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
其他
绝味,被立案调查!
绝味食品8月16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来源:绝味食品公告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味食品是A股卤味龙头,有“鸭脖大王”之称。实际上,早在去年,绝味食品曾就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来源:绝味食品公告警示函显示,2021年6月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网聚”)与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和府”)E轮融资投资方及相关股东方签署了投资转让及增资协议。截至2021年10月22日,江苏和府E轮融资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相关一揽子交易的第一阶段交易已全部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后,深圳网聚持有江苏和府的股权由23.08%变为16.92%,此次股权投资转让最终确定收入2800万美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约为1.14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6.21%。警示函显示,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在签署协议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直至第一阶段交易全部交割完成后,才于2021年10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同时,绝味食品存在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的问题。警示函显示,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公司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合计2107.07万元未存入公司账户,构成经营性占用。另外,警示函还指出,绝味食品还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问题。对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绝味食品以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值得一提的是,绝味食品股价从2021年2月106.13元/股(前复权)的高点回落至14.69元/股,累计跌幅超86%。多位投资者因股价大幅下跌前往投资者互动平台询问上市公司。绝味食品回应称,“股票市场的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情绪等。”“一直致力于稳健经营,努力提升业绩,为股东创造价值。”近年来,绝味食品业绩并不稳定,净利润自2021年创下9.81亿元的高点后,2022年、2023年净利润仅为2.35亿元、3.44亿元。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绝味食品的主要营收来自鲜货类产品,其中,禽类制品、畜类产品、蔬菜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44.78亿元、2727万元、6.8亿元,毛利率分别为27.52%、4.9%、33.46%。截至2023年年底,绝味食品在中国大陆地区门店总数15950家(不含港澳台及海外市场),全年净增长874家。绝味食品的门店情况。来源:绝味食品年报7月23日,绝味集团首席数智增长官谌鹏飞代表绝味品牌官宣了新口号:“敢辣,才绝味”。数据显示,在中国消费者中,45岁以下群体里,超过60%的人喜爱吃辣。在喜辣群体中,女性占比57%,男性占比43%。由此可见,辣味已成为当代年轻人饮食的潮流。另据三方机构统计数据,2023年零食市场规模15000亿元,其中重口味休闲零食达到近4500亿元的市场规模。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绝味公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突发!美英联军发动空袭抖音:全部辞退,永不录用!刚刚!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多地明确:下周六上班!微信新功能上线!网友:救命神器来了
其他
刚刚!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旨在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64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军人抚恤优待基本原则。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待遇与贡献匹配、精神与物质并重、关爱与服务结合的原则。健全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相适应。二是健全体制机制,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抚恤优待对象范围和抚恤优待内容。明确管理体制,规定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关、军队有关部门的抚恤优待工作职责。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完善评定烈士、发放残疾抚恤金等工作的军地衔接机制。三是增加抚恤优待措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规定抚恤优待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通过向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遗属增发抚恤金,邀请抚恤优待对象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等措施增强荣誉激励。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抚恤优待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四是优化抚恤优待程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保障抚恤优待对象合法权益。细化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增加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情形。来源|新华社客户端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重磅发文!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微信新功能上线!网友:救命神器来了刘光明,任上被查!突发!美英联军发动空袭热搜爆了!这枚金牌为何如此激动人心?
其他
抖音:全部辞退,永不录用!
8月12日抖音集团发布“2024年上半年抖音集团反舞弊通报”明确对腐败、贿赂“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反对一切舞弊和失信行为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员工行为准则的行为一经查实,涉案员工一律辞退处理,永不录用全文如下:抖音集团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经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合规文化及举报渠道的内外部宣贯,同时加大对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定践行诚信经营、阳光合作。抖音集团始终坚持对腐败、贿赂“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反对一切舞弊和失信行为。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员工行为准则的行为,一经查实,涉案员工一律辞退处理,永不录用。如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犯罪,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希望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遵守规则,共同维护阳光、诚信的商业生态。2024年上半年,抖音集团共查处舞弊类违规案件125起,其中88人因触犯廉洁红线被辞退,17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将2024年上半年因商业贿赂、舞弊或职务侵占被移送司法的案件通报如下:1、电商前员工李某、朱某、许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达人或服务商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3人辞退。同时,该3人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抖音前员工陆某、程某(案发前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外部合作商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陆某辞退。同时,该2人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抖音前员工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主播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周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生活服务前员工高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引入服务商,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高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生活服务前员工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服务商谋取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程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生活服务前员工孟某、侯某、单某、刘某、常某、吴某和于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商家提供不当帮助,非法侵占集团资产。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7人辞退。同时,该7人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产品研发及工程架构前员工曹某利用职务便利,联合外部人员谋取私利。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曹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中国销售业务平台前员工廖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代理商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廖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来源|中国新闻网、抖音集团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重磅发文!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突发!美英联军发动空袭多地明确:下周六上班!微信新功能上线!网友:救命神器来了刘光明,任上被查!
其他
多地明确:下周六上班!
8月10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七夕节但却恰逢星期六多地婚姻登记处明确这个周六正常上班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武汉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部分公共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的通知》,武汉各婚姻登记处一直提供周六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为9:00—16:00。今年“七夕”恰逢周六,武汉市各婚姻登记处将如常开展周六延时服务,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南京南京各区婚姻登记处,周一到周六正常上班(除法定节假日)。所以8月10日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常州8月10日(周六)上午,常州市各辖市区婚姻登记处都将“为爱加班”,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苏州今年七夕当天,8月10日(周六)苏州全市婚姻登记处正常上班。据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显示,目前苏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8月10日七夕节当天,网上预约显示已满,不过可到现场排队取号办理。扬州今年七夕当天,扬州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平顶山8月10日,七夕节当天,平顶山全市10个婚姻登记处“不打烊”,加班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供优质服务。郑州7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近日已下发《关于做好“七夕节”结婚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请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安排婚姻登记处8月10日(七夕节)正常办公,并提前在民政部门官网公告、婚姻登记处张贴上班通知,明确预约登记的途径和时间。“让新人们高兴而来、幸福而归。”为了满足新人们的美好心愿,郑州市民政部门为爱加班。洛阳为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响应群众需求,洛阳市各婚姻登记处在8月10日(七夕节)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您可通过办公电话向所需婚姻登记处预约办理时间、咨询相关问题。七夕节你准备怎么过?来源|中国新闻网、洛阳广播电视台、微泰州、平顶山微报、长江日报、大河报等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马鹏斐,拟任新职!曾获破格提拔→刘光明,任上被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热搜爆了!这枚金牌为何如此激动人心?微信新功能上线!网友:救命神器来了
其他
微信新功能上线!网友:救命神器来了
全国地震预警小程序上线!8月2日,在中国地震局指导下,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应急广播与腾讯联合推出“中国地震台网”全国微信预警服务,面向公众开展公开测试。江苏、河北、海南、甘肃、广东、陕西等各地也陆续上线了本地地震预警服务。全国微信用户可通过小程序开启地震预警。即日起,用户在微信内搜索“中国地震台网”或“地震预警”,进入“中国地震台网”小程序,点击“开启地震预警”并允许“地震预警通知”与“获取位置”,成功添加关注地后即可开启地震预警服务。网友:转给相亲相爱一家人关键时刻能救命!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马鹏斐,拟任新职!曾获破格提拔→刘光明,任上被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热搜爆了!这枚金牌为何如此激动人心?突发!法国总理及政府集体辞职
其他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尚锐为审计署副审计长;任命李明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任命毛旭为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任命梁楠(女)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任命吴骊珠(女)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方星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免去张亚平的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职务。来源|新华社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突发!以色列空袭也门马鹏斐,拟任新职!曾获破格提拔→刘光明,任上被查!政府采购有何回避情形?热搜爆了!这枚金牌为何如此激动人心?
其他
热搜爆了!这枚金牌为何如此激动人心?
