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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行 | 巴霍芬:往事如烟

巴霍芬 社会理论 2024-04-23

文 / 约翰·雅各布·巴霍芬[1]

巴霍芬家族墓地,由理查德-基斯林(Richard Kissling)创作

位于巴塞尔沃尔夫戈特萨克


回顾我过去十五年来的工作并非易事。回忆过去的工作,会将人带回到当时的生活中去,唤醒看似永远尘封的记忆。因为内在和外在的生活是不可分的,而任何花在文献上的心血都不可避免地发生在过去的活动和思想状态的整体图景之中。内在的经验以及纯粹外在的环境一同塑造了我们的工作。我们不可能离开任何一方而去考虑另外一方。因此,当我开始回顾我早期的工作时,往昔生活的景象都浮现在脑海,而阁下要求我写的文章就是由一份小小的文献清单变为自传的。我必须承认,它使我充满了类似于一个人面对自己的画像时所经历的那种不安。毫无疑问,在许多方面,它都需要读者的宽容和耐心。


我是被语文学吸引到法学研究中去的。我从此处起步,而法学研究又将我指引回此处。在这方面,我对我的研究领域的态度始终都没有改变。作为古典语文学、特别是拉丁语语文学的分支,因此也是涵盖了整个古典古代的浩瀚领域中的一部分,罗马法至今吸引着我。令我感兴趣的是古代世界本身,而非合乎当下需求的古代经验教训;我真正想研究的是古代罗马法而非现代罗马法。鉴于这些来自语文学的立场,我发现自己处于与我曾经当作指南的导师和书籍的痛苦对立之中。我开始越来越忽视现代法学的观点,并想要使之服从于古代法学的标准。我也越来越讨厌一切现代的法体系。我想看到法律材料的原始模样,并将使原始法律材料适应现代法学观念的全部尝试视为一种歪曲,那注定会阻碍对古代法律生活的真实理解。这在我看来是一种不靠谱的教义化,只能导致错误和混乱。我也对当下解决法律争议的方式感到不满,这种方式比优士丁尼对排除了怀疑和矛盾的法学的幻梦强不到哪里去。


约翰·雅各布·巴霍芬

(Johann Jakob Bachofen,1815—1887)

瑞士法学家、人类学家


在我看来,研究如下事实的深层次原因更富有成效,即同样卓越的法学家为何能够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在法学问题中相对立的观点常常同样能够得到证成,这看似奇怪但千真万确。我很高兴优士丁尼没能完全抹去这些争论的痕迹,这样多姿多彩的争论总是发生在思想自由的时代。我个人当时相信,罗马法的黄金时代定当在其各分支中产生过最丰富的歧异和争执。考虑到这些,我当时孜孜不倦地阅读我们的法律渊源;我本该优先学习有关《学说汇纂》中各种权利理由的解释,而让所有的体系性法学讲授(包括它们的教义学原则以及作为其支撑的那些辛苦收集来的所谓证据)退居其次,假如这能够取决于我的话。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我的这种想法有一处大的缺陷。我很少能记得实定法学规则,而且常常在被要求背诵规则和例外时茫然若失。从思想的角度看,我似乎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我的学习方法并不是为考试准备的。我对此心知肚明。为弥补这个缺点,我被迫放弃了这些法源材料并且用了一年的时间去记忆教科书。我在哥廷根的学术研讨会得到彻底训练,并用在巴塞尔的几个月完成了上述记忆教科书的工作。有一小段时间我几乎逐字逐句地掌握了米伦布鲁赫(Mühlenbruch)的《<学说汇纂>教义》(Doctrina pandectarum),而且能够在黑暗中把这部翻烂了的旧著翻到任何想要的段落。那时人们认为,理想的博士学位候选人要能够在没有提点或索引的情况下,从任何一本书中找到任何一处引证。我的功夫没有白费。我以极为出色的成绩通过了初考和终考并获得了最高的等级。我再次得以撇开教科书,转而研读《民法大全》、古典著作以及居雅斯(Cujacius)。


