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水院招生

其他

权威发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省唯一水利部和浙江省共建高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院校代码:11481
2022年2月25日
其他

权威发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22年“专升本计划”招生简章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经济和金融理论,具有扎实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熟悉金融衍生品、证券分析、投融资及风险管理,具备经济、管理、财务、金融、保险、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
2022年2月18日
其他

权威发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招生日报TM:20214.24★NEWS★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书面评审、综合测试,薛炜熙等250名考生获得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其中工程技术类200名,综合测试成绩入围80.28分;经管人文类50名,综合测试成绩入围88.09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工程技术类入围考生名单(按报名序号排列,200人)经管人文类入围考生名单(按报名序号排列,50人)!查询方式1、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综合测试成绩;也可关注“浙水院招生”点击“招考助手”或搜索“浙水院三位一体招考助手”微信小程序登陆查询。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zjweu.edu.cn/;报名系统:http://zs.school.jysd.cn/user/reg-login。2、公示期:2021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联系方式:0571-86929123;纪委监督联系方式:0571-86929017。!温馨提示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并符合参加综合测试的各大类涵盖专业范围,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2、届时学校按照各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版
2021年4月24日
其他

权威发布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公告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公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资格审查、书面评审,薛炜熙等555名考生入围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其中工程技术类395人,经管人文类160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2021年4月2日
其他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考生须知

同学你好,欢迎你参加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现将有关安排作如下提醒。一、健康申报请参加测试的考生严格遵守我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1.请入围我校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的所有考生,如实申报测试前14天健康情况,同时请申领杭州市健康码。2.健康申报表请在学校招生网或“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7月12日测试当日需如实提供。3.如考前14天内有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有相关呼吸道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须立即报告,并在考前7天内进行血清及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考前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者,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如检测结果异常,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及时就医,取消参加测试计划。二、测试时间1.测试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2.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于8:00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测试证、健康申报表和身份证等原件进场,8:45后考生不得进场,正式测试9:00开始。三、测试地点教学楼A楼、C楼和D楼(请考生及家长关注“浙水院三位一体招考助手”微信小程序,了解测试具体安排)。四、测试形式测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五、测试程序1.7月11日14:00开始,考生通过“浙水院三位一体招考助手”微信小程序,随机抽取测试类别对应的测试考区。2.考生凭测试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测试类别进入本人随机抽取的测试考区对应的准备室并对号入座。3.考生逐一抽签决定本人测试分组、测试顺序号,登记确认后,领取测试牌回到原座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4.前一考生进入测试室后,后一考生按工作人员指令,于正式测试前5分钟进入候考室,挂测试牌,交测试证,先阅读试题并做准备,但不得在试题上作任何标记。5.考生进入测试室后,须根据测试专家指令进行测试:①考生回答测试题目,考生答完题目,须告知“回答完毕”。②测试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以及考生表现出来的兴趣方向等,围绕综合测试考核目标向考生提问。每位考生测试总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6.测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测试区域,并交回测试牌。六、测试内容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具体如下:1.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行为举止、心理健康、情绪控制、归纳总结、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团队精神等。2.科学素养:主要测试考生现阶段所具备的科学素养,及考生利用科学知识和科学思维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3.专业潜质: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大类的热爱程度,及专业大类相关基础知识在基础教育阶段的掌握程度;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思维能力,统筹规划能力,应变能力等。4.创新潜质:主要测试考生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七、测试纪律1.考生必须凭测试证、身份证(原件)等按规定时间进入测试区域到达准备室。2.考生进入测试区域,严禁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电子产品,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均须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如有携带进入测试区域,一经发现均以作弊论处。3.考生进入准备室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不准相互交流,不准随意走动。4.考生凭测试牌进入相应测试室,除测试牌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5.测试时如未听清测试考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涉及与题目无关的内容,也不得询问测试成绩。6.除测试要求外,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本人及家庭背景的任何信息。7.考务人员发出测试结束信号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8.考生进入测试区域后,除放弃参加测试外,不得擅自离开,均须在个人完成测试后方可离开。9.测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测试区域,并交回测试牌,不可停留、喧哗、吵闹,不得影响他人正常测试,严禁交流、传递、泄露有关测试信息。10.个人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无法估计个人完成测试时间,建议考生可携带个人学习资料、书籍在“准备室”准备测试期间阅览。11.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12.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教育部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处理。八、注意事项1.因疫情防控需要,7月12日,考生一律从学校南门经过体温检测进入测试考场(二号大街508号),家长等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校南门对面大创小镇有停车场可以停车),入校时同时提交个人健康申报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2.资格确认多次核验无法通过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7月12日测试当日通过监考老师现场确认,认证不通过的不能参加测试,认证通过的领取测试证进入测试区域。3.测试分组及测试顺序。综合测试按大类进行,资格确认完成后,参加测试的考生于7月11日14:00开始通过“浙水院三位一体招考助手”微信小程序,随机抽取测试类别对应的测试考区。具体测试分组及测试顺序由考生在测试当天按照考生报名号依次抽签,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当天按抽签顺序完成测试。4.承诺诚信考试,杜绝舞弊。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舞弊,不带手机等任何电子产品进考场,考试过程当中,除本人信息外,不透露有关自身家庭背景的任何信息。5.考前14天健康检测有异常(健康码非绿码或体温异常或有相关症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血清及核酸检测,凭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近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髙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髙风险地区人群),另附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若考前一天晩上或考试当天早上发现健康异常来不及做核酸检测或在考试入场时及考试期间发现健康异常的,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请先到就近医院做血清及核算检测,待血清及核酸检测报告结果确认并呈阴性后安排补测,启用校内线上面试。无流行病学史的,能参加考试者戴口罩专人负责经特殊通道至发热隔离候考室等候,准备进入考场进行测试,测试工作人员穿戴防护服及相关设备组织考生进行面试,考试结束后送考生去定点医院诊查。有异常情况的请提前联系通知学校招生办公室(0571-86929123)。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8.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参加综合测试期间,请注意自身安全,以免发生意外。测试完成的考生请第一时间离校。九、交通路线乘坐地铁(地铁1号线)来我校的考生,到文海南路站C出口出站即可。自行驾车来我校的,可从绕城高速公路东线至下沙东出口或下沙南出口,沿文海南路到达学校。出品
2020年7月3日
其他