热搜爆了!“莎头”组合,混双夺金!北京时间30日晚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混双决赛中中国组合王楚钦/孙颖莎以4比2战胜朝鲜组合李正植/金琴英获得冠军这是中国乒乓球队在奥运参赛历史上的首枚混双金牌也是中国乒乓球队在本届奥运会中获得的首枚金牌也是中国体育代表团在本届奥运会中获得的第六金为什么这枚金牌如此激动人心?因为这是一路“啃下”艰难用汗水和拼搏换来的荣耀因为这是国乒在奥运会混双项目上收获的第一枚金牌也因为“东京的夜雨,在巴黎停了”三年前的东京奥运会许昕/刘诗雯不敌日本组合水谷隼/伊藤美诚“昕雯联播”在雨夜中黯然离场的背影成为许多球迷的意难平三年后身兼三项的“莎头”组合过关斩将拿下混双金牌弥补了前辈们的遗憾也为国乒赢得了这枚历史性的金牌这个奥运周期王楚钦/孙颖莎齐心协力拿下混双项目几乎所有赛事胜利背后是日复一日的刻苦训练对于国乒而言巴黎奥运会的这枚混双金牌不仅是“收复失地”也是“开疆拓土”出发巴黎前刘国梁亲自监督“莎头”组合的混双训练:“奥运会混双我们还没拿过冠军所以我们是从世界选手手中去抢回这块金牌”他同时强调不要理所当然地觉得乒乓球的五块金牌都属于中国队“金牌是留给勇敢者的、智者的要把位置摆低去拼这五个项目而不是去守”混双颁奖仪式中刘国梁为“莎头”组合颁奖还给王楚钦来了个“捧脸杀”骄傲溢出屏幕网友评论:这一刻,奥运冠军的传承具象化了!网友纷纷表示:“收复失地的感觉真好”“恭喜冠军!”不论是带着“做孤勇者”信念往前闯的王楚钦还是平时训练给自己加练到哭的孙颖莎都用拼搏和汗水捍卫了国乒荣耀王楚钦、孙颖莎好样的!期待精彩继续为中国体育健儿加油!来源|人民日报微信(人民日报微信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微博、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突发!以色列空袭也门马鹏斐,拟任新职!曾获破格提拔→如何确定质疑期限起算时间?政府采购有何回避情形?重磅!事关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公开征求意见
其他
突发!以色列空袭也门
以色列国防军当地时间20日晚证实,当天以空军战机空袭了也门红海主要港口城市荷台达地区的胡塞武装军事目标。根据也门当地卫生部门消息,以色列的空袭已造成至少80人受伤,其中部分人员烧伤严重。图片来源:央视新闻胡塞武装:将对以色列袭击“做出回应”当地时间20日晚,也门胡塞武装发言人叶海亚·萨雷亚发表声明称,以色列当天下午对胡塞武装控制下的荷台达多个目标进行了空袭,其中包括发电站和燃料库等民用设施。叶海亚·萨雷亚表示,胡塞武装将对以色列的行为“做出回应”,毫不犹豫地打击以色列的重要目标。胡塞武装将继续他们的行动,以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图片来源:央视新闻此外,胡塞武装“最高政治委员会”当天也表示,将对以色列的袭击做出“有效回应”。以色列国防军20日晚证实,以军当天对也门胡塞武装发动了空袭,以报复近几个月来以色列遭受的“数百次袭击”。以色列:空袭也门意在“警告敌人”以色列国防部长加兰特发表视频声明称,“荷台达燃烧的大火在中东各地都能看到,其中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加兰特还称,以军“将在任何可能需要的地方”袭击胡塞武装。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发表视频声明称,以色列战机袭击了“也门一个被胡塞武装用来接收伊朗武器的港口”。内塔尼亚胡称,这次距离以色列边境约1800公里的袭击是在“警告敌人,没有以色列的‘长臂’无法触及的地方”。他还“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对伊朗及其代理人的措施”。据以色列媒体报道,空袭荷台达的行动计划是以色列国防部长加兰特、以色列国防军总参谋长哈莱维及其他以军高层制定的。以色列安全内阁当地时间7月20日下午2点半左右临时召集会议,批准了这一行动计划。但据称,“并非所有安全内阁成员都赞同这一行动计划”。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CMG国际时讯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批准!朱忠明任上海市委副书记马鹏斐,拟任新职!曾获破格提拔→突发!法国总理及政府集体辞职农夫山泉、百岁山测评引热议!香港消委会回应哈马斯和法塔赫将在京举行和解会谈?中方回应
其他
批准!朱忠明任上海市委副书记
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朱忠明同志任上海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官方简历显示,朱忠明出生于1972年4月,浙江海宁人,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财政与审计系审计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2002年至2008年历任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财税科研所所长(兼)、《浙江财税与会计》杂志主编;2008年至2017年历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委书记,浙江省审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7年至2020年历任浙江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2020年4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2021年6月任财政部党组成员,同年7月任财政部副部长,直至此次调职上海。来源|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财政部网站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重磅!事关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公开征求意见官宣!乔利将访华马鹏斐,拟任新职!曾获破格提拔→停职处理!霸王茶姬道歉突发!法国总理及政府集体辞职
其他
重磅!事关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公正、高效,财政部国库司起草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附件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其他
马鹏斐,拟任新职!曾获破格提拔→
宁夏银川市委组织部7月15日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其中:马鹏斐,男,回族,198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灵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公开信息显示,2007年,马鹏斐考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2011年留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担任计算机系本科生带班辅导员,在校期间曾获“清华大学综合优秀一等奖学金”“清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清华大学一二·九优秀辅导员”“清华大学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清华大学毕业生启航奖金奖”“北京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2014年毕业后,马鹏斐拒绝了两家互联网公司的高薪招聘,选调回宁夏基层乡镇工作。马鹏斐曾历任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副主任科员,兴庆区通贵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兴庆区通贵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21年6月,银川市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时任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鹏斐,拟提名为县(市)区副县(市)区长人选。当时公示称,根据工作需要和优化班子结构要求,突破任职年限提拔任职。同月,马鹏斐任灵武市副市长。灵武市为银川所辖的县级市。官网介绍,马鹏斐负责科技、地震、工业经济、信息化建设、数字经济发展、产业园区、供销合作等方面工作,配合招商引资工作。据报道,初回宁夏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问马鹏斐:“想去街道还是乡镇?”马鹏斐回答:“乡镇。”从2014年开始,他从办公室党委秘书,到民生服务中心主任,再到副乡长、乡长,谁也没想到马鹏斐能在通贵乡这一个乡镇一心待了多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身份,曾让一些同事误解马鹏斐是来基层镀金,“做做样子”。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常有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阻碍。这些都没有让马鹏斐退缩,他摆正心态,一方面向领导、同事和群众虚心请教,一方面在一次次走村入户、沟通协调中积累经验,最终获得干部群众的认可。马鹏斐还将信息化工具应用到基层工作中。他认为,年轻干部恰恰不应该墨守成规,而要善于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按计算机领域的话来说,算法很重要。同样去处理一个问题,一个好的方式方法可能用时短、消耗的人力也少。但要是方法方式出现问题,可能又费人又费时。”2021年6月,马鹏斐被评为“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12月14日,清华大学“双肩挑”政治辅导员制度建立7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马鹏斐作为校友代表发言。他说,“我回到宁夏后的第一个岗位是在乡镇,在同一个乡镇一干就是七年。刚到农村的时候,分不清沟和渠,就天天下村蹲田间地头;分管项目的时候,不懂建筑知识,就从早到晚泡工地;拆迁谈判的时候,总吃闭门羹,就向老同志请教学习。通过不断历练,自己融入了基层、得到了认可,工作也打开了局面,和辖区人民群众处下了深厚感情。在任何事情面前,我们都要保持韧劲,经风雨才能长才干见彩虹。”来源|政事儿、清华大学新闻网、宁夏日报等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财政部:将完善供应商恶意投诉惩戒措施停职处理!霸王茶姬道歉财政部答记者问!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哈马斯和法塔赫将在京举行和解会谈?中方回应突发!法国总理及政府集体辞职
其他
政府采购有何回避情形?
基本案情某市监管部门受理一起政府采购案件,A公司参与某采购项目投标,并成为中标供应商。而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赵某(女)为A公司法人代表赵某(男)的亲属。经核查A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证实赵某(男)确为A公司法人代表。经核查项目代理相关资料和业务档案,证实赵某(女)确为B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经询问当事人赵某(女),证实赵某(男)与赵某(女)确系亲兄妹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其他
李东,被判无期徒刑!
2024年7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准格尔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煤炭采购、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东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此前,2023年2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履历显示,李东出生于1960年,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曾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等职,2017年11月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后卸任,至被查。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政事儿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哈马斯和法塔赫将在京举行和解会谈?中方回应事关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方案有何重点任务?请看这里→财政部答记者问!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停职处理!霸王茶姬道歉中美两国达成一致→
其他
海南:共探政采助企纾困新思路
海南省财政厅日前举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宣讲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座谈会。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主持会议。来自海南省教育厅等15家重点采购单位和各市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以及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和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共探助企纾困新思路。会上,采购处负责人对《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预算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从政府采购项目谋划、预算编制到采购文件编制和发布、评审结果核实,再到合同签订和录入以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报送等方面,对预算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出了要求。与会代表就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采购处负责人现场一一进行了回应。比如,针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平台目前无法对接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建设智慧云平台,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此外,与会代表还建议,加大培训力度,深度解读新出台的《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培训形式等。周正指出,利用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促进海南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采购处要对参会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会后深入研究、详细反馈,提供案例式的分享交流,帮助和服务各方做好工作。各采购单位要全面、系统、持续地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持续优化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二是采购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采购政策的重要调控作用,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同时探索实现绿色采购、鼓励创新等政策功能,促进高质量发展。三是采购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发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更好地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添砖加瓦。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财政部答记者问!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财政部:将完善供应商恶意投诉惩戒措施30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存在围标行为,应如何处理?车路云一体化迎来落地元年世界银行对投标人披露义务的规制路径与启示(上)
其他
停职处理!霸王茶姬道歉
近日,“女子称从霸王茶姬离职后被公示”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15日晚间,霸王茶姬道歉。霸王茶姬表示,关于河南周口扶沟一峰广场店“伙伴离职后被贴公示”事件,涉事门店处理方式极不妥当,也无权对伙伴信息进行公示,该内容也不符合公司价值观。公司已要求门店立即“撤销公示”。此外,霸王茶姬已对涉事门店负责人与区域管理负责人进行停职调查,并成立专项小组赴当地进行信息和情况核实。据媒体报道,7月14日河南周口,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从霸王茶姬离职后,被店方张贴身份证号公示。女子表示事后她联系了门店,门店称只贴了1个小时,为了贴给督导看。来源:媒体报道截图上述事件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有网友表示:“违法了”“不妥”。北京京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礼杰表示,没有正当理由、未经本人同意公布他人身份证号码,属于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即便公示的是“假”身份证号,使用、公布他人姓名也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问题与社会公众无关,其实并无公之于众的必要。数据显示,霸王茶姬2023年总销售达108亿元,截至2023年年底,霸王茶姬全球注册会员数为6900多万。霸王茶姬创始人张俊杰此前表示,“今年一季度我们已经完成了58亿元的销售,今年保底规模一定会超过200亿以上。”门店规模方面,2022年年底,霸王茶姬门店数1000家,2023年年底,门店数达到了3511家,目前,霸王茶姬全球门店数超4500家。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综合@霸王茶姬、新闻晨报、证券日报等)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财政部:将完善供应商恶意投诉惩戒措施“80后”万斯,特朗普竞选搭档!财政部答记者问!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院士终身制,没了!胜选率飙至7成!特朗普枪击案后最新动态
其他
财政部:将完善供应商恶意投诉惩戒措施
财政部近日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将研究完善对供应商恶意投诉等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据了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设立投诉保证金以规制供应商恶意投诉行为。对此,财政部在《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269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设立投诉保证金的做法将提高供应商的维权成本,不利于鼓励供应商依法维权,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研究完善对供应商恶意投诉或存在诬告、陷害、诽谤等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复文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作为供应商的法定救济渠道,多年来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采购公平公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相关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起质疑、投诉,这也是供应商的法定权利。实践中一些供应商没有正当行使自身权利,借恶意投诉干扰采购项目正常开展,给采购人带来损失。对此,财政部门依法对恶意投诉等行为实施惩戒。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经财政部门认定属实后,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驳回投诉事项并发布处罚公告,禁止投诉人在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于政府采购当事人恶意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上述惩戒措施之外,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此外,针对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共享,复文表示,近年来,财政部着力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要求包括意向公开、采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在内的政府项目采购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集中统一发布。实现了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一站式”查询,社会公众及各级财政部门都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对于恶意投诉的投诉人,财政部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专栏,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现与“信用中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归集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的信息共享。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财政部答记者问!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外资工作座谈会: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车路云一体化迎来落地元年2024年湖南省高校采购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成功举办世界银行对投标人披露义务的规制路径与启示(上)
其他
院士终身制,没了!
