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9亿人或已感染新冠!超8成受访感染者出现发烧症状

经济学家王小鲁:有关某地向非公企业派驻第一书记的三个问题

李庄没能见到小花梅

母子乱伦:和儿子做了,我该怎么办?

【少儿禁】马建《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

自由微信安卓APP发布,立即下载! | 提交文章网址

刘红林律师

涉嫌刑事犯罪,会被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在不少人民群众朴素的价值观中,刑事犯罪出事约等于人被抓了,刑事犯罪没事了约等于找关系把人捞出来。实际上,这些朴素的理解多少都有些不正确。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的调整和结束并不等于整个刑事案件的结束。这篇文章,和大家简要的讲一下,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都是大家闲暇之余可以学习了解的硬核知识点,可以点击收藏,但争取早晚都别用上。一、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对比表二、不同强制措施的法律知识点1.拘传(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三)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四)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五)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2.取保候审(一)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三)取保候审的方式包括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四)保证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保证人必须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保证人必须履行法定的保证义务。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或者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货币的形式交纳。(六)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七)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八)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况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为监视居住或提请逮捕。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3.监视居住(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同取保候审相同。(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其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三)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四)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提请批准逮捕。4.刑事拘留(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三)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四)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五)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5.逮捕(一)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二)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三)对被逮捕人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四)对于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单位。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1月5日 上午 11:50

律师支招丨数字藏品平台,如何有效应对维权投诉?

新年送福利关注下方公众号回复「区块链」免费领取数字藏品创业法律手册👇🏻昨天的文章《西安市场监督管局:经营数字藏品不违法,买卖属用户个人行为》发出去后,引发了很多数藏创业者的共鸣,也陆陆续续听到了部分地区数藏创业者的反馈,说当地的工商部门对于数藏投诉也是不予以受理,当然原因不是说不想管,而是直接明确说被投诉的数藏平台并不违法,比如广州、成都、济南。问题来了,作为数藏平台,在面对用户的维权投诉时,如何更高效的让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决策?如何尽可能的让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识到自己经营数字藏品不违法?这篇文章给大家分享一个我们曼昆律师多次尝试后的有效方案,三个字:写材料。也就是说,但凡遇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用户投诉调查,在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的过程中,能书面的就别口头。通过写材料的方式,应对用户投诉维权,有如下三种好处:1.文字报告,应对调查讯问,化被动为主动文字总归是要比口头表达严谨,很多数藏平台创业者在应对政府部门调查时,绝大多数都属于被动状态,被问到什么就回答什么,这种情况下,被动的口头回答很容易陷入到发问者的逻辑框架下,如果调查者一开始认为你平台没事,那么这样的被动回答是没问题的;如果调查者一开始就先入为主的认为平台有问题,那么问答过程基本就是证实的过程了,对数藏平台显然就是极为不利的。怎么办呢?扭转问答的主动权,通过自己主动写材料的形式,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将自己想表述清楚的情况、想罗列的事实证据进行整体整理,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做到信息的不遗漏、情况说明的不被动。2.文字报告,更符合政府部门工作习惯,主动帮忙分忧国情使然,在政府部门工作,有的时候讲究的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此前我们接到过一位北方某省份的数藏平台电话咨询,客户维权投诉到当地多个部门,多个部门都认为这个事情不属于自己管辖,原因是这是当地第一件,大家都不懂,生怕搞错了就不好了。理解这一点,那我们就要尽可能的为政府部门解忧,避免其工作上的“犯错”。写材料、看报告是很多政府部门信息流转和工作决策的方式,原因就是白纸黑字,能减少犯错。写材料的工作只会转嫁,而不会消失。材料不是你写,就是政府工作人员写。熟悉自己公司和平台经营情况的显然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而是公司的工作人员,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你希望这个撰写材料的主动权掌握在谁手里?这也是我们建议,在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用户维权投诉时,将包括写材料在内的“工作和责任”尽可能的往自己身上揽。在了解工商局工作人员关心的问题前期下,自己主动承担写材料的责任,将相关的资料提前整理好,形成书面的报告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并提供配套电子版的给到相关工作人员。以便其内部去做工作报告和答复用户投诉,相信我,这位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肯定对你满怀谢意。3.文字报告,能多次复用,也更有利证据留存目前数藏行业的监管局面还处于多龙治水阶段,今天工商局、明天金融局、后天公安局,被约谈就得过去配合调查,但政府部门问的问题基本大同小异,如果有一份纸质的材料,在配合调查过程中,将材料同步进行提交,是可以大幅降低沟通解释成本的。更重要的是,即使后续涉及刑事犯罪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风险,也是可以将此前提交给各个相关部门的文件,作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工作量证明”,体现自己公司“负责任”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文字报告应该怎么写?有哪些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有咨询需求,可联系曼昆律师。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2月30日

西安市场监督管局:经营数字藏品不违法,买卖属用户个人行为

2022年,如果哪家数字藏品平台没有被用户投诉维权,估计都不太好意思跟同行说自己是搞数藏的。数藏维权仿佛成了数藏创业者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但凡让用户有吃亏上当之感,一言不合,就是一句:我要维权。虽然作为律师我一直鼓励各位数藏的用户:如果你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你自然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你的合法权益。如果赚钱都是自己本事,亏钱就是平台违法。21世纪中文互联网上,竟然还有这等好事?话说回来,为什么现在数字藏品行业一被用户投诉,就要去给用户退款呢?这个其实是一种行业里面的错觉。很多数字藏品维权的人说他们这是非法经营,是犯罪。但问题是:都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成年人,买数字藏品之前你怎么不认为这是非法经营呢?数字藏品涨价时怎么就不是非法经营了呢?和国内很多律师同行的观点不同,在红林律师看来,在中国经营数字藏品理应是合法的,原因是并没有法律禁止经营数字藏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基本的不能再基本的法理。但要注意的是:法律允许经营数字藏品,并不意味着你经营过程中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要合法经营数字藏品,有两类法律风险注意:第一个是事前,数字藏品平台需要根据情况的实际情况去办理相关的资质和备案,这是互联网创业公司都要去做的法律义务,不仅限于数字藏品行业。此前我在文章中聊到数字藏品应该去办理哪些资质证件,我的个人观点是:除了基础的ICP、EDI、文网文、区块链备案外,其他的相关经营资质,比如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等,就是丰俭由人,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内容和发展阶段去做适度合规和资质申请,没必要一口气吃个胖子,那样容易消化不良。第二个是事中,在经营数字藏品的过程中,还需要满足法律对商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比如,不要虚假宣传、不要集资诈骗、不要借着数字藏品的名义搞赌博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其实跟经营的是啥真没啥关系,放在任何的互联网行业中可能都会有类似的要求,这是合法经商的底线。法律对这些放之四海而皆不准的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并不意味着对经营数字藏品的否定性评价,这完全是两件事情,大家要搞清楚。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如果你也是数字藏品的创业者,你在经营过程中,将上述两大类的法律风险都注意到了,那你就继续大胆创业就行了。用户真要维权退款,大胆的问一句:凭什么?这个才应该是行业里面的正常状态,如果一个行业无底线、无原则的加重创业者的责任,允许用户无理由、无期限的主张退赔,不讲法律只讲脾气,哪个行业还能够正常发展呢?好在持此观点的不仅红林律师。近日,西安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辖区内数字藏品信访事宜的答复,其中写道:经查……目前该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其平台也能正常交易。该公司主体从事在区块链技术开发和应用,基于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数字艺术品(数字藏品)确权及流转。用户购买获得艺术品后自愿在平台与其他用户交易,交易价格由用户自行决定,平台不参与任何环节以及左右市场价格的举动,买卖纯属用户个人行为。这段来自官方的答复,相信在这行业荒凉的2022年,也给了当地数藏创业者一股子底气。希望更多的数藏创业者,能拥有同样的底气。新年送大家一个福利关注下方公众号回复「区块链」免费领取数字藏品创业法律手册👇🏻如需法律咨询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2月29日

数字藏品报警维权,如何才算成功?

数字藏品平台维权仿佛一场猫鼠游戏。前有数藏平台发微信公众号贴出一张起诉状,宣称已向法院起诉维权的用户,法院正式立案了,引得数藏同行一阵转发;后有用户拿到公安受案回执,说公安正式立案了,让维权群的战友鼓掌欢庆。维权战打成心理战,大家都挺不容易的。但庆祝归庆祝,维权的用户好不容易将投诉材料递交到公安那边,拿到《受案回执》,就等于刑事立案了吗?还真不是。
2022年12月28日

数藏平台老板跑路,员工遭殃

有一种打工叫赚钱归老板,背锅是员工。作为区块链行业的分支,数藏行业在办公模式上也是倡导分布式,员工、甚者股东都是来自天南海北,大家为着一个朴素的共同富裕的梦想走到了一起,但老俗话说的好,合伙本是同林鸟,事到临头各自飞。说好的共同富裕,临出事了就比谁能够跑得快。老板钱多路子广,解决问题的能力会好一些,但绝大多数的数藏平台有一个灵魂人物是不太能跑得掉的,那就是社区的宣发。宣发的功能范围可小可大、可深可浅。往小了说他负责的是社群运营,往大了说,公司的所有收入就是他一个人带进来的。没有宣发的社群成员收入,充满想象力的“梦想感召”,哪个用户会入手购买一张公安眼里的“虚拟卡通”呢?据说人生一大悲剧是炒股炒成股东。同样悲剧的是,宣发以为自己只是在打工,打工打成老板的待遇,可就太悲剧了。以最近接到的一个用户咨询为例。之前在朋友的介绍下,为一个数藏平台提供策划、社群宣发的工作,核心就是帮忙卖白名单和引流,靠着早期帮社群成员薅羊毛、领福利等赚了一点钱,深受群友的厚待。但后面行情急转直下,之前合作好好的老板忽然就失联了,但此前冲着创世藏品的各种权益下单购买的社群成员不愿意了,既然找不到平台老板,社群宣发在。于是大家就各种围攻这位曾经带他们发家致富的群主,让他个人进行退赔,原因是大家是因为相信了他,且是经他介绍才去囤的货。这位朋友夹在中间,之前赚的钱已经吐出来了不说,现在公安也联系上他,说他涉嫌诈骗,让他配合相关的工作调查。这样的情况不是少数,我们此前服务的一个客户,其就是在互联网上帮某公司引流,然后根据成交金额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通过ta的流量转发,公司成交的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一片欣欣向荣之时,老板没能抵挡得住诱惑,直接卷款跑路去了东南亚。起初这位朋友坚信自己没问题,因为ta只负责引流,用户的钱都是直接打给公司的,自己没有参与收款,问题应该不大。可惜公安没有这么认为,因为越来越多的用户投诉,说他们被ta给骗了,才会花这些钱,果不其然,公安直接以诈骗罪的名义进行了刑事拘留。写到这里忽然想到自己此前在看守所会见的一位年轻人,他是四川成都人,大学刚毕业,找了第一份工作,上班第五天,忽然就被上海的公安跨省从成都带回上海,原因是公司进行网络诈骗,其被无辜卷入。在看守所待了近三周后,才会取保出来。时隔多年,我还能想起那位年轻人委屈又懊恼的眼神,在灿烂的人生刚开始的时候,遇上这样的事情,岂能不令人惋惜。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在更多年轻的朋友身上。如需法律咨询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2月27日

第一批赚钱的数藏平台已经跑路了

2022年对于中国数藏行业来说,绝对是神奇的一年。上半年创业者有多澎湃,下半年的创业者就有多苦逼。从9月份开始,越来越多的数藏平台挺不下去了,藏品卖不出去,用户维权停不下来。很多时候,看到公司没有收入还在艰难耗着的创业者,我都想送大家一张图:但更神奇的是,在市面一片惨淡的时候,还是会有一些人选择入场,通过收购收藏平台或者花上几千块钱购买代码的方式搞新台子,但他们这么干或许不是为了更好的将平台进行经营,而是为了“割一把”就走。是的,有的人选择数藏平台创业,单纯就是为了行骗。而为他们承担骂名的却是整个行业。近期尤其不好,就单在上周一周时间内,红林律师就已经接到了三个数藏平台跑路的咨询,有来自用户的,有来自社区合作的,有来自公司合伙人的。情况都比较类似,平台发售了几期藏品后,用户提款就提不出来了,客服人员也都失联,老板悄悄的将公司款项直接转到个人账户,然后就失联了。一切都很符合跑路的症状,是跑路无疑了。此前跟区块链行业里面的一位投资人朋友交流,他问我为什么还没怎么听说数藏老板跑路的,我说通常原因只有一个:赚的钱不够多,跑路性价比不高。君不见当年开数字货币交易所的朋友,拔网线跑路的可真不少。而对于国内绝大多数数藏创业者来说,差不多就是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就以我们目前在服务的一些数藏平台为例,销售金额从数千万到数十万不等,但真正赚到钱的平台少之又少。事出反常必有妖,对于这个时间点选择跑路的数藏老板们,看来确实是“赚到了钱”,毕竟快速赚钱的方式都写在《刑法》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跑路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难。先不说目前数藏平台所谓的跑路只是失联而已,但凡公安的立案侦查,分分钟将人拿住是问题不大的。要永远相信人民警察的力量,不信你看看当年P2P。回过来,对于数藏的买家,红林律师给到的建议是: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数藏数藏,也就仅仅适合收藏,如果错误的将其当成投资理财,亏钱是肯定的。如果遇上数藏平台提款提不出来,公司客服人员联系不上的情况,这个时候不用找律师,因为律师大概率也不找不到跑路的那个人,直接报警是正道。如需法律咨询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2月26日

抗原检测发行数字藏品?这事可真刑

国外NFT靠版权,中国数字藏品靠赋能。虽然做数藏相关的法律咨询已经不下百起,但你要问我中国的数字藏品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是什么,我一时之间可能还真的回答不上来。因为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真的是太无穷了。有的数藏是艺术品,有的数藏就是卡通画。有的数藏能兑换手办,有的数藏能换茅台。有的数藏能抽奖,有的数藏能分红。……百花齐放,层出不穷。在数藏的发展方向上,和很多数藏从业者交流下来,按照目前的行情,数字藏品直接作为To
2022年12月17日

数字藏品平台,河南又要严打?

