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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德志、贺国元 | 民主的自治价值及其边界——达尔对民主价值的拓展及其局限

佟德志 贺国元 治理评论 2022-04-25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作者简介:

佟德志,男,辽宁朝阳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院长,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主治理;

贺国元,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达尔拓展了民主的自治权利,以自治权利的优先性预设为民主找到了一个内在的本体论基础,重塑了民主主体的价值。同时,达尔把民主自治价值优先从政治领域扩展到了经济领域,甚至是整个社会领域。达尔对民主自治价值的拓展,重塑了民主的价值。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自治权利的优先性预设存在逻辑论证上的障碍,以自治权利及其附带的民主的普适标准统摄相互冲突的领域最终偏离了多元主义的背景。

关键词:多元主义民主; 自治权利; 达尔; 多元主义

熊彼特对民主的程序性定义确立了当代西方的主流,但同时也抽掉了古典民主理论中人民主权和参与两大支柱,去掉了民主本身的价值意义。民主被去价值化,仅限于工具价值,目的是维护自由。达尔对此提出了明确而坚定的批评。在达尔看来,熊彼特对古典民主理论的改造走得太远。达尔重新改造了民主,为民主预设了自治权利的根本价值。自治权利是自然权利中的一项根本权利,具有优先性。自治权利包含了若干首要的政治权利,对这些权利的维护本身就是值得追求的,而且自治权利广泛存在于社会中的每个组织,而不仅仅局限于政治领域的组织,民主的边界从政治领域扩展到了整个社会领域。


一、民主自治权利的优先性


在达尔看来,民主本身是有价值的,民主不仅仅是一套制度安排和政治过程,而且它“必须是一种根本权利的制度”。民主首先是一种权利,“基本权利在某种意义上优先于民主制。它们占有一个道德上的实在、一个身份、一个本体论基础”。民主的根本权利就是自治权利,在任何组织中“成年成员都拥有凭借民主过程而自我统治的不可让渡的权利,不论他们是否选择行使这一权利”。自治权利是一项自然权利,是民主不可让渡的根本权利。如果人们有权自治,那么他就拥有自治所必需的所有权利。达尔在考察现代民主社 会时提出了民主的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即一 套权利和机会的维度,第二个维度即对政治生活实际参与的维度,并指出: “把民主仅仅看作政治参与的问题,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错误……民主最重要的要素是民主的第一个维度。”无论是作为理想的民主还是作为现实的民主,基本的政治权利和机会都是民主的内在要素,民主首先被认为是一套权利。

资本主义权利结构被分为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自治权属于政治权利,与之相对的则是经济权利,这两类权利都与民主理论发展关系密切。自治权利预设具有两层含义,自治权利首先是一项根本权利,是最原初的、第一位的; 其次,自治权利在诸根本权利中具有优先性,特别是对经济权利(财产权)的优先性。自治权利为何能成为根本权利呢?达尔认为:“所有人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没有一个人在本质上优越于其他人,每个人的好处或利益必须给予平等的考虑……在成年人中间,没有人比其他人具有更好的资格进行管理,他们应当以完全和最后的权威授权给政府。” 没有一个人在本质上优越于其他人,这是民主的道德根基。这一道德判断在现实政治中转换为统治资格,即没有人比其他人具有更好的资格进行统治。历史上,数量众多的人口的平等公民资格被剥夺了,妇女、工人和少数民族与种族被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原因在于人类政治统治存在出身、财富、强力等统治资格,民主意味着对这些统治资格的破除,即人人皆有自我统治的权利。达尔把民主安置在自治权利的基础之上,使民主重新具有道德性、价值性。对民主的追求不是为了自由,而是民主本身,是共同体每个成员的自治。

