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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临海检察”关注我们罪犯迟迟不能收监,究竟为何?2016年2月,罪犯郭某和其丈夫包某,因贩卖毒品罪和开设赌场罪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在交付执行中,郭某因怀孕而被暂予监外执行。2017年4月,临海市检察院发现郭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会同临海市司法局向椒江区法院提请收监执行建议。2017年5月,椒江区法院决定对郭某予以收监执行。至此,罪犯郭某本应被立即收监,但事实上郭某却依然未能被顺利收监。这其间究竟有何隐情?临海市检察院在依法监督该案执行过程中,对该案进行了深入调查。据查,郭某此次怀孕所生的儿子并非婚生,而是在其丈夫羁押期间,郭某因需要照顾他们的未成年婚生子女,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在此期间意外怀孕。因此,2016年6月郭某就与丈夫协议离婚。而孩子的生父是何人,郭某自己也说不清楚。为此,临海市检察院委托公安机关远赴郭某的云南老家,落实郭某非婚生儿子抚养权问题,但郭某的父母及其他亲属均拒绝抚养。而郭某亦表示除自己外,无其他任何人愿意抚养安置她的儿子。两难的抉择,两全的结果孩子年仅一岁四个月,亲父难寻,生母服刑又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亲属无人愿意抚养孩子,难不成让一个孩子自生自灭?为此,临海市检察院就如何妥善安置郭某儿子一事作了很大努力,先后多次组织了公安、法院、司法、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最后,临海市检察院提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郭某儿子监护问题,该方案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范正军主任说:“检察机关严格依法监督刑罚执行,罪犯郭某必须被收监,这点不容置疑!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也是有温度的,她儿子也必须被妥善安置,这点不能滞后!因此,我们向临海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法院提出撤销郭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民政部门为孩子的监护人妥善照看。”“一块心石,终于落地了!”2018年1月26日,临海市检察院召集临海市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齐聚临海市公安局杜桥派出所。临海市法院依据临海市民政局的申请,作出了民事裁判,并向郭某宣读了民事裁判书,裁定撤销郭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临海市民政局为郭某儿子的监护人。在临海市检察院的监督下,郭某陪同儿子在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全面体检后,于当天下午被顺利收监。“一块心石,终于落地了。”范正军主任目送郭某的儿子远去,感慨道:“孩子是无辜的,他的合法权利应得到切实保障。能看到孩子健康成长,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们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应该想得更多、做得更多,让每一次的监督都体现司法权威却不失人性关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文:王良辰