河南数字藏品创业的朋友,你们还好吗?作为中国数藏行业“一线情报组织”……昨天一位被请到当地派出所的河南群友在群内发消息说:河南要严打省内的数字藏品公司,涉案罪名集中在传销、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存款、诈骗罪等。数藏行业热门罪名,这次一个没落下。在区块链刑事犯罪打击上,河南和安徽的公安朋友们,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从保护人民群众财产的角度来看,是好事。但对于河南省内的数藏创业者来说,就不是啥好消息了。作为中国数藏行业过山车的观察者,以及和国内数百位数藏平台负责人的业务交流。红林律师想说句公道话:行业里头是有上来圈钱诈骗的团伙,但也有正儿八经在经营企业的团队。打击刑事犯罪可以,但要谨防一刀切的整风运动。在之前的文章中,我表达过个人关于数藏经营的个人观点,在具备了基础的资质和区块链备案条件后,在中国开展数字藏品的经营业务,不应该被认定为刑法下的非法经营罪。除非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其他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否则不应因经营数字藏品而被认定为犯罪。刑法上的罪名那么多,总有一款适合你。打着数藏名义保本付息的、搞奖金池发放红利的,可以走非法集资的路子。靠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主要营收的,可以走组织传销定罪的路子。靠发空气图片压根就没上区块链的,可以走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路子。没有任何资质和备案、又涉嫌违违反广告法的,可以走行政处罚的路子。……希望河南的公安朋友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别一棒子用非法经营罪的名义,将数藏创业平台给拍死。作为数藏平台创业者,需要提前做哪些准备工作?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可参考此前文章:👉🏻
2022年12月16日

数字藏品平台要想“安全下车”,注意做好这三点

📚读者福利关注下方公众号回复「区块链」三个字免费领取《NFT数字藏品创业法律手册》👇🏻对于数藏平台来说,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是个好策略。“好心”接人下车,也有可能把自己搞成连环撞车。行业急转直下,越来越多的数字藏品平台创业者在考虑下一步的出路,业务转型或者将平台给卖了,都是好选择。最近过来咨询红林律师关于收购或者出售数字藏品平台的朋友越来越多,今天就这个话题和大家关于交易的几个问题进行分享。1.
2022年12月15日

数字藏品平台,真的能安全下车?

📚读者福利关注下方公众号回复「区块链」三个字免费领取《NFT数字藏品法律手册》👇🏻创业和打麻将一样,只要不下桌,总能胡一把。但这可能是个幻觉。最近在很多微信群里面看到有网友发接平台下车的广告,好奇使然,便咨询了下车的具体方式,有的是直接股权收购,有的是业务合并再公司注销,不一而同。如果你问我这个东西有用吗?我的答案是:有用,但效果可能有限。这倒不是要否定这些第三方的服务价值,而是很客观的表达真实情况,包括我们曼昆律师在为数藏平台提供清退服务时,我们也会很坦诚的和大家说:我们没有办法保证你退款了就能100%的规避刑事风险,但我们现在在做的事情可以降低事情发生的概率。是的,成年人的世界,做事情讲究的是概率。无论是生活决策还是创业决策。如果有一个人告诉你做某件事肯定发财,那他大概率是想要收割你。所以,无论是找第三种中介机构“安全下车”,还是委托律师来做风险防控、有序清退,核心判定标准是:做这件事情,到底有没有降低最坏结果发生的概率?如果做一件事情,大幅降低了法律风险、尤其是涉刑风险发生的概率,那这件事情就值得做。如果做一件事情,增加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那这件事情我们就尽量避免做。我们以目前数藏平台面临用户集体维权常见的三种操作方式为例,来对比下不同的选择效果会有怎样的不同。第一种,是摆烂。面对用户的维权,无论是否合理,均采取“鸵鸟战术”。用户组建维权群,那就随他去吧;工商局打电话要过去做笔录,那就配合。但要让公司退钱?不好意思,没有。新藏品也不发行、官方微信群也不回消息,甚至直接解散。目前行业中这样“摆烂”的平台很多,但凡遇上过来咨询的平台客户,我们给到的建议是尽快积极主动推进解决,不要积沙成塔、量变引起质变。很多平台的老板会觉得用户拖着拖着可能也就没什么事情了,但现实情况是,这可能也是个幻觉。你不动,用户他可一直在动。工商局不行,那就网信办,网信办不行,那就信访办,信访办不行,那就去法院。中国政府讲究的是“稳定压倒一切”,一切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件,总有一个公权力介入的理由适合你。所以从概率的角度来说,摆烂是对法律风险的爆发,尤其是演变为刑事案件的加速剂。在我们服务的客户中,有几家就是摆烂摆到公安直接立案,才着急忙慌的委托律师来处理,这对于大家来说显然是最坏的结果。“摆烂”推荐值:0第二种,是卖网站、转让。通常采取股权收购或者先业务合作再股权收购的方式。这种方式红林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其实有说过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包括我们此前也帮不少平台起草或者审查相关的交易文件。从我们的直观感受来看,绝大多数市面上的股权或者收购都是不正规、不太靠谱的。传统收购的法务尽调和财务尽调完全没有做的情况下,单单三页纸的交易文件,对于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尤其是面临用户投诉或赔偿的应对等,都没有很详细的约定。以此前我们服务过的一个被收购方为例,收购方发过来的文件是极其苛刻的,基本等同于我收购了你,你的用户归我,但如果有用户维权和退赔,承担责任的还是你。这对于心怀安全下车初心的平台方来说,显然是下了个寂寞。那回到务实的角度来说,如果数藏平台真的有机会、有靠谱的公司能够完成对业务或者公司的收购,是件好事。但正如之前文章和大家说的,这个事情是可以降低民事法律争议发生、民事赔偿的发生,因为通过股东和业务线的转移,变相增加了用户维权的难度和自己最终承担责任的时间,但如果平台真的是涉及了刑事犯罪,不好意思,这事情做了也没有什么用,毕竟刑事犯罪是看实质。以我们目前还在服务的一个数藏平台为例,在今年7月份,原有股东都已经从工商上将股权全部进行了转出,法定代表人也进行了变更,但用户还是将维权的火力聚焦到了原有公司负责人个人身上,公安还是对其进行了调查。“卖网站、转让”推荐值:3分第三种,是公司的有序清退。行业中比较常见的是以一级销售的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销售总金额和当前可用现金,打一个适当的折扣(常见的比例为40%~80%),然后将有止损意愿的客户登记信息然后予以退款,退款结束后,网站关停、公司申请注销。这也是我们曼昆律师主要在帮数藏平台客户做的一种安全下车的方案。相较于前两者来说,周期是长一些,但从法律风险降低(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的降低)的概率上来说,是最高的。这里的概率降低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公安立案的概率,第二个是公安立案后的责任承担的概率。目前国内数藏平台的刑事立案,绝大多数不是公安基于打击犯罪的主动出击,而是来自信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地政法委、金融局等兄弟部门们的“压力”。首先,走藏品的退款路线,无论平台公告的藏品退款比例有多少,总能或多或少解决一部分用户的回本或者止损需要,降低相关维权用户对政府部门的投诉压力,受害人群小了,压力自然也就小了,公安正式立案的概率自然也就降低了。其次,是涉及刑事犯罪之后法律责任承担的概率。经济类犯罪,量刑处罚的核心有两点,受害人数有多少,涉案金额有多少。以数藏行业最容易被扣上的“诈骗罪”为例,涉案金额50万以上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如果涉案金额是49.99万,从理论上来说,3年也不是没有可能。之前我们服务的一个数藏平台老板开玩笑的跟我们说,我们要好好的去算下账,争取能够将涉案金额控制在3年以下的标准,这样即使真的被判刑了,至少能有争取缓刑的机会。玩笑归玩笑,但从刑事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说,这是最具性价比的选择。因为你公司但凡被立案了,那就不叫退款,而叫退赃。“网站清退”推荐值:6分以上,便是红林律师针对当前数藏行业比较常见的三种安全下车方法的观点和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2月14日

用户数字资产被盗,冷钱包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对于整个加密行业来说,分外漫长、揪心的2022年即将迎来尾声,但在用户数字资产被盗的故事里,却远没有到头。据区块链安全审计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这帮中国律师,到底想在区块链行业干什么?

昨天是第二届“曼昆区块链丨披萨午餐会”的活动,很有幸邀请到了原来火币研究院的Allen,Founding
2022年12月10日

数字货币挖矿协议无效,投资款要返还吗?

📚关注本公众号回复「区块链」三个字免费领取《区块链创业法律手册》👇🏻1协议无效后,投资款如何处理?根据国务院多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和《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禁止投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这一决定属于行政法规中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由此,自2021年9月3日之后,
2022年12月6日

数字货币OTC场外交易,是犯罪吗?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2022年12月2日

区块链冷钱包创业,有哪些法律风险?

上海的朋友一块来免费报名,请戳下方图片二维码👇🏻在用户数字资产安全保护上,中心化的资产交易所从没有令人失望。2014年,Mt.
2022年12月1日

免付费丨加入FTX中国用户海外权益保护行动!

FTX暴雷事件已过去接近三周,各位受FTX暴雷事件影响的中国朋友们,是否因为款项无从提取而不知所措?是否打算抱团组局,却不知从何入手?是否因为律师高昂的前期预付费用,而止步不前?作为一家深耕区块链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我们能够为中国用户做些什么?过去两周,曼昆团队一直在和中美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讨论、商议具体行动方案。为保障中国用户的合法权益,曼昆律师事务所联合中美律师团队,发起FTX中国用户免付费海外权益保护行动!如果你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中国用户如果你因FTX投资亏损或者资产被冻结可免费加入FTX中国用户权益保护行动(需提供本人数字资产持有凭证)👇为方便中国用户全面了解此次FTX中国用户权益保护行动,就中国用户关心的问题我们整理如下:问题1:SBF和FTX有可能面临哪些指控?如果目前还没有进入破产流程的话,从法律上来讲,受损用户其实可以直接针对SBF和FTX提起很多指控:1)欺诈——FTX用了很多的谎言来导致大家骗大家去投资FTX,使用FTX的平台。2)偷窃——把别人的资产转移为SBF/FTX自己来用。3)违约——FTX在合同里面有很多对用户的承诺都没有被遵守。4)违背了信托责任/信赖义务(fiduciary
2022年11月30日

最新判例丨NFT数字藏品被退款,买家索赔99999元,法院判了

一、案情简介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NFT数字藏品交易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杭州某数字技术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运营有专门从事数字艺术品销售的电商平台,原告王某(化名)是该平台用户。今年2月,A公司发布“NFT数字藏品盲盒”抢购公告,公告内记载了价格、抢购时间、限购数量等发售详情,并附有购买通道二维码。公告底部提示,抢购时需填写与实名认证一致的手机号,且一个手机号只能抢购一份。平台将剔除未实名认证、个人信息填错等无效订单,对无效订单进行强制退款。原告王某诉称,其通过该公告公示的购买渠道,抢购了一份A公司发售的“NFT数字藏品盲盒”,在填写手机号及个人信息后付款999元。但A公司一直未予发货,并在10天后强制退款给王某。王某认为,A公司此举侵害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如不能履行,则赔偿其损失99999元。被告A公司辩称,为防止部分用户利用外挂软件进行非正常抢购数字藏品,以及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抢购规则,平台在发售商品前特地发布了抢购公告,并载明注意事项。因王某在下单时填写的手机号及身份证号的部分数字与实际信息不符,平台作退款处理。A公司认为,该合同并未订立,即便合同成立亦已根据约定进行了解除,原告接受了退款,无实际损失。且该数字盲盒已发售完毕,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交易的标的物系NFT数字藏品,而非NFT权益凭证。故需要先确认NFT数字藏品的法律属性。NFT数字藏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可交易性等财产权客体特征,同时还具有网络虚拟性、技术性等网络虚拟财产特有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涉案合同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亦未违反我国防范经济金融风险的现实政策及监管导向,应当受我国法律保护。虽然A公司发布的抢购公告在形式上属于要约邀请,但该公告中的发售详情、购买通道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王某通过该公告提供的购买通道选择数字商品盲盒时,上述内容即可视为A公司向特定相对人作出的要约。当王某以成功提交订单的方式“承诺”时,上述内容即构成双方合同约定的一部分,且并不存在无效情形,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抢购公告明确,A公司针对未实名认证或个人信息填错等情况,约定其享有合同解除权。从王某提交的订单详情来看,其填写的手机号第四位数字及身份证第六位数字均不符合要求,属于个人信息填错的情形。A公司将王某支付的款项予以退还,属于行使合同约定解除权的具体表现。王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无相应的合同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因A公司退款给王某的行为并不存在违约或违法之处,王某要求杭州某数字技术公司赔偿损失99999元的备选诉讼请求,也无相应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亦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二、案件评析1.数藏平台的民事诉讼将越来越多作为中国的互联网之都,杭州的互联网创业和司法实践往往走在最前沿,前有胖虎打疫苗的数藏平台知识产权审查责任之争,现有消费者购买数字藏品的退赔诉讼。按照红林律师预估,未来的半年内或将有大量关于数藏消费维权方面的民事诉讼出现。原因是什么?不是所有的数藏消费纠纷都能通过刑事立案、行政处罚的方式来解决,作为维护权益的最基础的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将成为数藏平台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最终选择。2.数字藏品合规化,不一定要靠政策,更多靠判例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关于数字藏品监管政策的问题,我的个人观点是:政府部门如果颁布行业监管政策,肯定是好事,但并非必须。为什么呢?互联网创新支付凯文·凯利在著名的《失控》一书中提到一个词叫“涌现”。大致意思是,给足时间,让子弹飞一会,自然或者群体本身便会逐渐形成一种共识或规律。在NFT这种新兴的产业发展中也是一样,无论是本土化的赋能发展,还是本地化的合规监管措施,虽然我国法律并未进行明确的规定,但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法律条款的使用,以及在此过程中作为经营者单方发布的合同解除条款是否构成无效条款、是否构成违约等问题,在未来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在各地的司法判例中,或将逐渐涌现。3.并非所有的数字藏品都能叫虚拟财产从过往国内的数字货币相关的民事诉讼来看,绝大多数法院会认为数字货币属于虚拟财产。但这这里面有个细节,这些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数字货币通常都是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等主流的数字货币,但还币圈待久了的朋友都知道这个行业的山寨币更多,针对那种凭空而出的山寨币,其是否具有经济价值,是否能够算得上是虚拟财产?红林律师本人一直是打问号的。同样的,泥沙俱下,同样是数字藏品,有的作品具有较高的审美艺术性,而有的就过于粗糙烂制了。从目前已经通告的刑事立案的数藏平台来看,无论是商丘公安所说的“虚拟卡通”,还是上海嘉定公安所说的“虚拟画”,绝大多数出问题的数字藏品平台,其数藏本身的审美性、艺术性,或者说衡量艺术性的财产价值,多少差那么点意思。类似这样的数字藏品,是定性为有一定价值的数字化珍藏品,还是直接透过现象看本质,也是考验司法裁判者智慧的问题。4.数字藏品民事争议解决的思路作为有一定交易价值的虚拟财产,无论是平台一级的自营,而是用户之间的寄售交易,其交易表现为通过互联网信息销售数字商品的经营活动,属于电子商务范畴,可参照适用我国法律关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规制。至于数字藏品平台常见的免责声明、不予退款声明等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建议一刀切的来进行,而是要结合具体案情来裁判。这是基于防范数字藏品交易风险、促使数字藏品交易合规的需要,也是基于对数字藏品平台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30日

