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可能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近几年,受全球通胀高企、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冲击,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波动较大、流动性较差,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充分识别导致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行业状况(包括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经营情况等因素以及所了解的上市公司具体情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分析是否存在持续经营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市场需求萎缩、客户大量流失、供应商停止供货、企业关键人员离职、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债务违约、面临大量诉讼、索赔和仲裁等财务和经营方面的异常情况,这些情况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关注管理层为持续经营目的(如获得银行持续授信)操纵利润的迹象,重点关注报告期末影响利润的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及价格公允性,与治理层就识别出的事项或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二是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在评价管理层作出的评估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管理层作出评估时遵循的程序、依据的假设、未来应对计划以及计划在当前情况下是否可行。同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应当在预审阶段或者计划及风险评估阶段考虑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判断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管理层未来应对计划的适当性,以确保与管理层、治理层的沟通以及补充相关审计证据具备充分时间。三是合理判断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构成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考虑应对计划是否可能改善目前的状况及其可执行性;获取被审计单位编制的未来十二个月详细现金流预测,评估结果是否合理;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未来应对计划及其可行性的书面声明;针对期后事项实施审计程序,以识别那些能够改善或影响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评估财务报表附注是否已充分披露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以及应对计划,并明确指出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四是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的内容和意见类型。与持续经营假设相关的考虑可能涉及各类审计意见类型,注册会计师应当综合考虑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大不确定性及相关情况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充分披露,确定对审计意见类型或审计报告的影响,不得以持续经营事项段代替保留意见,或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2023年4月14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近几年,部分通信设备、有色金属、电气机械、化工等行业上市公司的境外业务占比逐年提高,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境外业务审计存在较大困难,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境外业务相关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以及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关注政治因素对境外业务的影响;关注上市公司面临业绩压力、存在扭亏为盈等重大变化下管理层的舞弊风险;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地缘政治冲突风险对境外业务的影响,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内外部风险因素,评价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特别关注本年新增境外业务的目的、商业合理性,临近报告期末发生的大额境外业务的商业实质、交易定价、款项回收等。二是关注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集团及其环境、集团组成部分及其环境,从金额和性质两个方面有效识别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集团项目组应加强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评价境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客观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复核并评价其审计工作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受疫情影响的程度,考虑远程审计工作方式的局限性和潜在风险,评估可能对集团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三是关注境外销售收入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和评估与境外销售相关的收入循环中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测试与境外销售相关的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自动化控制的有效性;关注毛利率异常的境外销售,结合对境外业务商业实质的判断,分析是否存在复杂的交易安排,评价收入变动合理性;对于境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的情形,应检查销售相关的物流运输记录、发货验收单据、收款凭证等,关注已经销售的商品在期后是否存在重大销售退回的情况;关注境外业务的结算方式,销售回款是否来自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对存在第三方代收货款情形的,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充分评估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四是关注资产减值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综合判断境外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检查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应当了解、评价和测试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关注商誉减值事项,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评估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关键假设、参数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2023年4月7日
其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工作,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会协〔2021〕2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综合评价排名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事务所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地方注协应当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评价排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工作职责在综合评价工作中,地方注协负责组织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填报、核对百家排名相关数据,并对事务所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1.组织事务所开展信息填报。今年综合评价排名方式与去年相同,所需部分数据及信息仍需要事务所自行填报。地方注协要组织相关事务所登陆中注协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指导其按照指标说明和操作手册的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数据及信息(指标说明和操作手册可登录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下载)。同时,检查和督促事务所登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完整更新本所的相关信息。事务所对填报和更新的数据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地方注协要督促事务所实施内部复核与监督,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填报数据及信息要可查实、可验证、可追溯、可问责。2.做好填报信息审核工作。按照《办法》要求,地方注协负责对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中各相关事务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中注协。地方注协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事务所上报的数据及信息,重点审核事务所申请修改的信息,并要求事务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审核过程要客观公正,审核结果要经得起检验和推敲。三、注意事项1.遵循时间安排。5月23日-6月6日,事务所登陆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完成数据及信息填报,同时,地方注协审核无误后上报中注协。地方注协要重点关注2021年度全国业务收入前150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填报进度与填报质量。2.做好保密工作。地方注协要落实工作责任制,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事务所上报的任何数据及信息。3.强化沟通协调。地方注协要安排专人负责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其姓名、所属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号)、微信号、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等信息要上报中注协,以便加强沟通协调。对本地区事务所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地方注协要第一时间上报中注协研究解决,不得拖延。四、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联系人:中注协注册部
