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其他

【招聘会】1月4日15:00 | 华为武长区域2024届应届生招聘岗位推介会 (本科生专场)

|央企国企:836119583人文社科:836416506信息技术:832884373智能制造:629297988交通建筑:832870519生物医疗:698539241|
2023年12月29日
其他

【活动预告】“喻见职道”名企行报名开始啦!——走进路特斯全球智能工厂

|央企国企:836119583人文社科:836416506信息技术:832884373智能制造:629297988交通建筑:832870519生物医疗:698539241|
2023年11月21日
其他

【选调公告】2023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央企国企:692827456人文社科:854945927信息技术:536187759智能制造:885730383交通建筑:870612979生物医疗:564261016|
2022年12月6日
其他

【选调公告】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到华中科技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内蒙古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内蒙古选调群”。为进一步优化新时代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到华中科技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数量及范围计划选调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696名。其中,自治区和盟市直属机关单位196名(自治区46名、盟市150名),自治区及盟市政法专项选调岗位500名(自治区110名、盟市390名)(见附件1、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二、选调条件(一)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发展潜力较大。3.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4.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选调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此处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包括:①2023届大学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②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未入党的,本科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已入党的,本科应为第一批次录取高校。5.报考政法专项选调岗位需为法学、法医学相关专业。6.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及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4日。7.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6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9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顺延2岁。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已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三、选调程序(一)个人申请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5日-30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zwwsbmnew/webregister/index.aspx)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报考意向,并在线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组织推荐高校院系党组织会同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对照选调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推荐人选,在《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报考自治区和盟市直属机关单位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1日-9日将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彩色JPG格式扫描件,以及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证书(证明)、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参军入伍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彩色JPG格式扫描件添加到报名系统指定栏目中。报考自治区及盟市政法专项选调岗位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1日-9日将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彩色JPG格式扫描件添加到报名系统指定栏目中。(三)资格初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收到《报名表》后,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下午18:00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北疆先锋网(www.nmgdj.gov.cn)、高校就业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发布的准考证打印通知,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录用资格。(四)综合素质评价资格初审后,根据考生的政治面貌、获得指定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指定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情况,对报考自治区和盟市直属机关单位的考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工作。此类考生务必于2022年12月1日—9日将上述四个方面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按要求规范提交,逾期提交不予审核。温馨提示:报考政法专项选调岗位的考生只需提交《报名表》,无需提交上述材料。1.综合素质得分对应的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包括(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省部级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按级别、次数赋分,累加得分不超过本项最高分。2.综合素质得分对应的校级以上奖励包括(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1)国家(励志)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包括省级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入围奖)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按级别、次数赋分,累加得分不超过本项最高分。(五)笔试和面试1.笔试初步安排在2023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考区考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报名情况另行确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和《报名表》盖章版原件参加笔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将在2023年1月上旬通过北疆先锋网(www.nmgdj.gov.cn)和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笔试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报名考生在疫情防控方面,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2.面试时间具体安排与笔试同步衔接,采取线上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区直机关和盟市定向选调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政法专项定向选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待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看是否进入考察范围。(六)考察和签约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组织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合格分数线以上各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等确定岗位,并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应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区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递补工作根据岗位空缺需要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七)体检、公示及录用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适时组织签约人选进行体检。对通过体检的签约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过高校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待其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选按照所录用机关单位通知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四、相关政策1.自治区、盟市委组织部门对定向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常态化掌握一批优秀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和使用。2.在重点管理的5年内,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按照公务员法,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区直机关的选调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政法专项选调生,任职定级工作由相关单位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4.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政法专项)选调生安排到苏木乡镇(站所)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嘎查村任职;盟市直属机关单位(政法专项)选调生安排到嘎查村任职2年时间。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5.对表现突出的非政法专项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6.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离开内蒙古自治区。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之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354862635
2022年11月25日
其他

【选调公告】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校内报名资料上交请各培养单位以学院(系所)为单位,于12月13日17:30前将学院党组织已盖章的申请表(一式四份)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福建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福建选调群”。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培养储备适应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及名额(一)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1)福建生源2023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见附件2),其中:党政类350名、法院类25名、检察院类25名。
2022年11月23日
其他

【公务员招聘】2023年北京市考公务员招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政策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市其他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其他要求1.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2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5.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
2022年11月23日
其他

【选调公告】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校内报名资料上交请各培养单位以学院(系所)为单位,于11月28日17:30前将学院党组织已盖章的报名表(一式三份),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届时由就业中心统一寄出。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河南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河南选调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省直、省辖市市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部分国内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部分国(境)外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选调范围高校名单见附件1。二、选调数量与资格条件(一)选调数量共计划选调390名,其中,省直选调生60名,省辖市市直选调生330名。(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2.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3.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3年底。硕士研究生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如期毕业的也可放宽至2023年底。报考学历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5.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省辖市市直岗位的考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大学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境外高校考生本科阶段须在国内高校就读。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三、选调程序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1月21日10:00登录河南省选调生报名网站(xds.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nbys.haed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260×320像素,50-100kb,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等待报名资格初审。除河南大学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8:00外,其他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8:00。报考人员参照志愿代码表(附件2、3),每人可报考2个志愿,其中,最多选报1个省直岗位。(二)资格审核。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报由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均需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外高校报考人员只需打印报名表,不需审核盖章,考生的具体情况在考察环节根据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确认。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2日前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406室(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0371-61179352、61179396),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编450016。其中,河南大学报考人员须于11月24日前交校党委组织部,学校从报名人员中按照各省辖市招录数量1:10的比例择优推荐报考人选,将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报名材料于12月2日前统一报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406室。由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审核合格的,于12月14日9:00至17日9: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提供影响录用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1、笔试,2022年12月17日进行,共1张试卷,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行政能力测试、材料写作等,满分100分,本次考试共设郑州1个考点。参加笔试考生应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点服从现场管理,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笔试成绩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录名额。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省直岗位的面试在郑州进行,省辖市市直岗位的面试由各省辖市分别组织。参加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体检考察。面试第二天,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主要了解掌握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以及奖惩等情况。政治上不合格,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一律不录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统筹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3年8月印发录用通知,8月底前到岗工作。(六)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四、分配安置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及相关单位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一)基层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可结合对口关系,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第1年为试用期),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中,省直选调生第1年到村任职(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第2年在乡镇(街道)机关锻炼(挂任党政班子副职或相应职务);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不超过3个月。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市直选调生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也可留在乡镇(街道)工作(要及时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二)任职定级。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三)后续管理。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省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省辖市市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四)服务年限。省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基层锻炼时间。五、其他事项(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二)考生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提前做好考试相应准备工作。笔试、面试时间可根据疫情防控等作出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官方网站。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5805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71—61179352、61179396技术操作咨询电话:0371—56683837附件:1.河南省2023年定向选调范围高校名单2.省直、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岗位需求及志愿代码表3.河南省2023年定向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扫描二维码以获取附件:推荐阅读|
2022年11月21日
其他