民主的根本权利不能够受到破坏,而且需要行动去保护和争取这些权利。破坏这些必要的权利意味着破坏民主的政治制度。“当民众不再相信民主所需要的权利是可欲的时候,他们的民主不久将变成寡头统治或专治统治”,即使相信这些根本权利可欲,但是不采取政治行动也将导致寡头统治。如何采取行动,办法之一就是建立自治权利的优先地位、扩展自治权利的范围。自治权利对谁优先? 最主要的就是对经济权利中的财产权的优先。在达尔提出自治权利的优先性之前,财产权一直是自由主义民主的根基。生命、自由、财产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这其中财产权处于核心地位。在洛克看来,承认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是人类摆脱自然状态,进入文明社会的关键,“为了避免这些在自然状态中妨害人们财产的缺陷,人类便联合成为社会”,而且“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可见,财产权在自然权利中占据着最为关键的地位。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充当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民主的理论基础。新兴资产阶级以自然权利特别是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来捍卫其自治,从对君主权力的限制到人民成为最高主权的来源,正是财产权从背后推动了政治领域民主的生成。“从形式上看,财产权导致了民主革命的发生; 从实质上看,民主革命实际上是财产权与公民权的重新配置”。财产权的优先性在自由主义民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达尔试图纠正自由民主的这一弊端,认为私有财产权不具有根本性和道德性,“没有任何一个对私有财产的论证能够证明对私有财产无限的获取权利是正当的”,断言财产私有存在一系列的逻辑障碍。另外,财产权作为自然权利,存在和其他自然权利冲突的情况,比如和自治的自然权利的冲突。达尔认为“自治权及民主程序的权利,肯定是所有道德权利中一个最基本的权利”。而且财产权不是一项单一的权利,“而是一揽子权利、特权、义务和责任”。财产权的要求过于广泛,现实法律和习惯所认定的私有财产权无法满足这些要求。通过对财产权的批判,自治权获得了优先性,并在本体论意义上内在地支撑了多元主义民主。自治权利适用于任何社会组织中的 “成年成员”,而不单单是政治领域的“公民”。既然自治权是民主的根本权利,那么自治权也就统摄民主的所有领域,包括经济领域。


二、民主自治权利的扩展


在确立了自治权利的优先性后,达尔试图将民主扩展至经济,甚至是社会领域。达尔批评了把民主视为一种政治体系、把资本主义视为一种经济体系的两分法定义,指出“政治体系或经济体系是社会体系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或一个次体系”,民主的范围不仅是政治领域的,更是整个社会领域的,“一个民主社会可以定义为一个社会体系,它不仅具有民主的政治(次) 体系,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直接地或间接地起着加强民主政治过程作用的次体系” 。达尔降低了民主的政治属性,提升了民主的社会属性,这种变化是基于对现代国家各种组织高度发达的认识,多元主义首先是组织的多元。高度发展的组织是现代性的一个特征,与现代民主制度密切相关的各种组织被达尔划分为政府的、政治的和经济的三种组织,这些重要的组织就其之间的关系而论是自治的。各种组织成为现代社会公共活动的基本单元有其必然性,是民主历史发展的结果。对于民主来说,结社和党派并不是没有危害,只是托克维尔认为多数专制的危害更大,用结社和党派来限制多数专制“是用一种危险去平衡另一种更为可怕的危险”。规模的变化是民主变化的一个分水岭,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发展民主就会出现不同种类和数量众多的相对独立的团体和组织。“随着城市国家向民族国家变迁而导致规模变化,组织多元化不仅成为必然,而且在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都获得了合法性” 。民主关注的共同体从古典民主的城邦变为多元主义民主的组织。

多元主义理论的核心是权力的分散,国家之内不只存在政府一个权威。权力分散于社会的思想可以追溯至托克维尔,托克维尔开启了研究民主的新视野,民主是社会各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民主的关键在于社会、在于民情而不是统治。托克维尔认为: “政治的、工业的和商业的社团,甚至科学和文艺的社团,都像是一个不能随意限制或暗中加以迫害既有知识又有力量的公民,他们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反对政府的无理要求的时候,也保护了公民全体的自由。” 达尔认为,虽然扩大政治体系的边界可能会使其更有效地处理对公民重要的诸如国防、环境等问题,“但更大的政治体系也会更远离公民,更难接近、更难参与”。民主不能只适用于政府的形式,沿着托克维尔的思路,达尔把讨论民主的眼光转向了整个社会,“我们经常忽略由社会分权施加制约的重要性……某一种社会先决条件在程度上的增加,在加强民主方面,可能远比任何特殊的宪法设计重要”。权力应该分散于大量相对独立的协会、组织和团体,而不是集中于政治领域。民 主的发展不仅带来了党派林立,而且工业社会中出现了以经济权力集中为特征的大型组织,进一步维护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这些“准主权精英构成了当代社会的权力网络,不断地进行中磋商交涉。政府作为传统意义上‘主权’的代名词,在其中本应高人一头,但也不过是众多权力精英之一,未必是最强的那一个”。

多元主义认为独立的社会组织是现代民主制存在的必需品,这些社会组织的作用在于使政府的强制最小化,保障个人的政治自由。如果社会不够民主化,造成的结果就是“民主的国家很可能存在于一个从家庭到学校、从商业到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的大部分机构都不是民主运行的社会里”。这即是说仅仅只有政治民主是不够的,民主的进步应该看在政治领域之外有多少领域实施选举权。所以,在政治民主实现以后,政治领域就变为整个社会构成领域中的一部分。一个民主的政权对民主来说不是充分的,在广泛的社会领域都应该存在民主,而不是只把民主局限在政治领域。