2022年5月20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个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引起市场关注,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要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要恰当评估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对上市公司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等的影响;要高度关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要谨慎选择综合性方案,实施更充分的实质性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二是要关注涉嫌违法违规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注册会计师要关注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及其带来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要关注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是否触发借款或债务违约条款,确定是否对借款或债券的长短期分类产生影响;要对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并得出结论,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三是要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要持续保持职业怀疑,审慎评价审计证据,全面分析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关注可能存在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和带有偏向的审计证据;要关注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相关影响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充分反映,是否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产生实质性影响,恰当确定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2022年4月22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日承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日承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个别上市公司临近年报披露日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推迟年报预约披露,引起市场关注,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应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的沟通,了解临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已经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是否存在分歧,以及管理层的诚信等问题;在接受委托后应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就对审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持续沟通,包括征得上市公司同意后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及询问有关事项等。二是应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应因临近年报披露日压缩必要的审计程序。首席合伙人要切实履行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最终责任。项目合伙人应亲自在现场督导项目组实施审计工作,委派更多具有相应经验的审计人员。项目组在审计全过程始终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对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包括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要对阶段性审计成果进行复核,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处理,若存在内部分歧意见应尽早按照事务所分歧解决机制处理。三是要关注重大非常规交易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要关注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交易对手方受让或出让的商业理由,交易双方是否具有实施相关交易的财务能力;关注交易作价公允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综合分析所执行的相关程序和获取到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认定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具有商业实质,如果不能则须考虑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
2022年4月21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近年来,部分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化工、通讯设备等行业上市公司的境外业务占比逐年提高,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境外业务审计存在较大困难,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境外业务的经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上市公司境外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评估境外业务潜在的经营风险;关注政治因素对境外业务的影响,恰当评价上市公司境外业务供应链、交易流程、相关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流程的变化等影响;关注上市公司面临业绩压力、存在扭亏为盈等重大变化下管理层的舞弊风险;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境外业务的影响,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内外部风险因素,评价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境外经营所在地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事项。二是关注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和评估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性质,制定合理的集团审计策略,有效识别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集团项目组应加强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评价境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客观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复核并评价其审计工作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充分关注基于疫情防控特定需求情况下采取远程审计工作方式的局限性和可能带来的额外风险,评估可能对集团审计工作以及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三是关注境外业务收入确认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和测试上市公司与境外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关注境外业务收入的真实性,特别是毛利率异常以及增长异常的境外业务,结合对境外业务商业实质的判断,分析是否存在复杂的交易安排,评价收入变动合理性;关注境外业务的结算方式,销售回款是否来自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对存在第三方代收货款情形的,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充分评估第三方回款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四是关注境外资产减值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评价和测试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评估境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关注商誉减值事项,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评估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关键假设、参数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2022年4月20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可能触发股票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可能触发股票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2020年以来,沪深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制度改革,相继发布了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和更为细化的财务类退市指标,可能触发股票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面临较高的内外部压力和经营风险,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严格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的变化,结合上市公司的性质、目标和战略,充分识别经营风险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关注和评估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了解管理层对持续经营风险的评估,评价管理层相关应对和改善措施能否实质性消除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了解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充分考虑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了解和评估管理层的诚信状况,关注因业绩压力或避免退市等动机发生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二是充分关注收入审计。注册会计师要关注收入确认政策的合规性,特别是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不恰当的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等情形;结合业务的可持续性及给公司创造的价值等,判断能否形成稳定业务模式;关注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的准确性,尤其是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但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的情况;关注营业收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及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三是关注期初余额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估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进行适当反映,并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在执行期初余额审计工作时,考虑执行相关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对于时间点要求较高的存货监盘、固定资产监盘,银行函证、往来款函证等审计程序,考虑后期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是否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四是关注重大非常规交易和异常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风险,充分了解相关资产的目前使用状况以及未来经济利益实现的方式,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复核被审计单位资产减值的测试过程和结果;存在债务重组情形的,重点关注债务豁免协议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附有其他条件;关注预计负债计提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评估预计负债转回事项的合理性。
2022年4月15日
