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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为保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正常开展,通过建立工作机制、推行不见面审批、优化业务系统功能等多种举措,全力保障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有序开展,为助力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贡献力量。一、建立健全防疫工作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况,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建立由中心领导带头、办公室组织在深职工轮流现场值班制度。从2月10日开始,深圳企业开始逐渐复工,中心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咨询和办理网上业务,确保防疫期间业务咨询电话有人接,业务办理正常开展,同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随时待命、随时到岗的准备。二、启动技术合同登记业务不见面办理及时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不见面、事照办”服务,通过市科创委网站、转移中心业务办理系统首页等渠道,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申请单位(包括法人单位、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只需将技术合同纸质文本邮寄至转移中心,经工作人员审定后,并将办理好的证明文件邮寄返回申请人便可。三、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现场服务一是做好办公区域的消毒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上班首先检查办公区域中央空调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每天定时对办公区域和常触部件(如门把手等)进行消毒,下班后对办公区域再次进行消毒;二是做好技术合同纸质材料的交取环节工作,在办公区域门口明显处贴出温馨提示,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在接收和发送技术合同纸质材料时,工作人员佩戴好一次性手套,纸质材料须经消毒喷雾消毒后再接收。四、优化完善业务系统功能一是延长提交纸质合同的有效期,由现有的10个工作日延长到90个自然天;二是提供更多的网上咨询服务,业务系统首页上提供电话、QQ等多种咨询服务,同时根据申请人咨询较多的问题,整理出标准化的答复,尽快帮助申请人及时准确答疑解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五、克服困难在时效内办结业务目前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办理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按照现有工作程序,须经过初审和复审等不同岗位环节。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心领导及时协调在深工作人员,合理科学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工作,对符合认定登记规定的,及时出具免征流转税的登记证明文件,对不符合认定登记规定的,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第一时间尽快告知申请人,尽量帮助申请单位降低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