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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查处情况公示(第二十二期)
近期,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区部分餐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依法查处,结果公示如下:北京刘阵声客栈(招牌名称:无)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东世恒润(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王婆大虾)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北京夏丽菊面馆(招牌名称:牛排牛尾锅)存在经营的人参枸杞酒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北京鑫元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海龙饺子氿)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北京鸿源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姑大早点)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北京鸿源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姑大早点)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北京金巨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王婆自选)存在凉菜间堆放杂物,未正常使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北京壑雷鸣小吃店(招牌名称:北京壑雷鸣小吃店)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北京振发兴小吃店(招牌名称:过桥米线)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北京荣鑫宇凡小吃店(招牌名称:鸡排饭)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北京雪峰秋荣商店(招牌名称:北京雪峰秋荣商店)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北京绿阳商店(招牌名称:北京绿阳商店)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北京民间艺人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八旗牛肉面)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北京市银喜鹊山庄(招牌名称:北京市银喜鹊山庄)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北京古关餐厅(招牌名称:北京古关餐厅)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北京回头客餐厅(招牌名称:回头客)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消毒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北京雁湖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雁湖湾)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食品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北京御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包子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