权威发布 | 2020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章程

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出品
2020年6月24日
其他

权威发布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公告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官微,解读浙水院招生政策,为考生与家长提供最新的招生动态和咨询服务。
2020年6月15日
其他

权威发布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现公布如下:教育部院校代码:11481浙江院校代码:0030一、招生计划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5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类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二、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志向远大,具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担当,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或A等不少于2门(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2、具有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童创未来”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全国赛或省赛的优胜奖、参赛奖、鼓励奖等三等奖以下奖项),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接受他人转让的专利)。(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其余竞赛不予统计)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5)体育特长类: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以“三位一体”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三、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大类。2、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0年6月5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原件在综合测试报到当天提交;(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复印或拍照)上传(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备查);(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上传(须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需带原件备查;3、特别提醒上述(1)(2)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素质特长生务必提供有关真实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报到当天需携带备查。四、选拔程序1、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各招生大类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最后一名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大类招生计划总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入围该大类综合测试名单。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大类测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的人数比例。3、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的方式分大类进行。各大类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任一专项特长的考生,其综合测试成绩可另计入素质特长分10分,同一类专项特长不能累计,不同类别专项特长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素质特长分累计后若超过100分,以100分计)。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各大类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生大类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原始成绩,加分不计)×60%”计算。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2、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并符合参加综合测试的各大类涵盖专业范围,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低于二段线填报无效。3、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各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工程技术类重点参考物理、化学)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同一招生大类的未满专业(调剂专业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按参加测试的招生大类填报、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4、录取比例若招生各大类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大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该大类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5、思想品德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身体条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7、录取查询考生可登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六、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时间为准)1、网上报名:2020年5月15日—6月5日;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6月5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6月5日22时);3、材料初审时间:6月6日—6月14日;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5日;5、打印准考证:2020年6月26日—7月5日;6、综合测试:2020年7月12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七、收费及入学1、收费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2、入学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八、其他1、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未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2、本校教学语种:英语。3、转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条件与普通类录取学生一致。4、学校成立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5685。6、“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7、学校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并落实本次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方案,请考生及家长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综合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8、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九、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联系电话:0571-86929123电子邮箱:zsb@zjweu.edu.cn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zjweu.edu.cn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主页:http://www.zjweu.edu.cn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出品
2020年5月14日
其他

权威发布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的考生可报考。
2020年3月11日
其他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大类测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的人数比例。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