其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行业发展总体向好,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遏制财务造假,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肃财经纪律,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树立系统观念,做好统筹谋划,努力构建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行政监管,逐步完善行业治理,显著优化执业环境,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原则。——诚信为本,质量为先。将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始终坚持质量至上的发展导向,持续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独立性、道德水平和行业公信力。——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正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曝光典型案例,树行业正气。——归位尽责,协同发力。加强监管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手段,优化执业环境,净化行业风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行业监管效能。——着眼长远,常抓不懈。立足当前,强化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狠抓审计职业规范,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完善相关基础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二、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三)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充实财会监督检查力量,推动形成专业化执法检查机制,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有效日常监管。出台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频次,严格处理处罚,建立自查自纠报告机制,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完善相关部门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严监管,依法追究财务造假的审计责任、会计责任。加强财会监督大数据分析,对财务造假进行精准打击。(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上下联动、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当前行业内较为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泄露传播涉密敏感信息等,坚决纠正会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丧失独立性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梳理一批财务会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形成各部门共同行动清单,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五)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和基础制度建设。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性制度清单,及时跟进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推动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措施、丰富监管工具、细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合理区分财务造假的企业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明确其他单位向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证明的法律责任。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相关规定,明确公众利益实体审计要求。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处理涉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案件,研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完善维护信息安全要求,明确境外机构和人员入境执业等相关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等特定实体审计业务的具体要求,统一公开相关标准。结合实际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轮换机制。(六)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年度工作会议和日常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力量、凝聚共识,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针对财务会计领域跨区域、跨行业的突出问题,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监管协调。依法依规开展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增强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三、强化行业日常管理(七)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相关指南、案例等,加强培训和实务指导,及时解决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推广会计数据标准,开展企业会计报表电子报送试点,推动部门间会计数据共享。推动加快修订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等要求,丰富监管手段,大幅提高处罚标准,加大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八)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业务报备、电子证照和签章等手段加强日常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探索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共享和公开相关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统一的行业举报受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做到“接诉必应、限时核查,查实必处、处则从严”。(九)完善审计准则体系和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立足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结合准则国际趋同等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审计准则体系并推动落地实施。加强职业道德守则宣传、培训和实施指导,针对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执行的薄弱环节,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改进审计程序,增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四、优化执业环境和能力(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出台一体化管理办法,建立可衡量、可比较的指标体系,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程序。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机制,将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排名的重要依据,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对标对表加强内部管理。结合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点,每年从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专精特”发展等方面树立典型示范,推广先进经验。着力培育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助力更多自主品牌会计师事务所走向世界。(十一)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设。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管合力。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压实企业审计委员会责任,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有效遏制恶性竞争。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压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严肃追责并公告。(十二)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承担能力。完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根据资本市场发展和证券业务现状,充分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群体、风险状况等客观差异,完善保险金额等相关要求。加强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情况监督,规范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探索实行行业集中投保。(十三)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围绕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职业道德等重点,丰富完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上线继续教育相关应用,切实提高培训效果,持续保持和强化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提升审计质量。(十四)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加强银行函证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函证集约化、规范化、数字化进程,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函证不实、效率低下、收费过高等问题,支持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开展银行函证第三方平台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形成配套工作指引,完善业务、数据、安全等标准体系,推动银行函证数字化平台规范、有序、安全运行,并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推广应用。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及收费行为,对提供不实回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五、加强组织实施(十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要求载入章程或协议,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将相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巡视督导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考评等制度,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支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密切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强前瞻性、预判性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基础制度,及时出台配套政策,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建立行业舆情日常监测、会商研判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分级分类响应机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7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8月23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主营业务业绩不佳、盈利能力差等上市公司可能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保壳压力较大,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2021年4月19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提示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2021年4月19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文化教育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受疫情影响,2020年文化教育行业上市公司线下业务萎缩,线上业务增长较快,行业经营模式、业务特征发生明显变化,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2021年4月12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2021年4月12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业绩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业绩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2021年3月25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零售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关注新租赁准则对实体零售业的影响,以及持续经营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终止经营业务列报等的恰当性。
2021年3月18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中注协持续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增强年报审计监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021年2月20日
其他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等三项准则的通知