这一切都正是时候。因为我从文献作品中所感受到的古代气息,就像我最近游览的恩加丁那里的阿尔卑斯山的空气一样令我精神抖擞。我发现盖尤斯和西塞罗比米伦布鲁赫要有趣太多了,而我的博士学位论文[2]让我得以在几个月间与这些法源相伴,这令我极其愉悦和满足。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我本想写一本小书,解释要式移转物和略式移转物的区别。但是我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方面是因为对重要的文献作品的阅读使得我完全厌恶了这个主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项工作会延迟我于1839年末、1840年初的那个冬天访问巴黎的计划。在经历了瑞士和德国的求学经历后,我十分想到法国的大学走一走,尽管在巴黎了解不到多少有关古典著作的东西,我还是用了一整年的时间呆在法律学院。我并不反对罗马法在法国的从属地位。我一贯认为,罗马法是古代生活而非现代生活的一部分,是古典语文学的一块领域,是长久以来被湮没了的社会状况的产物,是从一些同基督教日耳曼民族无甚关联的观念中成长出来的果实。


到此为止,我一直将注意力放在古代法上,完全忽视古代法对现代的适应。这时我第一次开始密切接触最闻名遐迩的现代立法之一,[3]以及基于这部立法的研究文献和判例法。即使这并不能给予我与研究古罗马一般的思想愉悦,我仍然很享受这种对纯实践领域的接触,并乐于沉浸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法律生活中,将古代学识暂时搁置起来。从这一时期开始,我认为在法律研究中将古代和现代分离要远比将二者混同更可取,而后面这种情况当时在德国大行其道。如果我们分别为古代和现代赋予它们本来的独立权,我们就会拥有最深刻的学者和最有能力的实务人士。判例法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保持或恢复它的朝气,即直接接触古老的智慧以及致力于实际生活。即使巴黎并没有对理解古典法律作出什么贡献,但它在现代法律实践方面的效益优于德国的学院。因此,我可以说,德国向我揭示了古代的世界,而法国让我找到了通向现代法律的路径


《民法大全》原稿残片


正是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帕尔德叙(Pardesuus)、佩雷里诺•罗西(Pellegrino Rossi)伯爵、以及时任法国御前大臣的年迈的帕斯托雷(Pastoret)伯爵,这些人都对法律领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尽管具体分支各不相同。罗西和帕斯托雷在早年都对瑞士有着不错的印象,我能在他们家中受到友好招待可能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当时罗西在学生中备受青睐,而若干年前学生们还冲他丢过石头。两位曾经护卫他很长时间的宪兵,早就变得多余。民众的情绪之所以有这种转变,是因为他经常娴熟而且想必没有诚意地发出声明,支持陪审团审判、宪章、出版自由、波兰独立以及当时一些革命报刊中的类似口号。但他的性格并未改变。他有种无理的、意大利式的傲慢,随着他的声名显赫起来,这种傲慢日益增长或者至少变得更加明目张胆了,而这也是他在罗马出乎意料地陨落的原因之一。我相信,他在内心里一定看不起法国人的那些他在公开场合热情歌颂的品质。他远为抬举英国人,并且可以确定的是,他在每一个可能的场合都对英国人的伟大政治品质表达钦佩之情,这显然不是在向法国七月王朝最辉煌时期的民意妥协,而是在表达自己根深蒂固的信念和明确迎合法国人的虚荣心。


