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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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根据南京市《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4]6号)要求,结合六合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现将六合区民办学校、公办热点学校的电脑派位计划公布如下:一、南京市六合区励志学校(民办)电脑派位计划
6月5日 下午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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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派位学校1.公办学校南京市高淳区第二中学,派位计划30人;南京市高淳区漆桥中学,派位计划40人;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派位计划70人。2.民办学校高淳外国语学校(派位计划见附件)。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都必须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二、派位对象1.南京市高淳区第二中学淳溪、古柏街道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2.南京市高淳区漆桥中学开发区、古柏街道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3.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宝塔小学、实验小学、淳溪中心小学、新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新生。4南京高淳外国语学校高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三、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办法1.初中:6月7日至8日,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和学籍卡到户籍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淳溪、古柏街道的学生在就读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小学:6月15日至16日,在宝塔小学励志路校区(地址:淳溪街道励志路6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有参加电脑派位意向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四、相关要求1.家长携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学校须对报名对象资格严格审核,以确保登记表内容真实性。登记表一式两份,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联由区招考中心存档。一经确认,志愿不能更改。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2.派中的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需在6月25日~7月5日期间(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放弃的,由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五、日程安排6月7~8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15日~16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22日,电脑派位。6月23日,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nanjing.gov.cn/)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6月25日~7月5日17:00,派中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7338627,地址:镇兴路229号区教育局二楼。附件:高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计划表
6月5日 下午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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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江北新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计划江北新区义务教育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南京市扬子第三小学,电脑派位计划50人,派位对象为具有江北新区(直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备注: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是指大厂街道、葛塘街道、长芦街道和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顶山街道等7个街道所属区域。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办法小升初电脑派位志愿填报6月7~8日,小学毕业生填报小升初电脑派位志愿。本区户籍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填报;本区户籍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填报;外区户籍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填报。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超过规定时间,不得参加电脑派位报名。幼升小电脑派位志愿填报6月15~16日,有参加民办学校、扬子三小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志愿填报点填报派位志愿。本区民办学校、扬子三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均设有志愿填报点。每人只去一个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可填报最多2所学校。只填报1所本区学校(扬子三小或本区民办学校)的到该学校填报;填报2所本区学校的到该2所中的任一所学校填报即可;填报1所外区民办学校和1所本区学校的到本区学校填报;只填报外区民办学校的,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填报。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区填报。超过规定时间,不得参加电脑派位报名。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5日
6月5日 下午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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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小学毕业生填报小升初电脑派位志愿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8日。小学新生填报幼升小电脑派位志愿的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16日。四、现场报名的相关情况
6月5日 下午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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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根据《南京市栖霞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及《南京市栖霞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栖霞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公办中小学电脑派位1.派位学校及计划(见附件1)2.报名条件具有栖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二、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1.派位学校及计划(见附件2)2.报名条件具有相应招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三、报名办法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实行电脑派位的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2.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实行电脑派位的初中就读的,由其监护人在现就读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3.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是栖霞区户籍且有意向到实行电脑派位的初中就读的,由其监护人在栖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栖霞区丁家庄和悦街1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南京市非栖霞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地点填报电脑派位志愿。4.具备报名资格的小学适龄儿童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具备报名资格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四、报名时间6月7日-8日(周五-周六)16:00前,小学毕业生填报小升初电脑派位志愿。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16:00前,小学新生填报幼升小电脑派位志愿。五、派位办法1.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派位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派位计划数的,实行全额录取。2.学生一旦被派位学校电脑派中,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如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3.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安排就读。六、派位时间6月22日(周六)上午七、派位结果查询6月23日(周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电脑派位咨询电话:85570460。
6月5日 下午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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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小学2024年秦淮区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工作实施办法近年来,秦淮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推进一体化托管办学、集团化办学紧密型管理、“一校多址”改革、教师“区管校聘”以及实行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等途径,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均衡布局。为切实做好2024年秦淮区小学招生工作,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我区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01民办小学及电脑派位计划02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学校及派位计划03电脑派位相关要求1.报名条件(1)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24年秦淮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宁秦教字〔2024〕37号),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小学和区内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学校报名。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2)参加电脑派位的秦淮区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2.录取办法(1)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或因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而被直接录取,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并完成后续相关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所在公办小学就读。(2)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且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公办小学报名手续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3)选择区域内民办小学参加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全额录取。(4)选择区域内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参加派位,当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电脑派位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电脑派位计划数的,实行全额录取。3.日程安排6月5日(周三),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22日(周六),同步进行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6月23日(周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查询网址:https://edu.nanjing.gov.cn。6月25日(周二)—7月5日(周五)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2024年6月5日初中2024年秦淮区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计划和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学位派定计划为切实做好2024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工作,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和《2024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宁秦教字〔202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秦淮区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计划和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学位派定计划公布如下:01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计划02民办初中电脑派位计划03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学位派定计划04填报时间和地点6月7日(周五)至6月8日(周六),具有秦淮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在秦淮区内小学就读的由各小学组织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跨区就读的到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三条巷92-1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5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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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南京市鼓楼区2024年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实施办法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及《南京市鼓楼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鼓教发〔2024〕48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现将我区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的学校名单及计划公布如下:一、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三、注意事项1.电脑派位相关要求(1)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招生办法,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鼓楼区适龄儿童,可在实施电脑派位的区内热点公办小学(非本施教区小学)和民办小学(含派位范围为全市的外区民办小学)中最多选择2所小学报名。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规定派位范围内的民办小学电脑派位,但不能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5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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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报名须知01报名时间和地点幼升小: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江宁区户籍儿童,按民办学校招生户籍范围条件,可在民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于6月15-16日到其中一所民办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只报江宁区外民办小学的江宁户籍儿童,可以到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东新北路16号二楼报名大厅)。小升初: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江宁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民办学校招生户籍范围条件,于6月7-8日到目前就读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江宁区内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目前在江宁区外小学就读的江宁户籍儿童,到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东新北路16号二楼报名大厅)。02报名方式一名监护人带家庭户口簿(江宁户籍)前往报名地点报名。03电脑派位根据市、区教育局规定,如果招生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由市、区教育局使用统一程序,于6月22日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6月23日起,家长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nanjing.gov.cn)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04录取工作6月25日-7月5日17:00止,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05业务咨询咨询电话:52287159、52280552、52081234面询地址:东新北路16号二楼报名大厅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计划表(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声明:▍来源:江宁发布▍编辑:翟佳▍制片人:王晓燕▍值班主任:夏璐▍图:本文中除标明来源的图片,其余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不能识别其来源,如有版权争议,请联系公号方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牛咔视频
6月5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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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和南京市2024年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要求,现将我区热点公办小学、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公布如下:一热点公办小学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计划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三派位报名时间和地点1.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时间:6月7日至8日地点:学生就读的小学2.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时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地点:南京南站区域党建联盟360(创新街29号)须知:监护人现场填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3.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时间:6月15日至16日地点:新生报名的施教区小学以上三类,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四电脑派位录取办法1.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学校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派位;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电脑派位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2.
6月5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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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依据南京市《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2024年南京市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建教发〔2024〕11号)和《2024年南京市建邺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建教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4年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学校名单及计划公布如下:一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三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四注意事项1.电脑派位相关要求(1)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招生办法,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建邺区适龄儿童(幼升小),最多可选2所民办学校报名;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建邺区适龄少年(小升初),可在实施电脑派位的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择2所学校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
6月5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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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2024年电脑派位实施办法