近日,两院院士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工程院章程》,进一步明确了院士的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院士制度是国家为激励科研工作者而设立的一项重要人才制度,但长久以来,我国院士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出现了诸如“高龄院士退不出”“烟草院士去不掉”等情况。也因为这样,院士称号被人们视为“铁称号”和“终身荣誉”,院士头衔成为各地竞相追逐的“技术资源”。2021年5月,中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在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报告中直指院士群体中的各类乱象表示“极个别院士的不端行为,损害了院士群体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在完善院士退出机制方面,李晓红在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制定院士行为“负面清单”,对违反学术道德、违规违纪的现象零容忍,实施停止一定期限内提名权和评审权等处理措施。实际上,院士退出机制早在2014
其他
车路云一体化迎来落地元年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公布首批20个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获得实质性的落地进展。政策密集助推车路云一体化进程今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提出应用试点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试点期为2024—2026年;6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公布了9家首批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加快推动车企进行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用;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明确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开展智能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正式公布首批试点城市名单,力争2026年搭建统一共用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标准体系,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应用试点的预期成果包括,建成低时延高可靠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和形成统一的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多地也加大开放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范围,促进车路云一体化的落地建设。5月,杭州发布《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明确自动驾驶车辆上路具体流程,并开放3474平方公里智能网联车辆测试应用区域。7月1日,长沙出台最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政策,明确到2026年,城区将全面开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单向测试道路总里程达1050公里。近日,《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目录(2024年第一批)》发布,明确开放121条测试道路。7月7日,北京正式开放智能网联乘用车“车内无人”商业化试点;7月8日,上海发放了首批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许可,浦东部分路段实现全无人载人的车辆应用。同日,济南发布《关于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的公示》,拟开放环华山湖、中央商务区和汉峪金谷测试道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国信证券研报认为,构建车路云一体化是我国重要战略,政策密集发布,产业生态正在逐步建立。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李骏在第十一届国际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年会上表示,我国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应用工作的开展,标志着基础建设实施从小规模示范进入到大规模部署的新阶段。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李克强认为,在国家顶层规划的支持下,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产业化在加速推进,各地依托测试示范区的建设,逐渐完善路、云、基础设施水平,形成车路云一体化落地的实证案例。车路云一体化建设项目正在落地在政策的支持下,近期,各地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密集启动。5月31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北京市车路云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将在通州区、顺义区、朝阳区等13个区选取约2324平方公里的范围,对6050个道路路口进行智慧化改造,投资金额为99.38亿元。6月3日,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显示,福州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启动区示范建设审批类项目公示。6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显示,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已成功获得备案。该项目将新建智慧化路口数量36个,新建智慧化路段点位49个,道路单向总里程约30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05亿元。6月14日,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显示,武汉车路云一体化重大示范项目已获批,备案金额为170亿。项目包括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服务平台、1.5万个智慧泊位、5.578公里智慧道路改造、16万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发基地等。7月10日,福建平潭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项目拟启动,目前已完成平潭国际赛道赛事智能网联设施改造建设招标挂网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智能网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目前,全国共建设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开放测试道路超3.2万公里,发放测试牌照超7700张,测试里程超1.2亿公里,各地智能化路侧单元(RSU)部署超过8700套,多地开展云控基础平台建设。国联证券表示,车路云规模建设有望催生路侧单元近百亿市场。智能网联试点项目逐步落地,预计首批试点城市整体项目规模有望近千亿,其中路侧单元2025年最大规模约为91亿元,到2030年最大规模约为378亿元。开源证券发布的专题报告认为,近年来,在政策的助推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速向汽车、交通、城市规划与建设等领域渗透,赋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焕新升级。“自动驾驶+智慧交通”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加速了车路协同的推进速度,2024年有望成为车路协同落地元年。发挥试点引领作用
其他
胜选率飙至7成!特朗普枪击案后最新动态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14日消息,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前,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乘飞机抵达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据媒体介绍,当地时间15日至18日,2024年美国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将在威斯康星州东南部的密尔沃基市举行,参与人数预计超过5万人。如无意外,特朗普将在18日晚间发表演讲接受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美国前总统、共和党人特朗普13日傍晚在宾夕法尼亚州巴特勒市举行的竞选集会上遭“未遂刺杀”。枪手被特勤局人员打死,现场一名观众死亡,另外两名观众重伤。美国舆论认为,在美国大选年背景下,这起“糟糕事件”表明美国政治极化加剧。特朗普遇袭后,国外预测平台显示其胜选概率71%据Politico报道,众多国会共和党人预测,特朗普集会枪击事件将巩固选民对其的支持,并在11月激发更多的选民基础,为特朗普重返白宫铺平道路。“特朗普总统在这次袭击中幸存下来,这意味着,他刚刚赢得了选举。”
其他
2024年湖南省高校采购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成功举办
图为会议现场近日,2024年湖南省高校采购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在湖南长沙成功举办。来自湖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高校、企业等代表围绕如何提升湖南省高校采购管理工作水平这一话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交流,旨在以交流拓思路,以互鉴促提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杨兰英在致辞中指出,采购工作关乎着高校的资源配置、服务质量的提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信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支持与指导下,在各位高校“后勤大当家”的共同努力下,采购管理工作定能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学校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学习交流先进的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采购效能,确保未来采购与招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推进。《中国政府采购报》总编辑贺利娟在致辞时表示,高校采购具有采购规模大、采购战线长、采购单位多、采购品目范围广、技术参数要求高、采购需求包罗万象等特点,这些都决定了高校采购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如何织密织牢高校采购风险防控网?如何推动高校采购管理重心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如何突出高校采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这些都迫切需要所有高校采购管理工作者去认真务实地探索。《中国政府采购报》作为财政部直属的政府采购专业媒体,愿意提供一个学习借鉴平台、一座沟通交流桥梁,见证和记录高校采购管理工作由弱变强的发展历程,形成更大的合力。“近年来,湖南省高等教育一个显著而深刻的变化就是,教育经费投入和高校采购规模大幅增长。大幅增长的采购规模不但意味着高校采购工作对湖南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愈加重要,同时也对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处长黄星亮表示,要全面探索推进采购全周期统筹管理模式,协同联动编制预算,实行主动有计划的采购,强化履约全程监督。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府采购基本知识的普及,推动建设一支专业化程度高且相对稳定的采购队伍,从而为推动全省高校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智慧和力量。会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资产管理处处长黄志红分享了全周期统筹采购管理的工作经验。他表示,全周期统筹采购管理的必要性源于预算管理的根本要求与采购的特点及目标,而预算的特征和管理的根本要求决定了采购管理必须实行全链条、全闭环、全周期管理。具体来看,采购部门统筹做好部门采购预算申报,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随后,由采购部门主导、需求部门协作,在获得批准的采购预算基础上,共同制定本单位的年度采购计划表和项目实施进度表。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表和项目实施进度表,结合内部职能分工,指导使用单位科学编制采购需求,协调预算上限审定,从而有序开展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在总结会上,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副处长刘昶宏建议,要健全制度、提升能力、加强管理、强化纪律,围绕采购计划表和项目实施进度表来明确职责、规避风险、强化监督,推动高校采购工作见成效、上台阶。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刘新安认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周期统筹采购管理的工作经验突出了职能的统筹、预算的统筹、计划的统筹、绩效的统筹,其中年度采购计划表和项目实施进度表是核心的经验。对于未来如何做好湖南高校采购管理工作,他提出“四同”,即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心协力、同声共气,打造湖南高校采购品牌,推广全周期统筹采购管理模式,讲好湖南高校采购故事。图为分组讨论现场据了解,本次研讨会还专门分组讨论了《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湖南省教育厅主管高校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采购管理,推动高校采购公开透明、提质增效、防范风险。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作者|张舒慧
其他
30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存在围标行为,应如何处理?