主要是这些对英国的经常顾盼,让我决心在旅居巴黎后去伦敦住一段时间。布莱克斯通以及一些法国作品让我大致了解了英国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这也增加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就按计划做了。无论是在工作、教诲还是在得到的乐趣方面,我的生命中没有任何一年像在英国度过的这一年那么丰富多彩。我们很难充分估量生命中这类时光的价值。年轻时的可塑性,让我们对一切教学方式兼收并蓄,而研究如此异彩纷呈的领域,则让我们有一种所向披靡的感觉。当我刚在伦敦安顿好的时候,我尚不清楚自己特别想得到什么。我想,应该是用于未来研究的素材和观念方面的一切东西吧,或者至少是这一切东西中的一小部分。那个年纪的我依然眷恋着一切东西,甚至觉得这所谓的一切东西都还不够,而我并不知道我的精神最终会安定在如此广大领域中的哪个角落。我为带有家长制威风的法院生活感到着迷,可是这里还有大英博物馆及其馆藏的各种珍宝。难道不可能将这两方面组合起来、一并培养起来吗?我的经验表明这两件事相辅相成,决不是水火不容的。


我没有写作关于英国法的任何东西。现在想起来,我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够对这些最重要的材料有一个总体的认识。伴随着这些忙忙碌碌,待在伦敦的那个冬天就像老年一样慢慢接近了尾声。我希望脱离这个大城市的雾霭、忙碌和喧嚣。为了回顾我所经历过和学习到的东西并将其转换为思想,我需要一个缪斯女神的安静寓所。牛津不符合我的期望。它那贵族的冷淡、空洞的光辉以及僵化的状态覆盖了一切,乡村、人甚至于人的思想都莫不如此,这让我几天之后便动身离开。我去了剑桥,并在那里找到了我想要找寻的东西:学术活动、愉快的友谊以及最为重要的安宁。极其惬意的我在公共图书馆和一些学院的图书馆里继续搜寻中世纪的实务法律家。善良的剑桥人看不出这样的作品眼下能有什么意思。


英格兰的学院以教育本国上层阶级为目的,而不是为了培养学者或者官员。学术只是教育中的一小部分,尤其在教导英国臣民如何去履行宪法和习惯赋予大学中求学的特权阶层的权利和责任的时候。要实现这种更高的目标,不能借助于听课,更不能让学生自己去摸索、给予其在选择研究课题或课外活动方面的充分自由。因此在英格兰,每个年轻人会被安排一位导师。这个学生生活在导师所在的学院,甚至在假期以及例行的去欧洲大陆的旅行中,他都会和这位导师保持联系。


在那段日子里,因为我十分接近我在德国念书时的生活,所以对这种与英国教育体系的对比印象深刻。在柏林或者巴黎,当一名二十岁的男孩被他的父母充满信任地送到大学的时候,他会处于一种怎样的境况之中?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深入考虑。对此,我联系巴塞尔想了很多,因为要想对事情采取一种务实态度,我们必须置身于这些事情之中。我仍然期待着下面这样的情况有朝一日会在这里出现,而只要目标得以实现,采取什么形式说到底无关紧要:用建立在人文科学基础上的通识教育代替单纯的专业化教育。另外,如果现在的物质主义趋势获得了统治地位,学识就可能再一次变成缺少国家支持并要依靠各种各样私人基金和私人活动的神职工作。只有到了那时,我们才可能实现我所提及的理想,才可能消除不学无术的人及其全部的恶果。这次访问剑桥是我最后一次在英格兰长住。


我回归故里的时候,满心念叨着“你的地盘在斯巴达”(Thy lot is Sparta)这句话[4]。我从巴黎和伦敦的广阔视野到躲进小楼成一统,确实很需要这番哲学慰藉。但即便在这里我也很快发现了不少值得仰慕的好东西。只有在自己的祖国,一个人才能有牢固的根基,才能领会到生命的重大经验,因为家国的命运不是由一个人的一生来实现的,而需要一代代的努力。