小学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和《玄武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玄教〔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玄武区公办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1.公办小学序号学校名称派位计划(人)1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102南京市逸仙小学353南京市长江路小学204南京市樱花小学255南京市科利华小学306南京市海英小学252.民办小学学校名称派位计划(人)派位范围学费标准(元/生•学期)住宿条件南京玄武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84全市17000无二志愿填报及录取1.志愿填报(1)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有参加电脑派位招生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的民办小学、区内公办小学中最多选择2所学校报名。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
6月5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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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各区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计划公布

刚刚南京各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出炉一起来看鼓楼区南京市鼓楼区2024年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实施办法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及《南京市鼓楼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鼓教发〔2024〕48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现将我区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的学校名单及计划公布如下:一、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学校和计划三、注意事项1.电脑派位相关要求(1)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招生办法,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鼓楼区适龄儿童,可在实施电脑派位的区内热点公办小学(非本施教区小学)和民办小学(含派位范围为全市的外区民办小学)中最多选择2所小学报名。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规定派位范围内的民办小学电脑派位,但不能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5日 下午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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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南京市高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成立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称区招考中心),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二、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产证[指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一致。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1%及以上产权。(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到区教育局报备。5月21日至5月31日,在“苏服办”APP中搜索“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填报入学基本信息。6月1日至2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施教区小学现场报名登记。(二)初中5月21日至5月31日,在“苏服办”APP中搜索“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填报入学基本信息。6月1日至2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卡到所在施教区中学现场报名登记。(三)补充说明1.房产新政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在此政策发布之前取得房产证,未办理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学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在6月1日至2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2024年指定地点为淳溪街道丰苑路85号,新城小学)办理入学申请登记。2.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家庭户籍与房产证二者一致的,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提醒:2025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三、入学工作管理(一)报名审核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区招考中心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报名工作结束后,将新生信息与学籍库对接,凡与报名系统信息不符的学生都不予办理学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二)班额控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5月20日 下午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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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六合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
5月20日 下午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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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南京市栖霞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各小学: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报名要求1.入学年龄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2.户籍审定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1)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①儿童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②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儿童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2)户籍审定中其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入,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②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③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拿到拆迁安置房,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入学。●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在招生工作开始后,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关于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原则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好二手房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6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孩子除外)。●关于集体户或户籍空挂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它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二、招生办法1.公办小学(1)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1日至2日,在施教区小学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证件。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2)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区教育局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等方式,确保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符合上级相关规定。(3)符合政策照顾对象适当照顾。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2.民办小学依法支持民办小学规范办学。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确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需向区教育局申请,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2024年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学生一旦被民办小学电脑派中,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如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派位。若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将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可分别参加电脑派位。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小学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施教区公办小学安排就读。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有参加民办小学或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意愿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至16日在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实行电脑派位入学。6月22日,区教育局将按市教育局统一的程序,对栖霞区域内的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期间,纪检监察、公证处有关人员,以及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和民办学校的校长,将现场监督电脑派位的实施全过程,派位结果当场公布。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现场办理审批手续。3.特殊儿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残障儿童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严格做到“零拒绝”。普通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法定监护人来宁务工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可向区内指定的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各学校接受的随迁子女,在编班、收费、评优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三、日程安排5月20日(周一),公布《南京市栖霞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5月22日(周三),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材料审核备案。5月23日(周四)起,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入学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6月1日—2日(周六—周日),公办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6月5日(周三),公布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20日(周四),公办小学上报招生登记名单。6月22日(周六),组织区内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工作。6月23日(周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6月25日(周二)—7月5日(周五)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7月1日(周一),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审核。7月8日(周一),公办小学上报随迁子女登记名单。8月10日(周六)前,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四、招生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各级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2.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3.严格规范招生进一步明确招生要求: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4.严格问责制度各学校要主动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招生管理。凡属本施教区内发生的有关招生矛盾和入学问题,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5.健全监管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教育局将组织招生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督学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6.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监护人可以通过“苏服办”APP,在“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栏目报名。完善并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7.建立应急预案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接待,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力求将招生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本办法有关规定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85570460
