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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我家先行”世界环境日专题活动回顾
世界环境日今年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当天由广州中众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绿色城乡生态社区发展中心、绿色城乡中众志愿服务队、广州城市矿产协会、广州保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文星酒店联合举办了主题为“垃圾分类,我家先行”的实务研讨暨环保专题普法讲座。当天上午,主办方为现场的观众播放了广州垃圾分类宣传片,并由广州城市矿产协会垃圾分类学院讲师杜健镰老师向现场的观众详尽地讲解了目前广州市的垃圾分类情况,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具体开展垃圾分类,并且分享了他参与过的垃圾分类优秀案例。这个主题分享让大家深感垃圾分类迫在眉睫,同时也任重而道远。广州城市矿产协会副秘书长李丹女士针对垃圾分类及素食环保进行了一系列的分享,详细叙述了垃圾分类的现状及其与素食、环保之间的关系,阐述了目前世界所遭受的塑料危机及饮食习惯带给人类的危害等内容。当天下午,来自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罗箭律师(同时也是本团队志愿者)来到现场给我们讲述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与公民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罗律师讲解到,由工业发展史到环境污染的逐步加剧,变迁过程是迅速的,带来的影响也是我们无法估计的;我国早期的经济建设走的是“先发展,后治理”的路线,经济是壮大起来了,但却牺牲了环境;随后,大家才逐步发现——经济很重要,但是环境问题也无可回避,于是国家逐步建立健全了与环保相关的法治体系——既有义务,更有权利。就垃圾分类这件“小事”来说,在《环境保护法》第38条有提到,公民应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损害。就广州本地来说,自2018年7月1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效后,黄埔区于2018年8月20日开启了条例实施后的对个人混投垃圾的首罚——罚款金额200元。面对这样严峻的环境,作为公民中的一员,我们并不是无所作为,我们理应享有相应的环境权利,并履行法定的环保义务。所以说,当下的我们能做的事情就是勇敢承担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力行垃圾分类,购物时尽量绿色消费,空余时间多些参与环保方面的志愿活动,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美化我们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在几位嘉宾分享完后,现场的观众也参与了热烈的提问和讨论。其中谈及一个重要的问题——塑料垃圾。塑料垃圾的产生,是每天都一刻不停的,广州一天内能产生多少吨的一次性的垃圾,我们不得而知,但就我们平时经常看到满垃圾桶的一次性垃圾,这个数量可想而知相当大;虽然有些塑料垃圾可以进行回收循环使用,但是面临着塑料垃圾极多,每天环卫作业超负荷,回收利用成本较高,能真正循环使用的又是多少?对于我们产生的垃圾,最后我们是怎么一口一口地吃回来的,一步一步地伤害我们的身体的?我们习惯于后知后觉!但现实环境告诉我们,环境容量是有限的,我们不能无节制产生垃圾,更不能坐视不理,让垃圾围城。我们需要更多的人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然后对于产生的垃圾做好分类,以便可回收的垃圾、厨余垃圾变废为宝,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理。虽然今年的世界环境日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我们希望越来越多人心中每天都是世界环境日,时刻敲醒着我们对环境危机感的认知,而且身体力行去爱惜我们的环境,这也是我们做“垃圾分类,我家先行”世界环境日专题活动的初衷。END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