英国剑桥大学


在瑞士这里,但凡有学养的人都不会拒绝参与公共事务,更不用说那些已经得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因而被店主们认为无所事事的人。性格务实的民族不能理解为了研究的研究。但是,我的计划和我祖国的公众意见截然相反。从法国和英国转悠回来之后,我希望在我知识上的故乡——语文学和法学领域——安定下来。那个时候,我重新开始研究《沃克尼亚法》(Voconian law[5]和古罗马债法[6],这两部青春的探索之作都得以出版。我的罗马法史课程第一讲题为《自然法与历史法之对比》,[7]它以手稿形式印行。这一讲因为承认各种历史现象而冒犯了哲学家,又由于强调法律体系那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更高源头而得罪了政治学家。但我的上级并没有对我绝望。可能让我试一下也没有什么坏处吧。我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是一个具有革命天性的人,而可能相反,非常接近于萨维尼。简而言之,在出现下一个职位空缺时,大审判委员会任命我为巴塞尔刑事法院的正式成员,随后不久,我被提拔为副主管。


我全身心从事学术活动的愿望再次落空。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找到了不少空闲时间。我开始执行我的计划,即把法律方面和非法律方面的全部古典著作至少通读一遍,另外,我还研究了主要的现代法学文献。


我的文献研究限于两部作品,即弗里德里希·布卢默(Friedrich Bluhme)的《中古典藏博览》(Iter Italicum)以及福奈(Fernow)加注的温克尔曼(Winckelmann)的《艺术史》。我从前一本书中了解到了一些博学的评注,对我后来在米兰、都灵和罗马的图书馆的日子都有所帮助。但是,阅读温克尔曼的作品,让我获得更高层次的享受——事实上,这是我整个人生中最快乐的事情之一。从那以后,我就悉心钻研这本书向我展示的那些领域,特别是当其它的一切似乎都让我失去兴趣的时候。古代艺术把我们的情感引向古典古代,而古代法学则把我们的心智引向古典古代。只有艺术和法学结合在一起,才能带给我们圆融和谐的享受,同时满足人类精神的两个维度。不关心艺术作品的语文学只是无生气的骨架。“适度”(id quod decet)被西塞罗笔下的阿基亚斯(Archias)[8]宣称为全部艺术的最高要义,它是不能够通过教学过程获得的。“适度”是一个人通过接触古代艺术获得的东西,是对万物中的尺度和圆满的感受,是人所能及的最高和谐。温克尔曼《艺术史》的魔力,就在于这些完美,在于全书一以贯之的这种同现代舞蹈大师的优雅无关的、高贵而古典的优雅。人们会情不自禁地看到,这本书是在意大利的温暖阳光下写就的,在那里,一个人会更深入地感知一切,包括痛苦、快乐和事物的真正意义。这本书可不是出自烟雾弥漫的书房,后者散发着用动物油脂制作的蜡烛和油灯的腐朽气味。


当我在意大利各地的博物馆漫游的时候,他们众多珍宝的一个方面即丧葬艺术很快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在这个领域里,古代向我们展示了它的某些最瑰丽的东西。当我看到古人生活中的丧葬活动所展现出来的深切情感和热忱,我就为现代世界的贫乏而感到羞愧。古代的坟墓给予了我们几乎无穷无尽的财富。最开始,我们或许会把对坟墓的研究当作考古学的一个专业领域,但是最终,我们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种真正普遍的[宗教]信条中。


温克尔曼(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1717-1768)


18世纪德国新古典主义美学家、欧洲考古学的先驱者之一,以“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为古典艺术的最高理想。