问题日前,中国政府采购报收到某县财政局的一则询问,即某县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30万元,该项目采购的服务不在集采目录内且未达到限额标准,采购单位根据单位内控制度履行了采购程序。某公司参与并中标了该项目,中标价为18万元。中标后,某投诉人认为中标方存在围标行为,于是请律师进行调查。律师调查发现,中标供应商的法人是其中一家参与投标的公司股东,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形,属于围标行为。于是该投诉人向财政部门投诉,并表示该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部门应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该供应商进行处罚。针对该围标行为,应如何处理,财政部门能否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回答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业内专家。专家们一致认为,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财政部门的授权管理范围。“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就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提出质疑、投诉,若采购文件未明确约定的,可根据采购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报有关部门处理。”陕西师范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曹睿对记者说。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总工刘国奇告诉记者:“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如果有明确监察部门,按照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按照我国目前的机构设置,若确实发现有违反‘三公一诚’原则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应该交由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业内专家表示,像这种情况,一般会在采购文件中约定如何处理。另外,投诉人提出的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该供应商进行处罚是否合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吕晓斌告诉记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其他政府购买服务参与方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因此,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执行,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不属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不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法律链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其他
世界银行对投标人披露义务的规制路径与启示(上)
编者按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认真解决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此,《中国政府采购报》特设"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栏目,邀请业内人士畅所欲言,或介绍国外经验,或盘点国内地方做法,以期加快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共同建设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国际公共采购大市场。为确保中标人的履约能力,维护世界银行融资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世界银行根据《设施设计、供应与安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规定,对投标人、中标人提出了相应的披露要求。结合世界银行制裁委员会所作的相关制裁决定可以发现,如果投标人未按照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则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都可能因此被认定为欺诈,从而受到世界银行的相应制裁。根据《相互执行制裁决定的协定》的约定,一旦被世界银行制裁,该被制裁主体将面临被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与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与开发银行、中美洲开发银行等多边银行实施交叉制裁的风险。对于被制裁主体而言,制裁不仅意味着丧失经济收益和世界银行或其他多边金融机构贷款项目的参与资格,而且会受到国际市场的信用质疑,失去政府、发包人、总包方、投资者等的信任,进而影响其业务布局和全球发展战略。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世界银行制裁委员会所作的相关制裁决定进行分析,介绍世界银行对投标人披露义务的具体要求、投标人违反披露义务的表现形式、构成欺诈行为的判断和认定标准,方便我国工程类企业了解世界银行在调查、指控、举证、事实认定、制裁理由以及确定制裁措施等方面的具体思路与考量因素,从而更好地参与世界银行项目。世界银行对投标人披露义务的具体要求世界银行要求投标人披露信息,旨在预防不合规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正确评估投标人的履约能力、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笔者以具体实例介绍世界银行对投标人披露义务的具体要求。一是缅甸公共设施与住宅太阳能光伏系统供应、安装与维护项目(以下简称缅甸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投标人就该项目的投标或履约向代理人或者其他相关方支付佣金和酬金,则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披露此信息。二是加纳技术培训机构油气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加纳项目)。招标文件包含了一份制式表格,投标人需填写该表格,从而披露已支付或即将支付的与投标或中标后履约有关的佣金、酬金或费用,以及收款人的详细信息。三是印度安得拉邦灾害恢复项目的电力输送与电缆工程(以下简称印度项目)。项目要求投标人涉及的未决诉讼的总标的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为此,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披露以下两部分内容:其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5年内,是否发生过拒绝与印度政府部门履行合同的行为;其二,如果存在前述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投标人所涉诉讼或争议解决程序的发生年份、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争议所涉合同及标的金额、裁判结果占投标人总资产的比例。四是越南河内城市交通发展项目的项目执行与监督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越南项目)。该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人与其他方共同提交投标文件,则投标人应披露其他方的全称、地址、背景情况、角色分工和业绩经验等信息。五是格鲁吉亚植物园重建项目和电影院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格鲁吉亚项目)。根据两个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投标人与项目管理组或格鲁吉亚政府部门之间存在已签约但尚未取得最终完工证书的其他合同,则投标人应披露这些合同的信息和投标人的年度履约情况。投标人违反披露义务的表现形式一是未披露代理关系。在缅甸项目中,2018年3月27日(即被制裁企业所在的联合体向项目管理组提交投标文件的一个多月前)被制裁企业与个人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该个人就缅甸境内外的光伏发电项目向被制裁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被制裁企业与相关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对价是被制裁企业承诺向该个人支付中标项目净利润的5%作为佣金。然而,被制裁企业在缅甸项目投标文件中并未披露该合作协议。2019年,世界银行廉政局向被制裁企业发出质询函。被制裁企业解释称,其聘用个人作为顾问、支付佣金,是为被制裁企业参与缅甸境内外光伏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非专门针对缅甸项目。即该个人并非被制裁企业在缅甸项目中的代理人或共同参与方,故被制裁企业认为,其无需在缅甸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披露合作协议。在加纳项目中,被制裁企业也未披露其曾与某业务发展顾问签订的投标咨询服务协议,以及向业务发展顾问支付佣金的事。理由与缅甸项目类似,即服务协议和佣金并非针对加纳项目。但世界银行廉政局调查发现,该服务协议描述的工作内容明确指向了加纳项目投标工作,业务发展顾问向被制裁企业出具的发票内容也明确指向了加纳项目,被制裁企业按照该发票向业务发展顾问付款的汇款单也标注了代理佣金。二是未披露履约历史。在格鲁吉亚项目中,被制裁企业在披露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时,遗漏了尚未签发最终完工证书的5份合同。面对世界银行廉政局的质询,被制裁企业给出的理由是,其并未实际履行这5份合同,且这些合同项下的工作也并未占用其任何资源。在印度项目中,被制裁企业曾于2012年至2013年与印度政府的两个电力部门分别签订了合同。但被制裁企业在投标文件中仅披露了其中一份合同,且投标文件所披露的内容非常笼统,并未说明履约的具体情况。三是未披露未决诉讼。被制裁企业因重大违约、性能不达标而被印度政府的两个电力部门提起诉讼。经两个电力部门申请,印度法院向被制裁企业签发了禁令。在被制裁企业参与印度项目投标时,这些诉讼仍在进行中,但被制裁企业仅向项目管理组披露了其中一份合同的涉诉情况,且投标文件所披露的内容较为笼统,并未说明涉诉争议的标的金额是否超过了被制裁企业总资产的50%。四是未披露参与投标和履约的其他方的角色。在越南项目中,被制裁企业A认为,被制裁企业B的子公司即被制裁企业C因可能的利益冲突而不适宜参与该项目,故在投标文件中只披露了被制裁企业B作为参与投标和履约的其他咨询方。但事实上,被制裁企业A与被制裁企业C的员工共同准备了投标文件和项目合同。例如,被制裁企业A与被制裁企业C之间就越南项目的投标和履约有大量的往来邮件。这些邮件内容表明,被制裁企业C的董事长、副总裁和其他员工均参与了投标文件准备、咨询团队招聘等工作。同时,被制裁企业A与项目管理组的部分邮件也被抄送给了被制裁企业C的高管。综上所述,无论企业有何理由,一旦未按照世界银行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披露义务。构成欺诈行为的判断和认定标准世界银行将未履行披露义务的行为归为欺诈。判断是否构成欺诈,有以下三个标准:一是被制裁人未履行披露义务,是否构成虚假陈述;二是被制裁人是否故意,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试图误导其他方;三是被制裁人不如实披露欺诈行为的目的,即是否为获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是否为避免某种义务。具体来看,一是被制裁企业未履行披露义务而构成虚假陈述。从制裁委员会作出的相关制裁决定可知,世界银行对投标人提出了严格的披露义务。只要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如实、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则制裁委员会都会将之认定为虚假陈述。在缅甸项目中,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披露代理及佣金信息的关键目的,是帮助揭示和阻止世界银行融资项目中潜在的腐败关系。虽然被制裁企业辩称,代理人只是独立的中间人而非代理人或雇员,但制裁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与代理人之间、投标人与任何其他第三方之间的合作和支付佣金的行为都可能产生腐败风险。因此,制裁委员会认为,不应对代理进行狭义解释,否则有悖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披露义务的初衷。即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独立中介还是代理人,无论这些参与方是个人还是实体,被制裁企业都有义务予以披露。在越南项目中,虽然被制裁企业A辩称,其并未与被制裁企业C签订咨询分包协议,但制裁委员会认为,缺少正式的分包咨询协议并不是被制裁企业A隐瞒被制裁企业C的合法理由。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披露其他参与方,目的是避免腐败风险、审查投标人的履约能力,以及确保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咨询服务符合项目需求和采购人利益。因此,制裁委员会认为,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披露其他参与方信息的情况下,只要被制裁企业A与被制裁企业C存在事实上的咨询分包关系,被制裁企业A就应当进行披露,否则便构成虚假陈述。【小编聊·理论联系实际】从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设新规,到落实性别平等相关举措,再到做好政采政策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政策储备,全国各地纷纷“亮招”,不断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那么各地举措效果如何?有何挑战?怎样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还可从哪些方面入手加大规则对接力度?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把脉问诊”找问题,“对症下药”开良方。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作者|赵东锋
其他
财政部答记者问!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后,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围绕修改政府采购法、完善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果。但是随着实践发展,政府采购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妨碍公平竞争的现象仍有发生,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采购基础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等,亟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行动方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提出未来三年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在强化监管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功能,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指引,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二、《行动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答:《行动方案》在全面梳理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整、建、促”3方面9项重点任务:一是在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等3项任务。二是在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方面,提出法律建设、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等3项任务。三是在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方面,提出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3项任务。《行动方案》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重点,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和系统思维,围绕政府采购法修订,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和对标国际,建立健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等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三、《行动方案》要求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请问明确了哪些举措?答:《行动方案》围绕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出了3项举措。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二是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在业务规范、风险防控、处理口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范例,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明确分级分类检查标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准确上传失信信息,为采购人开展相关资格审查提供便利。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四、《行动方案》在建设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方面提出哪些重点措施?答: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为适应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相关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为此,《行动方案》提出了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修改任务。一是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按照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对标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规则,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同时,结合政府采购法修改进程适时修改实施条例,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二是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符合标准的产品,无论是由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生产,都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行动方案》提出,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加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财政部将充分征求包括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方意见,既要保证其科学性,又要保证其可行性。三是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合规、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既是供应商竞争报价的基准,也是实现采购结果优质优价的保证。《行动方案》提出,制定通用货物、服务需求标准,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的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以及创新产品商业化推广后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采购人全面、完整、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提供指导。五、《行动方案》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重点措施?答:《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下一步,重点实施3项措施。一是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首购订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健全和落实合作创新采购制度,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公平竞争以及采购人与供应商风险共担为基础,实施订购首购,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一体化管理。合作创新采购的特点概括为“两给两共”: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给订单”,通过“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人在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全面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从2025年底延续至2026年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采贷”工作机制,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拓展业务范围。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增加强制采购的绿色建材产品种类,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推进建材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不断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六、《行动方案》如何实施?答:《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坚持真抓实干,持续跟踪评估,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财政部要制定“整、建、促”三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行动方案》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来源|财政部网站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事关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方案有何重点任务?请看这里→国务院发文!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方案→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该如何选择?
