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行 | 滕尼斯:霍布斯的生平与学说
文 / 滕尼斯
译 / 张巍卓
图为17世纪伦敦的咖啡馆,反映霍布斯年轻时代的市民生活
§1 外在特征
霍布斯被描绘为一位身材修长的男子,他有六英尺高,即便到了老年,身板还挺得笔直,而且双眼和才智一直保持敏锐。他的头是锤形的,和脸庞比照来看,脑袋显得很大;他的眼睛浑圆,因浓眉的遮挡而显得有些暗淡,但当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是那样地强烈,“好似一块燃烧着的木炭那样放射出光芒”。他有一缕浓密的胡须,年轻时代,胡须呈红与金的混合色彩,但只在下唇处留着。画像里的他穿着时兴的骑士服,展现出一副军人的姿态,不过与其说这一姿态源于他的身体结构以及其他性格特征,不如说源于他的才智(Intellekt)。因为他身形精致、皮肤细腻,所以无论夏天还是冬天,他都穿着保暖的服装。直到四十岁,他染上疾病,脸色才变黄,后来侧脸呈鲜红色。他从来就不是学究,而是倾向于将自我塑造成一位具有骑士风度的世界人(ein Mann von Welt),从青年时代起,社交与感官的快乐就未曾远离过他。和大多数著名的哲学家一样,他终生未婚,而且相信独身是最适合科学家的生活方式。一位来自教会的诽谤者曾宣称霍布斯生了个女儿,但我们能确定无疑地说,这纯属杜撰,很可能是把笛卡尔的经历安到霍布斯的身上。
霍布斯的故乡,马姆斯伯里(Malmesbury),英格兰
霍布斯的生活是简朴的,但他拥有一小块地产,每年能保证16-18英镑的收入。他善于照料家务,忠实地对待自己的亲属。在生前,他就曾将“一块好地”赠送给他的兄长。霍布斯的兄长是位手套商,也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市民,他和霍布斯一样高寿,一直活到了80多岁,直到去世前,他还回忆起儿时和著名的弟弟一起学过的希腊词汇。尽管如此,他的儿子无疑令他和霍布斯烦心不已,此人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把自己的生活经营得一团糟。霍布斯慷慨地资助侄子,他抵押了200英镑的财产,替侄子解除了欠下的债务和利息,他的所作所为,就像曾经他的叔叔照料他那样。当他迁居巴黎时(1640),拥有一笔500英镑的财产,此后又从他的贵族朋友悉尼·哥多尔芬遗赠里,获得了200英镑的收入,哥多尔芬死于内战初期。霍布斯有一次说过:居留法国十一年,让他损失了数千英镑(E.IV, 414),不过,这并非显而易见的事实。按照他的首位赞助人和朋友(即他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译本的题献对象小卡文迪什[1])的遗嘱,他获得了每年80英镑的年金。后来,查理二世又赐予他年金,关于这笔收入,霍布斯在1663年撰写的一段文字里做了如下说明):“在目前的宫廷,没有什么比削减年金和降低支出更受欢迎的了……我开始担心,我的年金可能会像其他人的一样被取消掉。”然而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似乎都在领这笔钱。在他为德文郡伯爵家服务的漫长时期,每年都会领到50英镑的薪水;除此之外,他常常能收到一些小额收入,尤其根据当时的习惯,他能从著作的题献对象那里获得一笔钱,比方说,他因《论物体》获得了40英镑。
根据霍布斯的遗嘱,他将其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属和朋友,同时,他还给自己的仆人留下了一笔钱。他活着的时候就特别慷慨、有同情心。有一次,他和德文郡伯爵的家庭牧师一道走在伦敦的斯特朗大街(The Strand Street),看到一个乞丐时,他便给了乞丐一些钱,一旁的牧师问他:“假如基督不命令您,您还会做这件事吗?”他回答说:“当然会去做啊。”牧师接着问:“为什么呢?”他说:“因为看到这个老人的悲惨状况,我感到痛苦;既然我的施舍能缓解他的状况,那么也能解除我的痛苦了”)。(参见奥布里的《名人小传》,第352页)霍布斯离世后,留下了1000英镑左右的遗产;奥布里认为,他平生所做的慈善活动,超乎人们的预料。(参见奥布里的《名人小传》,第352页)