在经济领域,资本主义制度在财富、收入、地位和权力之间造成了巨大的不平等,这些不平等是“自由地积累无限的经济资源,并自由地把经济活动组成按照等级原则来支配的企业”运行的结果。现代经济企业通过所有权和控制权以两种方式影响政治不平等,所有权和控制权造成了公民在财富、收入、地位、技能、信息获取和宣传控制、政治领袖关系渠道和生活机会预测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企业员工在参与治理企业能力和机会上的巨大不平等。显然,这种不平等与民主格格不入。经济企业内部的管理不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是完全不民主的,企业被当作私人性的个体被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

由于财富、收入、地位和权力无不和民主的核心价值平等密切相关,现代企业活动造成巨大不平等迫使经济领域和现代企业成为民主必须关注的领域,不能把经济领域看成私人领地而成为民主的例外。如果在与个体关系密切的经济领域是不民主的,那么所谓的国家民主是存在缺陷的,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民主的边界必然要延伸到经济领域。在资本主义企业中,通过民主治理,企业内部的决策过程尽可能根据民主过程的标准来设计,公司成员以此而获得内部的政治平等和对首要政治权利的保护。这样,经济领域就会减缓不平等和等级制的现象,并以类似于政治领域自治的民主形式,实现既保持民主、公正又有效率的经济秩序。


三、自治权利在经济领域面临的困境



达尔在批评财产权时,认为财产权是一揽子权利、特权、义务和责任,包括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资本权、可转移权、个人所有权、不得以对他人有害的方式使用财物的责任等等,财产权的要求过于广泛,法律体系难以支持对财产的自然权利要求。但是,自治权利同样是一揽子的权利,投票权、言论自由权、自由质询权、追求和掌握公共职位的权利、定期参加自由公平选举的权利,组织政治社团的权利这六项首要的政治权利共同构成了自治权利。自治权利作为根本权利同样面临要求过于广泛的指责。

更重要的是,自治权利和财产权利分属两类性质不同的权利,民主从根本上说是政治性的,民主的目标是追求自治和政治平等。在经济领域,扩大再生产和提高生产效率是企业的首要目标。达尔把经济民主作为捍卫政治民主的工具,探究一种可供选择的经济结构的可能性,它将通过降低“公司资本主义中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所导致的不平等,来帮助强化政治平等和民主”。作为工具的经济民主,其目的是落实以社会限制政治权力的思想,在经济领域培育民主的条件,包括大致的经济平等、具有道德的公民、多元的社会领域等等。但是经济领域首要关注的目标仍然是积累投资、扩大再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民主如何保障这些目标的实现,达尔只是指出自治企业如果不去刺激积累、投资和增长,工人就会遭受因为企业衰退带来的普遍的和严重的损失,并认为,“一个稍有远见的工人和一个理性的投资者或管理者,都同样关注公司的长远效率,或许工人对此还更为关注” 。这样的理由似乎缺乏说服力,工人的个体理性并不能保证自治企业的集体理性。公司治理需要管理公司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并不见得工人都掌握。而且公民美德有个人主义的公民美德和有组织的公民美德之分,自治企业无法保证参与自治的工人们都具有远见。达尔最终模糊地说道: “经济企业中的民主被看成是耻辱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在经济企业的治理中不能证明民主的正当性,我们实在看不出民主在国家治理中有多少正当性”,而且“不平等对民主的主要问题在于分配的顶端,这与权力的不平等有关”,在经济领域即在生产领域来消除不平等似乎并没有找准主要方向。

多元主义认为社会领域划分为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这些相互交叉和重合的领域“各有独特的性质和内部规范。每一个领域都有有限但真实的自治”。这就是说每个领域的自治所遵循的是各自独特的性质和内部规范,那么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行为必然依据各自不同的性质而有所不同。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首要的价值追求并不是一致的,在经济领域推行民主有违多元主义的初衷。自治就是“如果一个组织所从事的活动: (1)被另一个组织认为是有害的; (2) 任何其他组织(包括国家的政府)都不能阻止,与不能通过使行动者承受高达超过收益的费用来阻止它这样做,那么这样的组织才是相对自治的” 。经济领域的企业组织确实对政治领域的民主是有害的,但是,正是这种有害性才保证了经济领域的组织和政治领域的组织彼此间的相对自治。达尔对经济领域巨大的不平等以及经济对民主的巨大侵蚀而深感担忧,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他尝试在经济领域推行民主,以弱化经济领域的不平等。然而这样的尝试却偏离了多元主义关于不同领域各自独特的性质和不同内部规范的描述。这种试图以涵盖所有领域的自治权利和标准的民主过程打通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并探索在经济领域保护个体首要的政治权利的做法违背了多元主义反对任何为政治社会生活领域排定一个线性的先后顺序的理论前提。

