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谈鲁迅:我所有的作品,都比不上《阿Q正传》
我所有的作品,
都比不上《阿Q正传》
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读鲁迅了。这绝不是也绝不敢自夸早慧,也绝不是绝不敢想借此冲淡一下那些"德高望重"的革命作家涂抹在我脸上的反革命油彩,那时的读鲁迅的书,实在是因为脚上生了一个毒疮无法下地行走只能困顿在炕头上,而炕头上恰好有一本我的正在念中学的大哥扔在那里的鲁迅作品选集。
不认识的字很多,但似乎也并不妨碍把故事的大概看明白,真正不明白的是那些故事里包含的意思。第一篇就是著名的《狂人日记》,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感受,模糊的一种恐惧感使我添了许多少年不应该有的绝望。恰好那个时代正是老百姓最饿肚子的时候,连树的皮都被剥光,关于人食人的传闻也有,初次听到有些惊心动魄,听过几次之后,就麻木不仁了。
印象最深至今难忘的传闻是说西村的庄姓哑巴——手上生着骈指,面貌既蠢且凶——将人肉掺在狗肉里卖。他是以屠狗卖肉为生的,因为是哑人,才得以享有这"资本主义"的自由。据说几个人在吃他的狗肉冻时,突然吃出了一个完整的脚指甲,青白光滑宛如一片巨大的鱼鳞。那些食了肉的人呕而且吐了,并且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知道。据说哑巴随即就被抓了,用麻绳子五花大绑着,绑得很紧,绳子直煞进肉里去。
这些恰是我读鲁迅不久前的传闻,印象还深刻在脑子里,所以,读罢《狂人日记》,那些传闻,立即便栩栩如生,并且自然地成了连环的图画,在脑海里一一展开——
……
就像一棵树——哪怕是一棵歪脖子树——只要不刨了它的根它就要长大——哪怕是弯弯曲曲的——一样,我这个很败的类也渐渐由少年而青年。那岁月正是鲁迅被当成敲门砖头砸得一道道山门震天价响的时候。
那时的书,除了"毛选"之外,还大量地流行着白皮的、薄薄的鲁迅著作的小册子,价钱是一毛多钱一本。我买了十几本。这十几本小册子标志着我读鲁的第二个阶段。
这时候识字多了些,理解能力强了些,读出来的意思自然也多了些。于是就知道了选进小学语文课本的《少年闰土》原是《故乡》的一部分,而且还知道被选进中学课本的《社戏》删去了对京戏的一些大不敬的议论。可见被断章取义连鲁迅也要承受的,我的拙作被那些刀斧手们切割成一块块地悬挂起来招蝇生蛆就没有什么理由值得愤愤不平了。
这一阶段的读鲁迅是幸福的、妙趣横生的,除了如《故乡》《社戏》等篇那一唱三叹、委婉曲折的文字令我陶醉之外,更感到惊讶的是《故事新编》里那些又黑又冷的幽默。
尤其是那篇《铸剑》,其瑰奇的风格和丰沛的意象,令我浮想联翩,终生受益。截止到今日,记不得读过《铸剑》多少遍,但每次重读都有新鲜感。
可见好的作品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耐得重读。你明明知道一切,甚至可以背诵,但你还是能在阅读时得到快乐和启迪。一个作家,一辈子能写出一篇这样的作品其实就够了。
读鲁迅的第三阶段,其时我已经从军艺文学系毕业,头上已经戴上了"作家"的桂冠,因为一篇《欢乐》,受到了猛烈的抨击,心中有些苦闷且有些廉价的委屈,正好又得了一套精装的《鲁迅全集》,便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通读了一遍。
当然这所谓的"通读"依然是不彻底的,如他校点的古籍、翻译的作品,粗粗浏览而已,原因嘛,一是看不太懂,二是嫌不好看。这一次读鲁,小有一个果,就是摹仿着他的笔法,写了一篇《猫事荟萃》。写时认为是杂文,却被编辑当成小说发表了。现在回头读读,只是在文章的腔调上有几分像,骨头里的东西,那是永远也学不到的。
莫言曾在一次采访中说:“我愿意用我全部作品‘换’鲁迅的一个短篇小说:如果能写出一部类似《阿Q正传》那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地位的中篇,那我会愿意把我所有的小说都不要了。”
为此,先知书店诚意推荐这套专门为弥补“收藏空缺”而生的“特别纪念版”《鲁迅全集》(1938年原版竖排影印版),非常值得收藏:
来源 | 本文转载自“爱思想”网站;作者:莫言。本文为节选;标题与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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