§2 爱好与反感
霍布斯常常坦白地说,他并不为金钱和财富忧虑,他关心的更多是学问。在他看来,一种兴趣与另外的兴趣通常相互排斥,贪婪(Habsucht)则是支配兽类的首要的激情。“所有贪婪的人都会成为坏人,而且贪婪的人不曾做过任何高贵的事情。”
“当我听说,某人严肃地质疑一个全新的、独创性的观点或发明,也就是说,他嘲讽地问:‘这能带来什么好处?’那么在我看来,他无非是在问:这能带来多少钱?(然而他并不知道:对于一个有足够多的钱的人,再多些钱有什么用?)故而这人并没有充分地摆脱野蛮。”(E.VII, 467)与之相对,霍布斯总会自我赞许,称自己仅仅出于对事情本身的热爱,悠然自得地(animi causa)从事哲学思考(《论公民》献辞);除了沉思人类的思想、意志以及其他的自然科学问题,他几乎没做过别的事情,也没有多少别的事情要去做(E.V, 63);而且当他像柏拉图那样,相信人的心灵与壮丽的宇宙间的关联存在于人自身之中,他感到了无穷的快乐(《论物体》“作者致读者书”)。从我们引述过的一些私密文献里,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地富有精神力量。他视智慧(Weisheit)高于博学(Gelehrsamkeit),曾说道(V.a.L.I, LXII):当他像很多其他人那样读了许多书,却仍然和这些人一样无知。德文郡伯爵的城堡有大量藏书可供他使用。在他居住的房间里,桌上通常摆着荷马、维吉尔、色诺芬的书以及《新约》。
《论公民》(De Cive)扉页,1642年
§3 天性与性格
如果我们领会了一个人的首要兴趣(品味)或激情,那么我们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了这个人的性格。霍布斯有特别突出的、分明的性格特征:他勤奋、仔细、谨慎;他对外在的生活条件没有什么要求,而是孜孜不倦地专注于培养自己的思维与知性;他忠实于自己的义务,体谅他人,乐天知命,感到自身肩负着引领、指导人类的使命;他追求正义,认为正义乃真理的组成部分;他敏于思而讷于行;他热爱和平与宁静,不过一旦要为自己的思想与洞见辩护,他就变得极其好争执;他天性敏感,无法忍受狂妄的无知;他坚韧、顽固,只要认准了一个想法,就会执拗地坚持下去,即便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他毕生追求的是全体、必然性、最有力量的存在,但他也知道,衡量它们的标准是技艺(Kunst)这一观念,技艺即自然的秘密[2]。霍布斯,这位精神的强者,站立在一个批判的历史时代里,这个时代如歌德所言,最具精神孕育能力(prägnanteste),而霍布斯的思想如此坚硬、质朴,以至于完全把握了这个时代的脉搏,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他认识到自己是一位先知(Prophet),全身心地投入时代的科学运动,毫无保留地信赖自己的使命,致力于“播撒下真理的种子,从中长出纯粹的、真实的哲学之芽。”近来的一位英国内战史研究专家[3]称他为“严肃而充满男性气概的思想家。”
§4 人格
对于霍布斯的人格和思想而言,有独特意义的事实是:他终生过着相对独立的生活。他没有职业、没有家庭,出身也不显赫,但凭着自己的学识和智慧,受到了当时最上流贵族圈的尊敬;他经常游历,长期呆在国外,同一切等级的人们交往,除了骑士阶层,他尤其爱和医生、法学家、国务人士、诗人往来;因此,从更高的意义来讲,他代表了一种现代文人(moderne Literaten)的类型,即用笔来施展权力,相反,直到十六世纪,只有神学家才掌握了这样的权力。
我们再来看看,他的名声与意义如何反映在同时代人的证词里,他的激烈的对手、《利维坦》的猛烈批评者克拉伦登勋爵,在我们已经提及的著作里,如此评价这部著作:“它的新颖性(我们当前的时代太倾向于新鲜事物了)因作者的大名而受到广泛的保证,受到权威的肯定。这位作者具有突出的天赋、优异的理解力,他部分地靠阅读来训练知性,但更多是通过自己的思考实现的;他花了很多年时间旅居国外,观察世界;他既把握了学术语言,又理解了现代日常用语;他长期受到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和数学家[4]的鼓励,即使到年事已高时,仍然同许多受人尊敬的、杰出的人物密切往来……在他的朋友们中,总是存在着一种抱怨声,责怪他花了太多时间沉溺于自己的思考,太少地考虑社交圈(Gesellschaft)里同他水平一致或不如他的人的思想。霍布斯先生是我所认识的人里的最年长者,无论如何,我都对他怀着深深的敬意;他除了拥有卓越的才智和见识,还是一个正义的人,他的生活远离了邪恶……”
