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长三角

其他

工信部发文部署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

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
2020年4月14日
其他

品牌竞合关系时代,长三角地区接轨需要注意些什么?

导读本文系姜卫红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举行的“水晶晶南浔”城市形象品牌发布暨高铁冠名列车首发仪式上的发言。姜卫红: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学者、上海品牌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品牌建设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品牌中国战略规划院副秘书长兼品牌中国战略规划院长三角研究中心主任多年以前,我在《收获》杂志上阅读徐迟的《江南小镇》怦然心动,当时对于其文中用水晶晶形容家乡,觉得很正常。江南有许多古镇因水而兴,凭河而居,在历史的长河里,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水乡气质,都可以用水晶晶形容。当然对于徐迟来说,他之所以选择这个词,是最能表达他对家乡的一种日月可鉴的一往情深,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有着人性的无限温暖。对于这样一种形容,现在却只有南浔将家乡人对于自己家乡的情感表达,很有气势地用作今天城市形象的意象,彰显南浔的水乡气质、文化脉络,一举多得,可谓独具匠心。水晶晶同时也应该是江南小镇的代表形象。从此一提到南浔,就会让人联想起整个江南小镇,一提起江南小镇的水晶晶,就会联想到南浔,南浔与江南小镇之间因水晶晶,而将形成良好的品牌联想。水晶晶南浔LOGO今天载着水晶晶南浔LOGO的高铁在京沪线上奔驰,不仅仅是南浔的城市品牌形象的展示,其实也是江南小镇的形象展示,给我们今年长三角品牌建设开了个好头。1月21日,“水晶晶南浔”号高铁列车从上海虹桥高铁站首发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对外印发的《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推进品牌建设,具体包括:“形成有影响力的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推动上海品牌和管理模式全面输出,为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和国际竞争提供服务。”同时还要求打造农业品牌、科技创新品牌、高端服务品牌、区域文化品牌、精品工程、龙头型文化企业品牌、旅游品牌、公共创业服务品牌、品牌展会、上市公司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和特殊功能区品牌等。标志着长三角品牌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水晶晶南浔LOGO
2020年3月23日
其他

企业品牌排行指数分析

《中国品牌经济与知识产权研究》1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9月2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
2020年1月16日
其他

地理标志的定义及发展

《中国品牌经济与知识产权研究》1地理标志的法律定义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TRIPS协议是继《里斯本协定》第一次对地理标志下定义后,对地理标志下的最明确的定义。第2款规定:“就地理标志而言,成员应当向利害关系人提供法律手段以防止:a.在商品的标志或者说明中,以任何方式明示或者默示该商品来源于非其真实来源地的地理区域,而在商品的地理来源上误导公众;b.构成巴黎公约(1967)第十条之二规定的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任何使用。”第3款规定:“如果一项商标包含的或者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商品地标志并非来源于其所标明的地域,使用该标志会使公众对商品的真实地理来源产生误解,那么成员国在其立法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依职权或者依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拒绝该商标注册或宣告其无效。”第4款规定:“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保护应当适用于虽就商品来源的地域、地区或者地点而言在文字上真实,但虚假地向公众表示该商品来源于另一个地区的地理标志。”表明即使商品来源的标志在文字上是真实的,但只要会引起虚假或误导的后果,也在禁止使用之列。由第3、4款的规定可以看出这两款规定侧重于对地理标志利害关系人的保护,是从司法的角度进行的保护。可以说,TRIPS协议是迄今为止对地理标志的保护规定的最完善的国际条约。2我国地理标志的现状和机遇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疆土辽阔,地理资源丰富,造就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和工业品。因此在地理标志方面,我国可谓是一个大国,地理标志是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优势,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长项。但我们如今要面对的现实是:国内企业对地理标志的使用杂乱无序,我国一些著名的地理标志在海外被他人假冒,我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并没有完全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以完善我国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就显得很有必要。目前“中国制造”虽已遍布全球市场,但从竞争力角度来看,我国品牌在国际竞争中还处于弱势,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品牌还远不够多,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造大国、品牌弱国”。面对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中国必须在品牌建设这方面更加重视,努力打造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品牌价值高的中国品牌,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未来,应更加重视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国经济网独家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地理标志调研报告》,全国1949个地理标志总产值已达8379亿元,由此可见地理标志已形成为一个大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陕西苹果、醴陵瓷器、贵州茅台、五粮液酒、浏阳花炮、景德镇瓷器、烟台苹果、淄博陶瓷、龙井茶和安溪铁观音入围“全国300个最具综合价值量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榜单前十名。全国300个最具综合价值量地理标志名单前10名《中国品牌经济与知识产权研究》上海研究院智库报告系列主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