5月20日 下午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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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小学各小学: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年江北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组织领导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区域内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招生期间成立招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其成员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各校相关人员组成,统筹全区招生工作咨询协调。二、划定学区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保证学位、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公办小学施教区由区招生委员会划定(见附件1)。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生,切实保证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三、核准计划公办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招生,民办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和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各校须执行规定班额,每班人数不得超过45人。如因施教区生源数较多,需要增加招生计划,须向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四、入学条件(一)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二)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具体办理地点:丽景路2号研发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号窗口。五、招生办法(一)公办学校招生1.施教区招生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24年3月31日以前。(1)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5月20日 下午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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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要求,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做好全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依法保障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二)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各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区教育局牵头各街道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三)切实保证学位供给。依据各学段学龄人口增长变化情况,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加大资源建设力度,持续增加学位供给。顺应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精准分析全区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积极推进招生入学工作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学需求。起始年级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班额,遏制“超大规模”学校。二坚持合理统筹,科学确定招生计划和范围(四)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统筹公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五)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审批机关辖地内学生入学需求,确需扩大招生范围的,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三抓牢重点环节,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六)优化招生入学信息管理。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完善并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七)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办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根据《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八)明确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录取流程。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幼升小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被电脑派位录取但放弃的,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已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并符合入学条件的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九)强化分班与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四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十)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和班级应相对均衡。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区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十一)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十二)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浦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五强化监督管理,构建义务教育招生的良好生态(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通过政务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须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十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组织招生纪律再学习,进一步明确要求: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十五)强化督查追责。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十六)营造健康氛围。各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招生方案有调整的,要做好宣传和引导,提前认真研判,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要加强舆论引导,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附件:1.浦口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浦口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3.浦口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4.浦口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信息一览表附件1:浦口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我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报名要求(一)关于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适当放宽。(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南京市以外工作(含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若是拆迁户,户口要求可以按照“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第二款执行)。(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三)关于特殊儿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和《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视障儿童可到南京市盲人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到南京市聋人学校就读。(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五)关于电脑随机派位有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小学、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新生及监护人,6月5日关注在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二、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所有公办小学新生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6月1日—2日根据预约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小学现场审核材料(人民小学另行安排)。逾期未到现场审核材料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一)原人民小学施教区内(已划入新建学校施教区的区域除外)适龄儿童由江浦实验小学、南京审计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代招。入学材料审核地点设置在区教师发展中心,后期根据江浦实验小学、南京审计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实际情况和学生家庭户籍、居住地等统筹安排入学。(二)浦口区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新生在狮山路分校入学。旭辉银城白马澜山、恒大溪山公馆、西华龙樾等3个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浦口区实验学校狮山路分校招收。入学材料审核地点在浦口区实验学校狮山路分校。(三)浦口区乌江小学停止招生,施教区范围适龄儿童可根据意愿选择在浦口区乌江学校小学部或桥林小学就读,选择就读浦口区乌江学校小学部的材料审核地点为浦口区乌江学校小学部,选择就读桥林小学的材料审核地点为桥林小学。(四)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珠江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意愿选择在珠江小学或中华中学浦口雨山小学就读,选择就读珠江小学的材料审核地点为珠江小学,选择就读中华中学浦口雨山小学的材料审核地点为中华中学浦口雨山小学。(五)浦口区高里小学停止招生,施教区范围适龄儿童可根据意愿选择在浦口区永宁学校小学部、大桥小学或永宁小学就读,材料审核地点为高里小学。后期根据永宁学校小学部、大桥小学或永宁小学实际情况和学生家庭户籍、居住地等统筹安排入学。(六)启用金穗路学校校区,开办浦口区实验学校桥林新城分校(暂定名),招收桥林街道金鼎路以东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含水沐云筑、时代艺境、兰花雅苑、兰桥雅居东区、兰桥雅居西区、上江府、春江苑、科成苑等小区符合入学政策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材料审核地点为桥林街道科成苑门面房。待桥林片区规划学校建成后划定施教区范围。(七)南京市第一中学浦口分校小学部(暂定名)启动招生,利用中华中学浦口城南中学校舍过渡办学。代招范围为城南中心北区含正荣润棠府、望江悦府、嘉品美寓、天悦锦麟等小区符合入学政策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材料审核地点为中华中学浦口城南中学。待该片区规划学校建成后划定施教区范围。三、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小学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苏杰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具体报名和招生要求见《浦口区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四、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5月20日,区教育局公布《浦口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5月23日起,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5月24日起,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幼升小”将开通,届时通过“苏服办”APP,在“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栏目报名。也可点击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滚动图片”中“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幼升小”链接信息:http://222.190.122.85:9003/wap/#/pages_zsbm/task/list?type=XX。今年将同步开通“幼升小”手机端报名方式,学生家长可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利用手机填报。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网上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先在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街道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信息见“附件3”“附件4”。6月1日—2日,全区统一组织公办小学新生现场审核材料。6月5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6月15日—16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22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6月23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6月25日—7月5日,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五、本细则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区教育局招生咨询举报电话:58187315(袁老师)、58882173(张老师)附件2:浦口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我区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报名要求(一)关于报名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指导进行网络升学报名。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24日—25日(周五-周六),携带《跨区就读的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浦口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1.