§5 对霍布斯的评判
威廉·狄尔泰最近指出:霍布斯提出的观点不仅震撼了他那个时代的舆论,而且这一震撼效果远远地超出了时代的局限,说到底,他的观点并非源于某一既有的理论,而是植根于他对自己性格的最本己的、最深刻的表达;在其周密的逻辑论证的假象后,隐藏着一种动荡不安的主观性(Subjektivität)。“从他的内在人格来说,正像他在游历、来往宫廷、观察政治动乱时所表现出来的,此人极端厌世、多疑,胆怯而不信任他人,强烈地渴望一种平静的、安全的生活状态。”认为霍布斯渴望平静和安全,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事实上,在霍布斯看来,不仅学者,而且一般的文明人也都有这样的渴望,这是人性的一个普遍特征,一项理性的要求,只有激情才与之背道而驰。除此之外,狄尔泰对霍布斯的所有评判都是错的,都不符合历史文献里的事实。所谓极端厌世、多疑、胆怯而不信任他人,无非那些尖酸刻薄的敌人污蔑哲学家的说辞,他们根本不了解哲学家的人格,狄尔泰不过把这些污蔑的话复述了一遍。
霍布斯墓,奥特赫克努的圣约翰浸信会教堂
(St John the Baptist's Church, Ault Hucknal),德比郡
相反,莱斯利·斯蒂芬先生[5]的评论是准确的:“所有的证据都证明了,霍布斯是一个友好的男人,他的内心充满着温暖的情感。似乎没有多少人能像他那样,有如此多的朋友,甚至能和朋友一直保持着联系。”斯蒂芬先生为此提供了一系列例证,他进一步写道:“对于任何一位和霍布斯打过交道的人来说,他的人格极富魅力。他是令人愉快的社交伙伴(Gesellschafter),而且幽默感十足,足以成为任何社交圈的座上宾。”我还能找出一些未出版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说霍布斯身上有一种性格特质,超乎一般的道德品质的话,那么这个特质便是正直。”(冯·布罗克道夫)毋庸置疑,他将自己的明朗天性、生机勃勃而又合宜的性情、乃至卓越的智慧,归功于他所身处的环境,即卡文迪什之家,以及更广阔的社交圈子。无论在这些地方,还是狂热地崇拜他的法国人那里,霍布斯从来就没有承受狄尔泰错误地归结给他的声名。
狄尔泰认为,幽暗的、“悲观的”人性观不但能从霍布斯的人生经历、而且应当从中推导出来。然而就我所知,这一推论完全经不起推敲。霍布斯不是在游历中(他当时和最好的朋友一道旅行,而且旅行也带给他很多快乐,让他结识了最有趣、最令他愉快的人士)、不是在宫廷里(他只出入流亡的苏格兰王子的宫廷,而且他结识王子之前,关于人性的基本特征的判断就已经根深蒂固了)、不是因观察他那个时代的政治动乱(政治动乱发生在他的人性观形成之后)塑造了自己的人性观,相反,他的人性观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为其自身的敏锐的批判力,尽管身处贵族圈子,但他始终没有丧失突出的个性;同时,灵活的趣味以及同各方的争论,为其人性观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阅读其他文本(我们对此并没有多少了解),通过古人的历史研究深入地理解古代诗人,都对此起到了推动作用。很明显,修昔底德的作品就给他的思想打上了深刻的烙印。
