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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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检察出台“十二条”意见服务保障越城区经济稳进提质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省、市、区保障经济稳进提质工作会议精神,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越城区经济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提出12条具体举措,以期为越城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1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财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以及打着私募基金、区块链等金融创新旗号实施的各类金融领域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快落准落稳保驾护航。2促进企业“两个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企案件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生产经营重要岗位人员依法宽缓化办理。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案件,积极运用听证方式开展审查,综合考量其认罪认罚态度、复工复产情况、稳岗促就业等因素,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3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以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加大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力度,完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相关配套机制。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并结合越城经济特点,探索中小微企业简易合规程序,强化精准施策。推进涉企案件“挂案”清理工作,将“挂案”清理与企业合规有机结合,对符合合规考察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最大限度降低“挂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4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依法快办快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涉企案件财产处置监督,全力追赃挽损。注重界限区分,严格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企业和分支机构的责任、企业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的界限。打造“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检企沟通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互动交流,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护航。5强化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司法联动机制。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对涉及两个“万亩千亿平台”(集成电路产业平台、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平台)和绍兴综合保税区的案件,成立工作专班一体化办理;依托本院皋埠检察室设立驻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为绍兴集成电路产业打造“自主创新高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打造涉企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的越城样板。6完善涉企矫正管理模式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完善对实行社区矫正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程序。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社区矫正人员,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完善外出管理模式,因本人、家庭或者企业经营等合法原因,确需短期离开矫正区域的,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定程序予以审批。7加强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妥善办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制发检察建议、和解息诉等方式,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财产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影响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8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劳动纠纷、行政处罚等行政争议的调处化解,以及因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税收征管、行政征用等行政争议案件的办理。加大对涉民营企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防止因不当强制执行使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推进规范审慎行政执法,对过度管控、随意管控行政管理措施适时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9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民营企业侵害公益的案件,在依法保护受损公益的同时,依法最大限度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纠正,减少办案对企业的“负面产出”。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且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充分运用诉前程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10健全涉企控申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控告申诉平台,对涉企案件线索优先受理、“容缺受理”,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落实专人负责、加快办理节奏、及时告知反馈。完善信访回复机制,强化案件后续跟踪,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七天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11以数字化赋能法律监督锚定以数字化改革全面撬动法律监督的目标,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持续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为精准法律监督提供数据支撑。深化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广泛运用大数据凝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合力,挖掘类案监督线索,促进社会综合治理。12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服务民营经济主题活动日、检察开放日、检企沙龙等活动,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组建专业化宣讲团队,主动深入区工商联各下属商会,了解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充分利用“越城检察”微信公众平台、检察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加大对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的宣传引导力度。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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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检察召开专题学习会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

6月24日下午,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江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层干部参加会议。会议指出,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是我省迈入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征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立足检察职能谋划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不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越城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会上,就学习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推进越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周江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学习上下功夫。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逐项对照、认真研究,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热潮,通过中心组专题学、党支部集中学、专家培训学等形式,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学思悟践中领会省党代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要在结合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省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目标,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数字赋能监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保障,切实把省党代会精神融入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双创”活动为契机,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教育强管理、抓培训提素质、抓监督促规范,多举措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保有“底色”、突出“亮色”的过硬检察队伍。编辑:陈媛媛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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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维修项目,骗取车损保险金!这家汽修厂不“简单”