5月20日 下午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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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此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二报名条件(一)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二)施教区入学条件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职业栏注明)或出国定居的。(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3)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专家、技术人员的。(4)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1)一年级新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2)每套住房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学校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学。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三公办小学招生1.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学生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2.热点公办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电脑派位工作要求,继续实施我区热点公办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派定学位。符合我区施教区条件的小学新生在规定时间到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热点公办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同时进行,具体要求见“电脑派位”。四民办小学招生1.严格执行公民同招。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2.坚决落实免试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3.全面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五电脑派位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小学新生,可在民办小学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报名;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且符合我区施教区条件的小学新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报名。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学生视同派中;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按原学区入学;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六特殊儿童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校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七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经核查,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则取消该生登记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八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九招生要求1.落实法定责任。各校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2.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坚决落实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相关要求,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3.规范入学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4.强化督查追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要内容,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常态督导和专项督查。对于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十日程安排5月20日,公布雨花台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5月22日,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5月23日,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5月23日至30日,施教区户籍新生可通过“苏服办”APP,在“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公办小学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可缩短家长线下报名时间;未能线上报名的,可直接参与线下报名。)6月1日至2日,公办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6月5日,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多校划片试点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6月15日至16日,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新生在报名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19日,发布《关于做好雨花台区2024年随迁子女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6月22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多校划片试点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6月23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6月25日至7月5日,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7月6日至7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十一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52883584招生监督电话:52883595雨花台区教育局2024年5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此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初中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二报名条件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1)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职业栏注明)或出国定居的。(2)父母离异,毕业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3)毕业生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专家、技术人员的。(4)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1)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2)每套住房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学校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学。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三公办初中招生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2.
5月20日 下午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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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为做好2024年江宁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01入学条件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一公办学校入学条件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户籍在公办小学(含原乡镇中心小学、一贯制学校,下同)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应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5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公办小学登记入学:①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常住的。②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在公办小学施教区内,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法定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①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3.拆迁户家庭子女①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②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③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4.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①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②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③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执行《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二民办学校入学条件参见相关民办学校招生简章。02入学办法一公办小学入学办法1.本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公办学校施教区及原乡镇中心小学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途径有三个:①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sbm.jnjy.net.cn),②“我的江宁”手机APP,
5月20日 下午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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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为做好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要求,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基本原则1.落实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障儿童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各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月20日 下午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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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24年秦淮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4年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南京市《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2.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禁止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儿童依法接受教育。(二)严格招生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招生行为3.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各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小学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入学办法。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4.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优化区域义务教育结构。结合生源情况、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加强学籍管理,在确保施教区学生入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起始年级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的要求,有条件的学校继续开展小班化实验。5.优化招生入学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6.强化分班与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7.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三)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在秦淮区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特需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依规落实好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子女给予适当照顾。二招生办法(一)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本区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其年满6周岁当年向所属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二)公办小学招生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实行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可正常报名。原则上,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同一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除外)。