故而,并非英国内战这件事本身促成了他的思考,因为内战爆发前,他的思维方式已发育成熟;毋宁说,他的思想源于对他所身处时代的整体经验(Gesamterfahrung),源于对持续不断的大规模战争的考察,而这些战争,皆肇始于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势力间的对抗。霍布斯年少时,就已通过上辈人的叙述,体验到了这段历史,而这段历史,有如阴影一般,弥漫在现时代的上空。到了十六世纪下半叶,所有杰出的个体可以说都面临着一种人生选择:要么死在断头台,要么死于谋杀者的匕首。在英格兰,自从伊丽莎白登基以来,国家相对而言保持着和平的局面,但在法国呢!在荷兰呢!在苏格兰呢!到处都是群魔乱舞!到处都上演着宏大的戏剧,震撼人心的悲剧从没缺席!这些境况有助于促成一位思想家提出普遍的理论体系。霍布斯既是一位自由的思想家,又是一位怀疑主义者,早在年轻的岁月里,他就成为了这样的人,而他的旅行以及同贵族交往的经历,都沿着这一方向、塑造了他的人格。他在现实里必然看到了数不胜数的暴行与混乱场面,它们是宗教幻觉、迷信与教会统治结合而成的产物。
假如一个人不了解霍布斯多么地熟悉古希腊和古罗马作家的作品,不了解他事实上深受古典文化的教养、尤其深入地掌握了古代历史研究的精髓,那么这个人就无法准确地领会霍布斯的意义、无法公正地评判他的政治学说。埃伯哈特·格泰因[6]在一篇题为“反宗教改革时代的国家与社会”(收录于《当代文化》第二卷,第5章,第224页)[7]的见识卓著、论证充分的报告里,将霍布斯与博丹、格劳秀斯视作国家学的三位伟大的奠基人,不过,当他说:“历史进程在事实上如何演变、最终又会如何,于霍布斯而言无关紧要”,他就完全错了。它们绝非无关紧要的,只不过他明确地区分了事实与概念、历史与理论,无论那时还是今天,人们总将它们混为一谈。
处决查理一世,1649年
§1 霍布斯的世纪
从多方面的意义来看,霍布斯之后的三个世纪构成了一个整体,而霍布斯本人就站在这个整体的高处和中心。新科学一直在为自己奋力斗争,最终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十六世纪时,新科学缓慢而艰难地发展起来,到了十八世纪,它已经能安然地享受着自己的胜利;它不断地推广着既有的胜利果实,让它日益一般化和通俗化。在物理学领域里,重复(Rückfälle)现象发生,既可以归结为力的重复作用,也可以说,只要辨认出运动,就可以感知到物质的存在。在道德和政治学领域里,乐观的幸福论(Eudämonismus)成了主流观念,即便开明君主和政治家的绝对主义仍吸引着大批拥护者,但是自由主义的舆论已决定性地导向了混合政制。一门全新的大学哲学(Universitätsphilosophie)和形而上学占据了支配地位,它要使人理性地信仰,或者说信仰理性本身;它试图证明在世界之外存在着一个最高的本质,证明一个非物质的灵魂的不死本性,证明人类意志的自由;它提供了一个临时的基督教宗教观念的替代物,外表上看来,它似乎只是要去适应神学教义,但从内在看来,它已经转化了神学教义,与此相比,旧的神学教义衰败了,且受到人们的蔑视。其中最伟大的蔑视者就是伏尔泰,他对后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除了以伏尔泰为代表的蔑视时代者,更勇敢的思想家们在诸科学和哲学的领域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他们或多或少地为十九世纪的思想奠定了基石,而康德无疑是他们中的佼佼者;十九世纪的普遍世界观包含着许多颠倒的、不清楚的、混合的要素,然而它也萌生出更深刻、更阔大的思想;在这个世纪里,自然科学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蓬勃发展的历程,对有机体和人类文化的认识尤其如此,因此它能有意识地同更早几个世纪里的文明成果恰切地对接起来。
§2 效果史
奥古斯特·孔德指出:“如果追溯历史的话,最重要的批判思想大多要追溯到霍布斯那里,至今人们都没明白这一起源,他们仍习惯于将此归给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但法国哲学家之所以能提出这些思想,本质上且必然地是因为霍布斯学说的传播……霍布斯是真正的革命哲学之父。”