免付费,仅剩3天丨加入FTX中国用户海外权益保护行动!

FTX暴雷事件已过去接近三周,各位受FTX暴雷事件影响的中国朋友们,是否因为款项无从提取而不知所措?是否打算抱团组局,却不知从何入手?是否因为律师高昂的前期预付费用,而止步不前?作为一家深耕区块链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我们能够为中国用户做些什么?过去两周,曼昆团队一直在和中美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讨论、商议具体行动方案。为保障中国用户的合法权益,曼昆律师事务所联合中美律师团队,发起FTX中国用户免付费海外权益保护行动!如果你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中国用户如果你因FTX投资亏损或者资产被冻结可免费加入FTX中国用户权益保护行动(需提供本人数字资产持有凭证)👇为方便中国用户全面了解此次FTX中国用户权益保护行动,就中国用户关心的问题我们整理如下:问题1:SBF和FTX有可能面临哪些指控?如果目前还没有进入破产流程的话,从法律上来讲,受损用户其实可以直接针对SBF和FTX提起很多指控:1)欺诈——FTX用了很多的谎言来导致大家骗大家去投资FTX,使用FTX的平台。2)偷窃——把别人的资产转移为SBF/FTX自己来用。3)违约——FTX在合同里面有很多对用户的承诺都没有被遵守。4)违背了信托责任/信赖义务(fiduciary
2022年11月29日

中国数字藏品非法经营罪第一案?

📚读者福利关注下方公众号回复「区块链」三个字免费领取区块链创业法律手册👇🏻前天晚上,福建的一位数字藏品创业者向红林律师咨询,说当地公安已经对其讯问,公安说这涉嫌非法经营罪。把这位创业者吓得够呛,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自己会坐几年牢?我说:你别怕,我们先分析分析这事它到底是不是。年关将近,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这是各地基层司法人员业务繁忙的季节。每周都能听到某地数藏平台被立案或者老板被抓了的消息,但和此前各地公安多以诈骗为由立案不同,这是国内第一个拟以非法经营罪名定性的案件。那么,经营数字藏品,真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吗?先说答案:仅个人观点而言,合规经营数字藏品,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原因有三:1.从罪刑法定看,定为非法经营罪不合适如果你恨一个律师,就向TA咨询某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原因在于,关于非法经营的入罪,即使是执业多年的律师,也很难准确的说清楚,因为除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外,还有大量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主动明确的就有26项);看司法解释不够,因为居然还有行政许可;看行政许可也不够,因为还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非法经营。(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罪常常被律师们吐槽,原因在于:这样的发散性规定,谁能受得了?非法经营罪成了一个万能的兜底口袋罪,但凡经商性质定不住,非法经营来凑数。回到经营数字藏品的话题上来看,我们来对比下,经营数字藏品到底是怎么个非法经营法?(一)它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限制买卖的物品”吗?显然并不是。(二)它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吗?显然也不是。(三)它属于“证券、期货、保险等资金支付结算”吗?好像也够不着。(四)它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吗?这个我们放在下个话题说。除了上面刑法列明的情形外,司法解释还对特定的行业/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进行了罗列,如果真要遵循罪行法定的原则,那我们从逻辑推理上便可知:但凡不属于如下图片中所列情形,那就不应该属于非法经营罪。2.数藏平台真涉刑,还有其他罪名可以用那有朋友问,如果经营数字藏品不犯罪,那岂不是让“坏人们”逍遥法外了吗?其实并不是。我们说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如果一个数藏平台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以数字藏品保底回购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夸张的赋能来进行诱导消费但又根本没有兑现这些行为虽然不属于非法经营罪,但可以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网络诈骗罪。刑法罪名那么多,总有一款适合你。虽然是玩笑,但罪名的准确归类和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罪名法律上保护的法益不同、对应的刑罚程度也不同,不可儿戏。3.不是所有的经营违法,都要动用刑法有句俗话说的好,别用高射炮打蚊子。此前看过一个数据,在美国,从一个人进入刑事司法系统到他们被证明无罪,每个面临死刑的囚犯要花费126万美元,在非死刑的情况下,费用为74万美元,中国的数据我不知道,但我估计也在几十万元人民币。要知道,每一个刑事案子从公安介入调查、立案侦查,再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一审二审甚至再审,这一系列牵扯到了大量的国家公职人员,而人员是要发工资的,工资谁来发?还不是咱们人民群众。能用更低成本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解决的事项,就不要用兴师动众的用刑罚来解决,这应该是法治社会、市场经济的一个理性选择。从法理上我们称之为刑法的谦抑性,从老百姓的角度说,它省钱。通常在回答大家关于经营数字藏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时,红林律师习惯成体系的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和大家逐一进行分析,如果要用图片来进行表达的话,大概是长下面这个样子:一图胜千言,就上面这个图片,红林律师还想和大家再补充两句:对于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来说,经营过程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不等同于非法经营罪,这是刑法谦抑性的要求。作为社会否定性评价最严厉的一种规制手段,咱们轻易不要用刑罚来规制市场的经营行为,尤其是在口罩之下的2022年,创业都不容易,瞄准的地方可以抬高一厘米。对于数字藏品消费者来说,言辞激烈的说我不在乎钱,我就是想让老板进去,咱过过嘴瘾也就行了,毕竟监狱也不是咱家开的。作为消费者,投机心理要不得,数藏不炒,我们和平台之间最基础的法律关系是买卖关系、技术服务关系,如果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了侵害,除了最大动干戈的刑事犯罪之外,还是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方式来维护。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吕阳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曾在大型互联网公司任职法务,具备国家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经验,在校期间,参与多项区块链相关课题研究。主要业务领域:区块链数字资产、网络犯罪等新兴法律服务。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29日

律师建议:FTX中国用户要积极加入破产委员会

2022年11月,曾经为全球第二大加密货币交易所的FTX已自愿按照美国破产法申请破产保护,对于众多虚拟币玩家而言,一个仅仅一周前还被誉为是值得信赖平台公司的崩溃,无疑被视为是虚拟货币市场的“雷曼时刻”。文|袁妤倩律师1暴雷前兆实际上,交易平台的暴雷早有征兆,自5月币圈“LUNA”项目暴雷后,虚拟货币市场总市值蒸发近万亿美元,多家金融机构被曝无法兑现用户资产,包括三箭资本在内的多家知名机构纷纷走向破产清算道路。国内很多虚拟币玩家对美国的破产法知之甚少,看到“破产”二字就觉得完蛋了。事实上,破产并非绝境,作为现代破产法的典范之一,美国的破产法,尤其是美国破产重整程序,一直以其尽可能平衡多方利益却又尽量给债务人提供重新开始的机会而著称,因而只要用户积极自救,参与到破产重整程序中来,还是有希望讨回属于自己的财产。2争取最大化受偿本文以美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为例,重点提示中国用户如何争取最大化受偿以减少损失,以及如何把握破产重整程序隐藏的机会,以改变目前对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破产重整束手无策的被动局面。1、美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美国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3到7名债权人将组成债权人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聘用律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代表所有债权人参与、调查并监督整个破产重整程序。与中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由各债权人自行承担不同,美国债权人委员会聘用专业人员的费用计入破产管理费用,由破产财产优先予以支付,无需债权人自行支付。这也是唯一一次债权人可能通过委员会的方式获得免费律师服务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2、中国用户参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好处(1)实时信息权:将有更多机会了解债务人的具体财务信息、经营状况等;(2)参与权:可以更大程度地参与破产案件的谈判工作;中国债权人就可以在债权人委员会会议中提出,材料的提交方式及提交要求是否必须纸质提交、是否需要翻译等等,法院会考虑并允许一些额外的便利如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等;(3)监督权:可以对债务人全方面进行监督,防止资产不明或不法流失。3、用户如何参加债权人委员会选人会议?对于国内用户而言,如不准备亲自参加该程序,通常情况会交由美国当地的律师代为参加,国内用户需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曼昆律所已与美国破产律师团队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国内债权人与FTX破产管理人的沟通搭建桥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常从债务人提交破产申请书到债权人委员会选任会议之间的时间间隔比较短,因此建议国内用户应尽早与律师联系并采取行动,以免由于未能在期限内提交问卷并妥善安排好代理律师从而错过成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机会。3积极参与重整程序根据美国破产法,通常作为无担保债权人的中国用户处在清偿顺序的最末位。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实现债权受偿比例的最大化,中国用户需积极参与美国破产重整程序,争取加入债权人委员会。中国用户平时应当注意谨慎保存所有交易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截图、电子邮件、转账流水等,一旦得知虚拟币交易平台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应尽快向熟悉美国破产重整实务的律师进行咨询,委托其代为申报债权受偿。如果你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中国用户如果你因FTX投资亏损或资产被冻结可扫码加入FTX中国用户法律交流群(需提供本人持仓凭证)👇本文作者袁妤倩律师袁妤倩律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及外国企业驻中国代表处的工作经验,可用中英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协助客户处理涉外的经济、商务诉讼或者仲裁。证书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证、证券从业资格证。主攻业务领域:加密资产领域民商事法律诉讼加密资产投融资法律服务Web3.0项目境内外合规教育背景:美国明尼苏达大学--LL.M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过往案例:1.某贸易公司与国有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代表贸易公司成功追讨货款一百多万;2.某电气公司、某设备安装公司与某数据科技公司的买卖合同案中,成功追讨货款三千两百多万;3.与知名外企劳动纠纷中,帮劳动者获得高额赔偿等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是中国首家专注新经济、深耕区块链行业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曼昆团队成员拥有独特的多元化行业背景,团队成员来自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国家司法机关、互联网科技公司、加密资产机构、区块链行业智库等。基于对新经济领域的深刻理解、对政策法规的持续关注研究,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曼昆团队善于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的角度,为Web3、区块链、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新经济企业提供商业架构设计、项目投融资、交易筹划、经营合规、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涉刑风险防控及刑事辩护等综合法律服务。曼昆总部位于上海市凯德虹口商业中心28楼,立足上海,服务全球。2022年,昆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知名区块链律师团队达成战略合作,围绕Web3.0合规研究、区块链市场营销、区块链法律人才培养、全球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中国、新加坡、迪拜三地的Web3.0创新公司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未来三年,曼昆将在全球主要加密金融城市,通过设立当地办公室、精选当地专业区块链律师团队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全球广度、中国深度的优质法律服务。推荐阅读
2022年11月28日

经营数字藏品,股东不要只有一个人

在和很多数字藏品创业者交流的时候,除了大家比较关注的经营层面的法律风险外,我都会习惯性的问下数藏平台公司的股权情况,比如公司股东有几个人、股权比例是如何设置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或者股东是自己家里人,这是很多创业者会犯的一个小错误,大家知道有限责任公司的好,但不知道一个有限责任的坏,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的话,那就是:公司如果经营不善,对外欠债。如果还不上,股东个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用自己、甚至家里的财产来还款。具体分两个方面:(一)诉讼程序中,股东被列为被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执行程序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重点是:举证的义务倒过来了,股东要证明自己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没有混同。如何降低公司股东只有一个人的法律风险?01
2022年11月25日

FTX破产,中国用户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1月以来,中国数字资产玩家的心脏一直被FTX抓着。11月8日晚,FTX交易所全面暂停提款服务,用户购买的数字资产成了一笔“拿不出来的钱”。紧接着,11月11日,FTX启动美国破产重整程序,局面进一步恶劣。不少朋友来问,购买的加密资产拿不出来了,FTX在美国,还有别的办法吗?自己加的维权群也不少,但好像没什么用,还越来越晕。对此,中国用户隔着海岸向FTX维权,需要搞明白3件事。1FTX里的加密资产还属于你么?这个问题,首先要回答另一个问题:FTX的用户协议看了么?FTX从四面楚歌到全面崩溃,花了不到一个月,只留下一份长达62页的英文服务条款给用户。中国用户群体中,大多不爱看服务条款;谨慎一点的用户看了,但没全看,或者说不知道用户协议看什么,被果断劝退。事实上,FTX服务条款里第8.2.6条写着:“您的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将始终属于您,且不得转移到FTX”。出现在62页中的第10页。结论是,FTX平台的加密资产属于用户。但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其他交易平台上的加密资产也完全属于用户,需要具体平台具体分析。以Cryptopia
2022年11月24日

发售盲盒类数字藏品,法律风险有哪些?

