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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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

10月26日,苍南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峰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跨入第二个百年奋斗历史新征程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立足百年辉煌、擘画发展蓝图、领航复兴伟业的一次历史性盛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求真务实、催人奋进,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三点意见:01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02要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03要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深入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会后,各个支部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高瞻远瞩,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大家将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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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 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

9月7日,苍南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峰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上,高峰检察长传达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并结合苍南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贯彻意见:01齐心协力补短板要紧盯检察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求极致意识,深入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细化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力争“相对短板”变为“新增长极”,不断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提档升级。02全心全意树品牌要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主线,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创新引领,紧盯检察品牌建设,加大培育精品案件,着力打造具有苍南检察特色的亮点品牌。同时加强检察信息、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展示特色,让品牌更亮、品质更高。03全力以赴拼冲刺要跟紧绩效评价“指挥棒”,以“干”的劲头、“进”的意识、“拼”的精神,树起“晾晒榜”,挂起“作战图”,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铆足干劲,全力冲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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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

1921——2022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重温党的历史,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一次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017月1日,苍南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2022年大黄鱼增殖放流活动,向东海海域投放大黄鱼鱼苗130万尾,改善和修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市人大代表、法官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农业农村局代表、渔民代表等参加此次活动。据了解,2019年至2021年禁渔期期间,林某某等人雇佣被告人陈某某等35人出海非法捕捞水产品。经鉴定该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造成了海洋生态损害,苍南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各被告人赔偿海洋渔业生态修复金35万余元。为确保放流鱼苗的成活率及放流效果,苍南县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大黄鱼增殖放流工作方案,邀请渔业专家对放流鱼苗的大小、数量、品质进行了严格的抽查把关。验收合格后,130万尾大黄鱼苗顺利投放入海。一场主题党日活动,忆入党初心02“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激发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各支部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党支部书记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让党员干警们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党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出彩。一次暖心慰问,真切关怀显温情03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国真代表院党组亲切慰问了本院退休老党员和挂钩乡镇霞关镇的老党员,向他们表示真切的问候并致以崇高敬意,衷心祝愿他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一场道德讲堂,筑牢思想根基046月29日下午,苍南县检察院以“国学与智慧人生”为主题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丽水市委党校教育学博士赵伟老师以“知行合一、人我和谐、三省吾身”三个关键词为引子,将国学与人生素养联系起来上了一堂精彩的国学课,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以及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干警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一次宣传普法,增强法治观念056月30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一系列活动,干警们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检察人,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推动苍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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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预告丨本周,这起案件将举行检察公开听证......

我院定于2022年6月29日9时00分在苍南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听证林某某盗窃案。主持人:张天煜。特此公告。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6月27日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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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书记张呈念调研苍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工作

“这个基地通过动漫、VR体验、互动游戏等提供了‘沉浸式’‘体验式’教学,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性和趣味性,是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新阵地,值得点赞!”参观苍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后,团市委书记张呈念称赞道。6月22日下午,团市委书记张呈念、副书记雷蕾一行来苍南考察期间,到苍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地考察指导工作,副县长谢骏等陪同调研。张呈念一行实地参观了苍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看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专题片,逐一参观了基地“学法·与法同行”“预警·成长迷途”“自护·远离侵害”“检察·关爱守护”等四大场景。缪爱萍副检察长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基地建成以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苍南检察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张呈念表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优势明显、特色显著,希望县检察院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好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不断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上新台阶。下一步,苍南县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团县委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利用好法治教育资源,寓教于乐,引导青少年零距离感受法治魅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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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建”进行时】苍南县检察院:党建引领风帆劲,党建“+”新绩

编者按苍南县检察院准确把握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抓党建队建促业务”理念,构建“党建+”模式激发党建工作新活力,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难题,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政治工作出特色、出亮点、出实效。2021年,该院获全县考绩优秀单位,被评为全县“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党建+思教,铸牢政治忠诚之魂01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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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沙画MV】致敬每一位坚守在防疫一线的检察干警

这个春天有你真好!你的样子冷冷清清的街道上没有往日的熙熙攘攘飘动的那一抹检察蓝告诉我你是逆行的检察官汗水模糊了你的视线疲惫遮住了你的笑颜在那长长的寒夜里我知道这就是忠诚和担当那长长的寒夜里你的样子很温暖你让我们心相连你的样子像春天你让我们收获一路的花香你的样子是力量是力量你让我们更加坚强更加坚强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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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烈士致敬——“回头看”持续守护英烈纪念设施

清节日明缅怀先烈公益诉讼“回头看”英烈纪念设施换新颜“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一年过去了,英烈纪念设施是否得到了有效维护?咱们还是得去现场看看。”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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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25公斤到160公斤,这起特大跨省案件检察官是如何发现的?——玉苍检事