事实上,霍布斯的革命哲学因其激烈和辛辣的批判,深刻地撼动了他的时代,因而招致了恶魔(Schreckgepenste)的骂名。针对种种谩骂,霍布斯的猛烈抵抗一直持续到17世纪,尤其在英国,“评论界爆发了各种争论”,霍布斯对后世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无论这种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至少在物理学的领域里,笛卡尔被公认为新哲学的代表,到了牛顿的时代,新哲学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不过霍布斯的认识论学说和心理学因洛克的改造,而变得温和且更容易为大众接受;他的形而上学经贝克莱之手产生了轻微的形变,贝克莱极敏锐地以机械论的原则组织唯名论的、感觉主义的要素,这样既避免了看似无可避免的唯物主义,又奠定了一个纯粹唯灵论的形而上学。道德的革命导致论战与调和:如果作为人类与生俱来之品质的善无法得到保存,那么人类的社会倾向、自然的善意和良知就更需要被强调:在英国,坎伯兰[8]、卡德沃斯[9]、克拉克[10]是最激烈的霍布斯学说的反对者,巴特勒[11]、莎夫茨伯里以及自然神论者则试图缓和、柔化霍布斯学说的激进性。政治学的领域出现了同样的情形,霍布斯曾试图尽力驱赶教会和等级制,然而洛克再度恢复了它们;一位政治经济学家就对此做过评论。同霍布斯精神相合的后继者乃是休谟,但休谟的书写遵循着另一个时代的风格。
霍布斯关于伽利略运动理论的笔记,17世纪
在法国,笛卡尔主义同伽桑狄主义长期在争夺科学界的优先地位,它们的争论实际上是关于物理学与心理学的理性论—唯灵论的解释,同感性论—唯物论的解释之间的斗争,不过两者皆立足于机械论原则。霍布斯的思想似乎和伽桑狄的思想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伏尔泰就很了解霍布斯。然而在这里,最有可能的事实是,霍布斯这位英国哲人的思想间接地影响了后来的法国哲学家。对心灵的自然主义的解释逐渐取得胜利。法国的唯物主义者和百科全书派随即举起极端主义的大旗。霍尔巴赫翻译了霍布斯的部分作品;卢梭重新改造了霍布斯的国家思想;狄德罗为百科全书撰写了“霍布斯主义”词条,并且自称是霍布斯的狂热崇拜者,当他为俄国政府的一所大学规划教学方案时,它向艺学院(faculté des arts)首先推荐的经典著作是《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12],在此之后就是“托马斯·霍布斯的杰出的论人类知性或人类本性的小书,这本书简洁而深刻,超过了我所援引过任何一位作者的著作……”“这是一部关于逻辑学和理性的杰作。”在另外一处地方,狄德罗谈到普遍的道德时写道:“在霍布斯的这篇小论文的内容之外,我对人类的认识没有更多的了解。”他称这本书为“人值得终身阅读和注释的一本书”:“在我看来,同霍布斯相比,洛克是啰嗦而软弱无力的,拉·布吕耶尔[13]和拉罗什富科[14]是贫乏的、狭隘的。”奈格翁[15]在《百科全书》里对霍布斯的那本小册子做了摘抄,并且认为,人们只有通读、甚至一字一句地阅读了霍布斯的原始手稿,才能对他的思想有深刻的感受,并且公正地评判他的全部功绩。几年后(1804年),德斯蒂·德·特拉西[16]翻译了《论物体》的第一部分,让它充实自己的《意识形态的要素》一书。
斯宾诺莎的学说是一元论,他的法权和国家理论尤其同霍布斯的学说切近,甚至深刻地受到了霍布斯的启发,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他们俩的名字常常被尖刻的批评者置于一起,被称作两个无神论者,或者像理查德·巴克斯特[17]称作的两个“野蛮人”。“霍布斯与斯宾诺莎是他们那个时代的两个最遭到无情指责且最受到误解的人。”更要命的是霍布斯陷入到被人遗忘的境地,多亏莱布尼茨的挽救,他常常提到霍布斯的名字,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崇敬的口吻提及的,比如说,他称霍布斯为最深入地探究一切事物原则的研究者,而且他在年轻的岁月里就曾写信给霍布斯,想要更多地了解事物的原则。后来,莱布尼茨以惊人的勇气和决断力,处处为霍布斯辩护,哈勒大学的教授尼古劳斯·贡德林在崇拜霍布斯这件事上,一点都不逊于莱布尼茨,比如他在1708年的《学人期刊》(Journal des Scavans)[18]里发表了为霍布斯辩护的文章。