📚读者福利关注下方公众号回复「区块链」三个字免费领取区块链创业法律手册👇🏻很多数字藏品平台方都会为了激发用户新鲜感、维持平台的流量和热度,用盲盒形式发行数字藏品。目前比较常见的玩法有:多个盲盒合成创世的、指定编号抽取大奖的、许诺回购的、换取抽奖或积分机会等。然而,喜闻乐见的数字藏品盲盒,往往也成为用户维权的有力武器和抓手,被安上了多个“罪名”,例如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今天就来聊两个问题:盲盒类的数字藏品,真的有法律风险吗?如果有,到底是什么法律风险?要谈盲盒,就不得不说起目前国内对盲盒商品的规范。2022年1月初,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以下简称为“《上海指引》”),这是国内首个盲盒商品的规范性文件。八月中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就《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两个指引都是在文末写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没有明确指出处罚方式,但它们都指明了未来监管的重点方向,点出了平台经营方在发行数字藏品盲盒的过程中,哪些红线碰不得:①盲盒价格应与实际价值相当;②经营者应当把将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分布、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以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③经营者不得设置空盒、不得篡改后台数据调整概率、不得改变抽中结果,相关的抽取记录至少留存3年。④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以盲盒名义开展赌博相关的活动。此外,上海指引的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盲盒经营者不得违法利用盲盒开展金融经营活动和类金融经营活动;不得违法开展二手盲盒经营活动,诱导非玩家用户加入投机炒作,故意造成二手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盲盒经营者不得传播虚假市场信息进行天价炒作;不应过度营销助长消费者炫耀攀比心理;不应开展饥饿营销故意调低特定商品的抽取概率。”从上述规范文件的要点中就可以得出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借助盲盒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或是盲盒经营中不合规的,很可能存在一定法律风险。那数字藏品盲盒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我们以数藏平台经营者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为例:1.平台是否应该对盲盒藏品,进行7天无理由退货?拆盒后再要求退换盲盒藏品,会直接影响到盲盒销售业态。因此可以参照适用《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的“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无需适用无理由退货。《指引》的第十七条也提到,只要平台通过充分告知提示,并经消费者确认,一旦拆盒就不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据此,平台可以在充分履行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盲盒藏品关键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平台规则或在商品页面设置等方式通知、告知用户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并得到用户的确认。但请注意,平台不能以默认勾选方式替代用户确认环节。2.带有高额奖励的盲盒藏品,会被认定为带有赌博性质吗?发行盲盒藏品中的高额奖励和隐藏款都带有一定射幸特征,但这不意味着它必然等同于变相赌博。平台涉嫌赌博的风险高发处在定价机制和回购机制中。如若平台的盲盒定价和藏品奖励价值(如超过5万元)差距过大,刺激用户产生赌徒心理,“以小博大,赚取更大利益”,用户购买盲盒可能会资产大幅减值,或是提供特定的反向兑现回购渠道,甚至承诺保本回收或加价回收,就有可能存在一定涉赌风险。回购行为更是为用户提供了“现金——盲盒藏品——现金”的变现渠道,涉赌风险大幅加重。3.在平台的二级市场中,交易盲盒藏品有什么风险?上海指引中特别提出盲盒商品不能带有金融或类金融属性,尤其禁止平台方开展二手藏品的经营活动。其缘由是,一旦平台方参与,都是在为盲盒藏品的交易提供即时、流动的市场。用户购买盲盒藏品不再出于需要或喜欢,而是“坐等起飞”的投资目的。平台方作为做市商参与、收取手续费,甚至也有平台会对二级市场中售价低于一定标准的藏品回购。这些行为都是对盲盒藏品的价格操纵,既破坏了价格机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就要考虑是否会涉嫌非法经营的风险。4.对盲盒藏品虚假宣传、操纵后台中奖数据有什么风险?平台在发行时许诺高额奖励、指定编号抽奖,或是冲榜积分排名兑奖。盲盒藏品发行后销量不佳,一经核算发现还可能亏损。于是平台不再兑换曾经的许诺内容,甚至在许诺时就没打算兑换,又或者调整后台数据,篡改中奖概率,偷偷把中奖成员改为“自己人”。然而从用户角度来看,用户可能还以为能够开出或兑换奖励,继续购入藏品。也就是说,平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用户又因此陷入错误认知一再付费,此时平台就有涉嫌诈骗的风险。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徐晓惠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曾在大型医检公司任职法务,主要业务领域为区块链数字资产、网络犯罪等新兴法律服务。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23日

案例分享丨数藏平台清退真的有用吗?

昨天接受链新记者的采访,分享我们关于近期数字藏品行业不断有平台清退的事情。他说:近期国内已经有20多家数藏平台公告了清退。我说应该不止,因为我们服务的客户都不止这个数…采访中我们聊到数藏平台清退的原因,我说核心有两点:1.行业小玩家不赚钱一个行业如果是赚钱的话,再多的“灰色地带”都值得去冒,当然这里说的是没有法律禁止性的灰色地带,因为法律总归是有滞后性的,所以有一定的监管套利。前两天在和唯一艺术的老板交流行业现状的时候,他说现在国内数藏行业是劣币驱逐良币,这个观点我是赞同的,目前行业里头确实一些不靠谱的台子没有底线的不负责任的给藏品来赋能,这导致的就是单纯的数藏产品的活路越来越窄,数字藏品去金融化是明确的政策红线,但总有些“无畏的勇士”敢冒这个险。2.客户投诉扛不住了正如之前文章《数字藏品平台,为什么要退款?》一文中所写的那样,对于绝大多数数藏平台,目前选择主动来去做清退,是扛不住用户各处投诉的压力,今天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天信访办,后天公安局,不是职业犯罪组织,一般的创业团队可能真的扛不住。很多数藏创业者在咨询完法律问题时,会问刘律师关于我们平台您有什么建议吗?我说如果有更好的创业项目的话,那就早点清退转型吧…不是开玩笑,不是要给我们律师揽活,而是同样作为一名连续创业者的红林律师知道:创业最贵的是时间,是自己的机会成本。创业是个博高成功概率的事情,如果一个事情成功的概率趋近于零,为什么要坚持?那话说回来,去做用户清退真的有用吗?在清退的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先说答案:清退是否有用,取决于你的清退具体怎么做。比如,曼昆团队在帮助客户清退时,会通过有体系、有重点、有先后的清退六步法,在各个环节尽可能的帮大家做到有序、合规,降低平台的法律风险,尤其是涉刑犯罪的法律风险。这里需要画重点的是“尽可能”。所有委托我们来做清退专项的客户,我们都会说,我们没有办法做到确保你们没有法律风险,而是尽可能的降低团队涉及违反犯罪的概率、以及真的涉及违法犯罪时尽可能的降低犯罪的违法程度。这两点其实也是在清退过程中找律师来服务的价值。近期我们在服务一个涉刑平台的化险为夷,让我们团队的律师很有成就感,这里可以和大家简单分享下。这个平台是江浙地区的公司,销售金额是上百万,在我们介入前,当地公安已经介入了维权群,公司的电脑和后台也都被公安掌握。在多次付费预约法律咨询后,经过合伙人的慎重考虑,决定委托我们来为期提供全流程的有序清退服务,曼昆团队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通过项目系统梳理、风险评估后制定了系统的清退方案,并与公安保持密切联系,将清退方案予以正式报备、每日汇报清退进展等方式,赢得了当地公安的认可,事情没有再往负面的情况去发展。同样是平台清退,有成功也有失败。再说另外一个真实的案例,这位也是曼昆的付费咨询客户。大学生创业,因为不懂技术,开发就采取了外包的形式,结果开发整的稀巴烂,天天系统各种bug,最后外包跑路了,用户的藏品没有办法流转表现,也投诉到了当地的公安部门。因为平台负责人社会经验和法律意识不足,在过去藏品发售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合适的言论,我们是建议尽可能的去做清退,犹豫了大概一个多月,这位朋友自己就写了个清退公告发出去了,结果引来了整个数藏圈自媒体的疯传,被称刷新了平台新的记录…用户的维权更是雪上加霜,说实话,我挺为他捏把汗。通过这两个真实的案例,我分享下个人关于清退的几个想法,仅供参考:1.平台如果实在经营不下去了,早结束早好。千万不要抱着我就摆烂,用户过阵子就好了的侥幸心理。过去两个多月我们见了太多由主动变被动的平台,清退的成本翻了不止一倍。2.如果走清退,建议委托律师来进行。在此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全流程的法律咨询+文书起草审查服务,同时主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报备清退进度。3.如果你们平台不存在用户维权,恭喜你,你已经远超99%的数藏创业同行。务必保持发展优势,在满足基础经营资质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多申请“合规资质”,在宣传上谨慎谨慎再谨慎。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可能)是中国首家专注新经济、深耕区块链行业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曼昆团队成员拥有独特的多元化行业背景,团队成员来自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国家司法机关、互联网科技公司、加密资产机构、区块链行业智库等。基于对新经济领域的深刻理解、对政策法规的持续关注研究,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曼昆团队善于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的角度,为Web3、区块链、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新经济企业提供商业架构设计、项目投融资、交易筹划、经营合规、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涉刑风险防控及刑事辩护等综合法律服务。曼昆总部位于上海市凯德虹口商业中心28楼,立足上海,服务全球。2022年,昆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知名区块链律师团队达成战略合作,围绕Web3.0合规研究、区块链市场营销、区块链法律人才培养、全球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中国、新加坡、迪拜三地的Web3.0创新公司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未来三年,曼昆将在全球主要加密金融城市,通过设立当地办公室、精选当地专业区块链律师团队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全球广度、中国深度的优质法律服务。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22日

新京报专访:数字藏品平台涉嫌诈骗被立案,呼吁尽快出台监管政策

中国数字藏品涉刑第一案数字藏品刑事案件,公安侦办、平台风险自查问题清单FTX申请破产,中国用户该如何维权?数藏平台被公安立案,都是栽在这两点曼昆律师与新加坡区块链法律专家Clarence
2022年11月21日

数字藏品刑事案件,公安侦办、平台风险自查问题清单

好问题比答案更重要。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办理数字藏品相关案件,通过成体系、有逻辑、有重点的发问,可以更全面、高效地查明事实,提升工作效率。本篇文章,结合曼昆律师服务国内外100+数藏平台的实务经验、部分城市公安和工商局调查询问内容,将数字藏品类案件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整理。本问题清单可用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办案参考,也可用于数字藏品平台经营者风险自查。免责声明:本问题清单仅代表红林律师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项目的法律意见。后续将不定期更新,有需要的朋友可关注公众号。第一类:基本信息类公司什么时候设立?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实际办公地址在哪里?和注册地为什么不一致?公司的股东有哪些?股权结构是什么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是否有变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挂名或股权代持?公司是自己设立的还是收购的?公司的注册资金有多少?公司实缴的注册资金有多少?公司员工目前有多少?人员分工是什么?10.你在公司主要负责什么工作?第二类:公司资质类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公司已经办理的资质有哪些?有没有办理ICP/EDI/文网文/区块链备案?已经办理的资质是什么时候办下来的?公司目前还有哪些申请在办的资质?资质是自己的还是跟别人合作的?第三类:经营收入类1.
2022年11月19日

FTX申请破产,中国用户该如何维权?