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审计质量的关切,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本次拟订(修订)的准则包括三项,分别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拟订)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修订),现予批准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对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批准则,即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开始运行,自运行一年之内开始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2.对于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批准则,即2024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开始运行,自运行一年之内开始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3.
2020年12月2日
其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9月22日起施行。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9月22日
其他

中注协负责人就《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答记者问

2020年9月2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注协负责人当日接受媒体的采访,介绍了有关情况。一、请介绍《办法》的修订背景答:中注协开展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以下简称“前百家”)信息发布工作,始于2003年,目的是为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行业透明度,为公众了解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便利。目前,前百家信息只按收入规模进行排名,同时补充披露处理处罚等信息,存在评价维度少、不能反映出事务所综合实力等缺陷。因此,中注协积极探索能够体现注册会计师专业特点的综合评价方法,力求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市场科学全面评价事务所的综合实力。二、请介绍《办法》的起草原则答:在《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国际视野与战略引领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借鉴国际上事务所评价指标的经验,探索适合我国特色的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全面对标行业发展“主题主线”、五大战略和四大目标,通过指标设计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二是科学合理与继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分析平衡计分卡、关键绩效指标、专家评分法等原理,总结历年评价及发布工作,吸收借鉴有益经验进行指标设计。三是成本效益与可行管用相结合的原则。评价指标设计以可量化、可比较、可信赖为标准,数据来源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减轻事务所填报负担。三、请介绍《办法》的起草过程答:2019年9月,中注协启动评价指标的起草工作,深入学习与研究了排名评价相关理论和文献,比较国际国内不同行业排名评价实践做法,结合行业实践,就评价指标设计等进行讨论,拟订形成《办法(讨论稿)》。起草工作组通过电话、见面会等方式先后听取了20多家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拟订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方注协广泛听取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常务理事意见。反馈意见总体认为,本次《办法》的制定考虑了以往的经验教训,指标体系较为科学合理、指标计算简洁清晰、评价标准相对客观明确,有利于引导事务所对标对表,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诚信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经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各方面所提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能吸收的尽量吸收。经反复研究推敲,形成了本《办法》。现已经过中注协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四、请介绍综合评价排名指标的主要内容答:在借鉴运用平衡计分卡和关键绩效指标基本原理基础上,《办法》围绕事务所收入规模、内部治理、资源、处理处罚4个方面,设计了9个指标,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对指标数据的现实准确度对每个指标赋予了不同权重,对事务所进行评价。这9个指标分别为:收入、最近3年内内部晋升合伙人比率、注册会计师中党员比率、执业超过5年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信息化支出水平、人才培养支出水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杠杆率、品牌延续时间、处理处罚。在指标设计过程中,部分能够反映事务所综合实力的指标,由于相关数据来源不能满足“可量化、可比较、可信赖”的标准,未予采用。五、请介绍如何采集事务所综合评价的相关信息答:事务所综合评价所需事务所信息取自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时期指标为上年度或3年内数据,时点指标以上年度12月31日为基准日。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信息发布中,如发现事务所填报信息不实,中注协将在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信息中的处理处罚指标项下中扣减相应分值,并责令相关事务所限期公告更正,对没有按期公告更正的相关事务所,将给予公开批评;对所填报信息严重失实的事务所,将给予公开批评,撤回所发布的事务所相关信息,并撤销参加下一年度前百家排名的资格。发布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信息时,同时发布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名单。对相关事务所财务报表信息严重失实负有审计责任的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作出惩戒;该事务所为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发布范围内的,则在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信息中处理处罚指标项下扣减相应分值。六、请介绍综合评价排名结果对外披露的过程与内容答:依据《办法》规定,我们根据事务所填报的评价数据以及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及得分标准,对上述9项评价指标进行具体测算,按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事务所进行排名,在此基础上起草上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是综合评价排名工作的最终成果,它需要对外公示后才能正式发布。《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考虑与以往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事务所排名信息的衔接,披露事务所的基本规模信息。包括事务所本身的年度业务收入和拥有的注册会计师数量以及执业超过5年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数量。二是市场、客户选择事务所时非常关注的重要信息。包括:与业务承接及内部协作能力相关的分所数量;为事务所综合服务提供有效支持的统一经营机构业务收入;反映事务所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能力的国际网络情况。三是与事务所执业质量密切相关的处理处罚信息。七、请介绍《办法》的实施时间答:《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也就是说,2020年发布《2019年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其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9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示稿)》的通告

