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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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海曙区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21年本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三是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区直属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各校具体实施;镇(乡)、石碶街道由各教辅室统筹安排,各校具体实施。三招生办法(一)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下达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二)招生对象和范围1.招生对象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应届毕业生。2.招生范围公办学校在学区范围内招生。直属初中招生:原小学初中“校校对口”的招生政策保持不变;根据教育局当年度核定的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确保接纳对口小学毕业生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接纳在对口小学服务区内“户、房一致”的小学毕业生。镇(乡)、石碶街道初中按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区属民办初中储能学校在本区招生,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在优先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如有空余学额,可在本区招生。市属民办学校兴宁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至诚学校初中部可以在我区招生。宁波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参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执行。民办学校在本区招生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符合本区公办初中入读条件,且在民办学校报名开始日期之前已具备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各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以上民办初中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三)招生时间安排1.招生宣传时间。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各校在宣传时,不得作升学承诺。民办学校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公办学校不得以“帮扶”“集团化办学校”“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宣传。2.招生工作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2021年海曙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确定本校的招生工作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四区直属初中(一)招生范围月湖街道、西门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江厦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等八个街道为区直属初中招生学区。1.本学区直属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2.有本学区户籍和房产(房产证产权100%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本户主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而在本区直属小学以外就读,现要求就读本区直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3.符合国家、省、市及本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就读本区直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直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区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三)志愿填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民办学校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在本区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报。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四)现场审核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申请直升对口初中的区直属小学毕业生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申请非“校校对口”初中、跨区回原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所在地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报名资格核验的小学毕业生,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五)公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基本流程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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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海曙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21年本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二招生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三是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区直属小学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各校具体实施。镇(乡)、石碶街道小学招生工作由各教辅室统筹安排,各校具体实施。三招生办法(一)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下达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二)明确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及招生时间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区直属小学适龄儿童须持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镇(乡)、石碶街道小学适龄儿童须持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教辅室审批。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2.招生范围公办小学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区直属公办小学服务区见附件1,镇(乡)、石碶街道小学服务区以各教辅室公告为准)。民办小学按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区属民办学校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赫威斯学校小学部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市属民办学校华茂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至诚学校小学部可以在我区招生。民办小学在本区招生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符合本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民办小学报名开始日期之前已具备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参加民办小学招生。各小学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以上民办小学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3.招生时间安排(1)招生宣传时间。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各校在宣传时,不得作升学承诺。民办学校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公办学校不得以“帮扶”“集团化办学校”“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宣传。(2)招生工作时间。各校要严格按照《2021年海曙区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确定本校的招生工作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1.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严格执行《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在招生前必须将招生方案报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海曙区致和学校报区教育局,其他学校报各自的教辅室。2.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根据《宁波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与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户籍残疾儿童入学评估,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安排轻度适龄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3.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四直属小学报名和录取办法(一)招生范围户籍、房产或暂住地在月湖街道、西门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江厦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的适龄儿童。(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区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如果本区内有户口的只能选择户房一致的房产,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三)志愿填报本区适龄儿童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量化积分入学是指符合本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通过量化积分等方式安排入学。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民办学校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在本区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报。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四)现场审核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区教育局组织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所在地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本区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五)公民办学校录取基本流程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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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燃燃!海曙师生这样表白祖国 | 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①

周年是不断创造伟大奇迹的70年是彻底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70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激发师生的爱国热情即日起海曙教育发布推出“礼赞新中国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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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海曙“开学欢乐秀“高清大图、视频来袭

昨晚,海曙区文化体育中心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在歌声、乐声、鼓声还有孩子们的笑声中,2019年海曙区“我们开学啦”大型欢乐秀重磅开场!中共海曙区委书记孙黎明,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志国,宁波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张力鸣,宁波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文姬,中共海曙区委副书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启表,海曙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严仕恩,海曙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宁辉,海曙区政府副区长陈早挺等领导观看演出。出席活动的还有区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及效实中学、宁波二中等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区2000余名师生代表参与现场活动遇见遇见书香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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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因雨雪天气,明天中小学休学式取消!最全最细的学生寒假安全提示来啦

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和骑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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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冷!海曙教育带你了解雨雪天如何正确保护孩子!

根据市预防雨雪冰冻灾害视频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海曙区教育局紧急部署,提醒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持续低温雨雪天气应对工作,全力防止因降雪降温等恶劣天气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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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所有海曙中小学生,期末考时间敲定!2月2日起放寒假!

宣传海曙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咨询教育信息,提供教育服务。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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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批)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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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条细则解读《日本教育家庭手册》,很值得借鉴!

游戏对孩子的心理发展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幼儿期,孩子通过游戏运用感知进行活动、想像、动手制作东西。如果减少孩子们一起游戏的机会,将会使孩子从奔来跑去的户外游戏转向在家里一个人游戏的现象变得突出。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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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育人│李江美: 生长,成为最好的自己!

支持能够真正扩展力量。李江美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支持教师,教师才有能力支持孩子与家长。在她的幼儿园中,无论是中层、年级组长还是教师,都有共同的感受:我的困惑,幼儿园都在意。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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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教育局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起公示

◆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为原海曙的八个街道。今年招生政策基本和去年一致,分别对有海曙区户籍、有海曙区房产、政策类照顾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四类适龄儿童入学作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网上预报名。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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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教育系统“家风崇廉”书法比赛“最受网民喜爱作品奖”,由你投票决定!

为持续深化作品中展示的优秀家风家训的影响,这些优秀书法作品将在海曙区各学校进行巡回展览,其中2016年12月12日-12月17日在海曙区青少年宫(丰柏路21号)展览,欢迎现场参观!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