【选调公告】安徽省2023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

校内报名安排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安徽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安徽选调群”。根据中组部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安徽干事创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01/选调对象、数量和条件(一)选调对象、数量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24所高校,选调300名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学历学位、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其中,省直职位43名,省辖市职位25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和附件2。(二)选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3.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4.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在公告的需求专业目录(见附件3)内,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博士、硕士研究生2022年8月―2023年7月,本科生2023年1月―7月);5.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2月以后出生),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除1002职位);7.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8.报考省辖市职位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校社团负责人等);(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一级和二级奖学金等校级以上表彰奖励;9.有关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02/选调程序(一)网上报名1.职位填报。分为省直职位和省辖市职位两类。报考者可以选择1个省直职位,也可以选择1个省辖市职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选择1个省直职位的同时再选1个省辖市职位。省直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3:1(招录1-2人的按4:1开考),省辖市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2.提交报考申请。符合条件报考者于2022年11月20日9:00至2022年11月28日15: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各项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3.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11月29日12:00前修改资料,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审查。省直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计划数,相应招录计划调增到对应省辖市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在11月30日14:00-17:00前进行职位改报。4.高校推荐。报考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安徽省2023年度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于12月7日前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格复审时将原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二)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2年12月8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三)笔试笔试定于2022年12月11日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内容,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笔试成绩于2022年12月底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四)资格复审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省直单位职位招录计划数为1-2名的按3:1比例、3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省辖市职位按2: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同时报考省直和省辖市2个职位的,先按省直职位排序确定面试资格;未获省直职位面试资格的,再按所报考的省辖市职位排序确定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选应提供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党籍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校级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五)面试面试于2023年1月上旬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六)体检和考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1.5: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开展,重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合格的,前300名考察对象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其他考察对象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三方协议。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已签订的,不得放弃选调和组织分配。(七)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作为拟选调人选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进行志愿分配。(八)分配按照选调职位、工作需要、综合成绩和个人志愿等因素组织分配到省直单位或省辖市。首轮分配。先填报省直职位,后填报省辖市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序,等额填报省直职位;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同时报考省直和省辖市职位而未分配到省直职位的考生进入所报省辖市职位排序,等额填报。二轮增补。根据第一轮分配空缺情况及有关市工作需要,确定增补计划,由体检考察合格、未参加首轮分配的考生填报。二轮增补一般在首轮分配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递补和调剂贯穿招录全过程。03/相关政策(一)有关费用免除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省外高校考生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其中,入围面试的省外高校考生报销笔试、面试往返交通费和在肥食宿费,采取包干形式,其中交通费标准为北京、厦门900元,天津、长沙80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250元,广州、西安1200元,哈尔滨1600元;食宿标准为每天450元。入围体检考察的免缴体检费。(二)基层锻炼选调生在录用或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须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省直机关选调生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省辖市选调生到村任职至少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三)任职定级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本科生任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0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将在12月7日前后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政策咨询: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0551-62607759、62609802,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邮编:230091。考务和技术咨询:安徽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1.安徽省2023年度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省直职位表2.安徽省2023年度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省辖市职位表3.安徽省2023年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急需专业目录4.安徽省2023年度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1月18日推荐阅读|
2022年11月19日
其他