《2019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示稿)》已经编制完成,现予发布。对公示信息的意见,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反馈。我会将根据公示情况,正式发布《2019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联系人:周京联系电话:010-88250136传真:010-88250033电子邮箱:zhoujing@cicpa.org.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政编码:100039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推进,不少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收入确认与计量。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收入确认政策的恰当性和一贯性,检查销售有关房款支付、房屋交付等关键条款和产权交易中心备案登记情况;关注预收款项的账龄及款项使用限制条件,结合存货监盘程序,判断商品房实际交付情况,重点关注虚增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况;关注短期事件或期后事项导致的商品房销售退回,关注销售退回收入的真实性和跨期问题;关注是否存在销售增长率、综合毛利率逆势大幅增长等异常情况。二是关注开发成本和存货。注册会计师应通过检查土地出让相关文件等,关注是否存在未识别的非货币性义务,关注相关非货币性义务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是否恰当;对并购取得的开发项目,应关注并购的估值方法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必要时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关注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资本化期间是否合理,利息金额是否正确;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关注相关资产的使用状况及其未来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结合项目已签约售价或周边可比项目售价,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三是关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关注是否存在管理层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尤其应关注异常的关联方往来科目如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判断公司是否存在串通舞弊、操纵利润等行为;关注关联方资金拆借、担保等行为,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必要时可咨询法律专家意见。新冠肺炎疫情对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年报审计工作,合理调配审计资源,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年报审计工作。(2020年2月27日)
2020年2月28日
其他