(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②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③适龄儿童申报户口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2)拆迁家庭子女入学报名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②已安置或已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房或已购新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③所安置或所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房或所购买新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3)统筹安排入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②报名登记时出具的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证件(证明)与事实不符的。③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④户籍审核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等。2.适龄残障儿童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3.政策照顾对象根据上级政策,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该子女需年满6周岁,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的凭证(至2024年5月31日止);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4)出生证等证件。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8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三)民办小学招生依据南京市《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秦淮区域内招生,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公办小学政策照顾对象的有关要求同样适用于民办小学。选择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仍需按照要求履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等手续,以保证入学不受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履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具有秦淮区户籍且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6日到所在施教区小学填报志愿表,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小学和区内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学校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并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小学就读。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且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公办小学报名手续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过程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三日程安排5月22日(周三),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5月23日(周四)起,公办小学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6月1日-2日(周六-周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6月5日(周三),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22日(周六),同步进行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6月23日(周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6月25日(周二)-7月5日(周五)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6月28日(周五),暂住在我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8月10日(周六)前,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工作,重点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确保2024年秦淮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二)加强过程监督各校承担招生工作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加强招生工作过程管理和督查,对于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政策予以处理。(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结合实际积极宣传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五其他1.本办法由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2.招生咨询电话:52650656;招生监督电话:526506262024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4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现制定我区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保障儿童少年入学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区教育局统筹公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科学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三)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二报名要求(一)秦淮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1.报名办法。在秦淮区内小学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和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跨区就读的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升学报名登记手续和填报电脑派位志愿。2.入学条件。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在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好户籍、产权证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可在施教区初中入学。原则上每套住房只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初中就读。(1)除上述条件外,属下列情况之一,可按施教区初中入学办理:①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②毕业生户口单立、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③毕业生自出生之日即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房屋产权证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2)属下列情况之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①拥有本区户籍的毕业生,其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购房的;已安置或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②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③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④其他特殊情况。(二)电脑随机派位1.报名办法。电脑随机派位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秦淮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其他小学毕业生可在民办初中、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2.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的学生,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初中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回施教区公办初中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三)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1.报名办法。在秦淮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就读的小学进行登记报名。2.入学条件。登记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在秦淮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4年5月31日止);(4)毕业生的小学学籍卡和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初中招生1.入学办法。2024年秦淮区公办初中招生的施教区划分施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并存的方案。秦淮区原白下区域实行单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实行多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招生划分为两个片区进行,若填报同一所学校志愿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填报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录取。未能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2.政策照顾对象。依据《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二)民办初中招生1.入学办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2.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四工作日程5月16日(周四)至5月20日(周一),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5月22日(周三),区教育局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5月23日(周四)起,民办初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5月24日(周五)至5月25日(周六),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6月5日(周三),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初中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6月7日(周五)至6月8日(周六),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6月22日(周六),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学位派定。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6月23日(周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6月29日(周六),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6月25日(周二)至7月5日(周五)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7月6日(周六)至7月7日(周日),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8月10日(周六)前,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规范、平稳地做好2024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工作。(二)落实责任监督各初中校承担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各种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要求予以处理。(三)加强宣传引导区教育局要深入细致解读本区入学政策。各初中校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努力为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六其他1.本办法由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2.招生咨询电话:52650655;招生监督电话:52650626附件:2024年秦淮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扫码查看附件)声明:▍来源:秦淮教育发布▍编辑:李雯锐▍制片人:王晓燕▍值班主任:夏璐▍图:本文中除标明来源的图片,其余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不能识别其来源,如有版权争议,请联系公号方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牛咔视频
5月20日 下午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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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志愿填报。有参加电脑派位招生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的民办小学、区内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择2所学校报名。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
5月20日 下午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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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南京市鼓楼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公民同招”成果,统筹“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促进义务教育扩优提质等政策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二、招生办法(一)招生对象
5月20日 下午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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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鼓楼玄武秦淮等多区公布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5月11日,2024年南京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5月20日 下午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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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