我们古代艺术博物馆的全部宝藏都出自于坟墓,而总地说来人类文明受益于这些宝藏的程度超出人们通常的设想。在游牧社会,坟墓是首要的也是唯一稳定的建筑物。游牧社会的人更乐于为死者而非在世者建房子;他们认为早晚要腐烂的木头对在世者的生命长度来说是足够了,但为了确保人类最终栖居地的永恒,人们就需要大地上坚硬的磐石。最早期的人在一切根本的事情上都有稳妥周到的考虑,而仍然切近其永恒起源的人们想必也是如此。最古老的崇拜是与标示墓葬的磐石相关联的;最早的庙宇与墓地有关,而艺术与修饰物也起源于坟墓的装饰。正是墓碑教给我们何谓圣所(sanctum),何谓不可动摇的恒久事物。圣地的概念也适用于边界的界柱和围墙,它们同墓碑一起构成了圣物(res sanctae)。在这些东西中,古人看到了栖居于大地中的本原力量的形象,因此,这三者成了这种力量的象征。墓碑、界柱以及围墙就像从大地的子宫中长出来一般,按照柏拉图的说法,它们之前一直在那里沉睡;阴茎图像是大地的标志。祭坛崇拜也和坟墓有关,坟墓本身在最古老的民族那里以及在基督教的茔窟那里就是祭坛:向生命赐予者献上的祭品,就摆放在尸体安息之处的上面。这种象征在坟墓中形成,并在那里经久保存下来。坟墓前的沉思、情愫和默祷不能外表于言词,而只能以象征物的永远不变的真挚来示人。古代充分运用了象征性的东西,这在古代艺术中有着历久弥新而又淋漓尽致的体现。


为了解释我对古代坟墓的兴趣,我想应该提到铭文、警句以及许多其它的相关领域。我很乐于沉浸在我从参观坟墓所得到的乐趣中。有两条知识之路:一条路更漫长也更艰辛,即借助于理性的整合;另一条路更快捷,可以像电流那样迅猛穿过,即借助于想象力。通过与古代遗迹的直接接触,想象力让我一下子就捕捉到了真理,而无需媒介。凭借想象力获得的知识,远比理智的产物更加生动和多彩。


伊特鲁里亚(Etruia)南面的墓地,离从佛罗伦萨到罗马的军用公路很近,但却很少有人参观。达索堡(Castel d’Asso)、沃尔齐亚(Vorchia)、比耶达(Bieda)、托斯卡纳勒(Toscanella)、科尔纳托(Corneto),不像现代的纪念碑那样令我们沮丧地想到人的转瞬即逝。正如罗马的废墟,它们只是表明一切属于人的事物终有尽头。我们只是静观自然的发展进程,不受任何痛苦情感的困扰,而且这些废墟使人们记起人类的强大而非孱弱。我倾慕那些不为当下而劳作、在全部活动中牢记着永恒的那些民族和那些时代。他们配得上那些一如往昔屹立着的坟墓。树根像人造的楔子那样洞穿了墓室的天花板,或者使入口开裂并让开裂的部分掉入墓室深处,但我们对此毫不介怀。宁静的大自然最合于永恒的栖居之所。即便其它一切事物都抛弃了人,大地及其植被仍旧会温柔地拥抱着他那磐石砌成的长眠之所。对于古代的人们,这并非仅仅是个意象,而是真实的东西。所有的古代大墓地都临着川泽。水流的拍击之声,像是吟咏着对死者的永恒赞颂,就如《希腊文选》中的警句所表达的那样,并且按照埃斯库罗斯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的说法,神圣水流的不竭源头低诉着它们的悲伤。这同样不仅是一种意象,而是源于自然宗教最内在要义的真实东西。诚然,对于我们来说,这些话语仅仅是诗歌,而这些诗歌最丰富的内涵,似乎就在于揭示出没有生命的自然现象和我们自身感受之间的亲密关系。


伊特鲁里亚墓地(公元前5-6世纪)

石棺由大石板砌成,石棺上方放一圆石作为标记。


古代墓址的偏僻和荒凉,进一步带给现代人更加哀伤的印象。所有接近这些墓地的人,都有一种发现新大陆的感觉。但是这种宁静让我们强烈感到生者对死者的尊敬。阴阳相隔,了无牵挂。太阳如此美妙地温暖而照亮了死者的休憩之地,并把极乐生活的魔法倾注到那恐怖的住所之中。既然古墓遗址至今还能让我们流连忘返,那么建造这些坟墓的那个时代该有多么妙不可言啊!古人从他们的神话中找到的美好的伦理观念,真是蔚为大观!这个包藏他们最古老历史记忆的宝库,同时也是最古老的伦理真理的源头,给临终的人带来安慰和希望。对于她的征服者阿喀琉斯(Achiles)来说,受伤的彭特西勒亚(Penthesilea)在她死亡的那一刻看起来加倍的美丽;只有她濒临死亡的时候,他才发现她的魅力全部展露。正是柏拉图揭示了这个意象的含义。