其他
创新采购中的知识产权应归谁
由于采购实体支付全部费用,通常会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所有成果。然而,若将这些成果附带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公共购买者,则可能会影响公共采购对创新者的吸引力。同时,在大多数情况下,供应商比公共购买者更有条件将公共采购产生的创新成果商业化,确保知识产权得到适当保护。因此,欧盟委员会认为,公共购买者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界定与公共合同相关的知识产权分配问题,并将公共利益和政策目标考虑在内。通常做法在通常情况下,欧洲的主要贸易伙伴将与公共采购相关的知识产权分配给参与的经济运营商,除非存在特殊公共利益。大多数欧盟成员国的公共采购法律框架并未对知识产权的分配问题予以明确,而由公共购买者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知识产权的分配。目前,欧洲有11个国家通过了关于公共采购中知识产权分配的政策,原则上将知识产权所有权留给供应商。例如,比利时、西班牙通过公共采购立法确定;芬兰、法国和瑞士通过政府合同的一般条款确定;爱沙尼亚、爱尔兰、卢森堡、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通过官方准则确定。因此,欧盟委员会认为,公共购买者应考虑将知识产权留给供应商,除非有特殊公共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在知识产权留给供应商的情况下,公共购买者仍可以保护自身合理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因此,公共购买者有必要保留以下内容,并将其反映在合同中。一是足够的使用和改编权,即使用和改编创新解决方案的免版税权。为了便于使用和改编,公共购买者必须能够访问创新解决方案的文档,且可能还需要与(有限数量的)同行(如需要与公共购买者的解决方案互联的其他管理部门)共享该文档的权利。二是有条件的许可权。公共购买者应有权要求供应商向某些第三方授予许可,以便在公平合理的市场条件下为公共购买者修改解决方案。如果供应商拒绝这样做,则公共购买者应有权将此类许可证交给第三方,以保护公共利益。三是适当的发表权。如果所有的成果都需要公开(如某些政策报告或研究的版权),则最好将知识产权留给公共购买者。但在其他情况下,如果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留给供应商,则应确保派生数据的访问权和发表权。比如,公众感兴趣的某些公共数据,或者公共购买者可能希望自愿发表以使第三方能够重新使用的信息。总之,将知识产权所有权留给供应商,可以促进创新解决方案的商业化,充分保护公共购买者的合理利益,降低公共部门的采购成本。因此,欧盟委员会建议其成员国考虑在上述条件下将知识产权所有权留给供应商,并确保企业创新的激励措施不被扭曲、市场准入不被排除。实践案例以爱尔兰都柏林市议会预商业采购项目为例,近年来,都柏林的降雨量经常超过现有的排水系统。这由极端的天气事件引起,并因排水沟和沟壑的堵塞而加剧,导致都柏林市区道路和财产被淹。为此,都柏林市议会开展了一场沟壑监控解决方案的创新采购竞赛,以研发低成本、可扩展且可行的解决方案。为帮助参与公司在采购流程之外进一步发展,都柏林市议会授予了他们知识产权,但同时保留了某些使用权。如果这些公司在3年内未将其用于商业开发,则这些权利将归还给都柏林市议会。又如,欧盟委员会与欧盟成员国、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合作,旨在共同创建欧洲区块链服务基础设施。这是面向欧盟公民、企业和公共管理部门的新型跨境服务,需要新的区块链创新来提供高吞吐量的跨境公共服务,并具有高标准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此,欧盟委员会启动了欧盟区块链预商业采购,以开发和测试新的创新解决方案。其中,欧盟委员会允许供应商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同时项目所涉及的国家保留了足够的使用和改编权、有条件的许可权和适当的出版权。值得注意的是,出于欧盟战略自主和安全的原因,欧盟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欧盟有权反对向第三国转让知识产权或许可;二是仅限于在欧洲经济区国家建立和控制的经济运营商参与采购;三是70%的合同工作和100%的安全组件工作须在欧洲完成;四是欧盟有权要求将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以防供应商在欧洲采购后4年内没有将成果商业化,或供应商没有遵守履约地要求,或供应商的合并将对欧盟战略自主权和安全利益产生负面影响。(节选自《欧盟创新采购指南》,由本报记者张舒慧编译)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安徽畅通防汛救灾采购便利化渠道外资工作座谈会: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这地“三招”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五部门联合发文!北京等20个城市入选
其他
安徽畅通防汛救灾采购便利化渠道
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黄山市等地有关部门建立防汛救灾采购“绿色通道”,推动受灾地区采购便利化工作,确保防汛救灾物资及时到位。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汛情及救灾期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防汛救灾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应对防汛救灾任务为首要目标,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方便采购单位采购。对非紧急的采购活动,因防汛救灾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安徽省财政厅还要求,各采购单位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加强紧急采购内控管理,保留防汛救灾采购有关文件及凭据,确保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同时,依法依规接受审计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采购监管,依法及时处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规定,此次通知针对黄山市、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铜陵市,后续其他可能受灾的地区可参照执行。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合作创新采购谈判小组有何“特色”?产品商号主体与生产主体不一致怎么办?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该如何选择?
其他
事关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方案有何重点任务?请看这里→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3方面9项重点任务。一是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1.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开展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3.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二是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1.法规建设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制度建设逐步构建覆盖需求管理、信息公开、采购方式、合同履约、救济机制等系统完备、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3.标准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政府采购标准文本。三是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1.支持科技创新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政采贷”,支持乡村产业振兴。3.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出台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落实本方案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来源|中国政府网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合作创新采购谈判小组有何“特色”?产品商号主体与生产主体不一致怎么办?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该如何选择?
其他
外资工作座谈会: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7月1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外资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要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何立峰指出,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抓紧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破除不合理限制,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引资优势。要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畅通外资企业诉求反映和解决渠道,及时宣讲政策、听取诉求、回应关切。外资大省要扛起责任、发挥更大作用,加大精准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各类开放平台的作用,办好重点投资展会,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引资新思路新模式。来源|新华社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合作创新采购谈判小组有何“特色”?产品商号主体与生产主体不一致怎么办?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该如何选择?
其他
国务院发文!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以下简称“整、建、促”)三年行动,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结合我国国情实际,对接政府采购国际规则,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二、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一)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财政部牵头组织,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二)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公开受理投诉的电话、地址及投诉书范本,做到“有诉必应”。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开展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在业务规范、风险防控、处理口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范例,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三)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1.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准确性,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逐步实现全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一地注册、全国通用”,破除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手段,动态监控供应商投标、项目评审等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实效。2.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准确上传失信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实时共享,为采购人开展相关资格审查提供便利。研究建立相关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的可行性。完善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采购人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研究完善针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时重大违约的限制性措施,督促其诚信履约。3.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财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供应商提供虚假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开展核查,会同公安部门严查政府采购招标中发现的串通投标行为,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就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处等进行协作配合,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一)法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按照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对标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规则,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并结合修改进程适时修改实施条例。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二)制度建设研究完善货物服务招投标、非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和质疑投诉等部门规章,研究将需求管理以及合作创新采购等制度上升为部门规章,逐步构建覆盖需求管理、信息公开、采购方式、合同履约、救济机制等系统完备、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以项目绩效为目标、以采购全链条管理为抓手,推动采购人加强内控管理,落实权责对等要求,实现“谁采购、谁负责”。完善采购交易机制,根据采购需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原则,建立适应采购人多元化需求且鼓励创新的交易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支持力度。完善预留份额、评审优惠、需求标准发布等支持措施。(三)标准建设1.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逐步形成本国产品标准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货物、服务需求标准,逐步扩大需求标准覆盖面,为采购人全面、完整、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提供指引。修订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引导全社会使用绿色包装。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发展试点,适时将碳足迹管理有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研究制定创新产品商业化推广后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领相关产业创新发展。3.分类制定政府采购标准文本。制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和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提高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便利性。四、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一)支持科技创新1.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订购首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2.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公平竞争以及采购人与供应商风险共担为基础,实施订购首购,建立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带动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1.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扶持政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2.助力中小企业“政采贷”。建立与金融机构共享中央本级政府采购信息的渠道,向商业银行及时提供中央部门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各地区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与金融机构相关系统对接,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3.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对相关地区农副产品提高政府采购预留比例政策取得实效。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逐步实现业务范围双向拓展,吸纳除现有地区外的更多符合资质标准的中小企业成为供给方,面向除采购人外的单位工会、社会公众等更广大需求方,推进服务提质升级,助力打造农业特色品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三)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1.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2.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并适时研究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加强对政策实施城市的考核督导,确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财政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落实本方案要求。财政部要制定“整、建、促”三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及时跟踪工作任务进展,定期评估本方案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宣传解读政府采购相关举措,针对各项举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来源|中国政府网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合作创新采购谈判小组有何“特色”?产品商号主体与生产主体不一致怎么办?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该如何选择?