前有门头沟,后有爆炸头。FTX交易所破产,自己的资产是否能要回?作为中国用户,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找律师,应该提前准备哪些必要材料?行业动荡,如何确保自己的数字资产安全?如果你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中国用户如果你因FTX投资亏损或资产被冻结可扫码加入FTX中国用户法律维权群友情提示1.本群由专注区块链法律服务的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官方运营2.如果群满无法加入,可添加曼昆工作人员微信后,邀请入群3.依照中国法律,律师个人不能接受任何私下收费,谨防被骗扫码加入法律维权群👇🏻如果群满无法加入可扫码添加曼昆律师微信👇🏻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可能)是中国首家专注新经济、深耕区块链行业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曼昆团队成员拥有独特的多元化行业背景,团队成员来自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国家司法机关、互联网科技公司、加密资产机构、区块链行业智库等。基于对新经济领域的深刻理解、对政策法规的持续关注研究,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曼昆团队善于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的角度,为Web3、区块链、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新经济企业提供商业架构设计、项目投融资、交易筹划、经营合规、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涉刑风险防控及刑事辩护等综合法律服务。曼昆总部位于上海市凯德虹口商业中心28楼,立足上海,服务全球。2022年,昆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知名区块链律师团队达成战略合作,围绕Web3.0合规研究、区块链市场营销、区块链法律人才培养、全球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中国、新加坡、迪拜三地的Web3.0创新公司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未来三年,曼昆将在全球主要加密金融城市,通过设立当地办公室、精选当地专业区块链律师团队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全球广度、中国深度的优质法律服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18日

数藏平台被公安立案,都是栽在这两点

曼昆区块链直播预告中国创业,涉税无小事!《数藏平台,涉税法律风险有哪些?》11月18日(本周五)19:30
2022年11月17日

曼昆律师与新加坡区块链法律专家Clarence Guo达成战略合作

区块链没有国界,区块链法律服务也应如此。立足上海,服务全球。是曼昆律师事务所深耕区块链行业的必然选择。作为下一代律师事务所的探索者,曼昆律师事务所基于字节跳动旗下飞书的强大功能,实现了从客户拓展、工作协同、客户服务全方位数字化的工作方式,成为飞书官方推荐中国法律行业数字化代表案例。在曼昆看来,下一代的律师事务所,不应将数字化仅仅局限于律所内部,而应以更开放的态度链接客户、链接同行。未来的法律服务,不应限于本地,而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信息共享、网络协同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球广度、中国深度的优质法律服务。近日,曼昆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知名的区块链服务律师Clarence
2022年11月16日

数字藏品维权升级,公安加入维权群

搞互联网办公协同软件的朋友都懂:所有的办公协同,最终宿命都是微信群。数字藏品维权也一样。随着各地公安对数字藏品维权案件的介入调查或者立案侦查,除了约谈项目方外,进入到维权群,和用户直接沟通、搜集证据也是一个好方法。作为数字藏品行业的“一线情报中心”。据红林律师所知,现在安徽、江苏部分地区的办案公安已经入驻用户维权微信群。向相关投诉或者被骗的用户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为群友普及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凡事皆有两面,公安的介入一方面是平台法律风险的上升,说明事情变得有点严重了,平台方更应予以重视;另外一方面,公安的入群,对于创业者们来说也是好事,毕竟群里面忽然多了一个治安管理员,毕竟没有哪位键盘侠敢在公安跟前乱来。过去很多数字藏品创业者头疼的地方在于,部分群内存在言辞煽动、造谣传谣、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暴力等行为,这让很多用微信马甲号潜伏在微信群“探查敌情”的老板们内心很是难受,尤其是看到一些“断章取义”、“造谣生事”的话语。真可谓:不看焦虑,看了生气。很多老板问我这事怎么办?能不能直接去起诉这些用户,我说能是能,但这是个算账的问题。毕竟起诉一个人,你得查询他的真实身份信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这些都有费用产生,更重要的是,法院受不受理也是个问题,真受理了,官司打下来几个月都过去了,到时候项目还在不在,都是个问题。公安入群,不仅能够让一部分有组织无纪律的维权群变得守法规范,同时也能让平台的有序退出、协商解决多了一个居中调解的缓冲垫。在之前我们服务的企业客户中,我们一直建议各位平台方,但凡案件承办的公安建议公司进行协商退款,作为平台方尽可能的配合公安工作,如果一个公安人员愿意出面或者入群帮你们去进行调解解决,这更能降低平台潜在的涉刑法律风险。之说以写这篇文章,是一个朋友转过来一段群消息。是江苏某地的公安人员,听声音年龄应该不大,但说话很有逻辑、很稳重。他说的一句话让我很是欣赏,他说:大家要追究平台方什么法律责任,要等我们公安调查下来才能确定。如果我们调查下来,这个平台不涉嫌犯罪,即使你们不谅解,我们也不会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如果确实涉嫌犯罪,即使你们谅解了,我们公安还是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为这位素未谋面的、理性、客观、靠谱的公安点赞。希望每个维权群都有这样的好公安,也希望每个平台方也能遇上这样的好公安。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15日

数字藏品创业者,如何缓解焦虑?

前两天跟一位国资背景的数字藏品创业者聊天,他开玩笑说:红林你的公众号都快成数藏从业必读了,连我们文交所董事长都在追更。我说你们老板这么热爱学习啊,他说:没办法,老板看的战战兢兢,欲罢不能。紧跟着一句:哈哈哈哈哈。承蒙各位读者朋友的不嫌弃,不仅是数字藏品创业的朋友,很多律师同行、工商和公安的朋友,也在关注红林律师的公众号,有的还互相加了微信好友,交流讨论行业的案件和法律问题。除了区块链创业者交流群,我们还发起了法律人区块链交流群,聚集了全国数几百位法律同仁,一方面是方便了解行业的最新消息,另一方面交流学习办案思路。区块链也好,数字藏品也好,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其行业的特殊性和理解门槛,对于创业者是,对于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也是,对于要在一线处理几百、上千维权投诉的工商局工作人员和基层公安来说更是。和某位因文章而结识的公安领导交流时,我说:数藏行业作为新兴行业,泥沙俱下,需要更多的法律人关注和发声。这位朋友也深表赞同。所有法律从业者都希望自己所在的国家有法可依、司法公正,无论TA的职业是律师、公安还是法官。也有部分朋友调侃红林律师在贩卖焦虑,对于这样的看法,咱也能够理解。但没办法,咱干的就是法律合规、风险防范的工作啊。以前上学时,读王小波讲的“花剌子模的信使”的故事:中亚古国花剌子模有一古怪的风俗,凡是给君王带来好消息的信使,就会得到提升,给君王带来坏消息的人,则会被送去喂老虎。于是将帅出征在外,凡麾下将士有功,就派他们给君王送好消息,以使他们得到提升;有罪,则派去送坏消息,顺便给国王的老虎送去食物。作为数字藏品行业从业者,咱不能因为某些事情不喜欢听,就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吧?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但凡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所为,我都非常愿意进行分享。过往的文章和短视频,我分享的不仅是数字藏品行业,还有其他创业路上老板可以绕开的法律上的坑、律师如何做好执业选择、如何拍好短视频、如何使用OKR管理好团队等。你要问我干这些事的居心何在?我扪心自问,好像真的回答不上来。作为曾经的知乎深度用户,非常认可社区早期的宣传语:和世界分享你的知识、经验和见解。作为一家深耕区块链行业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对行业保持敏感和学习,在我看来是非常重要的事。持续不断地内容输出,一方面是对自己工作经验的总结,另一方面也在为这个行业做些力所能及的小小小贡献。近期数藏行业不太平,每天通过网络或者朋友介绍过来咨询的朋友有很多,如果每个咨询我们都花上半个小时来解答,这一天基本也就没了,更别提保证已经付费的客户的服务体验了。怎么办?我们做了两件事:1.将原来的咨询收费标准由1000元/小时调整为500元/半小时。按照我们的经验,通常半小时电话咨询,可以将用户最关心的10个问题回答清楚,对于客户来说,省了一半咨询费,对于我们来说,省了一半工作时间,双赢。2.对于暂时不需要付费咨询的朋友,我们提供的服务便是写文章。将我们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们的工作经验,一篇一篇地整理、回答。到目前为止,我觉得通过阅读红林律师微信公众号过往半年的文章,可以解决60%以上的问题。对于这些朋友来说,节省了咨询费;对于我们来说,也节省了工作时间,双赢。虽然每篇文章不长,但咱也是花了心思,毕竟时间就是生命,得对得起读者朋友的宝贵生命,因此在文章写作上,红林律师给自己设定了两个标准:1.看得懂据说诗人白居易每写完一首诗,会先给自己的邻居大妈读一读,如果大妈听得懂,那创作就达标了;如果大妈听不懂,那就是自己的表达出现了问题,就得再改改。虽然咱的文采不太行,但写作态度得跟上。在写文章的过程中,我会尽量避免法言法语,尽量说人话、用短句、用大家熟悉的场景和语言,将想表达的信息简单明了的讲清楚。2.有点用一篇文章看下来,希望对于读者来说,不论是了解到行业的最新动态、还是学习到了企业经营需要注意的风险点,或解决公司当前问题上一个有用的小技巧,都符合有点用的小标准,每篇文章不贪大作用,但求能有一点用。话说了这么多,回到文章的标题,数藏行业创业者如何缓解焦虑?有事看红林律师微信公众号,没事也可以看看他的微信公众号。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14日

数字藏品平台关停,用户的藏品怎么办?

近期我们在服务的十几家数字藏品平台,有序清退工作逐渐接近尾声,创业者如释重负,不再像刚开始那样焦虑、心里没底。大家开始关注技术上的两个小问题:1.接受退回藏品的用户,
2022年11月13日

参展有感丨加密上海,确保NFT在上海发生

昨天上海区块链圈最热闹的莫过于上海喜马拉雅美术馆举办的《加密上海丨确保NFT在上海发生》开幕式活动,有多热闹呢?这么说吧,美术馆最下面的B3停车场,我等了5趟电梯才上去。这次活动策展人是史总,20+帅哥一枚,青年才俊,之前在意大利留学,美术设计出身,我们团队也是受他邀请而来,感谢感谢。这次参展的主要是NFT数字藏品的项目方或企业,比如小红书、B站、Soul、巴比特下面的无界AI、伊能静主推的Theirverse等,开幕式后还有一个圆桌论坛,参展之后我的有两个很深刻的感受:1.NFT是数字艺术家的大机遇目前国内数字藏品创业团队保守估计有3000家,创业企业不可谓不多,但真正能将藏品做出艺术价值的却屈指可数。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既然叫「数字藏品」,那我们从字面的理解便是数字化的收藏品,既然是收藏品,那就应当有收藏价值。一个东西如果值得被收藏,我个人觉得首先就需要有艺术价值。这次展会中,两个NFT项目我很喜欢,一个是来自韩国作者SHHAN的黑猫Mimic,另外一个是中华未来主义塑料朋克都市秃力富。也有人称它为县城版宫崎骏。喜欢前者是猫咪本身就是互联网上的流量密码,喜欢后者是看多了太多的西方赛博后,中国塑料县城风确实令人耳目一新,毕竟我们都是喜欢五条人的人。参展作品丨黑猫Mimic参展作品丨塑料朋克秃力富被称为互联网创新之父的凯文·凯利有句话,在互联网世界,你只需要有1000个铁粉就能活地很不错。借由NFT这样的一种技术,我相信一个优秀的艺术创作者更够能好的链接你的1000个社区粉丝,同时取得更好的经济收入。如果让艺术创作者摆脱原有渠道方的定价权压制、作品价值发现有更好的传播方式,NFT的价格回归理性而非炒作,对于所有的NFT从业人员来说都是一件能够共赢的好事。2.AIGC(AI
2022年11月12日
2022年11月11日

数字藏品平台,安徽、河南大排查?

昨天在我们的区块链创业丨法律交流群(添加文末微信,审核后免费入群)里,两条消息把群内的各位老板们“炸的”很是焦虑。一个是合肥蜀山区当地的警方提醒,大致内容为近期数字藏品诈骗事件多发,警方将严厉打击,希望大家注意防骗并提供案件线索,并在辖区内的写字楼粘贴告示,让安徽当地的数藏创业者很慌。另一个是落款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发了河南省数字藏品企业排查文件,联想到前段时间商丘警方的跨地区抓捕,让河南当地的数藏创业者很慌。从下午开始,之前咨询过红林律师的老板们,纷纷私信咨询:如果被排查,应该怎么办?为了让数藏创业者朋友们没那么焦虑,之前文章中和大家分享了工商局和公安在介入调查、讯问时的一些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2022年11月9日

曼昆案例丨数字藏品发行方,被维权怎么办?