【选调公告】2023年度陕西省面向华中科技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校内报名安排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陕西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陕西选调群”。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2022—2026年陕西省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吸引品学兼优大学毕业生到陕西省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陕西省面向贵校选调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研究生须以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及所学专业报考。二、选调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工作,甘于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服务奉献。3.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根据陕西高质量发展需要,服从组织安排。5.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本科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周岁。6.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7.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高考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8.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班级、党团组织、校(院系)学生会担任职务,以及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可以优先选调。9.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培养和独立学院、网络学院以及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因成绩原因不符合毕业条件延长学制,入党程序不规范,以及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三、选调类别1.专项选调。岗位主要为省、市两级机关。选调对象为符合条件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2.基层选调。岗位主要为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选调对象以招录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为主,博士研究生志愿到县(市、区)工作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选派到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四、选调程序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1.推荐报名。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陕西先锋网(http://www.sxdyjy.cn/xds)“2023年度陕西省招录选调生报名”系统,注册后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报名推荐表”(PDF文档)并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资格审核择优推荐,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部门同意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报名系统。同时需上传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受表彰奖励、担任职务以及其他经历等相关材料。注册报名和上传相关资料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中午12时至2022年11月30日中午12时。报考专项选调的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项选调岗位,同时可填报基层选调(岗位见附件2),笔面试成绩在两类选调间均有效。基层选调可填报5个志愿,志愿为梯次志愿,志愿填报至县(市、区)。考生要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2.资格审查。陕西省委组织部对报名者的填报信息、资格条件、学校意见等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及报名信息。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考生个人注册报名页面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面试总分各100分,笔试及格分数为60分,及格线以下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划定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4.签订就业协议。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签约人选名单,与校方和拟签约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协议后,考生原则上不得单方面解约。(1)专项选调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签约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优先,如考生自愿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专项选调未被录取且综合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个人志愿参加基层选调的,进入基层选调程序。(2)基层选调由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高于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拟签约人选。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成绩、个人经历、专业特长、在校表现、表彰奖励情况和个人志愿(志愿为梯次志愿)进行统筹分配。5.考察。陕西省委组织部考察组对签约人选进行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6.体检。签约人选体检由陕西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签约人员可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7.公示。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高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8.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新录用人员,协调有关高校办理派遣手续。陕西省委组织部印发到岗任职通知,各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五、相关政策1.到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选调到省级机关的选调生,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须到对口的县(市、区)锻炼2年,其中在村任职1年,在乡镇(街道)任职1年。2.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3.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工作。选调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经市(区)委组织部批准,可以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到省、市机关工作的,所在单位不得提前召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可回派出单位参与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过3个月。4.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且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到乡镇(不含街道)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选调生,不得商调转任上级机关。5.博士研究生自愿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配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西安市市辖区及开发区岗位不在发放范围。新录用选调生享受市(区)、县(市、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在基层工作不满5年,因个人原因取消录用、辞职或辞退的退回全部生活补贴。6.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县(市、区)级以上机关和重要岗位。对表现特别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六、重要提示1.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体检费(复检费用自理)。2.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凡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在招录工作组织实施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本公告由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陕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联系电话:029-63905587
2022年11月18日
其他

【选调公告】广西2023年定向华中科技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校内报名资料上交】请各培养单位以学院(系所)为单位,于12月2日17:30前将学院党组织已盖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广西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广西选调群”为加强广西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选调2023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16日
其他

【选调公告】天津市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校内报名资料上交请各培养单位以学院(系所)为单位,于12月2日17:30前将个人已签字、学院党组织已盖章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天津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天津选调群”。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天津市2023年度计划定向招录360名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选调对象选调对象主要为教育部公布的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如下(共36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即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2023年应届毕业的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02/选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3、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于2022年11月25日(含)之前,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且应任职满半学年,不包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3)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不包含各类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须以最高在学阶段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在校期间取得双学位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6、本人自愿报名,所在高校同意推荐。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9、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以后出生)。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及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03/选调方式和程序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查询。(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8:00(共7天)。网址为:rsks.hrss.tj.gov.cn。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4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00至15:00。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二)组织推荐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通过后,应于2022年12月3日18: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推荐。高校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7日前交市人社局(径送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2022年12月7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径送学校部)。(三)统一考试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应于2022年12月7日14:00至1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问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2022年12月29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2、面试与体能测评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有关招录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由相关单位在面试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3:1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在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四)体检与考察1、体检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2、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六)递补和调剂1、递补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调剂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的选调单位调剂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七)接收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04/诚信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予以处理。违反诚信要求的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选调生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必要时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将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考人员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凡因隐瞒或谎报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2922、市人社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5日
其他

【选调公告】青海省2023年定向选调生选调公告

【校内报名资料上交】请各培养单位以学院(系所)为单位,于11月25日18:00前将学院党组织已盖章的《青海省2023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青海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青海选调群”。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储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开展青海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定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选调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00名。不含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民办分校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各类成人教育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毕业生,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毕业生,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历毕业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毕业生。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二)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五)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截至录用报到前须满1学年以上);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需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七)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以公安机关印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8.现役军人;9.受过处分的人员;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三、选调程序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个人申请考生请于11月14日9:00起登录青海省选调生报名系统(http://47.114.77.245/tip/),查询选调专业和选调单位信息,逐项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青海省2023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A4纸彩色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学校有关部门核准推荐。(二)组织推荐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确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并转交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三)报名确认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逐项确认报考信息,上传审核盖章后的《推荐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图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图像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网上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00。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2.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12:00,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考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按照修改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按手机短信通知或报名系统内通知的准考证打印时间段,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四)资格审查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所有考生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尽可能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校内或学校所在城市及西宁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所有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下集中面试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将提前通过手机短信、报名系统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六)签约和公开择岗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同一选调职位代码内依次自主择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照姓氏笔画抽签确定择岗顺序。考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取消选调资格,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视情决定是否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七)体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初次体检不需要缴纳体检费。(八)考察和资格复审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查核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1.学校审核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原件1份,A4纸张彩色双面打印;2.毕业证、学位证或如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3.选调条件要求中“具备四项条件之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九)公示、确定人选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拟选调人选如放弃选调,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十)调剂和递补空缺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同类选调专业、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依次调剂递补,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如出现按上述调剂递补办法,在学历、专业等方面还不能满足职位要求的情况,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实际,商用人单位另行确定调剂递补办法。(十一)录用选调人选确定后,选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四、相关政策(一)选调生到岗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二)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三)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到村任职)2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表现优秀的列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四)选调生在青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协议》。选调到县乡机关工作的,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含试用期)、其他学历4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应办理辞职手续,并退还安家费等相关费用。(五)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五、温馨提示请每位考生严格按照选调要求,仔细阅读《报考指南》(报名系统中查看),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对待每一个选调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971—8482474;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监督电话:0971—12380。具体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qhsxds@126.com微信公众号:青海选调生
2022年11月14日
其他

