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幕遮:以色列“打击恐怖主义”是正义的吗?| 我们
以色列“打击恐怖主义”是正义的吗?——浅谈巴以冲突与“正义”兼求教于孙立平老师
苏幕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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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从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发动“阿克萨洪水”行动,打击了以色列后,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加沙地带,展开了大规模军事行动。在短暂停火后,战火重起,加沙又陷入“人道灾难”之中。
巴以冲突,不仅关乎双方,也关乎地区稳定、世界和平。因此,受到了全球各界广泛关注,中国舆论场也不例外,不少专家学者都发表了看法,比如,清华大学教授、知名学者孙立平老师。
勿庸置疑,在其学术研究领域,孙老师是富有成就者;甚至在自媒体领域,孙老师也颇受欢迎。作为始终关注时事、关注新闻的普通媒体人,作为始终向往智慧、期望公平正义的普通求知人,笔者一直是孙老师公众号的忠实读者,特别是其国内新闻时评,不仅迅捷和恰当,而且每每切中时弊,令人或拍手称快、或会心一笑,收获满满而又心情愉悦。
然而,拜读了孙老师在公众号“老孙荐读”上发表的关于巴以冲突的文章《正义也需要受到约束,多样性的生态有时比正确更重要》,却不知为何,感觉如鲠在喉,久久不能释怀。
故而,以孙老师忠实读者和时时求索又时时困惑的后辈身份,笔者不揣冒昧,就此文作些简单的商榷,以求教于孙立平老师。
在赞赏和支持以色列的广阔声浪里,孙老师的这篇文章,还是非常平和的,也承认了相反观点的客观存在和必要价值。
孙老师在文中还特别提出,应该保持在时事和社科讨论中的“多样性生态”,对此,笔者也完全赞同。
事实上,一方面,关于巴以冲突的讨论在中国舆论场上还是具有比较典型的“多样性生态”。“挺巴”“挺以”“中立”……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媒体和社交媒体已深入大众,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社会與论,而它们具有追逐“流量”的天性,因而容易助长二极化观点和情绪对立。不仅在各相关评论区,部分网友以“极右”“黄左”,“以粉”“哈粉”,甚至“以狗”“二哈”互贴标签,互不相容,戾气满满地互相争吵、谩骂。以至于现实中,因为观点不同,也有挚交好友争论不止,有普通友人友尽于此……
有鉴于此,倡导并保持 “多样性生态”,在舆论场上与现实中,促使人们在时事讨论中能够进行相对平和的交流,显然非常重要和必要。
向以色列占领者方向投石的爱德华·赛义德
(二)
有些可惜的是,即使已经是21世纪20年代,特别是“网络原住民”一代早已成长起来的今天,这一颇有价值的倡议,仍然夹缠着 “启蒙式”话语,即,先验性地确定好以色列的“正义”,仿佛这是
一个公理,不需要任何事实和逻辑进行证明。
比如,孙老师在文中体贴地说:尽管以色列在对加沙的军事打击中,一直在实施文明准则,但是“炮弹是不长眼睛的”,“平民受到误伤也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
确实,炮弹是不长眼睛的,只是,“正义”的以色列,在他国的领土上,“误伤”的他国平民实在太多太多了些……
在笔者写作此文时,据最新不完全统计,自10月7日后,加沙已经有超过16000人丧生,其中包括7000多儿童。更有难以计数的受伤者、失踪者、流离失所者。
作为一个热爱和平、害怕杀戮甚至害怕鲜血的人,笔者真的希望,是“文明之师”正在进城解放哈马斯暴政下的加沙人民,而加沙一片安宁祥和,人民只有极少量“误伤”……
然而理智告诉自己,毕竟有那么多原本鲜活的失去生命的孩子的名字和照片。毕竟有那么多血淋淋地现场视频。毕竟有那么多失去亲人的幸存者的泪水和呼喊,那种痛苦和绝望,正常的普通人都能够感同深受。毕竟有那么多亲历者的痛苦证言,来源于联合国官员、多个国际组织负责人、无国界医生,居住在加沙的外国人等等。毕竟还有那些因“人类良知”而勇敢告诉世界真相的“犹太良心”。
作为一个热爱和平、害怕杀戮甚至害怕鲜血的人,笔者真的希望,那些死去的加沙儿童只是玩偶在扮演,是演员在化妆。
然而理智告诉自己,那确实可能是在“拍戏”,只是不能反映目前的加沙。看它虚假的连捏造者都只能道歉删除了。
孙老师在文中还说,假如沒有“多样性生态”,没有对以色列的抗议活动,“以色列的行动就不会这样谨慎,就可能更为激烈,甚至造成人道灾难”。
显然,在他看来,目前的加沙还没有造成“人道灾难”,至少还不“严重”。毕竟,炸医院、炸学校、炸难民营、炸教堂,甚至炸联合国工作人员居住的大楼;杀死众多加沙人民、进行新闻报道的记者、正在救人的医务人员以及联合国工作人员,以色列已经“这样谨慎”了。
这里,孙老师可能忽略了一个逻辑次序,正是以色列对他国的非法占领,是以色列对加沙人民的“集体惩罚”和超比例报复杀戮,是加沙的“人道灾难”,才促成了全世界对以色列的抗议活动。
加沙废墟里的孩子
(三)
孙老师在文中提到“以色列打击恐怖主义是正义的”这一基本论断。对此,笔者有两点困惑。
其一,“打击恐怖主义”是目标,也是过程,也必然会造成某些结果。即使“打击恐怖主义”作为目标是正义的,“目标的正义”能够必然推论出“过程的正义”和“结果的正义”吗?