南京户籍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请于2024年5月24日、25日(周五、周六)到孩子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办理登记手续时孩子无需到场,但应准备:●
5月18日 下午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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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南京一区率先公布2024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5月11日,2024年南京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5月15日 下午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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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4年南京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刚刚2024年南京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发布!详细发文如下市教育局今日发布了《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工作时间如何安排?一起来了解
5月11日 下午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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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 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学校新设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或者其他确需竞聘情形的,一般在备案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范围内,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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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思想 引领新时代——《思想的力量》第四季第二集周日上线

“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这是毛泽东在1965年重上井冈山时写下的诗句。如今,“嫦娥”奔月,“祝融”探火,“羲和”逐日,海底一万米,“奋斗者”号成功坐底。半个多世纪前的想象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变为了现实。图:“奋斗者”号成功坐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的历史性成就,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的历史性变革,这都是因为我们有了科学理论的指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等十三个方面,分领域总结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图:深入把握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本集节目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这三个方面,带领大家领略一下我们南京在党十八大以后,取得的突出成就。南京大学“80后”青年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汛多年来潜心攻克动态光谱成像这一“卡脖子”难题,被多个国际权威机构评价为该领域数十年以来的“革命性进展”,打破了国外商业巨头对这一技术的垄断。视频:动态光谱成像技术——打破国际垄断基础研究能力是国家创新活力的源泉,突破一个关键技术,可以对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积极带动。锁金村在南京有“金陵第一幸福街”的美誉,这份“幸福”其实是我们南京基层治理的缩影。这里的居民们是如何让生活更美好的视频:锁金村街道——党建引领打造金陵第一幸福街提到高淳,大家想到的肯定是固城湖大闸蟹,还有当地美丽的绿水青山,如何让“好山好水好空气”也能“变现”呢?一起来看看。视频:GEP核算体系为高淳发展点“绿”成金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党心军心民心空前凝聚振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思想的力量》第四季第二集《学习新思想引领新时代》将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学习中,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南京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6月19日(周日)19:05播出南京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6月19日(周日)19:30播出牛咔视频同步直播牛咔视频、哔哩哔哩网站、“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同步上线声明:▍来源:南京广电集团教育发展部▍编辑:李澄▍项目主管:吴东刚、邓琦、王晓燕、李斐▍主编:周涛、叶长青、徐丽辉、夏璐、仇森浩▍图:本文中除标明来源的图片,其余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不能识别其来源,如有版权争议,请联系公号方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牛咔视频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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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鲜活的青年:南京国际安全区旧址唱响蓝天下的和平之歌