虚增维修项目,扩大车辆受损程度,诉讼理赔骗取保费……绍兴某汽修厂通过这一方式骗取涉交通事故车损保险金十余次,不仅为保险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更对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日前,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宋某等6人提起公诉。2020年8月以来,绍兴数字检察监督平台对涉交通事故车损保险理赔诉讼的近800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审查。同一原告密集起诉、诉讼代理人及鉴定人相对集中、保险公司对定损有异议,检察机关在大数据筛查中锁定异常民事诉讼情况,发现通过民事虚假诉讼骗取保险理赔的案件线索,同时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面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情况,越城区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研判梳理在案证据,检察官明确了侦查取证的重点方向,引导侦查人员将重要嫌疑人宋某的供述作为主要突破口,为案件侦查打开了积极局面。很快,周某、宋某等6人骗取涉交通事故车损保险金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周某利用经营汽车修理厂的身份便利,伙同员工宋某、沈某等人,对在其修理厂修理的事故车,以虚增修理评估项目、扩大车辆受损程度的方式,假借保险权益受让人的身份提起诉讼理赔。“从评估定损到维修更换,从佐证材料到诉讼理赔,他们分工明确,并形成一条完整的犯罪链条。面对毫不知情的事故车主,他们均以定损维修理赔‘一条龙’服务为理由进行搪塞。”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办理期间,承办检察官介绍说,“如一辆在厂修理的事故车,实际上只更换了1只轮胎,他们却将维修项目虚增至更换中冷器、水箱及轮胎2只,之后安排员工以保险权益受让人的身份提起诉讼理赔,从中骗取车损保险金7850元。在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已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对于保障个人的生活安定,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保险业务也成为积聚建设资金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渠道。因此,保证保险制度不受侵犯,护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全成为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犯罪分子利用欺骗手段获取保险金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扰乱了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更妨碍了国家保险制度的有序运转。供稿:冯丽君编辑:陈媛媛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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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期】同学,你好!请收件!你有一封来自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的信!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开学季。值此开学之际,越城区检察院钱昌夫检察长为全区的中学生写了一封信。凭此书信,钱昌夫检察长说了几点寄语与同学们听!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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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期】绍兴检察沙龙在越城区院开讲,法学新锐讲授网络犯罪最新实务理论

在活动中,越城区检察院钱昌夫检察长还向大家介绍了该院网络生态治理中心的建设情况及工作心得。本次沙龙活动在现场分享交流的热烈气氛中取得了圆满成功。
201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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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期】携手阿里巴巴 惩治网络大盗——越城检察“亮剑”网络犯罪

此次建立检警企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拉开了三方合作的序幕,更将开启侦查审查、网络治理新局面,为网络生态治理注入新动力。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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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法等八部法律修改 对检察官法第13条第54条作出修改

(一)在第二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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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四集:《公正司法(上) 》(附全文解说词)

证据是诉讼之王,非法证据是刑事诉讼中的“毒果”。为了排除非法证据,2017年6月,“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证据的产生提供了制度保证。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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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期】党代会精神大家学,共同谱写越城“检察篇”

我们要争当创新强检的尖刀连,牢牢把握车俊书记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大逻辑、大趋势、大节点,围绕本职再定位再发力,打破制约,主动谋划,进一步深刻思考做强做优越城检察事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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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期】全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先进检察院名单揭晓,越城检察榜上有名!

在上榜的14家检察院中,越城区检察院榜上有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越城检察继续努力!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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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期】“关口前移”让财产刑执行不再是一纸“白条”

该院在监督财产刑执行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监督”,更着眼于“帮助”,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破解执行难题,既保障了财产刑执行,也保护了被害人的利益,尽可能减少其损失。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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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期】凝心聚力争一流 不忘初心续新篇——越城检察五年工作回眸(四)

队伍中相继涌现出了全省明星公诉人、全省优秀女检察官、绍兴市十大优秀青年、全市最美检察人、越城区十大杰出青年等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警,被省、市检察院记功表彰22人次,获市、区级荣誉127项。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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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期】凝心聚力争一流 不忘初心续新篇——越城检察五年工作回眸(三)

联合辖内公安分局建立侦查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制度,协助提高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2016年以来,侦查人员共旁听了11起案件的法庭审理。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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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争一流 不忘初心续新篇——越城检察五年工作回眸(二)

五年来,通过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开展预防讲座、微电影巡展、典型案例展板巡展、“越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形式,广泛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宣传,接受教育对象达6500余人。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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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期】凝心聚力争一流 不忘初心续新篇——越城检察五年工作回眸(一)

2016年,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者违规处置废旧电瓶污染环境案时,撰写问题信息、制发检察建议“双管齐下”,推动绍兴市环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规范全市废铅酸蓄电池贮存、收集与处置的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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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期 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汤隽获浙江省“明星公诉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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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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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请为越城检察“明星公诉人”汤隽加油!

“杭州市十佳公诉人”、“杭州市检察业务尖子”、“杭州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控辩大赛优秀辩手”、“运河杯控辩赛十佳辩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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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期 “最美检察人”之秉公司法候选人——汤隽

“这个手机其实是我捡来的……”提审中,凌某不经意的一句话,立刻引起了汤隽的注意。经过进一步的讯问,凌某称该手机是自己在楼道的地毯上捡的,因为确实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心里一害怕,就承认了“犯罪”行为。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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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 迎接G20,越城检察的小伙伴们已经开始行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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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