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封建,何谓专制?——明末清初思想家的答案
┃一时强弱在于力
千秋胜负在于理
何谓封建,何谓专制?——明末清初思想家的答案
©苏则/文
来源:读嘉 编:瑞秋的春天
引子、赞美封建的“反封建思想家”
王国维曾过说:“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道咸以降之学新”,他所说的“国初”,即明末清初时代,确实产生了一系列大思想家,如我们非常熟悉的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此外如主张实学,被誉为“开二千年不能开之口,下二千年不敢下之笔”的颜元(号习斋,1635年—1704年)等人,也在东亚大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建国以来,一些主流的历史叙事认为,明清之际乃是封建社会没落、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时代,作为这一时代的产物,明末清初思想家们的观点著作必然具备资产阶级反封建的特性。中国现代历史学家侯外庐(1903年—1987年)影响巨大的《中国思想通史》,是这类历史叙事的典型例子:
“他们(明清之际思想家们)在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学诸方面的‘别开生面’,就不仅是反理学运动的量变,而是按他们自己的方式表现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绝对要求……虽然他们各有自己的反对派的特性,但一般说来,他们都是封建社会的叛徒。”
“(王)夫之正处于一个暴风雨降临的时代,这正如黄宗羲所说是‘天崩地解’的时代。在十六、七世纪之交,中国历史正处在一个转变时期,有多方面历史资料证明,当时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因此,在社会意识上也产生了个人自觉的近代人文主义。(王)夫之的《噩梦》、《黄书》和《搔首问》等著作,就含有丰富的反抗封建制度的精神。”
“颜元同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等的表现形式不同,但他们的愿望却具有共同的特点,即‘这些愿望表现着进步社会阶级的利益,表现着整个社会在现在道路上,即在资本主义道路上发展的迫切利益。’”
“他(黄宗羲)的生活约可分为三期:早期他继东林的余绪,从事于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以著书斥阮大铖而最具胆识,几遭残杀。中年时期,他纠合同志抗清,设世忠营,走四明山结寨防守。待明朝既亡,他总结东林、复社的思想,树立了反封建的政治思想,以《明夷待访录》一部伟著为代表作。”①
我们粗一看这些“资本主义世界”、“封建社会”、“进步社会阶级”、“反封建的政治思想”之类的“大词”和“宏大叙事”,不免觉得侯外庐等人写的真有气势,分析得也真是高屋建瓴,但如果我们切实去读了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颜元等人的书,就会发现“反封建”的高帽子戴在这些古人的头上是万分的不合适。直接地说:被某些现代史家称为“反封建”思想家的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颜元等人,在他们的多数著作中,不但并不反“封建”,而且对“封建”表现出了很大的好感。试举几例:
黄宗羲在《留书·封建》中认为,三代以来的外族侵略之患,就源于自秦朝以来封建制度的废弃。在先秦的封建社会,君民关系并不悬绝,“君之视民犹子弟,民之视君犹父母”,兵民合一,各个地方都具备自卫能力,外族即使进入中原,那也不过是寇盗之患,他们可以击破几个国家,却不能轻易征服所有诸侯。郡县制帝国完成了君主对臣民的绝对统治,但臣民和地方缺乏自主自卫能力,一旦帝国军队被击败,就有全图沦丧之忧。②
顾炎武在《亭林文集·郡县论一》中,这样赞美先秦的封建制、批判后世的郡县制:“古代的圣人,以大公无私的心对待天下臣民,给他们土地分封列国。今天的君主,却想让四海之内都变成自己直接统治的郡县。”③
