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09年,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大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并纳入课程和考试评价。由此,教育部、国家民委组织编写并向全国中小学发行了民族团结教育四本系列教材:即《中华大家庭》(用于小学三、四年级,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常识》(用于小学五、六年级,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政策常识》(用于七、八年级,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理论常识》(用于高中一、二年级,红旗出版社2009年版)。新疆中小学当年采用了这本教材,因少数民族学生的需要,新疆的教材必须翻译成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柯尔克孜语。由于翻译者把握不准,于是向自治区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马品彦(新疆社科院中亚所研究员)、戢广南(新疆社科联研究员)请教。马品彦、戢广南初步看到该教材,感到该教材存在一些不适合新疆的一些内容,当即向新疆教育厅做了反映。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对两位专家的意见十分重视,厅党组书记赵德忠立即安排相关处室人员到北京,向国家教育部主管此事的民族教育司反映。民族教育司的领导叫来该套教材的主要编写人员金炳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等进行沟通,原编者听不进新疆同志的意见。在当年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的大背景下,民族教育司的领导相当重视新疆方面的意见,破例在原教材未做调整的情况下,允许新疆方面根据新疆实际对该教材略作修改。故而新疆在印刷该教材时,删减了个别词句和图片。当年该教材在全疆中小学使用了。第二年6月,该教材由原来试用本成为正式教材。看到该教材继续在新疆使用、全国大面积发行,在教育厅基教处组织的教材工作座谈会上,新疆学者马品彦、戢广南、潘志平(新疆社科院中亚所所长、研究员)、孟楠(《新疆大学学报》主编、教授)都对该教材提出了不少意见。会后,由戢广南梳理并撰写了简要报告,报送自治区教育厅。之后,戢广南基于多年研究,深感该教材一些偏差反映了多年来我国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重大问题,对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不利。为了能够充分说明问题,戢广南执笔撰写、四位专家共同署名上报了《教育部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倾向性问题和不妥之处应予纠正》一文,约5000多字。该文有理有据地列举事实,揭示出该教材2009年教育部版中小学四本教材过多地提示和强调了各个民族的分界差异、所属不同,主导倾向是强化各民族的“分”而不是“合”,容易导致民族分界意识的增强,不利于中华民族认同和边疆长治久安。在《教育部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倾向性问题和不妥之处应予纠正》的建议文中,作者指出了该教材的诸多不妥之处,比如:教材处处提问“你属于哪个民族?你知道哪些本民族的人大代表?”“你了解自己所属的民族吗?”“你们班有少数民族学生吗?他们是哪个民族的?”“你的民族语言是什么?”“你的民族主要信仰的宗教是什么?”——这样在本来是平等友爱、几乎没有什么民族界限的中小学生刻意区分出不同民族,强调彼此语言不同、信仰不同、权利不同,要着意分清“你是你,我是我”,容易在学生心目中悄然形成“我们不是一家人”的意识。作者指出教材内容实际上是严格把汉族与少数民族分开,主要讲的是各民族的区别区分,说差异,强调不同民族传统,过多地提示和强调各个民族的分别分界,所属不同。讲了55个民族知识,说到少数民族地区,都是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美丽富饶,却几乎不讲汉族知识,容易把少数民族与汉族区分割裂开来,这并不完全实事求是,还客观上增加民族分界意识、权属意识,实际效果并不好,不利于国家资源开发和各民族共有共享国家资源。该教材几乎不讲中华大家庭各民族的血肉联系,融合共通,不讲清楚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而对中国民族状况,“多元”讲的很多,“一体性”几乎不讲。书名叫《中华大家庭》,读后让人感觉到却是只见55个民族“小家”,很难看到“中华大家庭”。这种片面的倾向,不利于形成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偏离了真正的民族团结思想和“三个离不开”的原则。建议文还进一步指出了该教材对宗教方面的阐述把握不准、表述不恰当,文字表述不严谨、出现多处(至少18处)表述错误等问题。比如教材中有这样一段话“桂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这里生活着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他们共同建设着这座著名的风景城市。”——如此看来桂林与汉族毫无关系。读了这些,学生是很容易得出广西桂林不是汉族的、现在人口居多数的汉族桂林人是移民、是外来客居者、汉族是少数民族资源的侵占者这样的错误结论。《民族常识》第68页:“我国西北的新疆一带,历史上被称作西域,居住着维吾尔、回、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少数民族,他们发明了坎儿井用来灌溉农田,在干旱的戈壁滩上开垦出一片片绿洲。”——这给人的印象是历史上新疆的传统居民、新疆的开发建设没有汉族,这不是有违我们多年熟知的“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汉族自古以来就是长期在新疆开发建设和居住的民族”这样的基本历史事实吗?!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在统一的中华民族内,如果不讲共同性,而是片面强调本民族所属,强化本民族意识,强化分界意识,不利于中华认同、国家认同,不利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势必淡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有害于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基础,其潜在危险不容低估。最后作者认为该教材在若干重要问题上存在严重偏差,科学性也不足,作为教材是不适合新疆等民族地区的。