其二,何为“恐怖主义”?如何看待巴以冲突中的“恐怖主义”?“哈马斯”究竟由何而来?
先看第一点。“目标的正义”能够必然推论出“过程的正义”和“结果的正义”吗?
试举例言之。
如果认同“人人生而平等”是维持公平正义的重要准则,那么,以色列人是生命,巴勒斯坦人也是生命。而不是,以色列人是珍贵的“上帝选民”,巴勒斯坦人是可以随便杀死、“十不抵一”的“人形动物”。所谓“我们永远不会原谅阿拉伯人强迫我们杀害他们的孩子”更是强盗逻辑。
显然,在过程中,以色列所展现出的某些“种族主义”和“强权主义”,难以称之为正义。
如果认同“尊重法理”是维持公平正义的重要准则,那么,就不能在有利于己时,就将181号决议视为“立国之本”;而将联合国这两个月内的决议当作废纸;甚至联合国只是说出了点事实,就将之称为“非法”,就霸道让秘书长辞职;甚至宣称联合国秘书长、各国际组织负责人、联合国工作人员都是哈马斯。
显然,在过程中,以色列所展现出的“藐视法理”和“法理双标主义”,难以称之为正义。
至于结果,虽然笔者真的希望,以色列确实以行动盖过了所谓“内部声音”(如孙老师文中所言“一开始的时候,在以色列内部,确实有一种不顾一切进行报复的声音”);虽然笔者真的希望,是“文明之师”给加沙带来了安宁祥和。
可是如前所述,毕竟现代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十分发达,各种现场记录使加沙的“人道灾难”几乎有目共睹、有感皆知。不仅有多位学者、艺术家、明星为之发声;各国人民游行抗议;也引发了联合国秘书长,儿基会、世卫组织、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和包括西班牙首相桑切斯、法国总统马克龙在内的多国政要的担忧或谴责。
正如国际刑事法院前首席检察官路易斯· 雷莫诺·奥坎波所言:“很多以色列政府官员都表达了种族灭绝意图”,而“对加沙的‘围困’本身,就是一种种族灭绝”, 更何况还大量“误杀”了平民、儿童、记者、医务人员、联合国工作人员等等。
如果“打击恐怖主义”造成的结果是“人道灾难”甚至“种族灭绝”,还能称之为正义吗?
再看第二点,何为“恐怖主义”?如何看待巴以冲突中的“恐怖主义”?“哈马斯”究竟由何而来?
究竟什么是“恐怖主义”?有一个易为人接受的定义,即“意图通过平民或非军事人员死亡或严重身体损害以实现恫吓人民或胁迫政府的行为。”
根据这一定义,按照以色列的说法,哈马斯发动“阿克萨洪水”行动,造成部分以色列人民死亡(死亡的1200人中包括部分以色列军人和退役军人),同时绑架200多名人质,震惊了以色列,是“恐怖主义”。
同样,根据这一定义,曾经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为了占领村庄,杀害了大量已投降村民的“坦图拉大屠杀”,也是“恐怖主义”;现在的以色列早在10月7日之前,就在监狱里关押并折磨着至少数千人以上没有武器的巴勒斯坦人民(其中有大量妇女儿童),也是“恐怖主义”;现在的以色列“围困”加沙,“误杀”已经超过十倍以上的没有武器的巴勒斯坦人民(其中有大量妇女儿童),更是“恐怖主义”。
对于以色列而言,“恐怖主义”甚至其来有自。比如,以色列建国时,犹太复国组织“莱希”(“以色列自由战士”)的报纸《前线》中一篇题为《恐怖》的文章曾经这样写道:“犹太伦理或犹太传统都不能将恐怖主义排除出战斗手段之外”“首要的是,恐怖主义对我们而言是在当前条件下进行的政治战役的一部分” ……
再透过纷乱表象,回到全面的“巴以冲突”本身。在事实层面,关于“巴勒斯坦的历史延革”“以色列是巴勒斯坦的占领国”“以色列存在的种族隔离”“西岸犹太定居点、加沙隔离墙”等问题,姚新勇、王明远等学人,都有过不少全面而严谨的论证和论述。这些事实,在联合国相关文件《巴以问题的起源与演变》,在以色列“新史学派”和巴勒斯坦史学家处,在其他相关著作中,甚至在很多电影和纪录片中,都得到了同样的印证。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赘述。
正如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阿尔巴内塞所言:“我们谈论的以色列是巴勒斯坦的占领国。巴尔斯坦国目前毫无独立和主权可言,占领是对巴勒斯坦人民进行殖民化、残暴对待、任意逮捕和拘留以及即决处决的载体”。