按照多元主义的理解,经济领域应该有首要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要求不得优先于经济权利要求,政治领域的规则不得优先于经济领域的规则。但是,达尔却坚持认为经济秩序有助于带来政治平等、民主过程和首要的政治权利这些价值,“最好的经济秩序除了实现其他目标外,将有助于分配政治资源,使其有利达成平等投票、有效参与、充分知情以及让所有受法律约束的成年人行使最终控制政治议程的目标”。在此,政治平等、民主过程和首要的政治权利是经济领域的副产品,是在实现经济领域的首要目标和首要的经济权利之后的次要目标。但是对经济领域次要目标的追求却是建立在批判私有财产权这一首要的经济权利的基础上的。多元主义反对权力一元论,“权力是异质的,它使用各种不同的武器,产生了许多反向的压力,并不遵从单一的逻辑”。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权力的异质性也说明了在经济领域应用政治民主标准的困难性。罗伯特·迈尔坚持认为: “政治机构和企业是性质不同的组织,其中主体的权利是不同的。在这两种组织中,服从权力的方式是不同的。” 经济领域的民主化不一定要剥夺个体的资产,在用自治权利论述经济领域的民主时,达尔似乎忽视了民主的多样性问题,而是采用自治权利一刀切地解决问题。正如罗伯特·迈尔指出的,达尔“试图为经济民主构想一个更有力、更有康德风格的理由时,对先验解决方案的拒绝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了”。


四、结论和讨论



达尔从组织的多元化这一原点出发,认为多元组织的存在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相互冲突的利益集团的存在是民主存在的前提条件。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社会中的其他组织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都是社会的次级领域,经济领域是民主的一个重要领域。民主不应该只局限在政治领域,政治领域之外存在的大量的不平等有违民主的要求,扩展民主的边界是必要的。通过为民主预设自治的根本权利,使民主重新具有内在价值,自治权利是人的自然权利,在诸自然权利中具有优先性,尤其是针对财产权具有优先性。为民主预设自治的根本权利使民主重新具有了内在价值。自治权利既然是民主的根本权利,那么它应该普遍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尤其是经济领域。社会中的其他领域应该和政治领域一样适用统一的民主标准。在此,民主的边界和价值也取得了内外一致性。达尔对民主的改造实现了两个目的,一是改变了熊彼特仅仅把民主视为一种政治精英竞争性选举的制度安排,自治权及其包含的政治平等而非自由是民主的目标和理想。二是缓和了自由和民主之间的冲突,民主根本上是一套权利体系,自由亦然,自由就是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是个人的自主而非他人的强制。这样,在自由主义民主中,自由和民主都是一套权利体系,不同之处只在于哪个权利更为根本。

但是,多元主义即意味着冲突的永恒存在,包括利益、价值追求和运行规则等方面的冲突,冲突本身是多元主义民主的一个条件。经济领域是生产领域,政治领域是分配领域,经济和政治具有不同的属性,是多元组织中不相隶属的相互冲突的两类组织,自治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 也是两类不同的权利。达尔对自治权利的预设和推广不自觉地忽视了多元主义的多元性。在冲突的多元组织之间套用一种根本权利和统一的民主标准,这种做法似乎背离了多元主义的初衷,走向了自治权利的一元论。

把民主的边界扩展到经济领域和其他社会领域是必要的,但是要在经济领域实现民主似乎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自由主义民主的架构“本身就存在逻辑冲突,当它向经济领域延伸时,亦表现为一种矛盾的复合。这一困境就是资本与民主的困境,是资本主义民主深层的内在矛盾”。达尔探讨了经济领域的民主方案,试图找到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均衡来破解这一困境,但是其经济民主方案似乎过于理想而难以实现。换个角度看,民主是个程度性描述语,民主可以用来描述一个社会、一个组织从很不民主到非常民主的连续谱,我们不能轻易断言民主程度低的民主就是不民主或专制。既然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是属性不同的组织,政治领域的民主和经济领域的民主应该适用不同的标准,它们在民主的连续谱上处于不同的位置。在政治领域,民主可以是一种强民主。在经济领域,民主不应该追求和政治领域一样的强民主标准,而可以寻求一种较弱意义上的民主,因为经济领域的第一价值追求是生产和创新。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设置差异性的民主标准和自治权利似乎更为可取。


(因篇幅原因,论文参考文献等内容请查看期刊原文)文章来源:《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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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苏蕾权

责编 | 李欣璐

初审 | 李悦祎

终审 | 张玉帅

校对 | 陈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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