然能以客观态度分析问题的真相,始能促进社会谋解决办法,社会问题非社会协力用社会方法不能解决。家庭问题为男女两性关系问题,男女当共同想办法解决,始有效力。家庭问题为社会复杂问题,非经有系统的研究,无从明了其各方面的关系,更无法从谋根本解决方法,故欲谋家庭问题的解决当认识家庭问题的真相,实地详细调查与研究家庭现实情况,始能对于家庭问题有相当认识,解决方法始有所根据。
文稿编辑:刘雨薇、李哲、梁邱园
推送编辑:李金瑶、罗影
审核:凌鹏
节选文字整理自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资料室所藏《社会研究》。为方便阅读,在尊重历史文献原貌的基础上,对部分文章段落进行了重新划分,对部分标点使用进行了调整;所有的修改不损害原意、不改变原文风格、不破坏时代通行表达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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