其他
这地“三招”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近年来,广东省珠海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全力抓好抓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的落实工作。2024年度全市预算单位填报“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份额1924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8.05%。为确保采购活动“更有力”,珠海市财政局出“实招”建制度。通过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等部门,推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做好全市各预算单位“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及采购实施等工作。印发相关文件通知,明确各预算单位依托“832平台”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及时组织有食堂的市直预算单位完成“832平台”采购预留份额的填报等工作,鼓励各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预留比例,鼓励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为确保采购活动“更便捷”,珠海市财政局出“硬招”优服务。以“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将采购任务列入工作清单,指定专人对交易明细、采购数据及订单完成情况等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跟踪,为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数据支撑。建立问题快速反馈和解决机制,确保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减少采购障碍。截至目前,珠海市已累计完成“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份额861.4万元。积极组织动员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参与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举办的2024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消费惠农活动,帮助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建立直接联系,减少中间环节。仅在产销活动期间的3天时间里,全市完成采购金额达182.64万元。为确保采购活动“更规范”,珠海市财政局出“新招”强监管。有效运用“832平台”移动应用程序,使全市各预算单位实现随时随地进行采购操作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定期统计各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情况,对各预算单位消费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督促和提醒。及时对接前期珠海市预留份额位居前10名的采购单位,协助开展线上预填报预留份额,督促已填报份额的预算单位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从质量、价格、服务、社会责任等多个角度评价供应商,引导供应商提升整体竞争力。此外,整合与该市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等部门的资源和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活动的规范化。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合作创新采购谈判小组有何“特色”?产品商号主体与生产主体不一致怎么办?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该如何选择?
其他
五部门联合发文!北京等20个城市入选
7月3日,“车路云一体化“首批试点城市名单“出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武汉、长沙、成都等20个城市入选。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及时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备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今年1月17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谋划、循序建设”为基本原则,聚焦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建成一批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试点项目。为保证“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总体要求,通知明确,针对架构相同,应用试点城市应当在五部门指导下,结合有关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方案,明确“车、路、云、网、图、安全”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按照中心云、区域云、边缘云的三级云平台架构制定平台建设方案,打造统一的平台底座,并结合各自发展特色,搭建承载多样化应用的云服务平台。针对标准统一,五部门组织有关标准化组织及行业机构,共同开展车路云一体化标准体系及应用试点推荐标准研制工作,梳理支撑应用试点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技术标准支撑应用试点。试点前期依据成熟标准进行方案制定和建设实施,过程中积累实际经验和相关数据,支撑标准体系完善和相关标准制定,力争2026年搭建统一共用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标准体系。针对业务互通,应用试点城市应基于统一架构和技术标准,实现云控基础平台、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等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打破不同领域、区域间的数据“孤岛”,实现基础共性数据的互通共享,以及基础设施、服务与平台的跨域共用,支撑城市级乃至城际间智能辅助驾驶、自动驾驶、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多场景应用的商业模式探索。针对安全可靠,各试点城市应坚持安全底线,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完善,适时视情出台地方性法规和管理要求,强化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安全保障能力,满足国家对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地理信息安全等监管要求。通知明确,开展此次应用试点有四个预期。一是建成低时延高可靠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以覆盖试点城市全域为目标,持续提升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与云控基础平台覆盖率;通过规模部署标准化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满足智能网联汽车跨区域服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需求,全面带动提升车载网联终端装配率与使用效果,为全国规模化应用推广奠定基础。二是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结合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产业发展等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的规模化应用试点,不断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移动出行需求与不同商用场景的车辆作业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安全水平和出行效率。三是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明确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商业化运营主体,鼓励探索国资平台、车企、运营商、科技公司等多主体投资共建、联合运营的发展模式,探索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商业模式。四是形成统一的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通过共同开展标准研究工作,构建统一共用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以及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基础地图等标准体系,建立完善“车路云一体化”测试评价体系,全面支撑智能网联汽车的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能力建设。目前,全国共建设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开放测试道路32000多公里,发放测试牌照超过7700张,测试里程超过1.2亿公里,各地智能化路侧单元(RSU)部署超过8700套,多地开展云控基础平台建设。但是,各地“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尚未能搭建形成完备的系统架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碎片化”现象,难以支撑自动驾驶技术和网联功能的规模化应用。通知指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将充分发挥前期测试区、车联网先导区、“双智”试点等试点工作的建设基础,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落地与规模应用。首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统一的架构设计,推动城市级建设、城市群“连片”基础设施建设,打破“碎片化、烟囱式”的“单点”部署,实现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应用实践。其次,强调车、路、云、网、图、安全等各环节统筹协调发展,突出“网联赋能”加持作用,从场景上覆盖协同预警、协同驾驶辅助、协同自动驾驶等不同等级的网联化功能应用。最后,进一步明确组织机制,建立地方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应用试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建设运营主体,探索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商业模式。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往期推荐产品商号主体与生产主体不一致怎么办?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该如何选择?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这地密集开展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
其他
美军每天用卡车偷小麦,外交部表态
7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日前总台央视发布一份调查报道显示,驻叙利亚美军在当地进行非法小麦运输活动,每天用10多辆卡车将叙利亚粮食运往境外。为了掩盖盗运行为,沿途检查站甚至会逐一检查过路者手机,防止照片流出。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目击证人拍摄的美军运粮照片。图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毛宁表示,叙利亚曾经是小麦出口国,现在却有大约55%的人口面临粮食不安全状况,美国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证明,美国打着“反恐”的旗号,心里装的是掠夺资源的算计;把人权挂在嘴边,却侵犯别国人民的生存权和生命权;声称要捍卫民主、自由、繁荣,实际上在不断地制造人道危机。毛宁称,美方应当切实尊重叙利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立即结束在叙利亚的非法驻军,停止掠夺叙利亚国家资源,以实际行动弥补对叙利亚人民造成的伤害。来源|北京日报、央视新闻客户端编辑|张舒慧
其他
冲上热搜!本月你的工资可能涨!涨!涨!
7月你的工资可能有多项调整!01公积金、社保缴存额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很多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如果您的公积金调整工作已经完成,近期拿到工资条时,一定要看看你的公积金缴存额是涨了还是降了。具体而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X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尽管有职工的7月到手工资少了,但是这不是坏事,因为你多缴的钱到了你的公积金账户和社保账户里。对于买房、还贷、医保、今后的养老金都有好处。而且,无论是个人缴存还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02公积金余额结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03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并不一致,但不少地方是从6月或7月份开始发这笔钱。小伙伴们注意看一下你这个月的工资有没有变化吧~来源|中国新闻社、中国会计报、劳动报、工人日报、人民日报编辑|张舒慧
其他
这地密集开展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针对信息类产品开展了集中式的框架协议采购。记者了解到,目前,台式计算机、防病毒软件、一体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四个项目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已完成,并发布了结果公告。办公软件、数据库、操作系统和版式软件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正在进行中。工作站的采购工作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此外,服务器等信息类产品的框架协议采购也已提上日程。“信息类产品技术标准相对容易统一,较适宜开展框架协议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年底,财政部发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7种IT软硬件的需求标准为地方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在财政部发布的采购需求标准基础上,我们针对不同品目的特殊性,进行了分包。例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国产芯片之间很难进行横向评估,难以实现技术指标的量化。因此在拟定台式计算机和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需求标准时,我们选择按芯片品牌划分,其他参数指标则较容易明确,便携式计算机则需要将内存、硬盘等配件的技术路线纳入考察范围,服务器还要增加机架高度等因素。”该负责人说,“为了方便采购人选择,我们设置分包时尽量遵循简化的原则开展,即用最宽泛的技术指标来框定分包。”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售后服务如何保障?以台式计算机为例,中心明确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人作为售后联系人,7×8小时负责协调产品销售以及售后问题。成交供应商须配合2024年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集成实施服务)成交集成服务商做好适配工作,履行好服务保障体系次责企业的责任,积极配合集成供应商的服务调度。2024年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集成实施服务)成交集成服务商如需在厂线组装母盘,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此外,上述负责人介绍,中心将对入围供应商及其代理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检查及处理情况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已完成的4个项目的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如遇政策调整或市场情况变化,根据有关规定,征集人可以提前终止本框架协议或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下一期征集活动。在本期采购有效期内,如入围产品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变更后的产品配置参数、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产品(如CPU变更,CPU须不低于原入围型号并且已通过安全可靠测评)。在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的前提下,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
其他
信用承诺函这样要求合理吗?