【公务员招聘】2023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

聚焦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专业化支撑,系统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山东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青岛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专项招录紧缺急需专业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二、报名程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报名网址(http://118.31.58.156/tip/)登陆报名系统,选择报名版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一)考生登录2023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后,进入报名界面,点击“当前考试”,选择报名版块,按照流程进行报名。
2022年11月13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选调公告】青岛市2023年“青选计划”选调公告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面向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2023年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选调数量全市总计划选调500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一)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0名左右。(二)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300名左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30名左右。2选调条件(一)基本条件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3、截至2022年11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4、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二)具体条件选调范围的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选调到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2年11月30日)。2、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2年11月30日)。3、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2年11月30日);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校级以上奖学金等奖励。(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被开除公职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10、现役军人;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3选调程序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1、提交报名信息(11月11日9:00-11月21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录“青岛组工网”(http://zzb.qingdao.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或者“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进行报名。其中,区市事业单位职位需具体到区或市。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2023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2、上传审核资料(11月11日9:00-11月21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300K-5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月11日9:00-11月22日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月21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4、报名确认(11月11日9:00-11月22日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在部分职位。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二)初选报名确认后,分片区进行初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通过初选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三)综合测试综合测试计划于2022年12月下旬进行,按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未入围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报考人员,择优确定为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考察体检人选,不占用区市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现场选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四)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五)公示聘用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委组织部、各区(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录用单位。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4管理培养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聘用后,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及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5纪律要求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有关说明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746
2022年11月11日
其他

【公务员招聘】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全市2023年度计划考试录用838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3名,县(市、区)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69名,乡镇(街道)机关307名,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19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3)、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6)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3)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1.原则上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2.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2),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报本县职位);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包括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也不包括我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具体标准为:符合政治意识强、担当作为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作风纪律强的“五强”标准,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二、报名(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d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本市职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驻通职位报名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特殊专技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全省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省直考区(南京)参加笔试。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14日16: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00-16:00。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9日至23日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一)笔试1.笔试类别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报名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南通考区设置若干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二)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含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四、体检(体能测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五、考察(政审)录用考察工作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六、公示、审批和备案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单位)。七、纪律监督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13-85215260,85215235。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九、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9:00-12:00,13:30-17:30。2.考务技术咨询: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3.招录机关政策咨询:南通市公安局:0513-85020316;南通市民政局:0513-80296202;南通市财政局:0513-85594165;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3-59000130;南通市水利局:0513-59002501;南通市农业农村局:0513-59002029;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3-59009921;南通市生态环境局:0513-59002817;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0513-68511518;南通市人民检察院:0513-85525592;南通监狱:0513-85286020;南通女子监狱:0513-85286221;通州监狱:0513-86937096;省统计局海安调查局:0513-85215770。4.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残联政策咨询: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重点48;南通市残联:0513-81006969;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0513-88812971、81868299;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0513-87658163;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0513-84534101;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0513-80790850;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0513-85062049;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0513-86028263、86512525;中共海门区委组织部:0513-81261500;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0513-85981015;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0513-80800026。5.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2022年11月7日
其他

【选调公告】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广东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广东选调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选调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6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选调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信息见《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三、选调条件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四、选调程序(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0日16:00,程序如下: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24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笔试。笔试共2科: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思维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在北京、广州设置考区。北京考区仅限就读院校(校区)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选择。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在广东省内有关城市设置考点。面试计划于2022年12月下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六)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与选调机关、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报到。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七)加强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五、其他事项(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二)本次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三)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1-6:1.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2.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3.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4.报考指南5.咨询电话6.专业参考目录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1月5日推荐阅读|
2022年11月6日
其他

【军队直招】中国人民解放军63660部队招聘简章

|央企国企:692827456人文社科:854945927信息技术:536187759智能制造:885730383交通建筑:870612979生物医疗:564261016|
2022年11月5日
其他

【选调公告】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校内报名资料上交】请各培养单位以学院(系所)为单位,于11月2日下午17:30前集中将学院党组织已盖章的纸质版《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同时将电子版《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发送至邮箱hust_jcjyfwzx@126.com。请各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2023江苏选调+姓名+学号+学院”,加入“2023华中大江苏选调群”。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及数量2023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3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第一批,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政法类高校(附件1),选调569人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附件2),选调570人到乡镇(街道)工作。选调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二、选调条件
2022年10月26日
其他

【空中双选会】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2023届毕业生夏季线上双选会

|央企国企:692827456人文社科:854945927信息技术:536187759智能制造:885730383交通建筑:870612979生物医疗:564261016|
其他

【华中大星青年】 李思畅:扎根基层一线 厚植为民情怀

|综合类:689981660制造类:801639514建筑类:103969453信息类:7230405442023届实习群:477814911博士就业交流群:985746529来源
2022年3月28日
其他

【华中大星青年】 尹福强:踏实肯干甘奉献,恪守初心担使命

|综合类:689981660制造类:801639514建筑类:103969453信息类:7230405442023届实习群:477814911博士就业交流群:985746529来源
2022年3月21日
其他

【活动竞赛】航天三院2021年暑期实践活动正式开启

往期推荐【派遣手续】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派遣手续办理工作安排【三方协议】2021年春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选调合集】2021年选调信息合集来源
其他

【选调公告汇总】2021选调信息合集

2021选调信息合集(点击招录公告可获得选调详情)省级选调安徽省安徽省2021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福建省福建省2021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广东省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甘肃省
其他

【实习】中铁大桥院2021暑期实习生招聘计划

(十)集团职能管理部门【院士大师都归你来“管”】(硕研起点、文字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优秀者可本科起点,所在地:武汉沌口)实习岗位:1.管理业务员需求专业:会计岗位职责:从事财务会计等相关工作
其他

