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上开160致人死亡,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世上有很多牛逼的人,有的闷声发大财,有的却喜欢到处得瑟,最终作茧自缚。
李某应该算是非常牛逼的一个人。他属于后者,已经吐了一大堆茧,不知道会不会把自己“缚”起来。
他在某个微信群里贴出自己的“安全驾驶记录”炫耀自己的牛逼之处——从2019年拿到驾驶证到2023年间,有13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一次致1人死亡。
但他的驾驶证并没有被吊销,仍然在使用当中。
也许是他担心别人不知道自己有多牛,还详细介绍了这起致人死亡的事故。
2023年5月19日晚上10点多,他开车经过安徽阜阳市颖东区一个路口,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导致骑车人当场死亡。交警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
李某在群里说:“国道开160码,对方尸体都不全了,驾驶证都没有被吊销。”
除了保险,李某本人赔了55万。
不仅驾驶证没有被吊销,李某也没有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还发了不起诉决定书的图片。
图片赫然显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是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不知道背后有没有“故事”,有什么“故事”,但我们相信,李某绝对牛逼!
从决定书内容可知,当地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本人也“自愿认罪认罚”,因此如果有“故事”,它应该发生在检察院。
由于我们只能看到决定书的第一页,所以无法得知颖东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常识,大概是负责本案的检察官认为李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吧。
持驾驶证4年,13起交通违法并在国道上以160公里的时速致1人死亡,相信正常人都能看到他的社会危害性。
但这位检察官看不到李某的危害性——至少,他的“社会危害性”要比河北举报县委书记的马树山小很多。
李某更大的危害性在于,夺走他人的生命之后,他不仅没有为死者难过反过自己的错误,反而将此当作炫耀的资本。
正发一位网友所说:“但凡有一点人性的人,无论什么情况下致他人死亡,心里都噩梦连连,内以辗转难安……这样的人该踩踩机车反省反省。”
专家们早就推心置腹地建议过这些牛逼的人,让他们干了坏事之后要保持低调,不要到处得瑟,否则收不了场。
作为一个经常在路边散步的普通人,我没有专家们的姿态,我非常希望这些人收不了场。
我们普通人能做的,就是把李某往高处再抬一抬,给他加点热度,让他像那位网友所说去“踩踩机车”吧。
顺便把几个和他发生“故事”的检察官们也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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