问题近日,有读者咨询:“之前参加一场政府采购活动,需要供应商签署信用承诺函。其中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此外,还要承诺接受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吗?”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回答什么样的供应商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规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有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采访过程中,大部分专家认为,“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只是一种信用约束,并不是限制供应商进行采购活动的依据。因此,可见在信用承诺函中设置“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这一条款并不合理。业内专家黄超进一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明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在“重大违法记录”范围中,故不应以此作为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票否决项”。“‘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这一条款,有利于采购人通过事后核验加强监管,承诺函中写入这一条款是合理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高级合伙人杭正亚告诉记者。其他受访专家持相同观点。他们表示,由于经营方向不同,供应商群体对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往往不清楚、不够了解。如果只注重事前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而不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作出虚假承诺。事实上,由于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是动态的,所以供应商在签署信用承诺函后,信用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其提交的材料后续也有可能被判定为“虚假材料”。对此,杭正亚还建议,信用承诺函的条款设置应该明确承诺的截止时点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的最后截止时间。承诺内容上要列明“本承诺函签署后如发生资格条件与信用记录发生变化的情形,保证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告知,否则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责任”的相关条款。杭正亚表示,考虑到目前信用修复制度还不完善,所以无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还是供应商,都要关注失信信息期限届满的问题,正确区分为可修复失信记录和不可修复失信记录。尤其是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前对于失信信息期限届满的或者可以修复的,应及时与相关机构沟通,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平台上撤除对应的失信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
其他
中标供应商拒签合同?采购人应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某单位2021年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图书阅览室、学生机房设备、教师办公系统等项目,预算价为196万元;某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第二轮157.4万元的报价,成为最低报价供应商并获得评审第一顺位成交供应商资格。第二天,第一成交候选人以市场产品价格波动大、设备生产周期长,无法按时完成供货为由,提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未提出异议,同意了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并退回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没有发出成交通知书,随后又重新组织采购。2023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采购人巡查时发现,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属于违法行为,并将相关线索转交给财政部门进行处理。调查情况该项目2021年7月7日开、评标,有5家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首轮报价各家报价均在195万左右,第二轮报价除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报价为157.4万元外,其他4家报价均在191万元以上。根据调查,第一成交候选人清楚竞争性谈判是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因此为了获得竞争优势,第二轮报了较低的价格,但是成交后经测算发现无利可图,于7月8日提出放弃成交的申请。采购人因为担心第一成交候选人不能履约造成项目延误,所以未向第一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且同意了该供应商弃标申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选择终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另外,在调查中发现,采购人并未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约束条款没收该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处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此时第一成交候选人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应按照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在本案中,采购人没有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此行为,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采购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同时本案中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无故放弃成交,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财政部门要求采购人追回第一成交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案例点评本案中,第一成交候选人递交了响应文件和响应了二次报价,此时要约已经生效。因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导致采购结果不能顺利实施,影响采购项目效率及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应由第一成交候选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而采购人对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交申请放弃成交予以认可,没有发出成交通知书进行完成承诺的行为,属于未依法开展成交供应商认定程序,造成采购程序违法。如果采购人向第一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弃标,采购人即可确定评审排名顺位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那么对第一成交候选人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本案可知,该供应商违法行为在先,但采购人由于对采购的法定程序不熟悉,所聘用的采购代理机构也没有告知相关要求,导致采购人按错误的程序处理弃标行为,造成采购人违法,而该供应商逃避了应有的处罚,仅是没收投标保证金。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其他
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本来面目
政采低价投标政府采购因其作为高效配置公共资源的重要途径而备受社会关注。在众多议题中,低价投标现象尤为引人瞩目,其中各种对低价投标的议论和误解,让人无所适从。笔者认为,亟须从理论上正本清源,让低价投标回归政府采购的本来面目。合理性与合法性——国际通行的举措。政府采购的目的在于从市场中获取物美价廉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以满足公共机构日常运作之需。在市场环境下,价格是体现供需关系与竞争程度的重要指标。最低价中标原则正是从低价竞标演变而来,即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供应商竞价决定中标成交结果。供应商在以更低的报价为自身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的同时,也为采购人降低采购成本。换言之,当供应商的价格竞争与采购人节约资金的目标达成一致时,即激励相容。因此,追寻低价是政府采购为追求物有所值而势必遵循的必要举措。放眼国际,联合国、世界银行、亚投行等国际组织,以及英国、美国、日本等市场化国家,均将最低价中标作为竞争评审的基本原则之一,反映出全球范围内的普遍适用,表明国际社会对价格竞争重要性的认可。因此,我国顺应国际趋势,将“最低价中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属于国际通行做法。——优质低价的途径。事实上,低价并非政府采购的唯一标准,只因“价廉”之外还存“物美”之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而其中的“实质性要求”就包含对技术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同时,该条例还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也就是说,对于需求标准统一的项目,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而超出采购需求的投标不能也不应影响中标结果。在现代商品社会,标准统一的货物或服务一般是指具备生产技术标准的产品或服务。这些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与检测一起共同构成评价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基准,提供了客观、可量化的评价依据。近年来,财政部陆续推出了一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与预算编制标准、资产配置标准一起,共同构成政府采购、资产和预算的标准体系。统一而明确的标准和检测体系,有助于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主观判断,确保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也有助于采购结果的可预测性,确保实现既定的绩效目标。——采购绩效的保证。最低评标价法与综合评分法最大的不同,在于中标结果由供应商报价竞争决定。这使得评审程序简化、固化,不再依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就基本确定中标结果。同时,评审将更专注于投标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而评审专家的作用后移至验收环节,实现由“法官”向“陪审员”转变。采购绩效取决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采购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恶意低价与履约风险——市场竞争的手段。低于成本的投标价甚至象征性报价,在市场竞争中并不鲜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市场竞争手段。对获取市场份额、品牌推广或实现长期战略目标的渴求,都可能导致供应商采取低价策略。就政府采购而言,供应商低价竞争的策略与采购人优质低价的绩效目标高度契合。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降本增效,是双赢;但反之,恶意低价可能构成履约风险,影响采购绩效。恶意低价投标通常是指,以低于成本或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价格进行投标,但无实际履约意图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其他诚实守信的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竞争,而且也将损害采购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职能。——恶意低价的识别。尽早识别和否决不能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或恶意低价投标,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成功的关键。对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其他投标者,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的情形,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报价的合理性或保证履约的措施。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或无法证明其所报价格履约的能力,则应拒绝其投标,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采购人的利益。——履约风险的预防。政府采购并未禁止供应商采取低价投标策略,也未禁止象征性报价。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制度要求供应商在投标、签订合同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保函。若供应商中标后未能履约,则没收,以提高违约成本,事后再并以罚金、吊销营业执照、限制市场准入等处罚措施,以确保供应商履约。最低评标价法的运用——适用范围。采购人应该像选择采购方式那样,根据采购需求的特点选择评审方式。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以及需要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案的项目,综合评分法更适合。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意味着采购人需尽可能明确采购需求,包括应落实的政策功能以及防范履约风险措施在内的商务条款,将所有实质性要求、与报价相关的需求等囊括其中。若采用标准化的方式描述,除了技术服务标准和采购需求标准外,还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只需要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或承诺提供符合特定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的产品、服务,即先满足需求、后竞争报价。——政策功能。最低评标价法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并不矛盾。除了节能节水等强制的政策功能和强制标准一样作为可否决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外,价格扣除可以将支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与以价格为核心的市场竞争规则完美结合,且无操控可能,比综合评分法更简单高效。采购需求标准所包含的政府对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的支持,通过价格扣除传递给供应商,从而推动供给侧改革,成为政府利用市场手段直接调控市场供给的政策工具。——信用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才是顺利履约的保证,而提前对履约风险进行预防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除了在资格审查阶段拒绝不诚信供应商和在评审阶段加强对恶意低价的甄别外,在签订合同阶段提高履约保证也是预防恶意低价的有效手段。同时,在验收阶段还应进行履约评价,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共享履约信用,形成“一处违约、处处受阻”的态势。(作者分别为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一级调研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张舒慧
其他
【案例看台】医院采购案被上诉,资金界定成关键
核心提示: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立医院应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国家要求医院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旨在弥补当前公立医院存在的预算管理体系不健全、预算编制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其任何收入均应属于预算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公立医院使用应纳入预算管理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属于政府采购活动,应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2021年12月5日
其他
【以案说法】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该怎么办
(作者系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8月3日
其他
代理机构不退诚信保证金, 市政府反成被告,冤吗?