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就业面对面”活动

“就业面对面”活动为更全面地了解同学们的就业进展与就业过程中的疑难困惑,疏导同学们的就业压力,帮助同学们排忧解难,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自2021年3月29日起每周三下午14:00—17:00开展“就业面对面”谈心谈话活动。活动旨在关注同学们就业过程中的想法与诉求,了解同学们的就业难点,以提供精准的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同学们高质量就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谈话时间及地点
其他

【公告】202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2021河北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选调生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河北省决定开展2021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列入《河北省2021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1)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
其他

【选调生】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

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根据《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请各位考生于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http://47.104.137.68/tip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张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现将考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仔细确认具体考场位置,合理安排时间,笔试、面试考场分布具体情况如下。二、疫情防控须知1.参加2021年3月20日、21日青海省2021年选调生考试的考生,应做好考前14天每日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生考试当天,应主动提交《青海省2021年选调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2.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2021年2月22日以来去过疫情发生地、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工作人员手中,方可参加考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10日前主动向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报备,联系电话:0971-848247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此次考试。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其他

【选调生】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试笔试公告

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试笔试公告根据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招录工作总体安排,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试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机关不同层级分别命制。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上午
其他

【选调】2021年山西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2021山西选调生考试公告已发布!共招录550人!报名时间:01月27日开始笔试时间:3月27日公告原文如下2021山西选调生公告CELEBRATION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2021年山西省继续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及数量选调对象为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仅限2021年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全省计划选调550名(见附件1)。二、选调条件报考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五)大学本科生25岁以下(1995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六)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连续1年以上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八)法律法规和具体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选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21年1月。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三、报名程序报考者可通过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查询具体的选调地区、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一)网上报名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1月27日9:00至1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1月27日至1月31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1月31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1日00:00至2月2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本次选调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1年2月6日24:00前查询。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2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者未完成组织推荐程序的,报考职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职位的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三)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
其他

【选调】2021年襄阳选调生招录公告

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已全面启动,其中襄阳面向全国招录各类优秀毕业生59人。为方便广大师生、家长朋友全面了解襄阳,同时熟悉招录政策,特编发本条信息。诚挚邀请广大考生关注襄阳、报考襄阳、建功襄阳。大美襄阳欢迎您!襄阳好风日,留醉与山翁襄阳是底蕴深厚的“历史名城”襄阳素有“华夏第一城池、铁打的襄阳、兵家必争之地”之称,是楚文化、汉水文化、三国文化的发源地。2800年建城史留下习家池、古隆中、古城墙、米公祠等1760余处名胜古迹,留下2500多首吟诵襄阳山水之胜和美丽传说的诗词歌赋,留下三顾茅庐、马跃檀溪、水淹七军等脍炙人口的历史故事。襄阳是尊贤重才的“活力之城”襄阳自古人杰地灵,孕育了宋玉、刘秀、诸葛亮、释道安、孟浩然、米芾等历史名人。孕育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两弹一星”元勋任新民,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熊有伦,著名教育家、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航天英雄聂海胜等一批杰出人才。近年来,襄阳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隆中人才支持计划为龙头,大力引进各类人才,正在成为创新创业的热土。襄阳是特色鲜明的“实力之城”襄阳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经济总量位居湖北省第2位,跻身全国城市50强,位居汉江流域同类城市首位。农业资源丰富,是长江流域和湖北省第一个过百亿斤的粮食生产大市。工业基础较好,是国家老工业基地、全国重要的汽车制造业基地、“中国织造名城”和三线军工企事业单位集聚地,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国家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先后培育骆驼蓄电池、金鹰轨道等国内知名企业,先后引入华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现已形成以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为龙头,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化工、文化旅游等产业为支柱的主导产业体系。襄阳是强势崛起的“潜力之城”襄阳是中部地区投资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先后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等近百项国家改革创新的试点示范。《福布斯》杂志连续四年把襄阳列为“中国大陆20个最适宜开办工厂的城市”和“中国大陆最佳百名商业城市”。2019年11月,汉十高铁通车,襄阳昂首迈入高铁时代,未来将有4条高铁和4条货运铁路在襄阳交汇,搭建起襄阳与国内各中心城市的“4小时以内交通圈”。2018年以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支持襄阳巩固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加快打造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十四五”时期,襄阳将突出强产业、强功能、优环境、优治理,持续优化“一体两翼三带”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结链成群的产业体系,健全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城市功能体系,完善内畅外联、无缝对接的交通运输体系,确保建设骨干型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市场枢纽取得新突破,真正让中心城市“立起来”、更加“名至实归”。往届选调生代表寄语(上下滑动查看9名选调生寄语)01孔令波2008届选调生,武汉大学物理化学,理学博士,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中国(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矩形色块(左三
其他

【公告】2021年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寒假工作安排

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教职工轮休的通知》要求,教职工轮休从1月15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2月24日正常上班。为保障寒假期间就业工作有序开展,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严格按照防疫规范和要求暂停线下就业服务,开通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将现将2021年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线下盖章事宜1月18日-2月23日暂停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博后进站审核表、各省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各事业单位报名推荐表、非上海生源进沪相关材料等线下盖章服务。二、线上工作安排【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1月18日-2月5日)【办理业务】
其他

【公告】寒假期间公众号在线答疑功能上线啦!

