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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演员+一个老实人?缅北团伙荐股群角色扮演,骗了1020万元
“不要被‘高回报’诱惑,也不要从非官方应用市场下载所谓的‘理财平台’……”近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队在该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开展普法活动,结合该院办理的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向群众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在该院此前办理的这起案件中,跨境诈骗团伙的成员一边纠集诈骗“工具人”在国内引流,一边在缅北设立窝点诱导股民“上钩”,以“流水线”作业方式骗取王先生等18名投资者共计1020余万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等依法判处14名成员相应刑罚。假平台实施真诈骗“现在想想,交易群中的大部分人都是骗子,包括自称有相同亏损经历鼓励我继续投资的群友……”2019年7月的一天,直到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被害人王先生才反应过来此前令自己懊恼不已的失败投资,其实是掉进了诈骗团伙精心设计的圈套。“最初我接到A公司客服的电话,说是可以在微信上给我推荐股票,并把我拉进了一个名叫‘A公司资讯’的聊天群中。”王先生说,群里有100多人,其中有4位是指导群友炒股的“老师”,每位“老师”都配有助理。他们不时在群里分享直播链接,直播中以股票走势图为背景,搭配“老师”讲解声,但“老师”本人并不出镜。听了几次后,王先生觉得“儒山老师”很有水平,便主动添加了“儒山”及其助理“安妮”的微信。此后,王先生经其推荐购买了几只股票,挣到了几万元。“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儒山’说股市马上就会大跌,让我跟着他转到A公司的平台上买期货。”此后,王先生在“安妮”指导下,下载了一款名为“A国际”的软件,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开户。起初,王先生只投入了5万元本金,没想到几天时间,就赚到了9000元。可观的预期收益,加之安妮的诱导,王先生10天内陆续投了400多万元,但在对方的幕后操作下,最终亏得血本无归。经查,诈骗王先生的是一个组织严密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2019年7月底至同年8月初,该团伙中的8名成员由缅甸警方统一实施抓捕后移交给中国警方。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该案提请昆山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套路重重的陷阱2019年11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经昆山市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多次制发补充侦查提纲,该诈骗集团的犯罪行为逐渐被完整勾勒出来。“老乡钱某甲和我说去缅甸搞金融诈骗很赚钱,我们陆续凑了9个人,包括还没有被抓的钱某乙,在2019年5月通过钱某甲联系的‘蛇头’偷渡到缅甸。”团伙中一位被抓获的成员供述。随后,公安机关对钱某甲、钱某乙进行网上追逃,2020年1月,二人主动投案。经查,该团伙分工明确,设置有业务、技术、后勤总管等“职务”,并将成员分为两组,每组成员又会被分配到不同角色账号,如“荐股老师”、助理、“水军”等。他们根据“剧情需要”,依据素材本上的话术与股民聊天——“老师”号会组建群聊,直播“荐股”,“水军”号则假扮新手股民、资深股民等在群内互动、吹捧“老师”。等部分股民上钩后,“老师”及助理便诱导其下载“A国际”软件购买期货。一开始,该团伙会通过后台操作让上钩的股民小赚一笔,之后再催促股民不停投钱,直至全部亏空。若有股民不再投钱,该平台则会直接关闭其账户,令其无法提现,从而获取股民投入的全部资金。诈骗手段基本清晰后,如何精准认定犯罪金额成为办案的重点。为此,昆山市检察院办案团队反复梳理核对犯罪嫌疑人关于收入分配情况的聊天记录以及涉案账户流水、账本等数据,发现疑似另有7名被害人被诈骗,随即引导公安机关补查,并追加认定7笔诈骗事实,最终认定该团伙诈骗数额为1020余万元。揪出幕后主使“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长、层级杂、人员多,必须深挖彻查、打深打透。”在针对该案召开的案件讨论会上,昆山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杜志辉说。该案的主谋是谁?承办检察官徐忠义审查卷宗时发现,一位成员提到,发“工资”时,钱某甲的堂兄钱某丙曾给该成员转过账。这是否意味着还有其他上游人员未被发现?徐忠义再次对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开展释法说理,鼓励他们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终于,一名犯罪嫌疑人说出了真相:“我们团队还有张某、郑某、钱某丙3人,张某和钱某甲是大老板,他们出资找场地、买设备等,‘A国际’诈骗平台也是钱某甲对接布局的,郑某和钱某丙负责在国内成立引流公司,寻找、筛选股民。”原来,被害人一开始接到的客服电话,是由郑某和钱某丙在国内成立的引流公司通过AI拨打的,再由该团伙成员冒充“客服”添加股民微信,“精挑细选”后再推荐给缅北窝点的成员,通过“老师”账号,逐步引导完成诈骗。掌握上述线索后,昆山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公安机关随后对张某等3人展开通缉。此后,又有犯罪嫌疑人供述孙某参与犯罪,负责在境内引流,公安机关随即对孙某进行网上追逃。2022年7月,随着4名漏网成员被抓获,该诈骗团伙14名成员全部落网。2020年4月至2022年9月,昆山市检察院陆续对上述14人提起公诉,并对诈骗集团幕后老板、骨干成员等提出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钱某甲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6万元;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1万元;判处其他12名骨干成员及积极参与者十一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张某等4人提出上诉。2023年4月,苏州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镜湖检察新媒体出品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编辑:蒋一凡初审:蒋一凡复审:伍开繁终审:张柔梦点击在看,转发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