1937年12月的南京城在侵华日军的暴行下,犹如人间地狱。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约翰·拉贝、明妮·魏特琳等国际友人挺身而出,在南京设立国际安全区。当时的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就是一个临时的难民收容所,在这里,上万妇女儿童得到保护。在第五个国家公祭日来临之际,南师大音乐学院在国际安全区旧址,拍摄制作了一段由学生演唱、舞蹈的《生命之歌》。校方表示,发布这段MV,不仅是想重新表现出这段历史,也希望用音乐中所饱含的人性与美好,传递出和平之爱。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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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套9.6㎡的学区房,76万被“秒抢”

据王垒介绍,除了这套已经成交的房源外,目前南京市场上在售的超小户型学区房还真不多。有一套游府西街小学的学区房,15㎡房东挂价160万元,折算下来单价近10.6万元/㎡,目前尚未成交,房源已下架。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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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寒!学生扶老人竟被讹10万,但学校的回应让人舒心了…

据报道,对于视频中被搀扶老人要钱的行为,上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因为老人有精神问题,事发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已上门与学生家长进行了沟通解释。这3名学生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学校要鼓励这种雷锋式的行为。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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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13岁男孩险被开胸!这东西南京不少小学门口也在卖…

同时,记者也在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宁路分局了解到,从外包装上看,这种产品在质量和安全上可能存在一定问题,相关负责人将会对河图文化广场内销售磁性笔的批发店铺进行逐一排查。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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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小学数学题,难倒了全国200多名校长、老师!网友:幸亏毕业早,要不然……

“一道好的数学题目应该具备三个要素:首先,要紧扣数学本质;其次,有一定的线索可循,但又没有现成的方案可套,需要经历逻辑思考、创新突破的过程,方可得出答案;最后,解题过程能使儿童感到有趣和有意义。”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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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个习惯父母一定要逼孩子养成,终身受益!

末代皇帝溥仪,小的时候自然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出行有人陪同带路,等到成为平民,在生活自理方面就差很多,衣服穿反,扣子错乱是常有的事,有一次扫大街,扫着扫着就迷路了,回不去了。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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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我是班级第一呢?一觉醒来作业没做完,五年级男生寒风中蹲地狂补.....