小业来啦亲爱的huster们,大家好!在寒假期间,研小业特推出“在线答疑”服务2021年1月16日至2月28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打开“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答疑”版块小业将为您在线实时解疑答惑
其他

【选调生】 2021年湖北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

2021湖北选调生公告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选调数量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0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70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02选调对象1.定向选调对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2.集中选调对象:(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03选调条件主要选调条件如下:1.2021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5.2021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6.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04选调程序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发布公告1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2(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8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9日12: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2021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④学生成绩单扫描件;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11、M01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院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组织笔试3初步定于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资格复审4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组织面试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和体检6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审批和录用7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综合素质,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高校发文予以确认。选调生被录用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毕业生,相关高校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毕业生离校前,相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05有关政策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两年,并至少安排到村任职一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附件:1.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2.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21届毕业生)3.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4.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政策解答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1月8日往期推荐【小业科普】一张图教你看懂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生、村官的区别【三方协议】2020年秋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小业科普】关于小业——公众号相关功能介绍【报到证】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证办理指南选调生专栏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浙江陕西北京武汉崇明区四川甘肃上海青岛金山区江西黑龙江重庆宁波闵行区内蒙古广西天津盐城长宁区河南辽宁贵州南通松江区山东福建湖南张家港徐汇区青海云南宁夏_海门区广东安徽___来源: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编辑:熊雅琴审核:张佳琴
其他

【选调生】湖北省荆州市2021年选调生招录简章

湖北省荆州市2021年选调生招录简章一选调对象及数量1.定向选调对象:荆州市计划招录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法学类、财务会计类、计算机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测绘类、能源动力类、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水产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仪器仪表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机械类、材料类、水利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食品工程类、农业工程类专业的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总数8人(男生5人、女生3人)。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以上24类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均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以上24类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报考。2.集中选调对象:(1)计划招录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毕业生总数48人(男生34人、女生14人)。报考条件: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③所学专业符合荆州市集中选调专业要求。(2)计划招录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总数4人。报考条件: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二政策待遇荆州市招录的定向选调生享受我市以下政策待遇:1.“定向选调生”分配到荆州市市直单位工作。2.“定向选调生”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月1000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5年内按每年1万元发放人才津贴。3.“定向选调生”在荆州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金凤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租金3年内由市级财政配套50%,用人单位出资50%,每年补贴不超过8000元。4.每年为“定向选调生”开展健康体检。三选调程序1.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1月8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附件3),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2)网上报名。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资料务必真实准确。(时间: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7日17:00)(3)网上资格审核。按照公告要求,市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8日17:00)(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报送至荆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邮箱:jzxds0716@163.com,联系电话:0716-8468190。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时间: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3月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8:00)3.组织笔试。在武汉市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4.资格复审。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5.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6.考察和体检。市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市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市委组织部承担。7.审批和录用。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予以公示。8.报到分配及培训。选调生到荆州市报到,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时间:2021年7月中旬)本招录简章未尽事宜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内容为准。政策咨询电话:0716-8468190(荆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2021年1月12日往期推荐【小业科普】一张图教你看懂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生、村官的区别【三方协议】2020年秋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小业科普】关于小业——公众号相关功能介绍【报到证】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证办理指南选调生专栏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浙江陕西北京武汉崇明区四川甘肃上海青岛金山区江西黑龙江重庆宁波闵行区内蒙古广西天津盐城长宁区河南辽宁贵州南通松江区山东福建湖南张家港徐汇区青海云南宁夏_海门区广东安徽___来源: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编辑:赵怡婷审核:张佳琴
其他

【选调生】2021年张家港市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质量,吸引更多知名高校学子来张家港干事创业,依据《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选调2021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要求各学段(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属“双一流”建设高校。二、选调数量本次选调计划招录4人。三、选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3.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4.学习成绩优良,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5.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6.优先选调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荣誉的人员。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四、选调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证书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选调网上报名系统。(http://12333.zjg.gov.cn:8083/wsbm)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9:00至2021年1月8日16:00。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00至2021年1月9日16:00。考生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5.相关要求:(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调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和实习实践经历等。(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要求130×170像素,JPG格式,30KB以下。(3)材料上传: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打包压缩上传至电子邮箱:zjgdxxd@vip.163.com(压缩包限20MB),标题统一为:“毕业院校+姓名+手机号码”。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表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请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各类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4)录入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依据考生上传的证书材料(未上传佐证资料的项目不计分),从在校期间表现、获得奖励荣誉和实践实习经历等方面综合打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三)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资格复审,地点在张家港市,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考生应认真阅读《2021年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选调资格复审(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须本人至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全部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考生须携带个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经复审,不具备选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四)面试考试。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1月下旬,地点在张家港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基础,增加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追问环节,深入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综合全面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75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者进入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参加面试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食宿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五)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地点在苏州市区,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六)考察(政审)。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委托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七)适岗锻炼。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来张家港适岗锻炼,适岗锻炼结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八)公示和聘用。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华中科技大学就业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五、相关政策(一)人事关系。录用后全部聘任到市委组织部下属张家港市年轻干部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二)培养锻炼。选调人员作为张家港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定向选派、动态管理、专题培养、专项使用”原则统一培养管理,选派到重点区镇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岗位锻炼。(三)选拔使用。选调人员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及时提拔使用,提拔至副科职领导岗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调任公务员。(四)人才待遇。选调人员除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外,工作前三年免费入住张家港市人才公寓,同时发放安家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15万、硕士研究生10万、本科生5万,按月发放,分5年发放到位。六、纪律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93278。七、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5390636,58173512。附件(阅读原文即可查看详细信息):2021年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选调资格复审(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往期推荐【小业科普】一张图教你看懂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生、村官的区别【三方协议】2020年秋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小业科普】关于小业——公众号相关功能介绍【报到证】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证办理指南选调生专栏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浙江陕西北京武汉崇明区四川甘肃上海青岛金山区江西黑龙江重庆宁波闵行区内蒙古广西天津盐城长宁区河南辽宁贵州南通松江区山东福建湖南徐汇区青海云南宁夏海门区广东安徽来源|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办公室编辑|王秋菊审核|张佳琴
其他

【小业科普】一张图教你看懂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生、村官的区别

往期推荐【小业科普】就业科普第五期——面试中,这四种表现必须要注意!【三方协议】2020年秋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小业科普】关于小业——公众号相关功能介绍【报到证】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证办理指南选调生专栏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浙江陕西北京武汉崇明区四川甘肃上海青岛金山区江西黑龙江重庆宁波闵行区内蒙古广西天津盐城长宁区河南辽宁贵州南通松江区山东福建湖南徐汇区青海云南宁夏海门区广东安徽来源:人民日报编辑:熊雅琴审核:杨文材
其他

【招聘】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2021公开选调优秀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招引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源头储备,根据海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调培养“513”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就海门区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工作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和名额选调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同层次境外名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其他

【小业科普】就业科普第五期——面试中,这四种表现必须要注意!