直到十九世纪中叶前后,德意志大学里从事自然法研究、当然还包括从事形而上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教师大多都已知晓霍布斯的主要著作,尽管他们了解的还相当不够。实际上,早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之交,就已经有许多德文作品在探讨霍布斯的国家学说了;1798年,费尔巴哈[19]的《反霍布斯,或论最高权力的界限与公民反统治者的强制法》首版(也是唯一一版)在埃尔福特问世,他旗帜鲜明地批评霍布斯的国家学说。在这部青春之作里,费尔巴哈这样评价霍布斯:“作为法学教师,霍布斯是专制主义的最狡猾、最一贯的代表,他鼓吹奴隶的服从。”但费尔巴哈因此就错失掉了霍布斯的法学学说的关键点。与此相对,布赫霍茨[20]以同情的口吻撰写了《新利维坦》(图宾根,1805年)一书,歌颂拿破仑。十八世纪末,《利维坦》的德文译本(哈勒,约翰·克里斯蒂安·亨德尔出版社,1794-1795年)出版,它明显是为着抨击法国大革命的信徒。康德的《法学的形而上学基本原理》(1797年)完全是在霍布斯的精神感召下所写的。此后,叔本华和康德一样,向霍布斯这位法哲学家和心理学家表达了崇敬之情(凯·冯·布罗克道夫男爵使我注意到了这一事实)。
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 1855-1936)
§3 霍布斯的重要性
霍布斯宣告了理性王国、光的国度和启蒙之国的来临。但他也察觉到商业社会的到来,随之而来的是野蛮的竞争和资本主义的剥削。他的著名言论“人待人如豺狼”和“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经常被用来描述现代社会的境况。当我们说:贪婪的人类并不因发达的理性而过得更好,反而过得更差,或者说一旦竞争的跑道打开,思想本身就在这种条件下孕育出贪婪的品性,那么这些说法都是符合霍布斯的思想的。对此,霍布斯肯定会说,为了维持和平,为了在强者面前保护弱者,为了在贪婪者面前庇护贫穷者,就必然需要立法者的理性,需要国家权力的集中。但我们不能认为只靠这些手段就能解决社会问题,实际上,霍布斯仅仅瞥见了近代的曙光。他对科学的见识抱有更多的期待,他期盼的不仅是统治者的启蒙,而且是人民的启蒙。霍布斯乃是典型的近代思维方式的代表,同中世纪的思维方式针锋相对,正像兰克正确地称他为“划时代的哲学家”,“向天主教的观念宣泄着最高贵的反感。”(《英国史》,第五卷,第468页)作为圣西门助手的孔德,比历史学家兰克看得更深刻,当他刻画了霍布斯的“革命”性格时,也就同时把握了霍布斯哲学的局限性。根据孔德的正确认识,他所处的整个时代是革命的、否定性的。正像当时各国在国家权力和国民经济领域的激烈竞争,精神生活和哲学领域也充满了斗争,这使得他提出一套可塑性极强的哲学观念,包容新的实证性的、综合的内容。这位上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播撒着新思想形态的种子。
但霍布斯也并不缺乏提出新思想的创见力,在其影响下,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发展了他的思想。经过康德,斯宾诺莎主义在十九世纪再度焕发生机。它反过来又影响了一位英国思想家赫伯特·斯宾塞,斯宾塞的思想同斯宾诺莎主义相合,受此激发,他用生成与消逝的概念充实自然科学的知识,并视有机体的发展为自然科学的首要主题。同时,他的观念里包含着思维的辩证原则(尽管他本人隐藏了这一事实)。在斯宾塞之前,黑格尔赋予了辩证法最高的思想地位。如果二十世纪的哲学想要所成就的话,那么就必须让霍布斯的思想种子发育出来。█
本文选自《霍布斯的生平与学说》,第83-91; 315-322页,滕尼斯著,张巍卓译,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
注释与参考文献:
编者注:本文的黑色加粗部分为译文中以着重号进行强调的文字。
[1] 霍布斯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译本题献给了小卡文迪什的儿子德文希尔,但就像他解释的那样,他实际上是想把这本书献给小卡文迪什。参见本书第一章§4。——中译者
[2] 参见《利维坦》引言第一句:自然,也就是上帝用以创造和治理世界的技艺,也像在许多其他事物上一样,被人的技艺所模仿。——中译者