颜元认为:“如果不是封建制度,就不能尽可能地实现治理,就不能尽可能地使用天下人才。(秦朝以来,)后世臣民们不敢建议实行封建制度,而帝王们也乐得把天下作为自己的私产,并且乐于容易控制的郡县制度,于是自甘孤立,使得民众和社会屡次受害,国家乱亡也不觉得后悔,这可以说是很愚蠢的了。”破坏封建制度的是秦人,“秦朝统治者仗着私智和暴力妄自称雄,将各个地方收归己有,竟敢变动古代圣贤的封建制度(‘百圣之大法’),不但自取灭亡,而且给民众留下了世世无穷的大祸。秦始皇之罪可以说是上可达天。后世文人如柳宗元等人,却反而宣扬‘天下为公自秦朝开始’,可以说是非常不仁的行为了。”④
颜元(1635年-1704年),字易直,又字浑然,号习斋,直隶博野人,明末清初思想家、教育家,颜李学派创始者,批判科举制度,主张为学返于先秦六艺,兼通文武。
被侯外庐赞许“含有丰富的反抗封建制度的精神”的王夫之的《黄书》,和颜元类似,对于废除了封建制度的秦始皇恰恰充满了鄙夷:
当然,这些思想家中也有人反对直接恢复封建制。但是他们反对直接恢复封建制,主要是从可行性上着眼,并不反对封建制后面的精神。如王夫之反对直接恢复封建制,是因为“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⑥,两千年如此,已经难以撼动了;又如顾炎武认为:“郡县制度的弊害意味着它将要变革,那么是要将它变革为封建制度吗?不能。未来的圣贤应该‘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天下就可以治理。”⑦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就是在封建制已经断绝两千年,难以为继的大背景下,重振封建制度的精神而非形式。
由上述的引文来看,我们可以发现的是:某些现代史学家对这些明末清初思想家们的“反封建”定位完全是错的;这些思想家并不以“反封建”为主要观点,恰恰相反,他们对旧有的封建制度及其精神有相当程度的认可。参考人类社会中某些“被代表”、“被幸福”、“被平均”的例子,我们可以说,这些古代思想家是“被反封建”的,某些现代史学家出于自己的目的,强行把他们塑造成了“反封建”的“进步形象”。
那么,在封建/郡县问题上,这些明清之际的思想家们并不选择从时代顺序上看起来“先进、进步”的郡县制,却转而复古,群起支持古代封建精神,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就来对此略作介绍。在这些思想家中,黄宗羲我们已经有过比较详细的介绍(见、),我们主要把眼光聚焦到顾炎武、王夫之、颜元等人的身上。
一、如何实现社会复苏:呼唤“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顾炎武
近代以来,汉语圈许多文人的想法是:崇尚复古的人和思想,是保守、退步的,与此相反,主张革新的人和思想,是进步的,值得效仿的。如果从这个观念框架中看,那么我们只能得到一个非常讽刺的结论:顾炎武、黄宗羲等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不够“进步”,比他们更早的文士俗吏们,往往要比他们“进步”得多。
自秦汉以来,由于东亚大陆帝国的根本体制是郡县制,因此在思想界的封建与郡县之争中,支持更为晚近的郡县制的观点才是主流意见。例如,“唐朝时由于郡县制在全国的推行是既成事实,讨论的主流观点转为普遍支持郡县制,李百药的《封建论》,颜师古的《论封建表》以及柳宗元的《封建论》,其基本倾向都是反对封建的。论者多认为郡县制有助于天下的安定与统一,如柳宗元指出的‘有叛国而无叛郡’(诸侯国会叛乱,郡县不会叛乱)。实行封建制则被认为是历史的倒退,不利于中央集权,会引起纷争。”⑧显然,这些观点都是以巩固皇权为立足点,是为皇权着想,为皇权服务的。
但在歌颂“进步”的郡县制的“主旋律”中,明末清初的思想家们却异口同声地发出了批判郡县制、重估封建制的种种“杂音”,这显然并非巧合,和这些思想家所处的时代环境,有莫大的关系。我们先来介绍一下顾炎武(1613年-1682年,原名绛,字忠清。明亡后,改名炎武,字宁人,人称亭林先生。明朝直隶昆山县人,即今江苏苏州昆山)对明末清初社会的观察,以及这种观察和顾炎武政治观念的联系。
顾炎武的直观感受首先是:明朝人非常穷,而且过得很苦。顾炎武在自己的笔记《菰中随笔》中记录说,即使是在一贯被称为富庶的江南,在数十万人的大县中,拥有数百金资产的富户也不过一千家左右,而这些富户又往往又为帝国承担为数众多的税役压力,“烦苦独甚”,往往有返贫的可能。