中注协积极应对新证券法实施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日前,中注协制定新证券法实施的工作方案,针对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双备案制和事后监督处罚力度加大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风险增加等重大变化,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采取系列措施。完成制度修订、准则制定和相关研究工作。其中包括对照新证券法,系统梳理并修订中注协发布的相关制度;发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并不断完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修订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由收入大所向质量强所转变;组织开展行业职业责任保险和上市公司审计失败引发的法律诉讼等课题研究,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持续优化行业监管和服务。中注协将制定《加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自律监管意见》,完善监管措施,体现风险导向,加大惩戒处理和信息公开曝光力度;会同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完善联动监管机制,形成合力,减少重复监管;按照推进建立协同监管格局的要求优化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培训班。持续沟通协调和技术援助。中注协将就新证券法实施中的相关问题,持续推进与相关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并持续推进与最高人民法院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司法认定等问题的沟通协调。同时,中注协将完善中注协专业指导委员会服务功能,加强会员技术援助工作机制。加强新证券法宣传和培训。中注协将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新证券法和相关政策解读、影响与应对措施、多层次资本市场审计技术和风险提示、法律责任和案例等培训工作,并组织开展新证券法宣传工作,对中注协及地方协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债务违约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1月17日,中注协约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示债务违约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出现债务违约事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融资和债务偿还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关注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信用等级变动、融资成本及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公司经营活动能否正常开展、融资是否受到严格限制、分析现金流的变动;关注公司现金流量与债务偿还需求的匹配情况和相关债务偿还安排,尤其应关注后续融资计划的可行性以及融资失败造成实质性债务违约的风险。二是关注持续经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债务违约风险,识别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审慎评价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应对计划,这些计划是否足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管理层的计划对于具体情况是否切实可行,尤其应关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已经营困难,对于管理层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三是关注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失误、筹资计划失败等是造成债务违约的重要诱因。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与重大投资、筹资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投融资授权审批、职责分工、投资处置、风险预警机制等方面,尤其应关注管理层凌驾于相关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有效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其严重程度,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进而影响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债务违约事项对上市公司经营影响较大,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考虑其对审计意见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恰当、完整披露。中注协自2011年开展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工作以来,不断加大约谈工作力度,创新约谈工作方式,得到事务所的拥护和赞成,取得良好成效。希望广大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视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工作,认真吸收中注协年报审计专家约谈意见,切实强化事务所内部质量管理,有效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2020年1月21日)
2020年1月22日
其他

中注协发布《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今日发布《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以下简称2018年度前百家信息)。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2003年建立前百家信息发布制度以来,第16次发布前百家信息。也是前百家信息发布制度改革后第二次发布前百家信息。2018年度前百家信息,是依据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排序,同时公布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结构、与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分所数量、所属的同一国际会计网络和国际会计联盟的成员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处罚和惩戒情况。中注协负责人表示,是否参加前百家信息发布,由会计师事务所自愿决定;所发布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受处罚情况以外的信息均由会计师事务所填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中注协负责人强调,前百家信息不是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评价,而是为市场和公众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提供参考。全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报备工作同步完成。报备结果显示,全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实现业务收入792.54亿元;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的业务收入在内,全行业2018年度实现业务收入1014.8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国有会计师事务所9005家,
其他

舒惠好当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2019年5月3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舒惠好当选中注协秘书长。中注协会长赵鸣骥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秘书长舒惠好讲话。舒惠好首先感谢全体理事的信任和重托,并向陈毓圭同志及历任秘书长班子为行业发展付出的不懈努力和作出的重大贡献表达崇高的敬意。舒惠好表示,将恪尽职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财政部党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团结中注协秘书处和行业广大同仁,认真贯彻落实中注协“六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更加扎实深入地开展工作。以“一茬接着一茬干”的精神,坚持“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坚持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坚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坚持推进国际化发展,坚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赵鸣骥强调,中注协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指导行业工作,特别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中注协的章程,保证注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行业发展中得到贯彻落实。要持续深入推进中注协“六代会”确立的“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新时代国家建设”的任务目标,充分认识到行业建设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注协必须要有新担当新作为,继续当好行业“火车头”。要进一步加强注协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坚持全国注协系统“一盘棋”,上下贯通、步调一致、联动互动,共同发挥好法律和章程赋予的职能作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精神以及“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的要求,中注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中注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及深圳市注协共设30个会场,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日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4月10日,中注协约谈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日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个别上市公司临近年报披露日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引起市场广泛关注。中注协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始终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同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需要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二是加强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重点关注前任注册会计师是否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和审计等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等情况;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上市公司更换审计机构前后发布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其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公告内容,了解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原因,谨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三是确保审计资源投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组建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较强胜任能力的审计项目组,安排具有丰富审计经验、足够胜任能力的项目合伙人,指派具有恰当经验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切不可因审计时间、审计成本的压力影响审计质量。(2019年4月18日)
2019年4月19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上市商业银行年报审计风险防范