之前和大家分享的大多是数字藏品平台遇到的法律问题,这篇短文和大家聊一聊,作为数字藏品的发行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先和大家分享两个我们在服务的客户案例(基于客户隐私保护,已脱敏处理)。案例1:江浙某城市创业者,作为数字藏品的发行方,入驻国内某头部数字藏品平台,发行了自己原创的数字藏品,销售金额在400多万。行情遇冷,该数字藏品在二级交易商场暴跌,购买数字藏品亏损的用户集体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后转交当地公安部门,公安介入调查后认为该投诉事宜并不涉嫌违法犯罪;公司注册地所在园区知道后,建议该公司尽快迁移出该园区,避免影响园区的经商环境。案例2:南部某城市,某互联网连续创业者,看好数字藏品的艺术价值,取得国内某知名影视剧的IP授权后,在某数字藏品平台发售数字藏品,销售金额总共300多万,其中收入的绝大部分给到了IP授权者,平台抽佣近30%,算上前前后后投入的其他费用,基本没有什么商业利润。藏品价格下跌后,购买藏品的用户组织维权,用户找平台,平台建议维权找发行方;于是用户组团投诉到发行方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局多次约谈了法定代表人,客户现在精神压力很大,担心自己涉嫌违法犯罪。目前数字藏品行业中,除了自建平台自行发售藏品外,还有很多采取发行方入驻售卖的方式,在此过程中,平台邀请拟发行数字藏品的创业公司或者创作者入入驻平台,并提供藏品铸造、藏品赋能辅导、营销策划、社群代运营等全流程服务。按理说,专业的人来干专业的事,行业分工更有利于有序发展。但对于很多初涉数字藏品行业的创业者来说,因经验不足,很容易让自己引火上身。作为数字藏品发行方,红林律师建议大家注意以下几点:1.获得知识产权授权在发行数字藏品前,如果是自己原创的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如果是联合其他IP方,一定要签署知识产权授权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授权范围和使用期限,从而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合规,避免用户以消费欺诈为由进行消费投诉。如果发行方在谈IP授权时有谈判主动权,建议可以在协议中关于IP授权费用采用分期结算的方式,并就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消费退费、发行失败等情况约定费用承担规则,避免出现案例2里赚钱了分钱,但退钱的时候全部自己承担的经营风险。2.谨慎选择发行平台优质的藏品需要优质的平台和社区用户,在选择发行平台时,建议选择国内知名的数字藏品平台合作,并签署书面的入驻协议。入驻协议中,需要就双方合作的期限、双方的工作分工、藏品赋能权益范围、销售收入分成规则、客户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的事宜约定清楚。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把关。商务合作中,对于平台方对接的运营或者策划辅导人员,注意把控好其个人的服务风险,重要决策事项建议采取邮件或者文字确认的方式进行,避免因授权不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事宜发生。铁打的平台流水的运营,不要因为平台工作人员的疏忽而给自己埋雷。3.资金结算用公司账户正常情况下,入驻平台发行的数字藏品,会在用户购买数字藏品后,资金先行支付到平台的收款账户,平台再按月或者事先约定时间跟发行方进行结算。此种合作模式下,建议发行方采取对公收款的方式,避免私下收取用户购买藏品款项的行为,一方面避免平台方以发行方违约追究发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一方面,当用户进行消费维权要求退费时,平台方对应的法律责任也需要承担。4.税务发票事宜合规发行方的所有营业收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缴税,避免因纳税问题而被行政处罚。当数字藏品的购买者需要开具发票时,发行方可按照平台入驻协议开具相关收入部门的发票给到用户,平台抽佣部分,则由平台方开具对应发票。都说区块链社区的价值来自成员共识,但红林律师一直认为:好的数字藏品本身应当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作为价值的创造者,对于发行方的重视理应是行业的重中之重。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各个环节从业者的遵纪守法,平时经营主动合规不违法,遇上事,别怕事。如果发行方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公安介入调查,可提供本文提到的知识产权授权文件、发行入驻协议、往来款项结算证明、开票记录等资料,证明自己的合法、合规经营。以上便是发行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事项,希望对大家有用。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8日

数字藏品平台老板被抓,如何有效辩护?

很多数字藏品平台在经营过程中,因法律知识和经验不足,可能会有一些涉嫌违法的行为,有的显然已经是涉嫌刑事犯罪。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辩护?这篇文章,红林律师就数字藏品平台涉刑案件中的服务思路和大家进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需要声明的是:本文仅代表红林律师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法律事项的法律意见。在为数字藏品平台提供涉刑法律服务时,律师的辩护主要有如下三种思路:1.优先选择无罪辩护这是最理想的情况,毕竟没有哪位老板希望创业没成功,却把自己给搭进去。将案件界定为普通民事争议或者行政违法,而非刑事犯罪,是进行辩护的首选方案。比如,部分数字藏品平台会通过保底回购、手续费或平台收益分红等方式来鼓励用户购买藏品,市场遇冷或者企业经营能力不足、又或者产品上线后稳定性不足、第三方支付结算、团队管理能力不足等,导致平台此前承诺的藏品赋能权益无法兑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理解为初创企业经营不善、但也可能被警方视为涉嫌诈骗。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1)大部分营业收入没有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而是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金、隐匿财产。2)公司资金使用的极度不规范,存在对公司资金进行肆意挥霍造成资金缺口较大。3)公司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具有兑现承诺的现实可能性,回购资金主要通过新发藏品来实现,不具备可持续性。对应的,作为律师,我们的着力点就要围绕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资金使用合理性、用户权益兑现等方面进行工作,重点收集、运用以下的客观证据,证明这是公司正常经营中的商业风险问题,而非刑事犯罪:1)与公司整体经营模式相关的证据:公司的经营资质、区块链网络技术的应用、市场宣传材料、与各位商业组织的合作协议等。2)公司资金使用相关的证据:比如资金往来证明、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资金使用成本、资金决策使用过程、资金主要用途等,比如,产品研发投入、人工工资支出、合理的市场营销工作等。3)用户权益兑现的证据:比如实物权益的采购发票、发放证明、活动奖金的发放证明、空投藏品的发放证明等。2.其次选择罪轻辩护举个例子,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是A罪,也可以是B罪,如果A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而B罪最高是无期徒刑,这个时候,通过律师的积极努力,将罪名定为B而非A,虽然最终并非无罪,但无疑是救了当事人一命。仍以藏品回购分红涉刑为例,虽然同样是收益承诺,但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两者面临的法律责任却有较大差别。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同样的保底回购,也可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样是针对保底回购,不同的罪名,量刑差距较大。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3年以下的可能;而如果被定为集资诈骗,则很难被判定3年以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关键,作为律师,我们需要通过资金往来记录、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资金使用成本、资金决策使用过程、资金主要用途、实际经营情况等,明确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争取适用较轻的罪名。3.最后选择量刑辩护当犯罪嫌疑人大概率要被判刑的前提下,律师可以围绕量刑开展辩护。常见的量刑情节是自首、立功、认罪态度、共同犯罪中是否是主要人员,经济类犯罪中数额便是最大的问题,通过降低犯罪数额,可以达到减轻刑罚的效果。有的朋友会说,清者自清,板上钉钉,既然已经公安立案侦查,我们还能改变什么事实不成?现实情况是,无论是公安还是检察官,因为工作职责的缘故,通常是倾向于追诉犯罪的,他们会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上,因此对量刑的问题相对来说不会予以重视,即使重视,也往往是往重的方向去,而不会考虑减轻的情节。这个事情,就需要律师来主动推进。在量刑辩护环节,律师可以从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方面,律师可以发现、寻找已经存在的量刑证据。比如,涉案人员平常的表现、社会身份、认罪态度、积极赔偿受害人、积极退赃,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方达成民事协议等。以数字藏品保底回购可能涉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免于处罚。以目前各地公安立案侦查数字藏品平台常用的网络诈骗罪为例,按照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数额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里的诈骗数额,是数藏平台一级市场发售所有藏品的收入?还是部分藏品的收入?是二级市场的交易总额?还是只包括平台手续费部分?这些都是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以去力争的点。如果能够将诈骗数额认定在50万以下,按照法律规定,刑期则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另一方面,还需要律师主动去促成某些量刑情节的成立。比如,根据平台所涉实际案件情况,如果律师经过慎重评估,认定大概率属于刑事犯罪,且目前公安还没有掌握相关信息,建议当事人主动自首,向侦查人员交代其还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从而构成坦白情节,或许也是一种好选择。如果你是数字藏品平台创业者,担心自己平台涉嫌刑事犯罪,可添加下方微信预约咨询。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7日

周末福利丨区块链创业,加入宝藏法律交流群

周末休息,适合交友。欢迎各位区块链行业的朋友加入区块链创业丨法律交流群群日常请见👇🏻📢入群需知本群由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官方运营,除本群外曼昆律师暂无其他行业微信群,请大家不要上当受骗!为便于同行交流和业务对接,入群建议大家更改昵称,参考格式如下:Musk-马斯克数藏-成都本群定位为区块链行业创业者、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风险防范交流社区。为确保本群交流质量,仅限企业/社区创始人、核心管理人员加入。本群为大家提供区块链行业最新政策、行业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答、直播问答、业务对接等服务,不提供特定事项法律咨询。关于曼昆律师事务所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是深耕区块链行业,以公司法律服务见长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曼昆律师为Web3、区块链、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新经济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项目投融资、经营合规、法律顾问、涉刑风险防控、刑事辩护等综合法律服务。入群方式扫码添加下方曼昆律师工作人员,身份确认后邀请加入。👇🏻扫码入群请备注:公司名称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5日

数字藏品平台开二级,真的犯罪吗?

价格来自交易,虽说是数字藏品,但买家可不都是博物馆,藏是为了待价而沽,价格合适,出手变现才是王道。和国外主流平台大多基于公链发行NFT不同,国内目前绝大多数数字藏品网站是基于联盟链发行NFT,用的联盟链,可一点都不联盟。行业早期,各家都还在跑马圈地,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下,吃亏的是购买藏品的用户。没有跨平台转移藏品的便利,用户如果想进行变现,除了在购买平台出手,好像也没有好法子。有需要的也不仅仅是用户,对于数字藏品平台来讲,人气就是财气,没有交易就没有手续费收益,世界上最爽的生意莫过于雁过拔毛收取手续费,所以对于二级交易的需求,数字藏品平台显然也有。所以很多过来咨询数字藏品的创业者朋友,都免不了问这样的问题:我们支持用户间的交易,违法吗?可能生怕被耿直如我一句话给怼回去,咨询的朋友通常还会补充一句:我们不拉盘的那种。为了让咨询的朋友们放心,我会说:虽说监管政策不明朗,但目前法律并不禁止用户间的藏品流转。2022年0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虽是倡议,但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监管的态度。在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部分,倡议书写到: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指的是将多个买家和多个卖家放在一起竞价,卖家中定价最低者和买家中出价最高者自动匹配成交;电子撮合是买卖双方通过网络交易系统自主报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配对,当买方价格大于等于卖方报价时成交,生产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方式。倡议书中所列事项都是典型的证券交易、金融产品交易模式。先不说这个倡议书并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即使现实中存在行政、司法部门对政策文件参考适用的情形,但我们从逻辑上也能有个朴素的理解:对于数字藏品平台来说,否定集中交易的方式并不意味着否定用户之间的所有藏品流转的行为。从法律上来看,包括比特币、泰达币等在区块链行业的Token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虚拟资产,类比来说,数字藏品/NFT也会被视为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应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进行保护。老互联网冲浪选手都知道,同样被视为虚拟财产的游戏装备,在游戏里面可以交易,同样作为虚拟财产的数字藏品,自然也是可以进行用户间的流转的。如果厚此薄彼,岂不成了阿Q所说的:和尚摸得,我却摸不得?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初出茅庐的创业者可以大胆尝试,但对于国内的互联网大厂来说,在用户二次交易这件事上,可就小心谨慎的多了。阿里的鲸探目前仅开放赠送模式,并采取技术措施,对转赠功能加以“持有180天、年满14周岁、实名认证、二次转赠须满2年”等限制。所以,是否要在自己的数字藏品平台开放用户的二级交易功能,以及开放到何种程度的用户间交易,都是一件充满了智慧、冒险、取舍的谨慎事。很多用户在举报数藏平台的材料中,会说该平台非法经营,希望政府严肃处理等字样。这里需要跟大家着重强调的一点是:企业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并不等于该公司是非法经营罪。前者是行政处罚的范畴;而后者确实刑法规范的范畴。我国《刑法》在很多条文里设定的入罪条件,往往都是行政违规情节严重的,最典型的就是非法经营罪。行政法规在法律责任一章通常的表述是:违反本法规某条规定的,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仔细研究这个条款,就很容易被这样的规定给蒙住,把行政法规当做入罪的法律依据。从理论上来说,这话属于典型的听君一席话,胜似一席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要想追究一个公民的刑事责任,剥夺自由,必须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无权设定犯罪的。这些法律文件只是提出了一个主张,是否构成犯罪,还是要以刑法为最终依据。现实中,存在工商局和基层公安搞不明白的事情,就直接往非法经营这个口袋罪的罪名上靠。而很多数字藏品的创业者,一听说自己涉嫌犯罪了,再一回想自己经营过程中确实有些不太妥当的地方,马上得出一结论:完蛋了,我这真的是犯罪啊…确实,如果NFT或者数字藏品是为了炒作或者其他非法的目的,通过拉盘、炒作等明显带节奏的方式虚假宣传、误导用户交易,就属于扰乱金融秩序,严重者涉嫌诈骗,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这没毛病。但如果你们平台经营过程中,藏品是正版IP、没有虚假宣传、没有搞老鼠仓交易控盘、遇上客户的投诉也积极去解决、该退费的也退费了,那咱就需要好好想想:这事到底犯了哪条罪?如果你是数字藏品创业者,对自己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拿捏不准,可添加下方曼昆律师微信咨询。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4日

数字藏品平台,被公安问话怎么办?

对于数字藏品创业者来说,这个节骨眼上,但凡公安一打电话,没有哪个老板是不慌的。公安让过去,会直接把人抓起来吗?公安一般会问哪些问题?有哪些材料应该提前准备?回答公安问话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以上这些都是咨询红林律师时,各位数藏平台的老板们关心的问题。之前文章《实用指南丨数字藏品平台,被举报到工商局怎么办?》和大家分享被市场监督管理局问话时的注意事项。这篇文章和大家聊一下,如果被经侦问话,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1.经侦是干什么的?有的老板会以为经侦是工商局的人,实际上并不是。经济犯罪侦查(简称经侦)部门是各级公安机关中负责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职能部门,实行队建制,省、市、县三级分别为总队、支队和大队。经侦大队是县公安局直属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比如:1)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2)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3)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4)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5)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6)对其他经济犯罪进行侦查。2.经侦传唤可以不去吗?在报案受理后,公安会进行初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而传唤讯问便是开展调查常用的一种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由此可知,传唤不是拘留、也不是逮捕,而是通知被传唤者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不过传唤虽然不是一种强制措施,但如果被传唤人不及时到案的话,在经过相应的批准手续后,可以对其强制传唤。所以,如果各位收到公安的传唤通知,非因疫情管控等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到场的,还是建议积极配合。3.传唤时间会有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建议各位老板在去接受讯问前,跟家里人交待下,如果超过时间没有出来,尽快跟律师联系(建议去前将红林律师的联系方式留给家人,有备无患)。4.传唤会问哪些问题?通常在首次被问话时,公安会从「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管理结构」、「公司经营收入」「市场宣传推广」、「投诉资料核实」等数字藏品平台涉案情况进行了解。1)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的成立时间、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经营资质及备案情况。2)公司的管理结构。如法人是否是挂名、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谁、股东背景说明、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分工等。3)公司经营收入。如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使用区块链技术、发售藏品是否上链、公司发售数字藏品的收入、公司经营开支、是否允许用户之间进行交易、用户之间交易是否抽佣、有没有老鼠仓的违法行为等。4)市场宣传推广。如用户拉新奖励规则、是否存在传销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藏品炒作、藏品赋能权益是否兑现、是否是存在保底回购数字藏品等。5)投诉资料核实。通常公安会根据投诉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与被约谈人进行资料核实,并要求公司进一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公司售卖数字藏品的订单信息、公司的经营流水等。除了上述常见的约谈问题外,有的公安还会就案件涉嫌罪名表明观点,并就投诉事项给到解决建议。如公安建议公司主动协商解决客户退赔,不予以立案,请各位老板务必积极配合警方工作,莫失良机。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3日

数字藏品平台,为什么要退款?