Dora-钢印遗族:到班里写,就说明你昨晚的作业没做完,那叫补作业,我们小时候就是这个感觉,前一晚的作业不能留到第二天白天到学校了补。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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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南京某校一学生和母亲,双双跳楼身亡!

楼坠下的。这家的大人在附近做生意,事发时,孩子父亲在睡觉,没有察觉到意外发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称,小孩早几天因为玩手机游戏,曾和妈妈吵过,不知道今天的悲剧是否和此事有关。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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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外说,比奥数奖牌更重要的是...

据这位女士介绍,她是为了避让反向而来的骑车人,不经意擦到路牙而摔倒在地的。因为腿部有旧伤,电动车又压在身上,让她无法动弹。她躺在车上四十多分钟,但是路过的人却无一伸出援手。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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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雪,快和孩子一起欣赏这些飘进诗词里的雪花,简直美翻了!

雪是晶莹的天使,雪是冬天的象征。朔风紧起,阴霾的天空下,起先是细小的雪籽籽,继而转为细屑般的雪绒,最后才飘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飘飘洒洒,柔软无声,浪漫多姿。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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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考生参加印尼全国汉语考试,网友化身段子手出题,笑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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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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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中学生当街殴打妈妈,还用自行车往身上压!事件的背后令人心酸!

至于孩子打人的行为,从心理学的角度说,当孩子试图用打人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发泄内心的焦虑、愤怒时,父母必须尽快制止其暴力行为,不要向使用武力的孩子屈服,否则,孩子使用武力的情况会变本加厉。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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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告别11月,也就走到2017年的最后一站。明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9省市开征水资源税;187项进口商品减税;京沪等6地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微信还信用卡超5000元收费……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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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孩子的汇报演出,家长得掏钱买票,最贵的580元!家长:真心想不明白…

北京的李先生的女儿喜爱舞蹈,作为家长,他也希望孩子能陶冶情操、有一技之长,于是,李先生今年在望京一家舞蹈培训中心学习花了一万多为女儿购买了少儿舞蹈课时卡。“相当于每节课300多元。”李先生说。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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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树人原校长张建波去向已定!携骨干教师加盟这所民办初中明年招生!

亮点:每年中考大批优秀学生考入附中本部,每届都有超过95%的学生升入省级重点中学。从2007年开始,中考评估的总均分、南京市高分段人数、升入南师附中人数几个重要指标均居南京市前列。
201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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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传染!南京一中学爆发水痘!遇到这些症状要留意…

2、注意帮孩子止痒。孩子出水痘的时候一般都会发痒,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适当的止痒药。如果孩子很小,可给孩子戴上棉质手套,防止抓破疹子而发生皮肤感染。总之要尽量避免抓破疱疹发生感染。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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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教培机构们,你是不是规范,心里没点数吗?

文件提到:各级教育、工商、民政、文化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行为和内容。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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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进家委会,家长群又炸了,这次不比作文,比履历!

3、组织活动,整合家长资源。来自各行各业的家委会成员,能带给孩子们更多学校以外社会资源,参观科普场馆、举行亲子活动、逢年过节的派对,家委会成员从策划、采购到执行,几乎全包揽,只需和班主任通个气。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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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小学生分级阅读书目出炉,你看过几本?

书名:小房子变大房子作者:[英]朱莉娅·唐纳森/文;[德]阿克塞尔·舍夫勒/图译者:任溶溶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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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家长!省教育厅发文:探索无作业日,小学8点后到校,还有新要求!

教育厅规定,在民办学校招生中,可用小学素质报告单作为实施招生的依据。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学校采取并扩大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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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娃写作业?算了吧,想来想去还是命更重要......这份陪读秘籍拿去!

和孩子说好,爸爸妈妈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不能一个晚上都陪着Ta写作业。约定一个时间,如晚上7-9点的时间爸爸妈妈可以辅导Ta写作业,超过这个时间作业的问题就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了。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