3月28日,中注协约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上市商业银行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近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领域风险隐患依然不少。为防范上市商业银行审计风险,中注协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信贷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审慎做好贷款质量复核,关注贷款五级分类认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尤其应关注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质量;关注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尤其是贷款不良率较低且持续下降等异常情况;关注大额贷款核销、处置程序,检查资产处置相关合同具体条款,评估处置价格公允性,判断是否存在银行对受让方处置收益进行保底或承诺由关联第三方进行回购等情况,关注向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的风险。二是关注自营投资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自营业务减值准备,了解银行自营业务减值准备计提相关会计政策;对于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关注划分为同一资产组的投资资产风险特征和风险水平是否相同或类似;对于单项计提减值的资产,关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会计政策一致,是否保持一惯性。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尤其是第二及第三层次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对其包含的基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验证。三是关注结构化主体。注册会计师应关注独立第三方发行和管理的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检查相关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是否存在保本、保收益的情况;关注投资产品架构,检查投资合同,穿透至底层资产,独立测算可变回报,评估银行对结构化主体的控制情况以及合并范围的完整性。四是关注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信贷业务内控体系的设计与执行情况,了解并测试贷款发放、贷款使用情况、贷后跟踪管理等与关键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尤其应关注商业银行零售贷款业务、小微业务以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审批及风险控制,关注相关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的变化,并对发生变化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重要控制点进行重点测试。(2019年4月16日)
2019年4月17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短期内预告业绩大幅变动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3月23日,中注协约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示短期内预告业绩大幅变动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期不少上市公司短期内连续发布预告业绩变更公告,个别公司业绩由大幅盈利转为巨额亏损,市场反响强烈,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要密切关注和恰当评估上市公司预告业绩大幅变动对年报审计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切实强化风险管控,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控制复核,同时在执业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多次修正预告业绩的原因,尤其对修正后业绩明显低于修正前业绩的上市公司,应结合业绩修正披露前后公司股价变动、监管部门关注以及媒体报道等情况,谨慎评估管理层诚信,关注管理层利润操纵迹象和信息披露违规风险,综合判断相关事项对整体风险评估结果,并考虑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足够,是否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二是关注财务报表相关内控。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关注与业绩预告相关的信息生成、复核、授权审批以及监督问责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尤其应关注信息披露违规相关的内控风险;同时,还应关注公司已有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并判断其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三是关注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充分了解和识别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关系尤其是较为隐蔽的关联方关系;关注关联方交易的经济实质,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交易披露是否充分,尤其应关注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实施舞弊的可能性。(2019年4月4日)
2019年4月9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瑞华 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截止日承接的上市公司审计风险