古代东亚大陆人素以勤力农商、吃苦耐劳著称,何以往往在贫苦中度日,少有出头的希望呢?顾炎武发现:虽然确实有很多明朝民众在努力工作,但又有许多人再消灭他们的劳动果实——这些人“食利于官”,也就是说,是吃财政饭的。一个富户不超过一千户的江南县城里,却有不止数千人在吃官饭。
这些人主要是胥吏,即官府的各类办事人员和差役,按赵世瑜所说,相当于“中国古代政府机构中的低级公务员、办事员”。这些胥吏所擅长的,就是用官府苛刻的规章法令从民众那里榨出钱来,在一个人就能负责的岗位上,却有六七人共同担任这项工作,在这个铁饭碗里掏饭吃。很显然,只凭借官府给他们的收入,他们是活不下去的,他们也不是为了这么点官府的钱去挤破头做胥吏的,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依靠官府,利用公权力压榨平民。⑨
这样,明朝人贫穷困苦的原因也就可想而知了,即使他们再努力耕作经商,也有许多更加“努力”的人们等待着吃掉他们的劳动果实,压榨和挥霍财富比创造财富容易得多,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门槛。
这种恶性循环要怎么解决呢?很自然地,顾炎武想到了减少官吏、缩小政府职能(即顾炎武所谓的“省事”),只留下必要的人员,其余的都裁撤去自行就业。这其中缩小政府职能是最重要的,缩小政府职能之后,公权力影响范围缩小,这些小吏也就没有什么敲诈民众的机会了,而一旦没油水可揩之后,即使你要硬拉他们去官府“为人民服务”,他们也不愿意去了。
既然问题如此明显,解决办法如此简单,为什么明末吏治仍然败坏到这个地步?为什么帝国冒着如此之大的财政风险,要养这么多闲人,用明朝人的语言来说,“养虎狼百万于民间”?——事实上,按照顾炎武的考证,明帝国对这些花钱供养的小吏们的态度,其实是越来越纵容的。在永乐年间,贪赃枉法的小吏会被贬谪去戍边,到宣德年间,就改为“运砖纳米赎罪”了⑩。于是顾炎武更进一步,发掘出明末吏治败坏的真正驱动力:皇权专制。
顾炎武在《日知录》等书中指出:君主所恃以平定治理天下的,是官僚,所以《尚书·虞书》中说,“臣属要做朕的股肱和耳目”,《尚书·皋陶谟》又说:“天(指皇帝)的职责由人(臣下)代替”——因此帝王为了维持统治,必然需要依靠官僚系统。但主事的官僚系统的庞大又可能动摇帝王的统治,于是“明末的皇帝把百官的权力都侵夺走,交到胥吏的手中,百官成了摆设,控制国政的其实成了胥吏……
(晚明人)谢肇淛说,自古以来官场法网之密,没有像今天这样的。(导致)上自宰辅,下到驿站、仓库的工作人员,都用虚文应付……官员不留意政事,把一切事务付于小吏,而小吏按照过去的文书和成规奉行,不敢逾越分毫。上级既然用这种模式控制下级,下级也不能不用过去的文书和成规应付,因为官员一旦应付不到位,那么上级的小吏又会按照法令将他们打下马……这就是吏治败坏的根源”。⑪
胥吏扮演着对于君主专制而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帝国君主往往以牺牲社会的元气和政府的效率为代价豢养他们。顾炎武观察到的晚明社会,是一个民间力量遭到官僚系统的控制,而官僚系统又被皇帝一人控制的社会。为了控制民间力量,皇帝需要借助官僚系统的力量,无限扩大官府职能,压缩民间自治空间,而为了控制官僚系统,皇帝需要设计最为僵硬死板的法令,提拔卑劣无能的文吏,这种逻辑到明朝登峰造极,这就造成了顾炎武和黄宗羲都竭力批判的胥吏政治。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盖吏胥之害天下,不可枚举,而大要有四:其一,今之吏胥,以徒隶为之,所谓皇皇求利者,而当可以为利之处,则亦何所不至……其二,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而佐贰又为吏之出身,士人目为异途,羞与为伍……
而众所周知的是,东亚大陆历史上贵族世袭的封建制到委派官吏的郡县制的转变,恰恰就是皇权专制极大扩张,地方自主权急剧缩减的过程。顾炎武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点,因此将明末严重的冗官和冗政,概括为君主专制驱动的郡县化过程:
经过上述推理,更进一步的结论显而易见:如果需要恢复民间生机,在根本上就要压制皇权专制的欲望,增加地方力量的自主权,这就是顾炎武所竭力鼓吹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含义。顾炎武的具体主张如下:
第一、用了解本地风俗和社会的本土精英而不是外地的科举达人充当地方长官,提高他们的品级(顾炎武《郡县论》:“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任是职者,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在存在国家法令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采用继承制和推举制实现地方长官的世代自行替换。
第二、赋予地方长官以财政、人事、自卫、资源开发的权力(顾炎武《郡县论》: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敝可以复振);废除向郡县派遣监司的制度,减少帝国朝廷对地方的管控。
按照顾炎武的理想施行,地方拥有了继承权、人事权、财政权、自卫权,那么很大程度上就是挂着郡县制名义的封建制。顾炎武乐观地估计,按照这以设计施行,天下“五年而小康,十年而大富”。他的依据有两方面,其中第一个依据是技术性的:这个设计可以节约晚明郡县制下官僚体系的巨大耗费——根据顾炎武的了解,明末有十分之六到十分之七的马被消耗在“州县上计京师,白事司府,迎候上官,递送文书”这一系列旨在加强控制地方官僚的事务上,有十分之七到十分之八的纸张被用在衙门文书工作和官僚间迎候、生辰、拜贺等等杂务上——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明末冗官冗政的弊害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顾炎武主张封建化郡县制的第二个依据更为重要。他指出:人性多少总是自私的,“各怀其家,各私其子”,这是人之常情。即使是碰到了一个好皇帝,他愿意站在民众的角度上设想,但也总不如百姓自己为自己设想来得切实。因此顾炎武主张,正视并且利用好自私自利的人性,为社会和人类服务。郡县制下的流官为什么不为民众着想?因为他们是皇权-官僚体系的螺丝钉,随时可以遭到替换,和地方没有联系;而本土出身的封建化地方长官,为了保护自己在地方上的利益,更容易爱护百姓、土地和财物,在流寇战争中,更愿意誓死抗争。
这个观点可以得到不少历史的佐证:在五代十国时期,杭州临安人钱镠开启的吴越国地方政权,完成了质量过硬的水利工程,到大一统的宋代,这些水利工程反而废弛了。按照吴越地区老人的看法,这是因为北宋派下来的行政官僚们不必考虑江南地方的农业生产,水利不行,稻田没有丰收,他们也可以吃别的地方转移来的税收,“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无所谓的⑭。割据地方的钱镠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是自私的,但他的自私显然造福于本地民众。按照顾炎武的说法,这就是以个体的自私,推出了天下的至公。
这个观念推导出了顾炎武的分权理论:“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所谓天子,是执掌天下大权的人……(但是)自公卿大夫到县令小官,也都分天子之权,各治其事,而天子的权位也由此尊崇。但后世却有了不善于统治的人,把天下一切的权力都收归己有,但是以天下万事之众多,不是一个人所能够操持的”⑮,没有一个皇帝有德性和能力匹配其专制的欲望,于是皇帝们只能够广设法令,重用胥吏,压制民众,导致吏治和社会败坏,而要阻止这个败坏的进程,就需要分权于人——而分权,显然也是封建制相对于郡县制的重要精神。
二、如何实现民族自救:批判“孤秦陋宋”的王夫之
影响明末清初思想家政治观念的另一个时代背景,是明朝颠覆、满清入关的现实。众所周知,顾炎武、黄宗羲和王夫之都是明朝遗老,心怀强烈民族情感,致力于民族自救。顾炎武将“亡国”和“亡天下”区分开来,认为亡国只是帝王及其臣子之事,但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到了亡天下的时刻,普通民众也有了责任,他所说的“亡天下”,很大程度上就是暗指异族入侵的情况(《日知录·正始》);王夫之把华夏和夷狄之间的区分抬高为天地人三维中的一维(《黄书》:华夏不自畛以绝夷,则地维裂矣;王夫之说的另外两维,分别是人和兽之间的区分,即天维,以及君子与小人的区分,即人维);黄宗羲甚至主张“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之于兽,兽不可杂之于人也”(《留书·史》)。
