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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新同学欢迎你们即将成为白云的一份子在对大学生活充满期待的同时是否也有部分同学因大学的各项费用而犯愁别担心!国家和学校提供了多种资助政策为你们的求学之路保驾护航广东白云学院政策资助简介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我省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01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各高校都必须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02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都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0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0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05广东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06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07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2.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3.“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08学校资助措施1.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校内奖助学金资助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提取的学生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1)学校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元、800元、500元。(2)单项奖励金奖励在科技、学术、文体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励金,分为科技创新奖、竞赛成果奖、精神文明奖。奖励标准按奖励等级给予奖励,分别为800元、600元、400元、200元。(3)社会奖助学金社会企事业单位或热心教育的人士,为支持我校的教育、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设立的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由提供奖学金的单位或个人与学校商定后公布。(4)优秀毕业论文奖励金是我校为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励金。获奖学生学校给予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励1000元/人(5)优秀毕业生奖励金是我校为获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励金。获奖学生学校给予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励300元/人。(6)创新创业资助为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均免费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供学生实习和实践。获得校级以上项目立项的并予以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3000元项;省级立项:创新训练、创业训练5000元/项,创业实践25000元/项;国家级立项:创新训练、创业训练10000元/项,创业实践50000元/项;国家级重点创新训练、创业训练20000元/项,创业实践100000元/项。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金奖3000元,银奖2500元,铜奖2000元;省级:金奖1500元,银奖1000元铜奖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