有句话叫,走的太远,而忘记了自己为什么会出发。对于数字藏品公司来说,处理的退款太多,而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退款。按理说,开门做生意,卖家要退货退款,无非两种原因:货不行、或者服务不行。现在越来越多数字藏品平台给客户退款清退,到底是自己销售的数字藏品质量不行?还是自己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不行?答案可能都不是。80%数字藏品平台选择主动退费的原因其实是:实在受不了用户的各种闹。今日工商局投诉、明天税务局投诉;这周信访办,下周公安局。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挨个打电话过来关心你,这搁谁身上谁能受得住?很多老板在跟红林律师咨询平台清退事宜后,巴不得当天办委托手续、当天出退款公告、当天安排退款、当天安排关闭网站服务器……不逼到了一定份上,这着急忙慌的,搁谁谁信?难怪有数藏创业者感慨:不是我们服务能力不行,是这届用户咱伺候不来啊。平台方好好做藏品,踏踏实实销售,用户说你们这样不行,得开二级,不开二级我们怎么赚钱?平台方犹犹豫豫开了二级,赚钱的用户高位套现马上就跑了,接盘亏损的用户马上开始维权骂娘。维权退款潮中,大家的关注点都在消费者的各项权利的保护,却忽略了守法经营的数字藏品创业者的权益保护。可以这么说,每一个维权群的对立面,都是一个个精神濒临崩溃的创业者。在红林律师之前的文章中,我罗列了作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涉嫌违法的行为,无理由的辱骂、人身攻击、泄露个人隐私、私下敲竹杠等操作每天在无数的数字藏品维权群中发生。有不止一个数字藏品平台的创业者跟我说:刘律师,我早知道这个行业是这样子,打死我也不干这个生意。你说这让数藏创业者该咋整?连续多日睡不着,辗转反侧,咬牙切齿地说一句:退,就当投资失败了。今天我们不聊其他非正常因素,纯从法律的角度,卖数字藏品的,真的要无理由退款吗?很多网友理解的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费,主要规定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这两份文件中赋予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享七日无理由退货权,但同时也规定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的“4+1”情形,即: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2)鲜活易腐的商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四类商品;5)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什么叫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进一步进行了列举: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因此,我们可以说:1.数字藏品发售方,作为网络商品销售者,原则上来说应该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2.有原则就有例外,如果你发售的数字藏品可以被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暂行办法》中的例外情形(比如用户自主合成类藏品、专属头像类藏品、盲盒类藏品),在产品销售页面进行明确说明,且在用户下单购买前进行弹窗提醒取得消费者确认的前提下,是可以免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3.即使平台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也请注意这仅限于七天。终身质保、无期限回购这事搁谁谁也受不住啊。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有时候,法律规定很丰满,现实社会很骨感,希望创业路上的你,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而对法律丧失信心。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我有个朴素的观点:即使这世界有灰色,但黑的变不成白,白的也变不成黑。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2日

数字藏品平台,办公地和注册地不一致会被罚款吗?

很多数字藏品平台的创业者,因为公司资质办理或者税收优惠等缘故,会将公司注册在A地,但日常办公经营却在B地。有的时候,AB甚至都不在一个省市。客户的消费维权或投诉,往往是到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这就导致很多工商局受理投诉后,往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实地调查情况,结果发现查无此人,便将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知道的人清楚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公司卷款跑路了,那么创业开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必须要一致吗?如果不一致,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以及最重要的,如何降低法律风险?这篇文章我们来聊一聊。1.公司的注册地和经营地可以不一致吗?先说答案:违反法规,但一般不处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了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是公司必须登记的事项之一,这也是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必须要有一个注册地的原因。那什么叫住所?《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民法典》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简单来理解的话:公司的主要办公地是公司在法律上的住所,而住所应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无论什么样的原因,导致公司的主要办公地址变化,就应当去做工商变更。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向哪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市场主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简单来理解的话:公司搬家之前就要做工商变更,办理变更的部门为新办公室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2.办公地与注册地不一样的风险有哪些?(1)行政处罚风险没去变更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实践中,很少有市场监督管理会因办公地和注册地不一致而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原因大致有两方面:其一,类似的情况太普遍了,尤其是创业主力军的小微企业,随着公司经营的发展,办公场所换来换去很常见,工商局要是每家都进行罚款,估计他们也忙不过来。所以通常以限期进行补充登记或者注册地迁出为主。其二,近些年各地园区招商引资竞争也很激烈,大家巴不得更多的企业能够将注册地放在自己辖区内,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政策优惠和税收返还,能对外出租当注册地的办公室不够,园区或街道虚拟集中注册地来凑。这种情况下,当地工商部门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财政税收的工作也不好不支持。那真有人投诉举报企业违规异地经营怎么办?通常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解决方案是:尝试跟该企业进行联系,如果联系地上,会建议企业尽快将注册地迁往实际办公地址,或者在当地再设立分公司;如果联系不上,大概率会将企业拉入经营异常名录。(2)市场经营风险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一些正常经营活动,比如一些招投标项目,如果你公司有经营异常,可能丧失参与招投标资格;其次,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一看你是经营异常,也担心跟你做生意出现什么风险。因为小小的注册地而带来这些负面影响,得不偿失。(3)法院诉讼风险除此外,当公司牵扯到诉讼案件的时候,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你的公司被别人给告了,法院会向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因为法院也不知道你实际办公点在哪。如果你的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那就很可能导致你收不到法院的文书,而有的案件是可以缺席审判的,你人都没出现,官司就输了,这不就太吃亏了吗?3.如何降低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的法律风险?(1)及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目前办理工商变更真的不要太方便,绝大部分地区都能够实现线上办理,通常注册地的变更,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在上海某些地区,甚至能够实现1个工作日拿证。(2)如果公司的注册地有相关的税收或者政策优惠,不方便迁出,那么可以在实际经营的地方成立分公司,不仅规避了合法性的问题,也能最大程度节省公司的税费负担,因为分总公司的税务是可以合并处理。(3)如果你们也不想成立分公司,那至少要确保留在工商上的联系方式是真实的。或者每年在进行工商年审登记的时候,填写好公司当前可联系的通信地址,确保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跟你取得联系。这样出现什么问题,也方便及时沟通解决。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说:刘律师,我们公司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本来就是为了方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找不到我们…我想说:这位老板,你真正需要的可能是一位律师朋友。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1月1日

投资数字藏品平台,股东退出怎么办?

行情好的时候,有人投资数字藏品,有人投资数字藏品公司。行情不好的时候,买数字藏品的要维权,投资数字藏品公司的要退股。前者不容易,后者也挺难。可谓是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部分地区市场监督管理成立专案组来调查本辖区内的数字藏品企业,公安部门也开始根据用户举报介入调查,让各位投资数字藏品公司的股东们也心慌慌,纷纷想赶紧下车以免引火烧身。但上车容易下车难,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眼瞅着外面的一大堆维权,其他股东这个时候怎么舍得离你而去呢?在我所经手的股权转让案件中,我头次遇到股东愿意倒贴20万元,让其他股东来买自己股权的神奇经历。遇上这样的情况怎么办?今天这篇文章我们来聊一聊这个问题。从法律来说,作为公司的股东,想从公司退出有三种方式:(1)股权转给其他股东或其他人(2)公司进行股权回购并减资(3)解散注销公司,无论是协商还是诉讼上述三种实现方式难度从低到高,实操中,通常以第一种和第三种为主。1.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股权是自己的,想对外出售可以不可以?答案是当然没问题。股权作为公民的财产性权益,依法可以进行处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如果对内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只需要双方同意,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你是对外转让股权的,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就可以,如果其不同意转让,那么就应当进行购买;如果不购买的,就视为他同意。法律上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为了避免你遇上那些不购买你股权,但又不同意你转让股权给到其他人的尴尬局面。如果你找到了第三人愿意受让你的股权,参照如下格式,提前30日发送《股权转让通知书》给到其他股东。2.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金的减少需要经过股东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可以,考虑到参与股权投资的朋友通常都是公司的小股东,持股比例通常在30%以内,因此这个方式就不太推荐大家去尝试了。3.通过诉讼方式解散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真要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话,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被告或者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对提起解散诉讼的事由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出现严重困难,侧重点在于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亏损等经营性困难,因此,如果大家以公司不赚钱为由直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法院通常不会受理。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股东本是同林鸟,遇上事情各自飞,合情、合理、也合法。如果你也有投资数字藏品平台,股东退出问题的困扰,可添加文章下方微信联系。如需法律咨询(需付费)请加下方微信👇🏻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0月31日

数字藏品维权注意这5点,避免成犯罪

某乎上有句名言,脱离计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数字藏品维权也是。作为消费者,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可以。但没掌握好分寸,却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要知道,有一种刑事犯罪叫防卫过当,大概意思是说,别人要揍你,你是可以揍回去,但你直接把人给打残疾了,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作为数字藏品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容易犯哪些错误?曼昆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大家最容易踩坑的是这5种。这篇文章咱们就简要总结,希望各位朋友参考学习,避免犯错。1.泄露、传播他人隐私信息。如将平台方或者工作人员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住址信息发到各种网络社群。这种行为在目前的数藏维权群非常常见,但殊不知这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2.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投资亏损,上当受骗,大家心里难受咱们可以理解,但如果没把好自己嘴上的门,在网络上张口就骂,对平台或其工作人员、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这就成了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种行为轻则微信被举报封号,重则要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还得赔钱。3.未经核实传播虚假信息。比如前两天红林律师亲历的一件事,某数藏平台的老板过来咨询法律问题,咨询后我邀请他加入我们律所组织的区块链创业者法律交流群。结果该老板刚入群,就有网友发了一条朋友圈,说某某平台老板找律师要跑路了,大家赶紧维权
2022年10月30日

数字藏品平台如何安全退出?

从八月份开始,多家数藏平台面临收入断崖式下降,用户投诉不断等问题,进入10月,部分地区的平台开始被公安介入调查或立案侦查,据曼昆团队所知,目前刑侦介入的地区有:北京、深圳、杭州、台州、商丘、大连、武冈等地。用户维权愈演愈烈,官方监管越来越严,对于很多数字藏品的初创企业来说,关停退出或许是当前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作为数藏平台的创业者,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有序退出?如何避免客户消费维权演变为刑事犯罪?如何降低这一过程中的潜在法律风险?有序清该如何进行?这些都是创业者决定退出时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今天红林律师结合我们协助多家数藏平台有序退出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方法,和大家进行分享,希望能帮助到一些数藏创业的朋友。同样需要免责声明下:本建议不是任何官方组织的操作指引,只代表红林律师个人建议,不构成对任何特定事项的具体法律意见。我们将数藏平台有序退出的工作分为如下六步骤:1.成立清退委员会,决议清退事宜2.根据清退决议内容,发布公告3.登记退款信息,期满回购4.与重要合作伙伴签署协议5.网站或APP停止运营6.公司注销或者转让公司我们逐一来进行重点事项的说明。1.成立清退委员会,决议清退事宜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需要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如果数藏平台决定清退公司,建议可以采取召开全体股东会议或者成立特别的清退委员会,就公司拟清退事宜进行决议,需要决议的核心内容有:(1)回购藏品的范围有哪些,是否包括用户之间的流转藏品(2)回购藏品的价格有哪些,是出售价格的100%还是50%?(3)是否外聘委托专业律师(4)股东如何分担亏损责任如果有条件的朋友,会议建议线下举行,相关决议内容可以采取书面签字表决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朋友,也可以采取同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同步或者工作报备。有朋友会问,为什么建议通过股东会或者清退委员会的方式来进行?因为这是公司的经营行为,不是股东个人行为。2.根据清退决议内容,发布网站公告在公司内部决议框架之下,公司可以安排文笔较好、有一定法律基础的同事起草网站公告内容。网站公告内容的核心内容有:(1)公司发展历程简述(2)公司停止运营的原因(3)具体退出方案:包括回购价格、登记时间、服务器关停时间等(4)退款登记入口或者链接(5)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除了网站的正式通过,平台策划或者核心管理层,也可以个人名义和用户进行“软沟通”。就公司事项,可以用言辞恳切、态度良好的口吻沟通;就对个人的网络暴力部分,则可以适当“强硬”,适当表明此举严重损害个人名誉、侵害个人隐私等,这是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不过沟通过程中需要把握好度,目的是为了提醒、警示停止此类行为,不要再次激化矛盾。
2022年10月28日