的确,罗马的残垣断壁有某种东西能够触动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当你敲击一张青铜的桌子,它就嗡嗡作响,直到你按上手指停止它的振动。罗马就是这样影响着与古代共存亡的精神的。一下接着一下的敲击,直到我们灵魂的每一个角落都被激荡起来,于是我们最终意识到所有在我们内心沉睡的东西。驻留罗马的日子结束了,我返回家乡,带来的不仅有得到充实的精神、以崭新的严肃姿态面对未来的灵魂,还有更加生动更加实在的治学背景。在那,生命的车轮划出了一道更深的痕迹。给我留下最好印象的要属坎帕尼亚(Campagna)等地。我经常拉开窗帘,愉快地循着夕阳在这片对世界历史无比重要的广袤绿色平原上投下的长长的影子。套用柏拉图的说法,不朽者的脚步在这里留下了不少印记。但是人类的学术并没有追随着这些印记,反而特意地将它们抹去。希柏里尔人(Hyperboreans)让一切都消失在迷蒙晦暗中,他们自负地以为能够永远把古代世界的伟大时代化约为自己心灵中微不足道的部分[9]


我去罗马的时候,是一个不想再听闻那七位国王的共和主义者,是不尊敬传统的怀疑者,是一心想驶进公海不愿小心地沿着能看到陆地的岸边航行的冒险者。我把这一切都留在了意大利。我本应该很高兴地将我的这一部分作为临别的礼物,奉献给这片土地的古老神灵之一。但因为愤怒于我过去的不敬,他们都遮起了他们的面容。渐渐地,一切都在我脑海中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样态。意大利摆脱了学者们长期以来对它的贬低和搁置状态。我开始清晰地意识到它的东方血统,并发现我们不能孤立地理解一种文明。传统的力量开始显得越来越坚固。历史越来越向过去延伸并且呈现出越来越宏伟的部分。我过去以为罗马的建立者就像古意大利的亚当,但现在,我发现他是一位非常现代的人物;罗马变成了跨越千年的文明时期的完成和结局。


国家和民族的公共生活,有的时候顺从宿命的安排。我们现在就处于这样一个时刻。在我们考虑细节的时候,不少好的东西仍能保存下来,不少崭新的、可取的事情仍然留待践行。我的研究和过去的经历,为我在省里的法院供职打下基础。在这个位置上,我追随着真正历史感的指示,暂时搁置学者的无可厚非的自负,而致力于有关公共福祉的宏大考量。我学会了让自己谦逊地对待给定的历史条件。


我方才讨论过个中尝试和心得的这一时期持续到了1848年。随后,我决定再次到罗马去。首先,我的研究激发了我对意大利的渴望,其次,意大利让我想要与古典材料建立新的、更深入的联系。这种交流又开始了,但是这次我有着较之从前无比丰富的资源。我希望能够充实我有关不同领域的知识,也相信罗马将会给我新的灵感。但是我本该要求的精神安宁,很快就被那些将罗马选为他们表演舞台的狂热所打破。佩雷里诺·罗西在我到达后的第二天就倒台了。[10]奎里纳尔宫的风暴、教皇庇护九世的逃离、制宪议会的成立以及罗马共和国的建国声明接二连三地发生。