傲慢无礼在讨论时,当自己的观点得不到认同,就打断别人说话,或者情绪激动指责对方,都会引起HR的反感。如果不赞成他人的观点,就眼睛放空、走神,或表现出一副不在乎无所谓的傲慢样子,也是群面中的大忌。4.
其他

【小业科普】关于小业——公众号相关功能介绍

操作指南小业来啦作为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办的官方平台最新的就业政策最全的实习和校招信息最好的求职经验分享我们统统都有可是~精益求精的研小业在提供更好的服务方面是永不满足哒!想要了解小业的更多功能吗?那就接着看下去吧!企业篇一、宣讲会预约指南二、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三、生源情况四、帮推须知五、就业质量报告学生篇一、三方协议办理指南二、报到证办理流程指南三、如何下载相关文档(相关文档包括:统招统分证明、研究生档案调整通知单、研究生就业指导手册、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报到证遗失证明、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博士领取就业协议书申请)四、学生操作手册往期推荐【小业科普】就业科普第二期——试用期陷阱需警惕【三方协议】2020年秋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科普帖】研究生院业务办理知识科普帖之联系方式【报到证】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证办理指南选调生专栏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浙江陕西北京武汉崇明区四川甘肃上海青岛金山区江西黑龙江重庆宁波闵行区内蒙古广西天津盐城长宁区河南辽宁贵州南通松江区山东福建湖南徐汇区青海云南宁夏广东安徽来源:华研就业网编辑:熊雅琴审核:杨文材
其他

【选调生】安徽省2021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安徽干事创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数量和条件(一)选调对象、数量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19所高校,选调300名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学历学位、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30名,硕士研究生180名,本科生9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对参加此次选调生笔试但未入围面试和面试后未进入体检考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将适时推荐到省市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体招聘工作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二)选调条件1.
其他

【选调生】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我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原则
其他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我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二、招录范围及数量(一)招录范围。面向宁夏区外“双一流”高校、宁夏区外普通高校、宁夏区内部分高校(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定向宁夏就业的除外)、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二)招录名额计划招录130名,具体招录职位类别和名额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三、招录资格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顺延;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院(系)及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称号;(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6.学习成绩优良,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7.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具备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5.被开除公职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9.现役军人;10.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四、招录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招考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后,如实、准确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院系党组织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通过学校推荐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11月27日9:00至12月6日18:00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留存在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者所报职位,分别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各地级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二)考试本次招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银川市设置考点。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名额之比),部分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在线打印,打印时间段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请及时关注)。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按各招录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部分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一招录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请及时关注。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同一职位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申论(写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三)岗位确认通过考试总成绩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报考非合并职位的人员录用岗位即所报考职位;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同一职位类别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自主选定具体工作岗位(须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有放弃选岗资格的,在同一职位类别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造成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岗位确认后放弃选调的,不得参加2021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统一招录。(四)体检体检在宁夏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场查验职位和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费用由宁夏区委组织部承担。(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重点了解报考者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六)公示、录用通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2021年宁夏选调生录用对象,由宁夏区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五、招录政策(一)新录用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区直机关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后)毕业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试用期满后结合本单位定点扶贫等工作,须安排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市、县(区)直机关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须安排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录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安排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三)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村工作满两年(含试用期)、德才表现特别突出、工作特殊需要的,在区直机关、市、县(区)干部职数范围内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破格提拔使用,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或者调整配备年轻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在乡镇(街道)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选调生。(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新录用选调生须与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在宁最低服务5年的协议,不签订协议者不予录用。对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直接录用到乡镇(街道)并工作满3年的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五)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在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的选调生中选调、遴选。区、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拿出部分职位定向遴选选调生。(六)对锻炼期(含试用期)满后留在县(区)继续工作的选调生,纳入当地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并享受当地人才引进中适用的优惠政策。(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调生档案由区直录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试用期间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六、注意事项(一)本次选调生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录时间或其他相关事项调整的,将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持续关注。(三)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宁夏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联系电话:0951-6669379
其他

【公告】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派遣手续办理工作安排

为方便学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启用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申办平台的公告》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一、毕业派遣工作安排【办理内容】办理2019-2020届毕业研究生后续派遣、改派、报到证修改【办理地点】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www.hbbys.com.cn/wsfw.html【办理时间】网上申办从12月1日正式启用。【办理方式】1.资料提交。毕业生登录网上申办平台,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根据办事指南上传相关资料。2.资料审核。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改派事项,由本部门对申办事项材料及数据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提交省就业中心审核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托管毕业生户档事项由省就业中心直接审核办理。注:与原单位解约后,办理改派手续的,需先在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办理违约手续。3.结果反馈。事项办理结果以电子或纸质两种形式反馈,若需要反馈纸质材料,省就业中心将通过顺丰快递采取邮寄资费到付方式送达。事项申办流程详见下图。省就业公告链接:https://www.hbbys.com.cn/news/view/aid/158946/tag/tzgg《省就业中心就业手续网上申办流程图》注:部分事项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在网上事项申办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审核反馈通知。二、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办理须知:毕业研究生凭新办理的《报到证》有色联和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保卫处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学校的同学在学校办理,户口不在学校的可以凭《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公电话:027-87542124
其他