“我不应该贩卖织纹螺,我真的错了!”近日,一起跨省销售织纹螺案件在苍南县法院开庭,该案是近十年来浙闽边界销售织纹螺数量最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某甲被当庭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卖螺疑云检察官发现这事不简单一切要从2021年5月中旬,苍南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林某甲销售织纹螺案说起。2021年5月中旬,苍南县市监局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钱库镇某小吃店有贩卖织纹螺情况,遂查封并将店主吴某某贩卖织纹螺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讯问吴某某后,第一时间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甲。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阅相关案件材料并依法对林某甲进行讯问。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林某甲坚称自己并不知道贩卖织纹螺是犯罪行为,并只与吴某某交易了3.25公斤织纹螺。林某甲长期在农贸市场摆摊位,不可能不知道贩卖织纹螺是犯罪行为,除了与吴某某进行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客源,公安机关认定的销售织纹螺数量是否存在遗漏?面对公安机关认定的3.25公斤织纹螺数量,承办检察官不禁陷入沉思。柳暗花明小案背后暗藏销售链为查清事实真相,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终于在林某甲数千条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他与福建上家林某乙的买卖对话。“老板,来1000。”“还是来1000,安排一下,明天给我寄。”通过将聊天记录中的交易时间、数量与微信、支付宝付款金额进行核对,发现林某甲于2020年4月通过微信联系上家林某乙,一年内陆续从林某乙处购买织纹螺约160公斤(每斤价格约17-20元),共计6000余元,并在农贸市场或通过微信贩卖给不同顾客,获利约1000元。面对确凿的证据,林某甲承认贩卖160公斤织纹螺的犯罪事实。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11月,苍南县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林某甲提起公诉。苍南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因林某甲销售织纹螺的行为也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县检察院将根据法定程序依法对林某甲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们将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承办检察官表示。下一步,苍南县检察院将继续落实食品犯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全链条打击犯罪,进一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织纹螺含有有毒物质,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食用后会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请广大消费者善于分辨螺类食品,不要购买织纹螺,以免误食中毒。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来源:第五检察部编辑:办公室2022年01期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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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中间商”获刑二年半后又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赔偿......

“您好,是陈先生吗,我们这里有无息贷款,您是否需要?”“您好,我这里某某银行客服......”老陈最近十分的苦恼,他几乎每天都接到要其办理贷款、开放额度的骚扰短信和电话,工作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他回想起自己曾经在多个网贷软件上注册过账号,输入过自己的个人信息,难道是个人信息泄露了!经苍南县公安局调查,远在福建省莆田市的方某进入警方视线......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中间商”赚取差价2020年5月,在暗网冲浪的方某发现,有人在某论坛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方某立刻嗅到了“商机”,做个“中间商”赚取差价感觉可以大赚一笔。2020年5月份至2020年7月份期间,方某利用telegram软件(匿名聊天软件)与暗网某论坛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联系,以每条1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公民个人网络贷款信息,后以每条1.5元的价格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为逃避监管,方某让买家将购买款打给自己朋友的银行卡,截止案发,方某共买卖个人信息20余万条,累计获利约10万元。2021年3月方某被苍南县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刑罚后,民事责任不可少近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苍南县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异地服刑,被告方某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方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传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规则》规定,方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诉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方某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0万元。最终法院予以全部采纳。检察官提醒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日常生活中,个人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不轻信陌生电话。当您发现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非法买卖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做守法公民,遵守国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依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来源:第五检察部编辑: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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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 与“宪”同行 法暖寒冬

国家宪法日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传递宪法声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活动。//01宪法宣誓仪式“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庄严的宣誓声回响在苍南县检察院宣誓大厅。2名新入额员额检察官、10名员额检察官代表和4名新入职的干警身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徽,在领誓人池长该检察官的带领下,面向国旗,右手举拳,庄严宣誓。苍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介微监誓。//02宪法进校园“同学们,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近日,苍南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深入学校,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解了关于宪法、民法典等方面的知识,激发他们的学法热情,在他们心中播撒下法治信仰的种子。现场气氛热烈,学生们踊跃提问。//03普法宣传行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在苍南银泰城广场,县检察院干警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法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检察职能等,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释惑。现场共发放200余份宪法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让群众在寒冬里感受到宪法的温暖与光芒。此次活动,既是对宪法精神的弘扬,也是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宣传。全体苍南检察人将把宪法和誓言铭刻于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永续辉煌不懈奋斗。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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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检40周年 | 砥砺奋斗四十载 逐梦前行再起航