因而明确建议:1、新疆停用此套教材;2、建议教育部重新审查、重新编写;3、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求,纠正某些偏向,正确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文章有理有据,内容充分,说理透彻。自治区教育厅据此上报教育部。同时,该内参被刊登在新疆社科院《专报》2010年第8期,上报给中宣部、中央新疆办,很快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中央领导李长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长)、刘延东(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很快作出批示,决定由中宣部、教育部重新组织审查,重新编写,并将该教材编写工作纳入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中央新疆办专门发函新疆社科院:中央领导同志阅后,肯定了此文的观点,并指示教育部门对教材作出修改。并要求新疆方面继续关注这方面工作。刘延东同志批示:此文分析的很有道理。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体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各民族“两个共同”的指导方针。请教育部立即审读,商有关部门重新编写。2010年6月22-24日,中宣部、教育部在京召开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审议会,会议传达了李长春、刘云山等领导的批示。7月14日,教育部社科司将初步修改过的教材邀请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和新疆的戢广南等专家审阅,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戢广南的书面意见认为“民族团结教育中小学教材是关系到全国上亿学生在他们的世界观形成时期如何建立“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如何处理这两者与自己所属“民族”的关系等基本的“国家观”“民族观”这样重大的问题,意义非同小可。现代世界上任何多民族国家都把“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的树立和加强放在学校教育的核心地位。如果我们的教材、中小学教育处理不当,在少年、青年一代中造成“本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相互矛盾乃至对立的认识,可能给国家未来、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带来隐患。”他审阅教材后认为,初步修改后的教材在原有基础上小修小补难以解决问题,必须调整思路,做重大修改。建议应通盘考虑、重新设计编写教材。2010年下半年,教育部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听取专家意见,决定另起炉灶,重新编写(因国内民族理论界争论,教育部新编教材迄今未出版)。因为新疆学者的内参导致部颁教材重编,几十万教材在新疆停用,此事在教育界乃至社科界引起强烈反响,中宣部、教育部的领导和国内民族理论学界给予高度评价,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央党校、中央民族大学等一些著名学者(如北京大学马戎教授、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主任马大正)认为该文揭示了多年来我国特别是边疆地区民族教育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对中小学民族团结教材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对全国民族工作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马大正说“没想到新疆学者提出了这样重大的问题,直接推动了全国民族团结教材建设,这在中国社科院也是重大成果!”其后,《教育部民族团结教育教材走向性问题和不变之处应予纠正》一文获得教育部社科司《成果要报》2010年度优秀咨询报告奖,评委对其资政作用和学术价值高度认可。2010年,自治区教育厅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着眼于新疆的复杂形势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果断暂停了该教材在新疆的使用。在等候教育部新编教材两年未发的情况下,应中小学校教学的迫切需要,自治区教育厅于2011年委托戢广南、马品彦等主持编写新疆版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2012年12月,《中华民族大团结》正式由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新疆自己编写的《中华民族大团结》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何星亮研究员在教育部会议上,看到新疆编的《中华民族大团结》教材后给予高度评价。会后他在给中央领导的内参《教育部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不宜在新疆、西藏等地发行和使用》一文中,特意推荐新疆版的民族团结教材。文中说“2013年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戢广南主编的高中版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中华民族大团结》,该书的写作思路、结构和内容与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有很大的不同。全书分四篇:中华民族篇、爱国统一篇、团结发展篇和制度保障篇。该书指导思想明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学生强化中华民族意识、淡化狭隘的民族意识,有利于加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强化‘四个认同’。各地在编写地方性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时,可以借鉴和参考。”2013年8月9日《中国社科院研究要报》刊发该内参稿,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作出批示:何星亮的意见很重要。请相关领导予以重视、协调。张春贤批示给相关领导,并要求自治区教育厅上报教材情况。后教育部研究贯彻中央领导批示,决定再次改编教材,高中教材不在新疆使用。此时,新疆编的《中华民族大团结》更突显重要性。作者:曹志恒、杜雪巍;(本文原载于《新疆文史》2014年第1期,此为节选,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