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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法(二审草案)》主要修改内容
2020年4月26日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场出席及网络视频的形式举行,会议期间将集中审议《生物安全法(二审草案)》等7件法律。其中,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生物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汇业律师事务所黄春林律师团队介绍,在《生物安全法(一审草案)》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生物安全法(二审草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01明确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