关键词:诚信保证金/行政处罚/适格被告案例要点:1.诚信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具有行政机关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管理的属性,不予返还诚信保证金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2.不予返还诚信保证金在法律、法规、规章层面缺乏依据。3.诚信保证金制度由地方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制定实施,管委会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上级机构——地方政府承担。招标、举报、诉讼情况2013年10月,在由A市政府第一招标采购代理处(以下简称“代理处”)代理的某改建工程招标项目中,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上海局”)向代理处交付了60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11月,双方签署了《诚信保证合同》,依据《A市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制度》(以下简称《诚信制度》),对招标过程中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及诚信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作出约定,中铁上海局提交了投标文件。经评审,中铁上海局为首选中标单位。公示期间,有人举报中铁上海局中标项目经理在B市某县有在建项目。经A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管委办”)调查核实后,代理处于12月向中铁上海局下达了1号公函,认定其在投标过程中违反了《诚信制度》第四条第25项规定,依据双方所签《诚信保证合同》,诚信保证金不予返还,由代理处代缴国库。中铁上海局对不予返还诚信保证金600万元的行为不服,以A市政府为原告,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原告(中铁上海局)观点中铁上海局起诉称,代理处1号公函中“诚信保证金不予返还”是行政处罚行为。该行政处罚行为违法;代理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行政处罚权,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由设立该机构的行政机关A市政府承担。故请求依法撤销1号公函中的行政处罚;依法判令A市政府立即返还其诚信保证金600万元;依法一并审查《诚信制度》的合法性。●一审被告(A市政府)观点A市政府称其作为本案被告资格不适格。《诚信制度》并非其制定,不予返还诚信保证金的行为亦非由其作出。●一审法院(A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及观点《诚信制度》第三条规定,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诚信保证合同,并按要求交足投标诚信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即被拒绝,作废标处理。代理处与中铁上海局签订《诚信保证合同》,并收取诚信保证金的职权,是依据上述《诚信制度》,并非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行使其行政职权的,应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故代理处的行为应视为A市政府对其内设机构的委托。A市政府辩称其作为本案被告资格不适格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认可。本案中,中铁上海局被认定违反招投标诚信制度,有关处理决定已生效,依据《诚信保证合同》的约定,中铁上海局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返还,A市政府决定不予返还诚信保证金600万元,显然是履行合同的权利。综上,中铁上海局诉称A市政府不予返还其诚信保证金系行政处罚行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认可;其诉请撤销代理处作出的行政处罚,并责令A市政府返还其诚信保证金及利息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驳回诉讼请求。中铁上海局不服,向C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C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及观点本案涉及三个焦点问题:1.关于被诉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的问题。本案中,代理处收取及不予返还中铁上海局涉案诚信保证金,是基于其与中铁上海局签订的《诚信保证合同》的约定。该合同虽具有民事合同的外在形式,但其实质却是政府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不予返还涉案诚信保证金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故本案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2.关于被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代理处作为A市采购代理机构,其取得与投标人签订书面诚信保证合同并收取保证金及处理违约行为的职权,是基于A市政府在上述《诚信制度》中的赋予,并非相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或授权。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A市政府是本案适格被告。3.关于被诉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A市政府依法具有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职权。A市政府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时,应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并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本案中,A市政府在作出不予返还涉案诚信保证金行为时,未能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规定,赋予当事人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中铁上海局的诉讼请求不当。中铁上海局的主要上诉理由成立,依法应予支持。据此,本案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撤销一审判决;撤销A市政府于2013年12月作出的不予返还中铁上海局600万元诚信保证金的行为;责令A市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A市政府向C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中铁上海局的起诉。●再审申请人(A市政府)观点1.二审法院认定本案性质是行政处罚争议明显错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以下简称49号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收取诚信保证金属于加重了企业负担的民事担保方式,应予清退;但应予清退并不会改变其民事担保的性质;即无论收、退保证金,均属民事行为。2.二审法院认定《诚信制度》是其制定不符合事实。3.二审法院判令其对本案争议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于法无据。其不是本案争议保证金的收付当事人,从未处理或委托他人处理本案争议的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不予返还在性质上并非行政处罚行为,故即使发生应返还而未予返还的情形,其后果也是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即使需要对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被举报或被认定为违法的行为进行查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负责查处的主体也是“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而非地方人民政府。●再审法院(C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及观点本案行政争议系因代理处于2013年12月通知中铁上海局对其预先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而引发。《诚信制度》系市管委办于2008年5月发布,其第三条规定:“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诚信保证合同,并按要求交足投标诚信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即被拒绝,作废标处理。”第五条规定:“投标人(含中标人)有上述第四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其所提交的诚信保证金归国家所有,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缴国库。同时1-3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对于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保障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有序开展而言,规制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具有目的正当性。对于政府招标活动中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行政机关可依法作出处理。尽管诚信保证金制度的相关要求体现在代理处与中铁上海局所签的《诚信保证合同》中,但代理处并非招标人,中铁上海局要参加投标,不得不遵照《诚信制度》第三条,向代理处交足诚信保证金,没有选择余地,亦对是否退还诚信保证金,没有协商空间,只得听由代理处依照《诚信制度》第五条单方决定。可见,诚信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明显具有行政机关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管理的属性,代理处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尽管《诚信制度》的发布主体为市管委办,A市政府并非制定主体,但该办公室系A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本案亦无证据证明该管理委员会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A市政府承担。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将A市政府列为本案被告予以确认正确。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管理,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对于政府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的行政处理,应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本案没有证据证明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在法律、法规、规章层面存在依据。A市政府在再审申请中提及的49号通知第一条亦规定:“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诚信保证金欠缺法定依据,显然位处被取消之列。综上,A市政府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驳回再审申请。案例评析●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德能1.对诚信保证金制度的评价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金形式多样,性质比较复杂。其中,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应采购人(招标人)的要求,在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阶段的担保,属于民事行为。但本案所涉及的诚信保证金显然不是投标保证金,也不是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担保,而是行政机关或其委托机构对投标人在招标投标中进行诚信管理的方式之一。诚信保证金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规设置的保证金,也属于国家政策要求必须清理的保证金,是行政机关“以罚代管”的表现形式之一。在国家信用体系建设中,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但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擅自设立保证金,并将没收(不予退还)保证金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手段。2.《诚信制度》的合法性探讨本案中,上海铁路局在提起一审诉讼时要求一并审查《诚信制度》的合法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第二款进一步明确,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诚信制度》即属于政府规章之外的规范性文件,上海铁路局的上述诉求是合法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由行政行为案件管辖法院一并审查。因此,一审法院依法应就《诚信制度》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关于《诚信制度》是否违法的问题,由于其涉及对投标人的行政处罚,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否则,其擅自设定的行政处罚行为和处罚幅度就是违法的。本案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是行政处罚行为,那么,以《诚信制度》这一规范性文件来设定行政处罚,就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即除了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推而广之,招标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也都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招标人、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时不得设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处罚。如,财政部近期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显示,“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存在“采购文件规定采购人可对供应商进行处罚”的违法违规问题,就可能涉及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违法设定行政处罚。●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锟1.收取、清退诚信保证金,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判定一种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需要看其是何种主体为何种目的以何种形式对外作出的。具体说来,一般需要分析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该行为是否对外作出;其二,该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否系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委托的组织;其三,该行为是否体现为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使;其四,该行为是否为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其五,该行为是否创设了行政法律关系,即产生了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涉案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的行为已通过函件的形式向中铁上海局作出,具备了前述第一项要点的“对外”属性;诚信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对中铁上海局而言属于财产权的受损,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部分具备了前述第五项要点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属性。关键在于行为的实施主体确定及行政管理职权的判断。第一,关于行为主体的确定。本案极为特殊的一点就是存在多级主体之间的多重关系。根据裁判文书中的记载及网络检索信息,实际上存在五个主体:A市政府成立了A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交易中心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全称为“A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市管委下设办公室(全称为“A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管委办”),负责对进交易中心运作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A市政府第一招标采购代理处(以下简称“代理处”)系A市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性质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从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活动。虽然涉案诚信保证金系代理处以函件的形式决定不予退还,但不予退还的前提是经市管委办调查核实后认为中铁上海局的不诚信行为成立,收取及不予退还的依据则是市管委办制定的《诚信制度》。即市管委办将其对投标采购活动的监管职权,以《诚信制度》规定的形式,直接委托或者说是要求第一代理处代为行使。因此,对于涉案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的行为,法律上可视为市管委办实施,或者保守地说,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是市管委办,而这也是法院尤其是再审法院在本案中所持观点。据此,无论市管委办是否具有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能力及主体身份,只要其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设立,就可认为本案中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行为系由行政机关作出,而后由谁具体承担责任,则由《行政诉讼法》的被告认定规则来确定。第二,关于行政管理职权的判断。A市政府颁布的《A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市管委办是市管委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诚信制度》第三条、第五条规定,诚信保证金制度系市管委办为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平有序开展的一种管理手段,第五条中更将诚信保证金的不予退还与“投标人(含中标人)1-3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这一监管手段直接并列。可见,无论是诚信保证金的收取还是不予退还,都是相关行政机关或其设立的机构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综上,本案中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的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2.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是否构成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的基本法理,行政处罚应当是通过迫使行政相对人负担财产或人身上的不利益实现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惩戒与教育。本案中,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的实质是剥夺了中铁上海局对该保证金享有的财产权,性质上与前述行政处罚迫使行政相对人负担财产上不利益的法律效果类似。但是,是否所有要求行政相对人负担财产上不利益的行为都属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存在较大争议,因为行政处罚本身还包括对行为违法性的认定,也需要相关的形式要件。因此,本案中,在没有看到代理处给中铁上海局下发的不予退还诚信保证金的函件内容的情况下,无法径行认定该行为构成行政处罚。从再审法院在再审裁定中并未对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作出直接表态,亦可看出再审法院在该行为定性上的严谨和慎重。3.行政机关多层级设立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谁是适格被告实践中,各级行政机关都设有大量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有时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这些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还会再设立下一级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会出现下一级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逐级设立次一级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的情形,并且很多行政行为也都是以这些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但是,根据行政机关的“三定方案”,这些下一级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往往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身份,不能以自身名义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2018年2月起实行的新版《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即专门针对此类情形制定,且同样适用于行政机关多层级设立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的情形。根据此条款,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中就出现了相对明显的行政机关多层级设立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的情形:A市政府、交易中心、市管委及市管委办四个主体系逐级设立的关系。换言之,虽然市管委办并非A市政府直接设立,但也是在A市政府概括“授权”的情况下设立的,因此,对于市管委办的行为,在直接设立市管委办的市管委以及设立市管委的采购中心均无行政主体资格的情况下,由设立采购中心的A市政府作为责任承担主体,符合新版《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最高法行申442号(文字/戎素梅)★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