要不是这些可怕的事件,这种气氛本来只像是疯狂却无害的狂欢节。加里波第的军队以及来自于意大利各地的爱国军团一到,事情就变得更加奇妙了。每当加里波第穿着火红的衣衫,骑着漆黑的骏马,在骑着白马的黑人护卫下露面,这个地区的民众总是用掷帽的方式报以一阵欢呼。所有的事情都乱了套。上苍选择了我去目睹意大利人第一次英勇对抗法国人的进军。没多久,在蒂沃利(Tivoli),我意外地受到了好多来自平民的注意,他们怀疑我是一个法国间谍。最终,在我回国的旅途中,我看到了全部秩序的崩溃。从那以后,这场风暴平息了。对我来说,意大利再一次变成了古代世界的地盘和进行潜心研究的处所。在这段经历后,我倍加需要在浸润着岁月的祥和的那些时代和对象中休憩,钻研那些早已退去激情洪流的领域。


加里波第进入那不勒斯

佚名 绘,约1860年


一个人除了他的名字之外,其实是莫可名状的存在者;无论这个名字的持有者如何经常改变他的内心,名字还是一样的。我有一段时间对中世纪的实务法律家着迷,当我偶然间发现了他们被长久遗忘了的名字时,我就充满了喜悦。随后,我能够为了《学说汇篡》中的一段妙论忘记了全世界,会把一则成功的解读当作对长久心血的足够回报。但是,我渐渐地感受不到这种快乐了。我每天的阅读和研究,都让我觉得毫无意义,是灵魂的粗劣食物,也与实现我们身上不朽的东西无关。我发现自己处于一个转折期,就像每个努力奋斗的人都曾经历的那样。至于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情况,谁又能如此深刻地看清人类的灵魂呢?


这个转折是痛苦的,但现在我很感谢它。学者终有一天要严肃地审视他的研究和最高真理之间的关系。他开始渴望、开始迫切需要接近万物的永恒意义。仅有皮毛不再是足够的。一想到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只是停留在无价值的表面形式上,我的内心便饱受折磨。接着,当一个人认识到即便在这些形式中他也可能发现“永恒的足迹”的时候,他就得到了不少慰藉。我充分地认识到什么样的危险困扰着我。我本来可能迷失在形而上学的岔路中并且永远也看不到正确的路。长久地绕圈子,本来可能让我陷入胡施克[11]的那种幻觉。谢天谢地,我的灵魂非常健全,承载不了那种东西。我发现了一种不同的解决途径。从那以后,我就把全部古代思维和古代生活的宗教基础作为指导思想。我相信,这是开启许多把锁的钥匙。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会在这条路的尽头一窥人类观念的神圣永恒意义。如果真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物以类聚,那么神圣的东西只能由神圣的思想来理解,而不能由那种凌驾于历史之上的理性主义自负来理解。光是掌握充分的信息还不够,这甚至算不上根本的事情。以下是我最深刻的信念之一:若不彻底转变我们的整个状态,若不回归古代那种质朴而健全的灵魂,我们就完全无法领略古代和古代思维的伟大之处,当时人类尚未像今天这样背离同创世、同高高在上的造物主之间的和谐。同样的观念——它是古代政治性法律的基础——统治了古人思想和行为的方方面面。我越来越觉得同一个法则统治着万物,似乎可以说,原始人在用动物天性中的规律性来计划和规制他的世俗生活。