四十年栉风沐雨,四十年春华秋实。“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11月5日上午,苍南县检察院举行“庆祝建院40周年”升国旗仪式,全体干警在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峰的带领下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1建院40周年庆祝大会宣誓仪式后,苍南县检察院召开建院40周年庆祝大会,20多位退休老干部受邀参加会议,一同观看了40周年回顾短片。70后、80后、90后的发言干警,分别代表了苍南检察不同时期的中坚力量,他们结合本职工作和成长经历,分享了从检感悟、工作体会、未来期望......高峰代检察长致辞,他表示,苍南检察一路走来,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努力。苍南检察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几代苍南检察人不懈奋斗的结果。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全体干警必须做到“五个坚定不移”——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苍南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二要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三要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要坚定不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更加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五要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2新老干警座谈会会前,老同志们在院史馆回顾了苍南检察四十年历史,深入了解了近年来苍南检察在服务群众、办案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的成效,不少老同志触景生情,在老照片前驻足沉思。在数字化、科技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老同志们感慨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日新月异,并对当前苍南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那个时候,我们租住在民房里办公,环境十分简陋,法律文书均靠手写,没有车办案全靠走……”以“追忆和传承”为主题的新老干警座谈会上,老同志们用亲身经历为现场的青年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院史课,他们的事迹让与会青年干警深受启发、热血沸腾。“我们年轻一代将以前辈为楷模,铭记初心、接续传承,发扬老一辈苍南检察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艰苦朴素的优秀品质、廉洁自律的高洁品行,稳稳接过苍南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接力棒!”3“党史、检史激励我成长”主题演讲颁奖仪式为持续深入学习党史、人民检察史,引领青年干警自觉传承革命传统和奋斗精神,苍南县检察院开展“党史、检史激励我成长”主题演讲比赛,14名来自不同部门的青年检察干警登上演讲台,带领大家重温党的百年奋斗历史,回忆九十年人民检察事业的风雨路程,回顾苍南检察四十年岁月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本次比赛邀请市检察院、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文明中心等单位领导莅临现场担任评委并指导。“我们珍惜革命先辈们高尚而纯粹的家国情怀,我们希望他们的故事一次又一次被提起、一次又一次被铭记。而我们这些年轻人,可以一次又一次的从中吸取营养,一次又一次的从中获取成长的力量。”通过发出一句句铿锵的誓言,一声声庄严的承诺,充分展示苍南检察青年干警昂扬奋进的精神风采和奋斗新时代新征程的信心决心。4趣味运动会运动员们早早来到比赛场地,跃跃欲试。台球桌上,运动员们你来我往,场上不时传来台球相撞的声音。摸石过河环节,运动员们争先恐后“摸石”前进,奔向终点……最后的拔河环节更是把全场气氛带向高潮,一声声“加油”振奋人心。四十年积淀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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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变聪明吗?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收获一群小迷妹,走上人生巅峰。大学生小邹一直梦想着某天能摇身一变成为满腹经纶的“学霸”,但是努力学习,慢慢积累的过程太久、太辛苦了,一直想着寻求捷径。某天,他遇上了“聪明药”......案情简介因可疑帖被警方盯牢某天,贴吧突然多了这样一个帖子:“剩下一些阿莫达,需要的请联系我?”帖子下跟评不少,“阿莫达是什么?”“是那个吃了会变聪明的阿莫达吗?我想试试看!”“楼主看看我!”……而发帖人正是小邹。“阿莫达”三个字立刻引起了网络侦查员的注意,他怀疑“阿莫达”就是阿莫达非尼,它是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国家规定不能私下买卖!了解到情况后,警方立即开展侦查行动。阿莫达非尼从买到卖“聪明药”时间倒退到几个月前,某天上网,小邹看到一条消息,“注意力不集中?考点记不住?你需要聪明药!”好奇心驱使他点进了弹窗,“要不买点试试吧?”正在备考的他有点心动,但又怕被网站骗。于是,他辗转联系上了长期做代购的小张,“有卖阿莫达吗?”“阿莫达?我帮你问问。”……几天后,小邹收到了货,服用后觉得自己精神了,注意力也集中了。“这药效果不错,肯定有很多人想买,要不和小张合作,我还能赚点零花钱,嘿嘿嘿。”小邹心里打起了如意算盘。他马上把想法告诉小张,两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小邹负责找客人,小张负责发货。贴吧是大学生聚集交友的平台,自然成为了小邹揽客的地方,没几天他就接到了第一单,过程十分顺利。就这样,两人在短短20天内卖出了十多单,共计400余粒阿莫达非尼。本以为生意会越来越好,哪里知道其实他们早被警察盯上了。经过审查,小张和小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涉嫌贩卖毒品罪。最终,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2000元。“聪明药”给他们带来的不是收益,而是牢狱之灾。近年来,贩毒分子将精神麻醉药品包装成“提神醒脑药”“聪明药”等“助考”药品,吸引大量学生购买并服用。实际上,“聪明药”不仅不能增进人们的记忆力和分析能力,长期服用还会产生肠胃不适、嗜睡、心慌、心跳加速等副作用,严重的会影响中枢神经甚至成瘾。检察官提醒想变聪明的学生和市民们千万不要相信“聪明药”,努力学习、好好工作,总有人会看见你们的闪光点。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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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三十六计” PK检察官火眼金睛