4月3日,中注协相关负责人电话约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对其临近年报披露截止日新承接的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仰帆)2018年年报审计业务,进行风险提示。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临近年报披露截止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引起市场广泛关注。中注协提示会计师事务所,要委派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的项目组,确保足够的审计工作时间和资源投入。要做好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了解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真正原因,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有关要求,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2019年4月4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债务违约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3月15日,中注协书面约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示债务违约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期,部分上市公司债务违约频发,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债务合同条款。注册会计师应关注合同条款是否包含相关约束条件或公司必须达到的财务指标,尤其应关注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出现问题的合同条款,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或因触发立即还款条件而应将债务重分类。二是关注隐性债务。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尤其应关注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和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担保、质押、抵押等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投融资和公章使用等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检查公司相关的涉诉信息,与公司律师保持有效沟通,设计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担保、质押、抵押等隐性负债。对公司已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评估偿债风险,判断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三是关注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安排。注册会计师应关注公司整体债务规模、大额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和债务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尤其应关注公司现金流与债务偿还需要的匹配情况;此外,还应关注公司为避免债务违约或触发债务立即偿还条件等而导致的舞弊风险。四是关注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关注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过程、依据的假设和拟采取的改善措施,结合市场分析情况、公司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预期,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是否全面、恰当,相关改善措施能否实质性消除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并关注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2019年4月2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大幅计提商誉减值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3月10日,中注协书面约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示大幅计提商誉减值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2019年3月21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临近会计期末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年报审计机构,个别上市公司甚至在临近会计期末或年报审计期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较高,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是严格执行承接客户的审批程序。要谨慎评估相关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安排、独立性、收费情况等,尤其应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更换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风险,杜绝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承接高风险业务;同时做好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二是重视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对于首次接受委托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对期初余额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恰当评估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可能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同时还应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的恰当性与一贯性。三是重视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但新的内部控制未运行足够长的时间,应慎重考虑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影响。四是关注以前年度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以前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及主要关键事项,尤其对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重点关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具体事项,评估这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可能产生的影响。五是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事务所应委派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审批权限,且独立于审计项目组的合伙人或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实施质量控制复核,在复核期间不以其他方式参与相关项目,以保证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2018年2月20日)
2019年2月20日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近三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1月24日,中注协约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示近三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2019年2月1日
其他

关于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的通告

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将于10月13日至14日举行,欧洲考区考试将于10月20日至21日举行。现将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其他

中注协发布《2017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今日发布《2017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以下简称2017年度前百家信息)。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2003年建立前百家信息发布制度以来,第15次发布前百家信息。
其他

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就2017年度业务收入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答记者问

第三,5月3日,召开中注协注册委员会会议,就信息发布工作中有关信息的认定口径进行研究处理。中注协根据注册委员会会议精神,形成《2017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示稿)》。
其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7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通告

中注协微信公众平台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重要新闻、政策文件、考试信息、监管信息、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
其他

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提示依靠投资收益及其他 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为盈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2018年4月11日,中注协书面约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依靠投资收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为盈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负责人指出,部分A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降,现金流量状况不断恶化,年度经营业绩依靠“投资收益”或其他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为盈,审计风险较高。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2018年4月27日
其他

关于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以往经验,考试报名结束前三天的网报流量较大。为了保证考生的报名体验,请还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考生,尽早完成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资格审核等各项操作,并根据系统提示及时缴费。
其他

201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其他

中注协确定2018年行业工作七大任务

六是围绕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发展质量,做好服务促进工作。重点工作包括: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行业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做好立法协调和行业重大问题研究。
其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7年注册会计师领军(后备)人才拟录取名单公示的公告

中注协微信公众平台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重要新闻、政策文件、考试信息、监管信息、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
其他

注册会计师行业启动“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2017年7月4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印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启动“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其他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培训班在京举办

中注协微信公众平台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重要新闻、政策文件、考试信息、监管信息、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
其他

考试 | 关于网上报名系统暂停服务的通知

小编提醒: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除了可以考试报名外(报名已于4月28日结束),同时也包括了查看报名状态、成绩查询、合格证真伪验证等功能,所有功能将在通知中所述时间范围内全部关闭。
其他

培训 | 中注协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涉税业务咨询培训班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于2017年8月5日至8月20日举办“中注协涉税业务咨询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其他

会员 | 中注协个人会员逾23万人

中注协微信公众平台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重要新闻、政策文件、考试信息、监管信息、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
其他

国际 | 国际会计职业动态(2017年5月)

日在曼彻斯特举行,题为如何克服脱欧所带来的不适和社区的异化分裂。在公民投票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不确定性之后,政府表示将致力于投资技能和基础设施,支持地方经济增长和新的住房议程。CIPFA
其他

培训 | 中注协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新审计准则专题培训班(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于2017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举办“新审计准则专题培训班(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