在这些激烈的民族情绪背后,是明末清初思想家对于民族自卫自救的思考,在这个思考过程中,他们发现了先秦封建制度先对郡县制的若干优点。本文开头曾经提到,黄宗羲在《留书》中判定夷狄之乱源于封建制度被废弃,就源于上述思考路径。和黄宗羲类似,王夫之(1619年-1692年,湖广衡阳县人,思想家、哲学家、字而农,号姜斋,晚年隐居于石船山麓,世遂称船山先生)也曾借鉴过去的封建制度,寻觅民族自救的药方。
一般读者以为,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认为郡县制度的存在已成既定事实,因此争论封建和郡县问题是无用之举,于是推论王夫之否定封建制。其实这个观点是比较片面的。至少在民族自卫自救方面,王夫之仍然认为封建制的分权模式有可取之处,他在《黄书》中这样赞誉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封建社会:
(郡县制下的帝王)统治万国,挥动手中的鞭子,即可役使整个天下,却无人敢和他分享功名。圣人也是人,也可能有类似的欲望。但是,(西周却实施分封,)华山和黄河以西由周公分管,函谷关以东,由召公代治。五等诸侯,九州长官,军政首领,纵横交错,分区治理,使他们能控制大国,扶助小国,互相牵连,所以即使是偏僻荒远之地,也没有被孤立的危险。君王调动国家,如同活动自己的臂膀、灵活自如,因而,周朝的圣德之君,能有效地保护神州、排除异族干扰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思想没有松弛,权力也没有削弱……即使后来天子衰弱,不能命令诸侯,但诸侯中的强者仍能奋然而起,南征北战,驱逐夷狄。⑯
封建列国体系在面对外族侵略的时候,更具灵活性和自卫自救能力。但是,东亚历史上的“孤秦”和“陋宋”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一味地压制地方和民间自卫力量,这导致了这种灵活性和自卫能力的逐渐丧失。王夫之哀叹说:如今,天下让强悍的勇士柔弱下来,将纵横八方的人才聚集起来,迫使他们统统去务农,那么国家的实力就没有了;帝国扶持老实谨慎的人,帮助软弱的人,让他们去当兵,那么军队只有名义,而没有实际的战斗力了……(帝国君主)宰割万物,专营私利,放纵自身,大权在握,不给臣下权利,也不强化地方力量,这样,一些可以用来治理天下,拯救灾难的措施,便已荡然无存了。⑰
杯酒释兵权的“陋宋”,王夫之《黄书》:卒使中区趋靡,形势解散,一折而入於女直,再折而入於鞑靼,以三、五、汉、唐之区宇,尽辫发负笠,澌丧残剐,以溃无穷之防,生民以来未有之祸,秦开之而宋成之也。是故秦私天下而力克举,宋私天下而力自诎。
王夫之他们在讨论“陋宋”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力量,招致夷狄之患的时候,联想到的当然是大明帝国在末年对抗李自成、张献忠的游民军队和满清的蛮族军队的战争中的无能表现(参考、)。顾炎武在《日知录·藩镇》条中,引据宋代学者黄震的《黄氏日钞》和《宋史》的观点,认为人们只看到宋太祖取消藩镇节度使巩固宋朝百年统治之利,却不知道帝国从此夺走了地方的军队和财源,其危害数百年都没有停止,造成了崇祯末年少数外敌内寇纵横,就使得城池失守的惨状(人徒见艺祖罢节度,为宋百年之利,而不知夺州县之兵与财,其害至于数百年而未已也!陆士衡所谓一夫从横,而城池自夷,乃崇祯末年之事乎?)。
按照这个思路推理,要恢复民族元气和战斗力,必须加强地方自卫能力,而要加强地方自卫能力,就需要给它们足够的自主权限。王夫之主张:
圣人不以一己之私意治理天下……要革除牵制地方的分司制度,加强知府权力,使知府能完全治理郡务,设推官辅佐太守管理官吏,设武监管理军政。军政和赋役,由府统筹。遇有征发,府按布政使司的计划进行。法令、钱饷、驿站、屯田、水利等事,向布政使、都指挥使报告结果即可。那些牵制知府权力,位于知府之上的官员,原是对知府职能的补充,由于形势隔绝,却造成了相互推诿、政事败坏。这犹如厚睫毛、大耳朵,无益于视听,却有损耳目功能。⑱
天下的统治权固然统一于天子,但天子到基层直接统治天下,就造成乱政。所以在封建制度下,天下的统治权分属各国;在郡县制度下,天下的统治权分属各州。各州郡的统治权固然统一于州郡长官,但州郡长官到基层直接统治州郡就会导致乱政,因此还是要将具体统治权分属诸县。上层直接统治就会导致乱政,分散统治权就能得到较好的治理,这是因为上层的智能达不到洞察全部问题的程度……