亦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哈马斯的袭击并非凭空产生,巴勒斯坦人民已经遭受了56年令人窒息的占领。他们亲眼目睹自己的土地不断被定居点所吞噬,并饱受暴力的困扰;他们的经济受到抑制;他们的民众流离失所;家园被摧毁。他们对通过政治方案解决困境的希望已经丧失”。
对于事件,如果切开某一断面,只观其后,而断其前,则难以看见全部真实;如果不尊重经多个层面可以反复印证的基本事实和逻辑,则无需进行任何价值判断。
综上,“哈马斯”作为军事组织,在10月7日发动 “阿克萨洪水”行动,造成以色列平民死亡并绑架平民人质时,是在实施“恐怖主义”;而“哈马斯”作为“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组织、甚至作为巴勒斯坦人民“不屈的信念”,在反抗侵略和压迫时,是正义的。
同样,以色列“打击恐怖主义”的目标是正义的;而“围困”加沙、甚至制造“人道灾难”,则是在实施“恐怖主义”。
“哈马斯”的产生,固然可能有极端思潮的影响,但也离不开失去家园、失去亲人的绝望与愤恨。“恐怖主义”当然需要谴责,但在巴以冲突中,如果只谴责“恐怖主义”,而对“哈马斯”产生的根源却视而不见,则将会始终陷入陈陈相因、周而复始、冤冤相报、无休无止的循环。
加沙废墟里的孩子
(四)
孙老师在文中还提到,在巴以冲突问题中,“现在某些左派的一个通病,是将强弱的概念置于是非的分野之上”。
首先,以“这派”“那派”来区分人们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感受和看法,其局限显而易见。
试问,曾经在文章中揭示出犹太复国主义梦想依据的错误假设(“这个土地上没有其他人居住,且可以为那些没有土地的人提供一个家园。实际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口只占8%,这意味着92%的人口不是犹太人,而是巴勒斯坦人。”),并洞悉了以色列的安全“秘诀”(只有当巴勒斯坦人能感受到希望,也就是说,感受到正义时,以色列人才能获得安全),而“占领巴勒斯坦达不到这个目的”,巴伦博伊姆是什么派?
曾经在书中回忆了巴勒斯坦人民失去土地、失去家园、流离失所地生活,并揭示出“以色列用它强大的宣传工具,把我们所有反对他们占领我们土地、毁坏我们村庄、镇压我们人民的举动,变成了‘恐怖主义’”,萨义德是什么派?
著有《巴勒斯坦:要和平不要种族隔离》一书,指出以色列在“西岸殖民化”,美国前总统卡特是什么派?
日前表示,想要消灭哈马斯,以色列可能需要进行十年战争,法国总统马克龙是什么派?
痛斥加沙“人道灾难”的安吉丽娜·朱莉是什么派?
无惧“反犹主义”指责,同情巴勒斯坦人民的欧文是什么派?
其实,作为研究方法的简单分类法,尤其是“二分法”,即使在社科领域,也是不免有些简单粗糙的。据说,有文学评论家曾批评余华写出《活着》,不再是所谓的“先锋派”,而余华只是淡淡地表示,他只想写个故事。与呆板的分类相比,人毕竟是鲜活的。
其实,在孙老师的这句话中,将“左”字替换为“右”字也同样成立。如果按照孙老师的说法,某些“左派”的一个通病是“弱即有理”,那么某些“右派”的一个通病是否可以说是“强即正义”呢?如果前者尚有某些“扶弱抑强”的社会价值;那么后者表现出的 “社会达尔文主义”,又会产生什么效果呢?
最后,作为曾经学过理工科的人,笔者深知,在自然科学领域,几乎没有人会去论证“在十进制前提下,1+1=3”。
同时,作为也曾经学过文科的人,笔者能够理解,在佛教徒、基督徒和伊斯兰教徒眼里,佛祖、上帝和真主,都是永恒的存在。
本文写于仓促之间,因为事件本身犹在变化进展之中,也因为视野、学识所限,文中或有谬误,也有可能存在对孙老师大作的误解。每于深夜仰望星空,深叹人类的渺小与孤独,深味“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此时,如同孙立平老师一样,脑子里突然冒出了索尔仁尼琴,是的,就这么冒出来的。
这位被称为“俄罗斯良心”的作家,他一生既批判苏联,又批判西方;他一生既写下了《古拉格群岛》,又为后来故园的满目疮痍而无比痛苦,此之谓真正的知识分子。
笔者深信,中国也有很多这样的知识分子。
痛恨所有的黑暗,赞美所有的光明,破除所有的“思想钢印”,对所有的人类苦难深怀悲悯。
再次祈望世界和平,人类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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