【选调生】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选调职位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829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选调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信息见《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2选调对象及高校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省直、市直单位和副省级城市的区直单位选调范围为部分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附件2的第一、二类高校)。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直单位和乡镇(含街道,下同)选调范围为部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附件2的第一、二、三、四类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3选调条件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5年12月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2年12月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4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4选调程序(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xks)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00至12月9日16︰00,程序如下: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官方认可的单位或有关党组织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16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笔试。笔试共2科: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思维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20日,在北京、南京、武汉、广州等4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公安、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四)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前可开展面谈,了解报考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面试时间在2021年1月上中旬,每个职位的面试考点在《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中已明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专业测试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合成;有专业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30%、专业测试30%、面试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六)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并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安排正式报到。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七)加强培养锻炼。省、市、县组织部门跟踪培养,录用后及时组织岗前培训。严格按照《广东省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单位工作。5其他事项(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选调资格。(二)本次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三)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以及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受疫情影响地区报考者选调程序,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附件:
其他

【选调生】云南省面向华中科技大学招录2021年定向选调生公告

为继续实施好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单位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生除外)。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4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1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职位,报考者须于2020年12月18日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为准;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职位,报考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三、选调职位选调职位见《云南省2021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计划》(附件1)。云南省级党政机关和昆明市市级机关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重点选调财经类、规划建设类、信息技术类、文史哲类、外语类、工业能源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华中科技大学同学可选择《云南省2021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计划》中A类、C类、D类、E类、G类、H类、I类、J类和K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可最多填报3个职位,其中,省级机关或昆明市市级机关职位,昆明市以外的州市级机关职位,县(市、区)级机关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四、选调程序(一)学校推荐考生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1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并由高校就业部门于2020年12月11日前汇总本校推荐人员名单,同报名推荐表一并提交云南省委组织部,作为云南省有关选调单位开展报名资格审查的依据。未得到学校推荐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二)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报考人员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白底,jpg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对《云南省2021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计划表中公布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人员也可拨打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三)资格审查和公布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00—12月21日18:00,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各位报考人员留意系统反馈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为避免考生扎堆报考,每个职位实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还将于2020年12月16日、17日两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布,供报考人员参考。2020年12月23日,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布本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汇总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四)打印准考证2021年1月11日9:00至笔试开考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点均设在昆明市。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9:00—11:00(120分钟),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拟于2021年2月下旬,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考生报考云南警官学院和除昆明市以外的州(市)级及以下职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计算。面试(部分职位含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其他

【选调生】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2021年继续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2021年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安排到青海省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三)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四)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生干部;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上述条件须在2020年12月19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印发的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两岁。(七)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21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8.受过处分的人员;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三、选调程序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个人申请。考生通过《可报考职位表》(见附件1)查询职位信息,并下载填写《青海省2021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填报职位志愿时,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职位志愿为梯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要求和职位意愿,避免扎堆报考导致落选。其中,省直机关、市州直机关职位、县(市、区)机关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组织推荐。《推荐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推荐。(三)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均可于2020年12月9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http://47.104.137.68/tip)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准备齐全所需资料,逐项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网上提交信息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9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8:00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时间为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8:00,按照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填报的职位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4日9:00至8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合并卷)。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为结构化面试,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点设在北京、西安、长沙3个城市,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点不得更改。因疫情防控的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及时在各高校校园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六)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第一志愿职位出现空缺,优先依次从第二、第三志愿按成绩高低递补。(七)体检考察。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个别职位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被考察人选,并按要求提交《推荐表》、“选调条件”证明材料、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八)录用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对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如放弃选调,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021年7月,学历学位审验合格后,由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不再列为选调人选。公示期间,如果拟录用人选中有放弃的,将按照职位志愿报考情况,优先调剂同一职位中的递补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按照以下原则调剂:1.在有专业要求的职位中,优先考虑从符合专业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调剂递补。2.在有专业要求但无考生符合要求的职位中,可根据空缺名额、用人单位需要和考生意愿,按成绩高低调剂递补。3.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生报名后,宣讲、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将在各校校园网发布,请随时关注。四、有关政策1.根据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进青奖励资金。2.正式录用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3.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退还一次性奖励资金等费用。4.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费和体检费。5.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在村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五、温馨提示请参加考试的考生,积极配合考点所在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落实防疫措施。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请每位考生严格按照报考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附件下载:1.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
其他

【小业科普】就业科普第二期——试用期陷阱需警惕

往期推荐【科普帖】研究生院业务办理知识科普帖之联系方式【三方协议】2020年秋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宣讲会申请】企业线上线下宣讲会申请指南【报到证】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证办理指南选调生专栏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浙江陕西北京武汉崇明区四川甘肃上海青岛金山区江西黑龙江重庆宁波闵行区内蒙古广西天津盐城长宁区河南辽宁贵州南通松江区山东福建徐汇区来源:智联招聘编辑:熊雅琴审核:王莹
其他

【选调生】湖南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选拔选调生公告

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选拔选调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和数量选调对象为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法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规划、财会审计、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选调职位及数量见附件。二、选调资格条件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吃苦奉献精神强,品学兼优。(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其他

【选调生】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选调生在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改善公务员来源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高素质人才,结合贵州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一批202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计划1.选调范围:①43所重点高校毕业生;②2所高校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会计专业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2.选调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21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3.全省计划选调优秀毕业生719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2、3)。二、选调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5.2021年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6.2021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服务。上述条件的印证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7.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三、选调程序(一)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