[3] 指萨缪尔·罗森·伽迪纳(Samuel Rawson Gardiner, 1829-1902):英国史学家,主要研究十七世纪英国清教革命与英国内战史,代表作为《共和国与摄政国的历史》(The History of the Commonwealth and the Protectorate 1649-1660)。——中译者
[4] 指梅森。——中译者
[5] 莱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hen, 1832-1904):英国作家、文学评论家,代表作有《十八世纪的英国思想史》(1876)等。——中译者者
[6] 埃伯哈特·格泰因(Eberhard Gothein, 1853-1923):德国国民经济学家、文化史学家、经济史学家。————中译者
[7] Eberhard Gothein, “Staat und Gesellschaft des Zeitalters der Gegenreformation”, Kultur der Gegenwart II, 5, S.224. ——中译者
[8] 理查德·坎伯兰(Richard Cumberland, 1631-1718):英国哲学家,代表作有《关于自然规律的哲学探讨》(1672)等。——中译者
[9] 拉尔夫·卡德沃斯(Ralph Cudworth, 1617-1668):英国哲学家、神学家。——中译者
[10] 塞缪尔·克拉克(Samuel Clarke, 1675-1729):英国哲学家、唯理主义哲学代表人物。——中译者
[11] 约瑟夫·巴特勒(Joseph Butler, 1692-1752):英国神学家,代表作为《自然宗教与启示宗教之类比》(1736)。——中译者
[12] 在十七世纪的法国,一批聚集在巴黎郊外的“波尔-罗亚尔修道院”的詹森派哲学家组成了“波尔—罗亚尔学派”(Port-Royal),代表人物是笛卡尔派哲学家安托万·阿尔诺(Antoine Arnauld, 1612—1694)、皮埃尔·尼柯尔(Pierre Nicole,1625~1695),因他们在1662年匿名合著的《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而闻名。——中译者
[13] 拉·布吕耶尔(La Bruyère, 1645-1696):法国哲学家、作家,著有随笔集《品格论》(1688)。——中译者
[14] 弗朗索瓦·德·拉罗什富科(François de La Rochefoucauld,1613-1680):法国作家,代表作为《箴言录》。——中译者
[15] 雅克—安德列·奈格翁(Jacques-André Naigeon, 1738-1810):法国艺术家、唯物主义哲学家,《百科全书》编撰者和通信者。——中译者
[16] 德斯蒂·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 1754-1836):法国哲学家、政治学家,代表作是《意识形态的要素》(Elemens d’Idéologie, 1796),特拉西通常被视作“意识形态”概念的发明者。——中译者
[17] 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1615-1691):英国清教领袖、神学家。——中译者
[18] 学人期刊是欧洲最早的学术期刊,由丹尼斯·德·萨洛(Denis de Sallo)创办,它发表的主要内容是名人讣告、教会历史与法律报告等。——中译者
[19] 指保尔·安塞姆·费尔巴哈(Paul Johann Anselm von Feuerbach, 1775-1833):德意志法学家,他的主要成就是改革巴伐利亚刑法,推动酷刑的废除,让新的巴伐利亚刑法成为其他国家的榜样。——中译者
[20] 指弗里德里希·布赫霍兹(Friedrich Buchholz, 1768-1843):德意志作家、历史学家、政治思想家。——中译者
编辑丨陈 哲
校对丨刘一杉
审核丨赵逸洲、陈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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