数藏平台老板避免被抓,注意这10点

这是一个价值15万的帖子,建议各位数藏创业的老板、从业者(尤其是策划)点赞收藏。前天晚上红林律师的小短文《中国数字藏品涉刑第一案》在行业刷屏了,有朋友调侃说,这篇文章阅读用户覆盖整个行业的10%。我特意看了下文章的转发量,近2000次。基本等同国内还健在的数藏平台数量了,感谢各位老板的支持。看完文章后,添加红林律师微信朋友有很多,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才陆陆续续通过了大家的微信好友申请。最近委托我们的客户有点多,有限的工作时间我们要优先服务好我们的客户,消息回复慢,大家见谅。曼昆作为一家深耕区块链行业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客户主要是公司,但有意思的是,曼昆律师中专注刑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占比超50%,大家应该能够明白这个行业的客户需求主要在哪了。是的,区块链行业、数字藏品行业,创业者、股东、从业人员,大家的主要法律风险其实是刑事犯罪。以数字藏品为例,根据我们服务过的近百家数字藏品平台、目前在服务的几个已经被立案侦查的数藏平台客户中,总结出来的10个压箱底的法律建议给到大家。希望读完这个帖子的朋友,不用再花开头说的那个刑事辩护的钱。1.开公司股东不要一个人。一人有限公司基本等同个体户,法律风险近乎裸奔。注册资金够用就行,能100万就不要200万,能200万就不要1000万,量力而行,注册资金是认缴,但早晚得实缴,尤其是被人起诉的时候,还得提前缴。2.不要开二级,不要搞老鼠仓。这属于国家金融政策的点名红线,任何借着高科技名义的金融炒作,都叫扰乱金融秩序。别说你看同行都搞了,你倒是看下同行的股东和各种资质备案啊。3.不要轻易相信社区。水能载舟,亦能煮粥。数藏行业的社区都快比平台多了,干数藏平台的都没社区能赚钱,为啥呢?社区敢忽悠,帮你卖货了他的佣金或者羊毛薅够了,一地鸡毛收拾的是平台。4.不要给藏品过度赋能。不要干卖100块奖励90块钱的事,钱都给用户了,员工的工资靠啥发?没钱能做好产品吗?现在被警方介入的平台,绝大多数都栽在这里,牛皮吹太大,要么是诈骗人进去,要么是消费欺诈假一赔三,这账怎么算都不划算。5.不要对藏品保底回购。不要承诺藏品未来有多高的收益,不要对自己的水平和行情过于乐观,这事很容易触碰非法集资。6.不要相信什么资本。正经资本是要做基金管理人备案的,这行业哪家有?不要跟传说中的资本庄家合作,都是币圈老司机,装什么道长啊。价格上升时抛货砸盘,价格下降时带头闹事,这哪是合作伙伴,这明明是前世冤家。7.不要在群里面乱喊单,不要拉人头奖励。喊单容易自嗨,自嗨容易被截屏,这可都是证据;拉人头奖励,分寸没掌握好,这事叫非法传销。8.不要摆烂。不要以为拖着就没事了。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不行,还有税务局,还有金融局,还有信访办,还有公安局。只要功夫深,总有人当真。9.不要怀疑人民警察。咱们上网干的事情,公安有啥不知道?银行账户的每一笔账,真的会查不出吗?都2022年了,不要相信公安介入找关系就能摆平,这也叫犯罪啊。这都快到年底了,不要认为公安介入退钱就行了,那个时候不叫退钱,叫退赃。除了钱没了,人也没了。10.如果你看完这个帖子心生疑惑:这不能搞那不能搞,我怎么赚钱?那就对了,最后一个建议:不要轻易数字藏品创业,因为目前这个行业小玩家真的不赚钱。创业就是那么回事,打不赢就跑,该退款退款,该撤退撤退,不寒碜。添加红林律师微信创业路上,多一位律师朋友(如需咨询,需收费,请注意)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0月27日

中国数字藏品涉刑第一案

中国数字藏品平台上千家,曼昆律师服务过的客户近百家。在为越来越多客户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在中国,数字藏品平台创业的最大法律风险,从来不是平台资质、知识产权、消费维权、行政处罚,而是涉刑犯罪。此前,很多数藏平台的创业者来咨询红林律师,在咨询快结束的时候,都会再关心下行业动态,问一句:刘律师,现在有同行被抓进去吗?潜台词是:在中国,做数字藏品平台,到底有没有刑事法律风险?我相信很多这个行业的朋友内心都会有个小想法:只要人不进去,真遇上客户投诉的,大不了就退钱,没有多大的事。通常我的回答是:目前还没有,但不代表不会有。但从今天开始,这个回答可能要变一变了。10月24日,某市公安局发稿,某数字藏品平台被公安立案侦查,这是中国官方公布的数字藏品涉刑第一案。该案所涉数藏平台为曼昆律师事务所客户。基于刑事案件的无罪推定和曼昆对客户隐私的保护,我们对案件部分情况进行脱敏处理。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章仅代表红林律师个人观点,不构成对任何事项的法律意见。该数字藏品平台为中部某省份的初创公司,团队十几人,创业至今,发售数字藏品金额超百万,8月份之后,行业遇冷,相关藏品的价格有大幅波动,部分消费者在网络和线下进行投诉维权,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介入后,转交公安部门处理,当地公安成立专案组并对案件进行侦查研判,经过多日工作,跨市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并扣押了办公电脑、各类账册,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当事人家属经数藏行业朋友推荐,和红林律师取得联系。该案件是数藏行业里面的第一案,却不会是唯一的案件。很多数藏行业有很多平台的老板会觉得,我卖卖数字藏品,最多是一个无资质经营的行政处罚,或者消费维权退款,怎么就成刑事诈骗了呢?立场决定观点。数字藏品作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兴产物,无论是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还是对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会有一定的理解障碍,而公安等执法机构在工作的过程中,天然的是一种证实思维,遇到一些新兴的看不懂的,又有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惯性使然,会先入为主地“认定”某些事项属于违法或犯罪行为。而这可能却只是数藏平台策划或者运营工作人员看来行业常规的“社区宣传”和“赋能玩法”。不同的解读,对于创业者来说,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天壤之别。如果是民事纠纷上的欺诈,要承担的是退费或者赔偿。但如果是刑法意义上的诈骗,那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就严重的多。按照《刑法》及司法实践,一旦被认定为诈骗,根据涉案金额多少,将面临如下法律责任:由此我们不难理解,数藏平台在经营过程的不当言论和新奇玩法,究竟是虚假宣传,还是认定为诈骗,便决定创业团队要承担截然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该如何区分?要看数藏平台在销售藏品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人心隔肚皮,如何认定是否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通常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入手:1.事前有没有归还能力。比如数字藏品平台创业之处是否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实际缴纳,是否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2.事中有没有积极归还或者消极不归回的行为表现。比如在用户账户提现时,按时予以提现;在满足退费的前提下,向用户按约支付退款;平台在宣传过程中赋能的各项权益,是否有真实兑现等。3.事后对款项收入的使用方式。如数藏平台销售收入,是用于个人的挥霍消费,还是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支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有转移公司财产或者挪用用户资金的行为。数藏行业当前千台齐放,泥沙俱下。行业中有真正在做事情的平台,也有想圈一波钱就跑路的平台。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不能因为行业部分从业人员的做法而将整个行业一棍子打死。对于具体数藏平台经营性质的认定,务必要注意区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犯罪和普通民事纠纷中的欺诈。创业有风险,数藏行业尤其是。很多数藏行业的创业者,都是年轻的朋友,甚至还有在校大学生,缺乏创业经验和法律知识,使得大家对市场过于乐观,又对法律缺乏理解。此种情况下,很容易因用户维权投诉而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曼昆律师在为近百家数字藏品平台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将数藏平台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事项进行总结,如果你们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请务必予以注意。1.销售数字藏品时,存在销量虚假宣传营造市场热度,比如对外宣称藏品销售1000件,但实际上只销售了100件,其他的都是平台方自行持有或者空投给白名单用户。2.销售藏品时,向用户承诺享有平台股权收益或者销售分红,但却从未进行兑现。3.销售数字藏品时,向用户承诺相关实物奖励或者权益奖励,比如赠送名酒、奢侈品或者旅游度假等,但却从未未能兑现。4.在销售数字藏品过程中,明示或者暗示向用户承诺藏品未来的增值空间,但却未能兑现。5.销售数字藏品过程中,向用户承诺开通二级交易,鼓励用户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进行炒作。6.除了自营的数藏发售外,开通二级交易市场,通过老鼠仓等人为控制藏品交易数量和市场价格,诱导炒作投资。如果你也是数藏行业的创业者,希望由专业律师对平台进行涉刑法律风险评估,可添加曼昆律师微信联系。添加红林律师微信创业路上,多一位律师朋友本文作者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10月25日

买数字藏品送分红,是非法集资吗?

数字藏品行业越来越卷了。为了吸引用户购买,除了藏品回购,还有用户分红的玩法。比如:购买平台首批发行创世藏品的用户,在持有藏品期间,可以分享平台每月销售额的10%。可分配比例为持有创世藏品的数量占比。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平台首发创始藏品1000件,你购买了10件,某月平台销售额有100万,那么你可以分红的比例为100万*(10/1000)=1万元。类似这样的玩法的变种还有很多,很多平台的创业者看到别家这么玩的风生水起,心里痒痒,但对这个事情的法律风险不清楚,求个安稳,过来咨询律师。我们今天专门来聊一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需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藏平台通常会在自己或者渠道伙伴的微信群中,进行宣传推广,显然具有公开性和社会性,那么判断买藏品给分红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落脚点就在于:这算是利诱性吗?我的个人观点是:要看分红的具体规则。对非法集资利诱性的理解,重点在于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保本付息或给付回报。保本+付息,听起来是不是非常像在银行存款的感觉?是的,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烹饪。我们将钱存到银行,我们不管银行经营状况如何,不管银行赚了多少钱,只要我存一天,银行就要给我算一天的利息,这就是我们理解的保本付息。银行因为是合法设立的有资质的机构,这么干没毛病。如果没有银行的资质,干的又是保本+付息的事,那便是非法。那么我们对于数藏平台的持有分红,就能这么来理解:1.
2022年9月30日

数字藏品平台,如何应对集体维权?

要问数藏平台创业者现在最头疼的是什么?我的答案是进退两难。进是不知道行业发展方向是什么。不知道监管政策什么时候下来,更不知道接下来的公司收入从哪里来。退是越来越多用户的投诉、维权。甚至恶意的诽谤和网暴,同时还面临着来自工商局、金融局甚至公安部门的谈话或者调查。怎么办?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我们团队在协助国内几家数藏平台有序退出过程中的一些心得和方法,分享给数藏行业的创业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以退为进,化危为机切记:维护社会稳定是平台有序退出的第一要义。也是监管部门最看重的事。底子再难看,表面也要稳住。如果平台创业者判断下来,客户退费总归是难免的,那就要想办法的“体面”退场。一家公司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老板的人身安全,也是行业信誉、客户口碑。靠谱的团队,比黄金还珍贵。遇上网络负面舆情的危机,最佳处理方式是勇于承担责任,同时以攻为守的树立品牌影响,在整个行业都是卷钱跑路的负面新闻中,如果大家能够有责任、有担当的来直面用户合理诉求,妥善处理用户问题,这个时候大概率也能成为行业中的一股清流。2.人以群分,逐一解决同样是维权,但其中的人员构成有三大类:普通上班族、大学生、游资机构。按照我们对接的数百位维权者的统计分析,大学生的单个平台的投资项目通常在1万元以下,普通上班族单个平台的亏损通常在5万元左右,币圈游资的投资在10万+会比较正常。为什么要对这三个群体进行分类?因为三者对亏损的感受和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可以针对不同的人群制定对应的解决方案。大学生群体,因为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很多是将生活费给花出去了,因为亏损而产生的心里压力和负担会很重,更容易引发极端、意外事件,一旦极端事件发生,维权事件必然升级,这点是各位平台务必要注意的。同时学生的时间充裕,信息检索能力较强。就我们所接触到维权群体,通常维权群的资料搜集和统计工作都是大学生在负责的。针对大学生群体,我们通常建议平台方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退款。游资机构,对于他们来说,单个项目的亏损他们可能并不那么在意,原因是在币圈经历过的大风大浪多了去,曾经的ICO等,单个项目亏损99%可能眼都不眨一下。针对这种机构玩家,可以通过线下见面等方式争取尽可能好的折扣,并争取分期付款,同时务必签署转让或者和解协议,避免后续再有法律争议。一次投资失败不打紧,如果能留下人靠谱的评价,说不定后续他还来继续投资你。3.节省子弹,现金为王做生意的朋友都知道:同样是花钱,但今天的钱和三个月后的钱价格是不一样的。目前行业中数藏平台的退费,比例从50%~80%都有,对应的,平台方可以制定退赔计划,比如,15日之内申请退款的,可以按照50%退费;60日内退款的,可以按照70%来退费等,前面说的跟购买大户之间的协议中约定分期退款,也是同样的道理。此外,如果你们的平台是虚实结合的玩法,也可以采取库存折抵现金流支出的策略。为了鼓励大家将手中的藏品进行权益兑换或者消费,可以额外制定补贴政策,比如30日内提货的,可以另外兑现平台积分、优惠券等形式,尽可能在降低平台现金支出的情况下,妥善处理用户亏损弥补。以上,便是我们在服务数藏平台客户有序退出过程中,面对集体维权的三个有用的实操方案。如果你们平台也面临客户的批量维权,希望有序退出、安全着陆,可以添加下方律师微信咨询。添加红林律师微信创业路上,多一位律师朋友关于作者请戳下方👇🏻短视频刘红林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刘红林律师区块链专题系列文章
2022年9月29日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