“万万没有想到,我躲避了法院的执行,但还是被检察机关发现了,最后落得这个下场,非常地后悔!”看守所内,老黄充满懊悔地说道。案情回顾2019年1月,老黄因未能如期偿还借款,被债权人老陈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黄支付本金5万元及利息,老黄在支付一部分钱款后未再支付。后法院将老黄名下唯一一处房产进行拍卖,但老陈仍有近2万元欠款未获偿。老黄为抗拒法院执行,先后使出了“三十六计”中的多种计谋,但最终被检察官的火眼金睛识破,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老黄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5个月。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计一:“金蝉脱壳”2018年至2021年期间,老黄身上有多件判决尚未执行,累计金额达二十余万元,经调查发现,上述借款的发生时间均在2018年之前。而老黄与其妻子则于2018年协议离婚,离婚时除一间办理抵押登记无法过户的房产仍归老黄所有外,其他所有财产(包括存款)均归其妻子所有。计二:“暗渡陈仓”老黄为躲避执行,持有并使用其女儿名下的银行卡进行资金往来并经常出入饭店等处高消费。老黄自己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则均处于“休眠”状态,给法院造成一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在案件执行期间,该账户流水总额达数万元。计三:“瞒天过海”2021年2月,老黄起诉老林偿还欠款3万元,但是他转念一想,即使打赢了官司也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为了能将该笔款项占为己有,老黄便私下指示对方把款项打到他人账户上供自己使用,并跑到法院去撤回起诉,天真地试图逃避法院的执行。计四:“缓兵之计”在上述拒执行为被发现,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老黄面对承办检察官时流露出强烈的调解意愿,并承诺将积极调解,及时偿还欠款,在检察机关依法对老黄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老黄反而过得逍遥自在,没有任何调解意愿。计五:“苦肉计”在老黄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其女儿小黄找到承办检察官表示一定会想办法帮助父亲还债,并表示即使自己没有收入来源,但仍愿意将名下车辆出售后还钱。但是在老黄被取保候审后,小黄便一反常态说父亲的事情自己没有办法处理。而据申请执行人了解,小黄所称的车辆也是老黄作为陪嫁买给其女儿的。2021年五一假期过后,取保候审逍遥自在了一个多月的老黄仍然没有对民事部分进行处理,承办检察官遂对其进行讯问并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告知将对其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监禁刑!这个时候的老黄终于慌了,偿还了部分的民事欠款,试图补救挽回,但是一切为时已晚。最终,老黄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5个月。老黄以为使出“三十六计”能成功逃避债务,但哪里逃得过检察官的火眼金睛。诚信乃为人之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让自己成为“老赖”,更不要试图挑战法律的权威。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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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9月3日,苍南县委书记陈永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委相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充分肯定了苍南县检察院在服务地方发展、加强法律监督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指出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党中央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要认真抓好《意见》在苍南的落实落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着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会上,陈永光书记就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三点要求:要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全县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工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检察机关要以全面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立足苍南实际,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着力点,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要扛起职责使命,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努力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体现更大担当,展现更大作为。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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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苍南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犯罪嫌疑人是偶犯,出于侥幸心理收购香烟,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意见。建议规范相关行业,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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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苍南县检察院召开首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申请人林某某认为,本人对本案借款事实一无所知,其未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亦未收到某银行支付的贷款款项,《小额贷款申请书》和《小额联保借款合同》上他的签名捺印均属于伪造,自己没有到场签字及摁指印。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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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丨致敬我们身边的每一位平凡英雄

发布检察信息、传递法治精神、加强法律监督、颂扬公平正义。(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订阅号)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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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登:苍南检察“网开一面”的背后是司法为民的“温情”

在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后,苍南县检察院结合涉案塑编企业的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谦抑司法、审慎处理,在同年12月对上述7家塑编企业的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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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检察故事 献礼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早上我打过这个电话心里轻松了一下。老张的儿子无工作经常和朋友一起斯混,后来因涉嫌故意伤害案被检察提起公诉。为了儿子,老张经常来案管,后来为了方便老张,我记下电话,避免了老张来回跑问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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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二要全面加强检务督察和廉政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继续强化检务督察,严格执纪问责。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