王夫之虽然没有像顾炎武那样,直接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一类的口号,却确实得出了和顾炎武非常类似的加强地方分权和自治的解决方案,而这些解决方案,无疑也是部分源于先秦封建传统的。
三、再论“封建”与“专制”
由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的种种论述看来,封建时代和封建制度并非毫无正面价值的罪恶渊薮,反倒是挑战君主专制、解决秦制帝国历史积弊的一个思想来源。已经有很多学者指出,在近现代汉语圈的传统叙事中,“封建”一词是被污名化的,这和部分学者生搬硬套苏联版本史学“历史五阶段论”(即认为人类历史是沿着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单线序列发展着的)关系甚大。叶文宪说得好:
到了当代,已经有不少的学者对这些概念论断提出了质疑。冯天瑜《何为“封建”,何为“专制”》认为,秦汉以降两千余年间,在中国长期延续的,不是渐居次要的“封建制度”,而是由宗法制、地主制、专制帝制综合而成的社会形态。在西欧、日本有典型表现的封建化的三特征——农人农奴化、土地庄园化、政权多元化,中国秦汉至明清的大势与之背反,故秦汉至明清冠以“封建社会”,显然不得要领,而称之“宗法地主专制社会”,似可昭示这两千余年间社会组织、经济结构、政治体制诸层面的基本特征,又可简称“皇权时代”。
黄敏兰《被污名化和泛滥化的“封建”》认为,“中国式‘封建’是对‘封建’的误解和滥用,它已经严重影响到对中西历史真相的认识”,传统的“历史五阶段论”只强调封建社会和封建主义的消极面,却忽略了它们的积极面。
黄敏兰认为,“西欧封建主义的实质是明确规定各等级的权利和义务,不是以往简单认定的那种领主剥削农奴的阶级对立。最基本的有两点:一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享受权利就得尽义务,同样,尽义务就应享有相应的权利——议会制就是根据此原则建立的;二是无论上下,都既有权利,也有义务,非一方独享权力和权利。以往我们因对封建的误解,以为封建主义是落后的和丑恶的,因而未能看到,西欧的封建主义有积极的一方面,例如契约的原则、互惠的原则、等级内相对平等的原则、分权制约的原则等等。这些都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封建主义为社会留下了相当充裕的空间,使得新生力量有生存和发展的条件。”而某些长期缺乏封建传统的文明恰恰缺少了这种空间,造成了文明的停滞。
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明末清初思想家的例子,也是对那些“封建专制”陈腔滥调的绝好反驳。这些思想家的思维还没有遭到“封建专制”、“历史五阶段论”一类的大词和宏论的污染,因此他们对“封建”的理解和评价,反而比后世的某些掌握了“宇宙真理”的历史理论家们要来得准确和公正。总体上看,这些思想家基本都反“专制”,但他们并不反“封建”(至少不反对封建精神);他们都是公认的走在各自时代前列的东亚大陆思想家,但他们的政治追求恰恰更具备“复古”特质。如果我们承认这几个看似矛盾的命题,就不能不承认:“封建”往往是“专制”的反面,“封建专制”这样的套话很难站得住脚。
我们也不能不承认,认定时代必然沿着“历史五阶段论”前行,认定保守和复古就是落后的观点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偏见。历史的“前进”并不意味着文明水准的“前进”。文明的演进未必就是一路向前推进的,在特定社会或者特定时代中,循环发展的情形也是存在的。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颜元等人批判当时的郡县制,试图从封建制中寻求救治之策,并不是说要把先秦封建制直接照搬,而是希望通过封建来限制郡县制背后君主专制的倾向和欲望。在一班文明的列车在通往专制的道路不断飞驰的时代,“回到过去”(复古)的口号,可能才是真正具备“进步”意义的。
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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