我所有的研究以及文献检索活动,都是为了探索远古思维的这个特点,尤其是在法律和政治方面。如今我所从事的,是真正对自然的研究。只有材料才是我的导师。我首先得收集材料,然后观察和分析材料。只有这样,一个人才有希望揭示内在于事物本身而非我们主观精神的法则。将材料当作最高准绳的学者实在是太少了!通过我的努力,我收集的各种片段越来越多,材料日渐丰富,为了避免被它们淹没,我现在必须极其认真地考虑切入点,并且勉力推进我的工作,直到在我头脑中休眠的图景最终呈现出来,它的形式可能比较粗糙但还是可以识别的。在进行这些研究的过程中,我碰到的许多著作尽管明智地梳理了一切,却完全没有理解古代材料,因此我要向任何能够在哪怕最细小的问题上理解古代材料的人真诚地脱帽致敬。我的任务不可能进展得很快,这也不是我的愿望。我愿意用很多年去享受这项事业,并且长时间地体会为自己而非为迎合公众进行研究的满足感。但就像每位学者一样,在与我的名字有关的范围内,我希望能够获得荣耀而非名气。当然,以我现在的年纪,我当然得时刻谨记自己的研究目标,(一定程度上违背自己的意愿)收缩自己的思想活动范围,尤其考虑到我的工作及其相关法学研究占据我相当多的时间就更有必要如此。


青年巴霍芬

Paul Deschwanden 绘,1843年


在结束这次通信之前,我还需要提及另一件事。有时我一次旅行就要离家好几个月。自从我第一次去英格兰以来,我已经在大英博物馆做过两段时期的研究,一方面是查阅在其它地方看不到的文献,另一方面是观摩吕西亚人和亚述人的雕刻。但1851春天在希腊的旅行更加重要,这次我游遍了希腊王国并大获成功。正如我曾打算通过持续的阅读来通览古代文献那样,在这次旅行中,我计划亲自瞧一瞧古典古代最重要的场景,并通过这种近距离接触增进我对那些文献的理解。现在,我已经得到了便于研究希腊思想家的生动而多彩的知识背景。无论我读什么,头脑中都会显现出丰富的背景。


至此,我应该结束我的自白了。无疑,我说了太多关于我自己的事,而很少关注我的研究主题。我估计会受到这种批评,也觉得这种批评是合理的。我也应当承认这次通信太细节化并且十分冗长。但我请求阁下原谅后面这种过失,把它作为受您在拉格斯友善款待所激发的信赖和爱戴的证明。


本文由约翰·雅各布·巴霍芬 著,刘思齐 姚远 译,载于《金陵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


注释与参考文献:

[1] 原载《金陵法律评论》2015年秋季卷。文内注释为英译者和汉译者所加。巴霍芬(1815-1887)按照他的恩师、柏林大学罗马法教授萨维尼的吩咐,于1854年9月24日到27日写下这篇自传,后人在1916年从巴霍芬的文稿中发现了它,它夹在一个由萨维尼邮寄和封印的信封里。

[2] De Romanorum iudiciis civilibus, de legis actionibus, de formulis et de condictione dissertatio historico-dogmatica ( Göttingen,1840).

[3]可能指《拿破仑民法典》。

[4]出自西塞罗所引的格言(Letters to Atticus 4.6.2),其大意为:“斯巴达是命运为你选定的地方,请为它增光添彩吧。”

[5]Die lex Voconia und die mit ihr zusammenhängenden Rechtsinstitute (Basel, 1843). 

[6]Das nextum, die nexi und di lex Petillia (Basel, 1843).

[7]Das Naturrecht und das geschichtliche Recht in ihren Gegensätzen (Basel, 1843).

[8]巴霍芬提及阿基亚斯,看起来是一个失误。他想说的很可能是西塞罗在《论演说家》(De oratore, tr. Sutton and Rackham, Vol. 1, p.93)里提到的演员罗西乌斯(Roscius):“我经常听伟大的罗西乌斯声称,艺术的要义就是遵循适度的东西。”

[9] 这是在针对尼布尔(Barthold Georg Niebuhr,1776-1831)和蒙森(Theodor Mommsen,1817-1903),他们是历史考证方法的建立者。

[10]1848年11月15日,教皇国司法大臣罗西被暗杀。

[11]胡施克(Philipp Eduard Huschke,1801-1886)是布雷斯劳的罗马法教授,他将法学研究和谢林的神秘理念混合起来。


编辑丨梁可晴

校对丨邵莹婷

审核丨陈烨广、李昊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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