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诚邀海外英才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汕头大学 Author 人事处
汕头大学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东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
汕头大学经过40余年的发展,坚持国际化、精细化的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全校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居国内高校的先进水平。学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3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49位;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多位教师入选斯坦福大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年度影响力”榜单。
现诚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待遇及配套支持
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资助100-30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按入选人才实际情况提供额外配套资助。
1.依托我校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可聘为教授,按照学校“卓越人才计划”相应人才层次提供支持,年收入67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实验)120万元、理工类(理论)75万元,搬迁费5万元等(应聘医学院岗位的,学校配套待遇按医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子女可就读汕头大学附属幼儿园、汕头大学附属中小学。
2.依托我校申报但未入选者,可视情况按照我校新引进教师,享受相关待遇。详见我校招聘启事(扫码跳转)。
应聘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将《汕头大学教师应聘申请表》、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发至相关学院,邮件主题请标注“海外优青”,经学院向学校推荐申报。申报项目前须与汕头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
通过审核并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学校将指派专人指导2023年系统申报及后续工作。
联系方式
(一)汕头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2363、86503905
联系邮箱:o_rck@stu.edu.cn
(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网上申报事宜
汕头大学科研处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2813
联系邮箱:cszhu@stu.edu.cn
(三)各学院联系方式
本文由汕头大学授权发布
责编:Hannah
审核:叶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